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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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红线条文

某建筑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红线条文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红线
注:1、A类红线,为不可容许的危险,指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概率极高,或极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事项,应立即整改,涉及正在进行中的作业时,必须立即暂停。

2、B类红线,指存在导致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诱因,如继续施工将进一步扩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隐患,或导致事故的发生,应立即组织整改。

3、项目安全负责人对上述红线条文事项均负有报告、制止、监督整改责任。

二、质量管理红线
注:1、Λ类红线,为不可容许的危险,指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概率极高,或极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事项,应立即整改,涉及正在进行中的作业时,必须立即替停。

2、B类红线,指存在导致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诱因,如继续施工将进一步扩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隐患,或导致事故的发生,应立即组织整改。

3、上述红线条文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质量验收,未在验收或巡查阶段及时准确识别,未下发明确整改通知,未对整改结果进行
确认,项目质量负责人均需负相应管理责任。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方案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方案

2.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为切实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深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切实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依据下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铁总建设﹝2017﹞286号);(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调整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7﹞337号);(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 号);(7)中国铁建《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2018﹞98号);(8)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认真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7﹞693号);(9)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174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276号)的通知。

2.1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目标杜绝出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的质量红线问题,即: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实事求是编制各类工程资料,杜绝试验、监测、检测及隐蔽工程数据造假。

安全质量红线及规章制度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质量红线及规章制度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质量红线及规章制度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使“红线”及规章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所追究的责任人员范围是各单位、项目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和其他责任人由所在单位、项目部按责任情况另行处罚,相关资料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说的“红线”,是指国资委、铁道部、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针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所制订的“禁令、红线”,具体为:一、国资委9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24号令)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铁道部8条安全质量“红线”(《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铁建设函〔2011〕210号)1、安全3条红线: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标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2、质量5条红线:结构物沉阵评估达标,桥粱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即上一道工序未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股份公司8条管理“红线”(李长进书记2012年6月5日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上的讲话)严禁任何形式的“卖牌子”工程;严禁对工程项目实行“大包”或整段分包、切块分包;严禁领导干部介绍协作队伍;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协作队伍的验工计价;严禁违法围标串标;严禁协作队伍施工的现场不设管控人员;严禁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禁各种违章违纪作业。

(手册)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_21

(手册)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_21

目录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2)第二部分红线解读 (6)第三部分附件 (21)第一部分《红线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号)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以下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的实施细则:
1. 安全质量红线的确定: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安全质量红线的指标和标准,明确企业安全质量的底线。

2. 安全质量红线的监测: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红线监测机制,定期对企业的安全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公开。

3. 事故隐患排查: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设备或流程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5. 安全质量红线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红线奖惩机制,对达到或超过安全质量红线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达标或违规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6. 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追责,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 安全质量信息公开:加强安全质量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发布安全质量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促进安全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8. 安全质量红线的评估和调整:定期对安全质量红线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要求。

以上是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企业的特点和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现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定

现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定

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现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信〃和”文化,不断提高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现场安全质量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更多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施工安全质量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公司安全质量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项目经检查违反红线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罚:首次违反红线规定,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安全质量管控缺失的项目,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对于整改后再次违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项目总工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2500元罚款,并由公司分管领导约谈项目经理;对于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0元罚款,对项目总工和生产经理处以各50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管领导对项目班子进行约谈或调整项目班子。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以每三个月一次随机抽查或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步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公司季度综合检查及专项治理检查中,检查及处罚结果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

第五条:各项目部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罚款以现金形式交到公司财务资金部,并将相关凭证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二章红线管理规定第一条:项目实施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确保其可操作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第二条:项目开工后每半年需结合项目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特点重新辨识一次危险源,并且安全质量问题库须及时更新。

第三条:隧道工程1、隧道开挖必须按照设计工法开挖,开挖方法未经变更不得擅自更改。

当遇到围岩级别发生变化时,要与设计、监理及时沟通,现场鉴定,签述变更意见后方可改变施工方法。

2、隧道施工必须根据围岩等级控制循环进尺深度。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包含防范措施)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包含防范措施)

关于印发《***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部各部门、项目分部:现将《****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提升铁路工程建设质量,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路局(****铁发〔2018〕*号)。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理念,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须坚持依法合规,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等,宣贯红线条款,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触碰红线处理程序,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通过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使全体参建人员切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

