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参考定额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一、概述高等学校物业服务是指为学校内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提供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基础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旨在规范学校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基本要求1.学校物业服务部门必须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物业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学校物业服务部门应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物业服务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对师生提供友好、周到的服务。
三、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1.学校物业服务部门应对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物业服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使得设备的维修、更换等工作有据可依。
3.物业服务部门应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合理规划和配置设施和设备,提供充足的场地和资源。
4.学校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提升物业服务的品质和效益。
四、安全和保障措施1.物业服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场地、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2.物业服务部门应及时处理学校内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物业服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紧急预案和灾难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学校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素质。
五、清洁和环境卫生1.物业服务部门应定期对教学楼、宿舍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和垃圾清理工作。
2.物业服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3.物业服务部门应合理规划和布置绿化景观,为师生提供良好的休闲和学习环境。
4.物业服务部门应制定环境卫生保洁的工作标准和流程,提高清洁质量和效率。
六、服务态度和效率1.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物业服务人员应迅速响应师生的需求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决。
物业管理参考劳动定额

清洁人员劳动 定额
(四)、清洁人员劳动定额 1、梯级清扫:14层/小时/人。 2、地面清扫:300平方米/小时/人。 3、拖楼梯:13层/小时/人。 4、擦楼梯扶手、通花铁栏、地脚线:12层/小时/人。 5、洗地毯:360平方米/小时/人.
6、刮玻璃:4平方米/分钟/人. 7、清洁电梯轿箱(抹钢油):1个/10分钟. 8、8层以下楼房(无电梯)1梯10栋/人;9层以上楼房(带电
剪草
一.
特级、一级草坪:360平方米/人、 小时; 二级草坪:280平方米/人、小时; 三级草坪:用汽垫机剪180平方米/ 小时;割灌机剪60平方米/小时; 四级草坪:用割灌机剪,40平方米 /小时。
施肥
一.
粒肥:撒施,550平方米/小时;点施灌 木,240棵/小时;点施盆花,900盆/小 时;点施小乔木(环施),50棵/小时;
10、插花 (1)一般插花: ★盆花。小盆8分钟,中盆20分钟,大盆35分钟。 ★花束。小束15分钟,中束25分钟,大束35分钟。 ★花篮。小篮10分钟,中篮15分钟,大篮25分钟。 (2)创意插花: ★盆花,小盆20分钟,中盆40分钟,大盆90分钟。 ★花束,小束25分钟,中不40分钟,大束60分钟。 ★花篮。小篮20分钟,中篮40分钟,大篮80分钟。 11、机械检修:正常的周期性检修每月2天/人,突发性检修
7、花苗上盆:时花平均250盆/人、小时,苗木平均200盆/ 小时。
8、花木出圃质量修整:时花平均500盆/人、小时,小盆观叶 植物150盆/人、小时;大型观叶植物平均10盆/小时。
9、盆景
(1)修剪:小盆平均10盆/小时,中盆平均5盆/小时,大盆 平均2盆/小时;
(2)换泥转盆:小盆平均8盆/人小时,中盆平均2盆/小时, 大盆需两个人以上配合,平均1盆/人小时
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指导标准

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指导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北京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评估标准2007版(征求意见稿)北京高校后勤物业专委会编制北京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编制说明为推进北京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应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有关法规及收费办法,结合北京高校实际,由北京高校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服务专业委员会讨论,制定此标准,建议北京各高校参照执行。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现就有关编制要点做以下说明:一、分类“指导标准”共划分为16大项门类管理服务,其中包括:消防治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保洁、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综合管理、校园环境绿化保洁、供配电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自备井运行维护、浴室茶炉蒸汽锅炉运行维护、供暖运行维护、空调运行维护、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邮政服务、特约服务、企业管理、校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
二、编制的指导思想1、在编制中,凡与国家或北京相关法规接近的门类,依据法规编制标准。
