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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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19•【文号】环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等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汞触媒生产、废汞触媒利用处置企业汞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应对联合国关于全球汞问题的国际公约谈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一)国务院高度重视重金属环境污染,批转了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涉汞化工行业产品工艺列为重点防控对象之一。

汞具有剧毒性、易迁移性和高度生物蓄积性,其使用与排放不当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并危及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

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采用氯化汞触媒作为催化剂,用汞量约占全国用汞总量的60%,其上下游汞触媒生产和废汞触媒利用处置行业汞污染防治任务也十分艰巨。

各地环保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提高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汞污染防治工作。

二、全面推广低汞触媒,有效降低汞的排放(二)到2015年底前,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要全部使用低汞触媒。

各企业要抓紧制定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计划,上报省级环保部门备案;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计划完成。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实施并按期完成替代计划,对没有按期完成计划的企业,要依法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停;对没有完成计划的地区,暂停其新增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出台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出台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

第8期制建设)。

这一套系统就是建设研发自己公司教材,建设一套从培训输入、管理监督、绩效考核、针对问题解决的终端培训管理体系。

通过各种先进的培训手段,能够同时间、大规模将所有终端实施培训。

只有建设了这样一个体系,不管哪一个人来做企业内部讲师,他都只会把这个工作做得更好,而不会因为人的流动导致工作的瘫痪。

营销变革的第二大特点,就是我们已经完全迎来了网络时代、电子时代。

不可避免的实体营销与虚拟营销共存。

不仅有微博、网络等营销手段,消费者也通过网上购物更加便捷、经济、方便、省时。

任何企业对于虚拟网络的营销、电子商务的营销所持的态度都不仅仅是拒绝、走一步看一步。

甚至对于某些拓展市场的外贸品牌来说,不妨可以把电子商务、虚拟营销模式作为主要方式进行尝试。

不管是通过专卖店、百货公司专柜,还是通过网络来销售商品,实际上哪一种方式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它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最大的利益。

品牌只要能够到达消费者的手中,被消费者所认可,最终成为我们的忠实客户,品牌营销的目的就达到了。

至于这条渠道是通过实体、专卖店还是通过网络,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什么渠道能够让消费者享受到最大的利益,它就是消费者最终所选择的主要渠道。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出台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据2011年4月5日《财经国家周刊》消息,即将出台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月18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首个获批的“十二五”规划。

此次《规划》中进行重点监控与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属主要有5种,即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所谓“重点区域”,包括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重点省份和138个重点防护区。

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与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属污染物呈现区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个重点省区,也不是每个地方都存在问题;《规划》甚至细化至工业园区层面,比如某个乡镇中产业集群的一个工业园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宁政办发[2011]97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9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卫生局拟定的《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卫生局2011年6月)为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保障环境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42号)和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金属污染是在长期的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化过程中累积形成的,具有长期性、累积性、隐蔽性、潜伏性等特点。

近年来,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重金属污染问题逐渐显露,省内外陆续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涉及重金属行业仍将保持增长态势,由此带来的重金属污染压力将持续增大。

重金属污染隐患的长期存在,将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的理念,切实担负起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责任,全力以赴,重拳治污,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群众远离重金属污染危害。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豫环文[2012]75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豫环文[2012]75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豫环文〔2012〕7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按照省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重金属防治工作,省环保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部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针对我省重点重金属污染行业,组织编制了《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河南省皮革及其制品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河南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和《河南省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2、河南省皮革及其制品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3、河南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4、河南省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附件1: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一、综合治理范围河南省所有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包括铜冶炼、铅锌冶炼、钨钼冶炼、锑冶炼和贵金属冶炼(以矿产金银为主的冶炼系统和铜铅锌冶炼企业的金银铂钯等贵金属综合回收系统)。

二、政策要求(一)河南省所有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关于铜冶炼、铅锌锑冶炼、钨钼冶炼和贵金属冶炼的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要求。

