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学习资料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一、电梯的使用
1、准确的操作。
使用电梯时,要准确地按下所需楼层的
按键,对于安全应紧急停车按钮应当了解并掌握其使用方法,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按下。
2、禁止无故按闸门。
在电梯门打开后,不要无故按住闸
门按钮延迟结构的关闭。
3、禁止超载。
在电梯内载人超市是非常危险的,上面标
示着允许的最大载重,在电梯搭车时,对于人员及物品数量应做出限制,以免损伤电梯的运行设备。
4、禁止乱动控制柜。
控制柜是电梯运行的控制核心,任
何人员不得随意摆弄,以免影响电梯正常的运行。
二、电梯的管理
1、日常监督。
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
对电梯运行的时间表和记录进行检查,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维护工作。
2、操作提示标牌。
在电梯门及调度室内应有明显的操作
提示标牌,以便乘客了解该电梯运行的相关信息,如:各层楼、维修单位电话等信息。
3、电梯登记表。
对于每个电梯运行的记录,以便跟进调度,该表应当包括电梯编号、停放楼层、上下客人数、上下口渠等内容的记载。
三、电梯的维护和保养
1、定期检查。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对于电
梯的操纵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预防性维修。
2、保养设备。
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如:润滑轮回、深度清洗机房等。
3、及时维修。
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若出现危险情况应马上停止运行,并通知电梯的维修机构进行处理。
电梯维修保养操作规程(5篇范文)

电梯维修保养操作规程(5篇范文)第1篇电梯维修保养操作规程一、基本守则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严禁饮酒上岗,工作时严禁打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4.维修保养过程中,维修保养人员应断掉相应位置的电源或安全开关。
5.维修、保养应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二、安全操作1.机房及有关部分(1)维修、保养人员严禁拆除、短接、改动电梯安全控制回路。
(2)维修、保养人员修理曳引机时,四周严禁有杂物,并随时注意机件坠落的可能。
(3)清洁整理控制屏,严禁带电操作。
(4)清洗钢丝绳在运转的轮两边工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擦洗,须用长柄刷子刷洗,刷对重方向时应上开车,刷轿厢方向时应下开车。
(5)电梯维修过程中,严禁乱动安全装置和电器开关,离开机房时必须锁门。
2.井道部分(1)进入底坑的操作人员须先关闭底坑开关。
在拆除短接机电安全电路、设施等情况下进行电梯的维修。
第2篇 z物业电梯维修保养操作规程制度电梯维修保养操作规程1、电梯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是负责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并熟知电梯设备运作原理的维修持证人员。
2、电梯维修工作必须两人同行,工作前由班长指定一人为工作负责人。
3、电梯设备维保时必须对电梯作准备性试车外并每天到机房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检查。
4、工作时应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鞋帽、手套等),带有低压试电笔。
5、葫芦、钢丝绳套、绳索、木方等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损坏方可使用。
6、维修工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其它电气焊、起重吊装、喷灯使用、登高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
7、电梯在维修保养时,不得载客或载货,必须在该梯首层放置电梯停止使用告示牌。
8、在机房维修保养时,应先断开机房电源后,才能进行各掣板的清理、保养等工作。
严禁用湿手巾擦机身。
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设专人监护,作好安全防护措施。
如多台电梯共用机房,在停电电梯的电源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 检查电梯的制动系统,确保制动 灵敏可靠 • 检查电梯的曳引机,确保曳引能 力充足 • 检查电梯的门系统,确保门开关 顺畅
• 检查电梯的限速器,确保限速功 能正常 • 检查电梯的安全钳,确保紧急制 动功能正常 • 检查电梯的缓冲器,确保缓冲效 果良好
提高乘客的舒适度:维 护保养可以确保电梯运 行平稳、无噪音,提高
润滑门系统:定期润门体无 变形、无损坏 • 检查门系统的导轨,确保导轨表 面光滑无杂质 • 检查门系统的开关,确保开关顺 畅、无卡顿
• 使用吸尘器或软刷清洁门系统表 面,避免灰尘积累 • 检查门系统内部,确保无杂质 • 清洁门系统的外壳,确保外壳无 损坏、无锈蚀
技术升级:随着电梯技术的升级,电梯 维护保养技术也将不断升级,如永磁同
步曳引机、节能控制系统等。
• 永磁同步曳引机,提高电梯的运行效 率和维护保养便利性 • 节能控制系统,降低电梯的能耗,提 高维护保养的经济性
电梯维护保养管理的智能化与信息化
智能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电梯维护保养的 智能化管理,如维护保养计划的自动生成、维护保
• 使用专用的润滑油,避免使用劣 质润滑油 • 按照润滑油的说明书进行润滑, 确保润滑效果良好 • 定期检查润滑油的油位,确保油 位适中
电04梯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常
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噪音处理
检查噪音来源:首先确定噪音的来源, 如曳引机、导轨、门系统等。
消除噪音:针对噪音来 源,采取相应的消除措
电03梯主要部件的维护保养
细则
电梯曳引机的维护保养方法
检查曳引机:定期检查曳引机的运行 状态,确保曳引能力充足。
清洁曳引机:定期清洁 曳引机,避免灰尘和杂 质影响曳引机的运行。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规定(3篇)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规定是为了保障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我将列举一些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电梯维护保养:每辆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由专业的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机构进行,并且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定期检查: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定期进行年检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包括对电梯外观、井道设备、轿厢内部设备、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设备配备:电梯应当配备常备器材和工具箱,以备发生故障时进行维修和抢修使用。
维修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和其他安全装备,确保维修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4. 责任分工:维护保养人员和维修人员应设专人负责,明确分工,维护保养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偏差调整,维修人员负责涉及电梯停运和维修的工作。
5. 处理故障:电梯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将电梯停止运行、清空乘客等,保证乘客的安全。
6. 培训和考核: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能够熟练地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7. 紧急救援: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必须迅速到场,并进行救援。
同时,他们必须熟悉电梯故障解决的常见方法,能够迅速处理各类电梯故障。