本标准编制共引用法规6份,涉及管理服务8项;2、在编制中,凡没有国家或北京相关法规可借鉴的文件,依据高校后勤管理服务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标准,包括:消防治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保洁及综合管理、供配电运行维护、自备井运行维护、浴室茶炉蒸汽锅炉运行维护、空调运行维护、邮政服务、特约服务、企业管理,共计10大项;3、在门类划分及表格设计上,尽量做到细化、量化,使大多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易于理解、掌握和实际运用,如清扫、保安、供暖等项,是按面积配置人员,再按岗位设计人工费率;楼管、中控是按数量、行规配备人数,再按岗位设计人工费率。
这种设计方法直接反映了运行成本;4、将执行劳动法增加的费用纳入人员成本核算,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5、学校提供的经营性资产不纳入“指导标准”体系。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校舍与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住宿管理与服务、环境保洁、绿化服务、特约服务、应急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DB31/329.6《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DB31/T 361《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31/547《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DB31/T 637《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号公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学校school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及其它教育机构。
3.2校舍building学校的房屋,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及辅助用房。
4 基本要求4.1企业资质4.1.1物业服务企业应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1.2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应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4.2物业服务合同4.2.1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学校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4.2.2物业服务合同应包含服务内容、管理要求、收费约定、评价方式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4.2.3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

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是指对大学内部物业管理服务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旨在提高大学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满足师生的需求,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升大学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师生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应当明确大学物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大学物业服务包括校园内的清洁、绿化、保安、维修等方面,标准应当对这些方面的服务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各项服务都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管理。
其次,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应当规范物业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行为。
物业服务人员是大学物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素质和行为直接关系到整个物业服务的质量。
标准应当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要求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另外,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应当要求大学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
物业管理制度是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标准应当要求大学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保证物业服务的高效运行。
同时,标准还应当要求大学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师生的投诉和意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应当强调大学物业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大学是人才培养的地方,物业管理应当与大学的办学目标和精神相一致,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大学物业管理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为师生创造一个宜居的校园环境。
综上所述,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大学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改善师生的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的制定应当明确物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物业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行为,要求大学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强调物业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希望各大学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标准,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物业服务⼈员配置参考标准物业学社长按⼆维码锁定我们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员配置⼈员配置参考标准参考标准服务等级服务⼯种⼈数配置参考标准备注⼀级服务客服⼈员1⼈/400户~500户(低于500户的不得少于2⼈)总建筑⾯积超过50万㎡以上的住宅⼩区各岗位⼈员配置可乘以0.9系数。