重金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重金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重金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要求,制定了重金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本次整治行动旨在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重金属污染问题,实现2年内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区域1.华北、华中、华东等重点城市及周边地区。

2.长江经济带、珠江三角洲等重要经济区。

3.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如化工园区、非铁金属加工企业聚集区、农村生活污染区等。

三、行动措施1.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设立专门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行动科学规范有序推进。

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环保意识,实现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社会共治。

2.加强源头控制,整治污染企业加强对污染源头点的日常监督,排查整治污染企业,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全面排查,实行分类管理,对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加强监控和治理。

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实现有机协调。

3.强化治理措施,加强保障优化治理技术,加强研发和推广环保新技术,对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废水、废气净化等重点治理污染源。

加大资金支持,使用可再生资源,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多种融资方式,支持农业污染治理、城市垃圾处理等环保重点项目。

制定污染防治计划,切实加强河流、水源地和土地的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人口迁移等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实现有针对性治理。

四、落实方式制定行动计划,建立专门执法机制,加强行政命令和实物控制等方式,对任何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势,对于行业、企业、个人等存在的环保问题,要及时接受并处理举报,及时公开落实情况。

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3篇)

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3篇)

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根据___转发的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___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__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和保护群众健康为目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努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二、目标任务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基本摸清区内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企业的底数、排放种类和数量,确定重点防治的行业和企业,预防重金属污染事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使重金属污染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三、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现状目前我区涉重企业主要是海恩电池有限公司、市电镀厂、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市蓄电池厂、___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分别涉及重金属元素是:铅、锌,铬、汞、铅、铜,其中市蓄电池厂已于___年___月自行停产。

四、___年重金属污染削减目标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各县(区)___年度实施方案中重点重金属目标削减率在的基础上削减___%以上。

经调查,我区环境统计数据库中无涉重企业,污染源普查库中有两家涉重企业:市蓄电池厂(铅污染物排放量为___千克/年);经济开发区好友矿产品加工厂(铅污染物排放量为___千克/年),其中市蓄电池厂已于___年___月自行停产。

经济开发区好友矿产品加工厂位于原楚州区南马厂乡境内,后因区域调整,南马厂乡划归市经济开发区(该企业已不属于我区管理)。

综上所述,我区的重点重金属目标削减率在的基础上削减___%。

五、___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为了控制重金属污染物的新增量,___年我区将进一步优化涉重产业结构,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和控制,力争重金属产生和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金属环境监控能力明显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

1、严格环评制度。

严格“涉重”项目环评审批。

环保部6月底前将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环保部6月底前将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件。
心 。”上海环 境与儿童健康重 点实验
室主 任 颜 崇淮 说 。
无助的血铅患者
颜 崇淮从事儿童血 铅检测2 年 , 0 他告诉记者 ,铅污 染对儿童健康影 响 很 大 ,2 世纪9 年代 以前,血铅 中毒 O O 现象更为突 出,现在情况稍微好转。
发展经济 ,饥 不择食 。”一位华 南督 察 中心 的官员说,血铅 中毒事故 当地
上 的诸 多 问题 。 颜 崇 淮 建 议 ,根 据 刚 结 束 的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结果 来 进 行 重 点 地 区筛 查 ,主 动 权 可 能 就 在 政 府 的 环 境 部 门
以国家的力量
现在需要国家来运用它 的力量。 环保 部环 境应急与 事故调 查中心 庭作坊 从事首饰 、旅游纪念 品和 小五
金工作。
的 官 员 称 , “ 国 家层 面 ,环 保 部 、 在 卫 生 部 、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等 部 委 正 在 联 合 制 定 重 金 属 污 染 防 治 的 实 施 细
些省份 也正 在调查重金属环境质 量
状 况 , 已经 确 定 了 需 要 治 理 的重 点 行
业 和重 点元 素 。
没有任何手续,更别提环评手续 。” 与郴 州事 件相 隔 不过 1天 ,31 0 ) 1 日,四川省隆 昌县忠 义合金公司周 4
“ 主动发现 ,主动 采取措施 ,可 能会一下子 冒出更 多更大 问题 ,但 却
边 19 人 次 的体 检 又 有 近 百 人 血 铅 含 59
量异常。
可能在短期 内解 决环境污染 问题 。这 需要很大 的经济投 入和解决污染 的决
上述两例 血铅超标 中毒 事件均延 续过往 的 “ 黑色定律 ”:当地政府为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9.05•【字号】皖环发〔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十二五”以来,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连续三年通过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年度考核,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