第二章红线问题及防范措施,处理规定第六条建设行为方面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防范措施:(1)做好技术交底,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严禁钢架、钢筋数量不足、以小代大,使用瘦身钢筋;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边坡防护结构尺寸不足等。

(4)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构配件和原材料,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钢筋强度不符合规定;低等级螺栓代替设计高等级螺栓。

(5)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发〔2015〕38号)执行。

2.转包和违法分包。

防范措施:(1)必须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均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10篇)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10篇)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依法纠正、处理营业线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铁路正常运输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____〕____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京铁师函〔____〕____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京铁建[____]____号文)及路局开展三整顿一提高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邯长四部承担范围内的营业线各类施工项目。

第二章安全红线范围第四条审批手续及计划管理方面1.未经主管和相关部门批准,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危及行车安全或进行影响路基及铁路设备设施稳定的施工。

2.未按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类别进行的施工。

3.以低类别及等级报批,实施高类别及等级的施工。

4.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

5.无施工计划、无调度命令及超范围施工。

第五条大型机械施工方面1.安全保护区内使用的施工机械,资质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实行进场报验合无证操作的。

2.降低施工类别及等级申报计划,超越计划组织施工的。

3.未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监护的。

4.未按施工类别,配备安全盯控及防护人员的。

5.未按批复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6.对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的。

第六条现场防护方面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

2.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的。

3.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间断联系或未按规定佩戴有效防护用品的。

4.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及考试合格的。

第七条现场作业方面1.施工封锁前,擅自上道进行施工准备作业的。

2.未经设备管理单位批准,私自进入护网或拆开护网的。

3.未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监护,擅自进行施工的。

4.线路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盲目开通放行列车的。

5.不听施工监护人员及督察执法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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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迅速贯彻落实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文件精神,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专题工作会议,项目部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具体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对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经项目部研究决定,项目部建立组织体系,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

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我项目部对照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我项目部主要涉及以下方面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一)工程实体质量红线问题1、使用不合格电缆。

(二)建设行为质量红线问题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2、转包和违法分包。

3、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的填写、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施工日志、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二、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工程管理科、安全质量科、物资设备科、财务科、计划科负责人组员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标段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科XX 电话:XXXXXXX )。

领导小组要对本工程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施工质量平稳受控。

结合项目部实际生产情况,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同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库,实行销号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检查组,各专业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对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红线专项检查,对本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内容及检查职责进行分配,具体安排如下:房建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XX、XX变电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

电力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

接触网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

通信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

信号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

三、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质量安全责任1、安全质量环保科(1)结合项目部生产实际,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同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2)针对质量安全红线检查重点,对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库,实行销号管理。

2、工程技术科:配合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对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物资设备科(1)组织编制重要物资设备的研制和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2)监督检查采购材料的质量和施工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满足工程质量目标;规范设备物资过程管理,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3)搞好本项目机械设备的配置、使用和维护工作。

四、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要求1、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开展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

项目部在进行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前明确检查人、检查频率、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

2、“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

要统一部署检查重点,由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带领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照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内容进行检查,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

3、“一查处”,即严肃查处。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对存在问题的队伍及个人进行考核,在月度质量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检查组,由专业负责人带队先对内业资料进行梳理检查,再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照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每月对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留隐患,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5、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及总结的上报工作,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当季检查和处罚情况,以及下季度检查计划书面报上级单位。

五、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重点内容1、通信专业主要质量排查重点:①光电缆敷设:光缆单盘测试是否合格,光缆是否按照设计进行双近路引入机房,光缆布放是否顺直,是否存在交叉及折损情况;光电缆是否存在压扁、护套损伤、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②光缆接续及引入:芯线是否按光纤色谱排列顺序接续,光纤接续部分是否用加强管进行防护,加强管收缩是否均匀,是否存在气泡。

接头盒内盘留是否整齐,是否存在损伤,光缆接头盒是否固定、密封良好。

③室内设备安装:设备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施工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机柜、设备及附件是否存在变形、表面有损伤、镀层、漆饰脱落等情况。

机柜底座是否对地加固,是否稳定牢固。

④设备配线:光电缆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线缆外皮是否存在破损、挤压变形的情况。

配线电缆、光跳线的芯线是否存在错线、断线、混线及中间存在接头的现象。

⑤进场材料自检是否合格,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材料报验是否及时,施工日志内容是否详实准确,是否进行三级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交底内容进行。