保洁⼈员1⼈/0.8万㎡~1万㎡(建筑⾯积)秩序维护⼈员1⼈/0.6万㎡~0.8万㎡(建筑⾯积)绿化⼈员1⼈/1万㎡~1.5万㎡(绿化⾯积)维修⼈员1⼈/2万㎡~2.5万㎡(建筑⾯积)⼆级服务客服⼈员1⼈/500户~600户(低于600户的不得少于2⼈)保洁⼈员1⼈/1万㎡~1.2万㎡(建筑⾯积)秩序维护⼈员1⼈/0.8万㎡~1万㎡(建筑⾯积)绿化⼈员1⼈/1.5万㎡~2万㎡(绿化⾯积)维修⼈员1⼈/2.5万㎡~3万㎡(建筑⾯积)三级服务客服⼈员1⼈/600户~700户(低于600户的不得少于1⼈)保洁⼈员1⼈/1.2万㎡~1.4万㎡(建筑⾯积)秩序维护⼈员1⼈/1万㎡~1.2万㎡(建筑⾯积)绿化⼈员1⼈/2万㎡~2.5万㎡(绿化⾯积)维修⼈员1⼈/3万㎡~3.5万㎡(建筑⾯积)四级服务客服⼈员1⼈/700户~800户(低于700户的不得少于1⼈)保洁⼈员1⼈/1.4万㎡~1.6万㎡(建筑⾯积)秩序维护⼈员1⼈/1.2万㎡~1.5万㎡(建筑⾯积)绿化⼈员1⼈/2.5万㎡~3万㎡(绿化⾯积)维修⼈员1⼈/3.5万㎡~4万㎡(建筑⾯积)物业⼩区⼈员配备⽅案A、管理服务⼈员 (1)管理服务主管⼈员⽆论⾯积多少,均应设项⽬经理1⼈。
10万~30万平⽅⽶,可设副经理1⼈,服务中⼼主管1⼈,保安主管、⼯程主管、环境主管各1⼈。
对超⼤型社区,则可以分设管理服务中⼼,⼈员配备遵循上述标准。
(2)楼宇巡查⼈员 10万平⽅⽶以下不设楼宇巡查员;15万平⽅⽶设1⼈;20 万平⽅⽶设2⼈;30万平⽅⽶以上设3⼈。
(3)服务中⼼⼈员 5万平⽅⽶以下设管理员1⼈;5~10 万平⽅⽶设2⼈;10~15万平⽅⽶设3⼈;以后每增加10万平⽅⽶,增设1⼈。
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指导标准

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指导标准Final revision on November 26, 2020北京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评估标准2007版(征求意见稿)北京高校后勤物业专委会编制北京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编制说明为推进北京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应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有关法规及收费办法,结合北京高校实际,由北京高校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服务专业委员会讨论,制定此标准,建议北京各高校参照执行。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现就有关编制要点做以下说明:一、分类“指导标准”共划分为16大项门类管理服务,其中包括:消防治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保洁、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综合管理、校园环境绿化保洁、供配电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自备井运行维护、浴室茶炉蒸汽锅炉运行维护、供暖运行维护、空调运行维护、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邮政服务、特约服务、企业管理、校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
二、编制的指导思想1、在编制中,凡与国家或北京相关法规接近的门类,依据法规编制标准。
本标准编制共引用法规6份,涉及管理服务8项;2、在编制中,凡没有国家或北京相关法规可借鉴的文件,依据高校后勤管理服务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标准,包括:消防治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保洁及综合管理、供配电运行维护、自备井运行维护、浴室茶炉蒸汽锅炉运行维护、空调运行维护、邮政服务、特约服务、企业管理,共计10大项;3、在门类划分及表格设计上,尽量做到细化、量化,使大多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易于理解、掌握和实际运用,如清扫、保安、供暖等项,是按面积配置人员,再按岗位设计人工费率;楼管、中控是按数量、行规配备人数,再按岗位设计人工费率。
这种设计方法直接反映了运行成本;4、将执行劳动法增加的费用纳入人员成本核算,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5、学校提供的经营性资产不纳入“指导标准”体系。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参考定额

浙江高等学校物业治理服务标准及参考定额(试行)浙江省高校后勤研究会物业治理专业委会编制2009年10月编制讲明随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伐,不断提升后勤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全省高校物业治理服务标准及相应定额,依照国家和浙江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借鉴其它省市高校后勤治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由浙江省高校后勤研究会物业治理专业委员会编制审定,建议浙江省各高校参照执行。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现就有关编制要点做以下讲明:一、分类“服务标准及参考定额”共划分为12大项,其中包括:物业治理机构、物业治理人员行为规范、教学楼办公楼等保洁、教学楼办公楼等综合治理、校园环境保洁、园林绿化养护、水电暖汽设备运行治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消防治安、邮政服务、校园住宅区物业治理服务、特约服务。
二、编制的指导思想1、在编制中,凡与国家或浙江省相关法规接近的门类,依据法规编制标准。
2、在编制中,凡没有国家或浙江省相关法规可借鉴的文件,依据浙江省高校后勤治理服务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标准,包括:教学楼办公楼保洁、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治理、校园环境绿化保洁、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消防治安、邮政服务、特约服务。
3、在门类划分及表格设计上,尽量做到细化、量化。
三、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及参考定额”适用于浙江省高校除餐饮、学生公寓、外事接待以外的后勤治理服务,并作为指导性文件参照执行,不做硬性规定。
四、注意事项1、物业治理费用,依照相关的参考定额与学校协商确定。