同时,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规划》实施进展缓慢,清洁生产未能按期实施,部分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超总量;一些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治理水平不高,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保基础工作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规划》实施及考核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现就加强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等特点,危害大、治理成本高。

随着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重金属污染逐年累积,其危害逐渐显现,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问题的严重性、防治的重要性、治理的艰巨性,本着对人民群众、对党的事业、对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规划》是做好“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要认真对照《规划》要求,算好任务账、时间账,分析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进度,加强督促协调,确保达到各项指标要求,如期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严把总量控制关。

严格实施铅、汞、铬、镉、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审批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置条件,严把涉重金属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和总量来源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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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环境保护部1.2009年09月: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009年8月以来,相继发生了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污染及山东临沂砷污染事件,人民群众健康受到影响,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连续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决定于2009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范围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一)涉铅: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和蓄电池企业;(二)涉镉: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及冶炼、电镀和以镉化合物为原料企业;(三)涉汞: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化工企业;(四)涉铬:铬盐、电镀及制革企业;(五)类金属砷: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硫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六)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企业。

三、检查内容(一)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其中高费项目实施情况;(四)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五)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六)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四、检查要求(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将重金属企业检查作为当前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要对地方开展检查情况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二)结合污染源普查情况、环保专项行动“两高一资”及涉铅、砷行业整治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进一步加大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的检查、巡查、督查、后督察工作。

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一律挂牌督办,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加大重金属企业内部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报告制度,对车间或者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控,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加强对城镇污水厂出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要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

严格禁止重金属超标的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认真梳理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的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公布查办结果,及时化解污染纠纷。

要积极正确引导群众来访、复议或诉讼,给予司法帮助。

(六)对已经投产运行的重金属污染企业限期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已关停的限期开展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时应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及周边的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地表水体、土壤中的相应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为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各地应在2009年12月2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和《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一)、《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情况明细表》(附件二),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国务院九部门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联系人:环境监察局张辉钊联系电话:(010)66556445传真:(010)66556444电子邮箱:**************.cn附件:1.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2.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情况明细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2.2009年08月: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讨论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等2009年08月28日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审议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8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审议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指出,近日,陕西凤翔、湖南武冈发生的铅超标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

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采取部门联动的形式,对重金属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方案》内容的汇报,认为《方案》提出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会议决定,请有关部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抓紧对《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修改,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央有关部署,编制《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十分必要。

《规划》在全面调查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了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以及保障《规划》实施的各项具体措施,对指导2008~2020年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经进一步修改,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大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原则通过新建铁路哈罗线哈密南至罗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出席了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记者周文颖)3.2009年09月: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2009年09月02日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环境保护部2日在陕西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要以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摆在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大力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周生贤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污染日益凸显,严重危害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广大环保工作者要增强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的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抓紧抓好重金属污染的防控和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妥善处置突发涉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

有关地方和环保部门要坚持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速彻查已发现的几起涉铅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追究,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第二,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方案》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活动,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加强重金属危害及卫生防护科普宣传等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批准后,各地区要迅速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第三,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集中检查重点区域、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把住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环境准入关,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开工生产。

第四,加强科普教育和新闻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和愈后防护等方面的知识,让广大群众既认识到重金属的污染危害,又认识到其可防可控可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第五,有效防范其他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城镇清洁能源使用,鼓励洁净煤技术改造,减少燃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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