2、信号专业主要质量排查重点:①信号电缆敷设:信号电缆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电缆单盘测试是否合格,电缆敷设是否存在压扁、护套损伤等情况。

②室内设备安装:设备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施工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机柜、设备及附件是否存在变形、表面有损伤、镀层、漆饰脱落等情况。

机柜底座是否对地加固,是否稳定牢固。

③进场材料自检是否合格,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材料报验是否及时,施工日志内容是否详实准确,是否进行三级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交底内容进行。

3、电力及变电专业主要质量排查重点:①灯具安装:灯具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安装是否牢固、有无倾斜情况。

②配电箱安装:配电箱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安装是否牢固可靠,进出箱口封堵是否完整。

③电缆敷设:敷设电缆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绝缘测试电阻是否合格,敷设后电缆外皮是否损伤,电缆预留和弯曲半径是否符合要求。

④设备安装:安装的设备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设备内外是否存在机械损伤,预埋槽钢尺寸及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安装后焊接是否牢固。

⑤架构安装:架构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架构斜率、地脚螺栓外露是否满足要求,架构有无生锈破损情况。

⑥变压器及室外设备安装:变压器及室外设备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油箱及附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锈蚀。

⑦母线安装:母线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是否光洁平整、是否存在裂纹、褶皱、变形及损伤,软母线是否存在扭结、松股,母线金具规格是否与母线配套。

⑧隐蔽工程记录是否准确,现场监理及技术人员是否均签认。

⑨进场材料自检是否合格,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材料报验是否及时,施工日志内容是否详实准确,是否进行三级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交底内容进行。

4、接触网专业主要质量排查重点:①支柱组立:组立支柱型号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支柱斜率、地脚螺栓外露是否满足要求,支柱是否存在生锈、破损情况。

②拉线安装:拉线安装工艺是否一致,拉线紧固是否存在松弛现象。

③肩架安装:肩架安装高度是否一致,肩架安装是否水平,肩架螺栓穿向是否正确。

④腕臂安装:腕臂安装过程中,混凝土支柱下底座是否堵住防滑螺栓安装孔,腕臂是否存在低头现象,腕臂安装完成后是否朝统一方向固定。

⑤化学锚栓拉拔试验:化学锚栓是否每根逐一进行拉拔实验,拉拔实验记录是否完整,现场技术人员及监理签认是否齐全。

⑥供电线基础隐蔽工程记录是否准确,现场监理及技术人员是否签认齐全。

⑦进场材料自检是否合格,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材料报验是否及时,施工日志内容是否详实准确,是否进行三级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交底内容进行。

5、房建专业主要质量排查重点:①隐蔽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准确,监理及现场技术人员是否签认齐全,是否按要求进行钢筋保护层、混凝土强度回弹及混凝土抗压实验,实验室是否出具实验报告。

②场平:现场场平是否存在不均匀下沉,室外附属及房屋是否发生不均匀沉降从而产生裂缝等质量问题。

③预埋件:围墙大门焊接、房屋爬梯焊接是否安装预埋件,焊接是否牢固。

④门窗:门窗材质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门窗是否存在变形、锁损坏等质量问题。

⑤装饰装修:吊顶石膏板是否破损、涂料所用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是否平整,地砖是否存在色差,空鼓率是否在规范要求以内。

⑥进场材料自检是否合格,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材料报验是否及时,施工日志内容是否详实准确,是否进行三级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交底内容进行。

六、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处理规定1、铁路总公司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管理红线范围内问题之一的,由项目部召开分析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给予行政处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并对责任部门进行罚款4000元,责任人罚款2000元。

铁路总公司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管理红线范围之外问题的,由项目部召开分析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给予行政处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并对责任部门进行罚款2000元,责任人罚款1000元2、业主及质量监督站等上级单位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管理红线范围内问题之一的,由项目部召开分析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给予行政处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并对责任部门进行罚款2000元,责任人罚款1000元。

业主及质量监督站等上级单位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管理红线范围外问题的,由项目部召开分析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给予行政处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并对责任部门进行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3、项目部自检及监理站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红线范围内问题之一的,由项目部召开分析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给予行政处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并对责任部门进行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300元。

项目部自检及监理站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红线范围外问题的,对责任部门进行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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