2、学校应向物业治理单位提供所管服务面积的4 — 6‰的治理用房(不含设备用房);3、“指导标准”解释权为浙江省高校后勤研究会物业专业委员会,并将在实际运用中作补充修改。
各校在参照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随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houqinhds@2009年10月(一)、物业治理机构(含独立注册企业)注:治理人员指班组长以上的治理干部(含行政、财务一线人员)(二)、物业治理人员行为规范(三)、教学楼、科研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报告厅等专门场馆保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高等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参考定额(征求意见稿)
随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伐,不断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全省高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相应定额,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借鉴其它省市高校后勤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由浙江省高校后勤研究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起抄讨论,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审定,建议浙江省各高校参照执行。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现就有关编制要点做以下说明:
一、分类
“服务标准及参考定额”共划分为12大项,其中包括:物业管理机构、物业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教学楼办公楼等保洁、教学楼办公楼等综合管理、校园环境保洁、园林绿化养护、水电暖汽设备运行管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消防治安、邮政服务、校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特约服务。
二、编制的指导思想
1、在编制中,凡与国家或浙江省相关法规接近的门类,依据法规编制标准。
2、在编制中,凡没有国家或浙江省相关法规可借鉴的文件,依据浙江省高校后勤管理服务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标准,包括:教学楼办公楼保洁、教学楼办公楼综合管理、校园环境绿化保洁、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消防治安、邮政服务、特约服务。
3、在门类划分及表格设计上,尽量做到细化、量化。
三、适用范围
“服务标准及参考定额”适用于浙江省高校除餐饮、学生公寓、外事接待以外的后勤管理服务,并作为指导性文件参照执行,不做硬性规定。
四、注意事项
1、物业管理费用,根据相关的参考定额与学校协商确定。
2、学校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提供所管服务面积的4 —6‰的管理用房(不含设备用房);
3、“指导标准”解释权为浙江省高校后勤研究会物业专业委员会,并将在实际运用中作补充修改。
各校在参照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随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2009年3月
(一)、物业管理机构(含独立注册企业)
注:管理人员指班组长以上的管理干部(含行政、财务一线人员)(二)、物业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注:1、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等楼堂馆所保洁按实际保洁范围的建筑面积计量;
2、外墙清洗另行协商确定;
3、多媒体设备管理保洁服务人员定额或收费标准由设备主管部门另行协商制定;
4、特种灯具、高档花岗岩(大理石)地面、开水箱、窗帘、高档地毯保养(保洁)由专业人员进行,参考定额中不包含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根据各学校工作量另行商定;
5、高档教学、办公楼等室内实行特约保洁服务,人员配置由双方协商制定。
(四)、教学楼、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综合管理
注:楼管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校园环境保洁
2、化粪池清掏定额中化粪池均为8#及以上。
3、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如由环卫所机械化操作另行商定;(六)园林绿化养护
2、乔灌木和绿地交叉时面积可以重复计。
3、绿地养护如书带草等常绿地被植物不需修剪的定额应乘修正系数1.6
4、园林绿化养护作业频率要求,按照《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 DB33/T1009-2001执行。
(七)、水、电、暖、汽设备运行管理
注:10KV开闭所定额管理范围包含所属区域的高低压变配电所。
(八)、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
注:1、面积按建筑面积计量;小修指及时修复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其构、部件小的损坏,以保持房屋原有完损等级的日常养护;
2、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不含电梯、供暖、空调、电话、二次供水;
3、大修、中修、外线维修(井沟盖、管网、临时管线)及500元以上材料费单体报专项;
4、校园道路、路灯、景观、布告栏、标志牌等设施另报专项。
(九)、消防、治安管理(注册企业)
注:1、消防探头、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管道等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费用由消防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2、巡检面积按建筑面积计量;
3、消防、治安管理一般学校都归属于学校保卫部门管理,
(十)、邮政服务(收发服务)
注:1、邮政服务最低配置3人/所。
(十一)、校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
注:参考定额根据各市、地区住宅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特约服务
1、服务标准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实行明码标价;
2、特约服务包括:家政服务,客货运输,电话查号,订票服务,专项保洁,条幅制作,绿植租摆,多媒
体管理,会议服务,大型活动服务,学生迎送,行李托运,电话托管,上门投递,网络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