8. 保养记录: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记录在案,包括维护保养的时间、方式、内容等,以备日后参考和查阅。
同时,还要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电梯的日常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
9. 个人保护措施:维修人员在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和维修时,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特别是在井道内进行维修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10. 安全培训:对于新员工或者轮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使其熟悉电梯维护保养相关知识和操作方法,并确保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电梯培训课件:电梯的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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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器实物图
(1)对制动器的主弹簧要加强维护检查, 以确保制动器的制动力。 检查时先使闸瓦处于全抱合状态, 再用松闸装置使闸瓦打开, 凭手 感可先探测弹簧是否变松软, 亦可用手锤敲击弹簧, 凭声响判断弹 簧有无裂纹和失效。
(2)对制动器闸瓦的铰接部位应每周润滑保养一次, 在活动部位 滴入合适的润滑油, 且注意机油不可污染到制动轮与制动闸瓦的表 面;制动闸瓦上若有油腻或油漆, 可用小型刀具轻轻刮去或用煤油 清洗, 以防减小制动力矩。 (3)检查制动闸瓦是否贴合在制动轮表面, 闸瓦两端是否与制动
8. 厅门的门扇与门套, 门扇与 门扇间的间隙符合规范要求。
9. 有的电梯厅门门扇上安装 有强迫关门装置, 当轻微用手 扒开门缝时, 该装置应使门闭 合严密。
10. 拆叠式门扇的快门的与慢 门之间的重叠部位为 20mm。 11. 门刀与各层门地坎间隙、
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的 间隙应为不小于 5mm。
(5)减速箱蜗轮齿圈与轮筒的连接必须精心检查, 螺母、螺栓应 无松动位移现象, 轮筒与主轴的配合连接无松动, 并用手锤敲击检 查轮筒有无裂纹。
(6)减速箱的蜗轮、蜗杆传动应灵活, 啮合应有一定的齿侧间隙。 (7)减速箱漏油经堵漏修复后应补入润滑油。其牌号应与原箱内 的油牌号相同。
(8)曳引机减速箱每年清洗换油一次, 润滑油油量要适量。对蜗 杆下置式, 润滑油应保持在蜗杆中线以上, 啮合面以下;对蜗轮下 置式, 蜗轮的侵入深度在 2 个齿高为宜;当减速箱箱体设置油针或 油镜时, 油面应位于油针两条刻度之间, 或位于油镜中线。 (9)蜗轮轴的轴承每月加滑脂一次。 (10)对减速箱内蜗轮外观检查。蜗轮轮齿如有裂纹和严重点蚀 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当轮齿磨损使齿侧间隙超过 1mm, 并在运 转中产生猛烈撞击时, 或轮齿磨损量达原齿厚 15%时, 或出现断齿 现象, 必须更换蜗轮。 (11)检查防振胶的干燥和裂纹情况。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电梯的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
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制定维保项目和内容。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电梯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本规则并且适用于所维保电梯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后,方可从事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五条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本规则、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计划与方案:(二)按照本规则和维保方案实施电梯维保,维保期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四)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五)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六)建立每台电梯的维保记录,及时归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且至少保存4年;(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八)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九)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根据使用状况确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十)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十一)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电梯的使用与维护保养知识

不要在电梯内跳跃或做其他危险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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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使用与维护保养知识
CONTENTS
目录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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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电梯的使用
03.
电梯的维护保养
04.
电梯的常见问题及处理
05.
电梯的保养建议与注意事项
01
02
电梯的基本操作
电梯的呼叫
电梯的响应
电梯的开关门操作
电梯的楼层选择
遵守电梯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步骤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安全事故。注意乘梯人数:按照电梯承载能力限制乘梯人数,避免超载运行。保持安静:在电梯内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其他乘客。禁止吸烟:在电梯内禁止吸烟,防止火灾事故。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禁止在电梯内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禁止攀爬:禁止在电梯门未打开时攀爬电梯门或从电梯门缝隙中窥视外面。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按照电梯内的紧急呼叫按钮或电话报警求救,等待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保养周期:根据使用频率和电梯品牌,确定合理的保养周期
保养内容:检查电梯的各个部件,包括门、电机、控制系统等
保养注意事项:注意安全,避免在保养过程中发生意外
电梯的故障排查与维修
注意事项:安全操作和预防措施
故障排查:电梯故障的原因和表现
维修方法:常规维修和紧急维修
定期维护保养:预防性维护和保养计划
04
禁止携带尖锐物品:禁止在电梯内携带刀具、针等尖锐物品,以免划伤他人或损坏电梯设备。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禁止在电梯内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在使用电梯时注意安全,遵守使用规范
不要在电梯内使用尖锐物品或重物撞击电梯门或电梯按钮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2019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一、曳引机检查1. 定期检查曳引机的运行状况,包括检查曳引轮的磨损、油污及噪音。
2. 检查曳引机的轴承、齿轮和油封等部件,确保其正常运转。
3. 保持曳引机润滑系统的清洁,并定期更换润滑油。
二、限速器检查1. 定期检查限速器的动作是否灵活,有无卡阻现象。
2. 检查限速器的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传感器和动作机构。
3. 检查限速器的调节装置,确保其在规定的范围内工作。
三、电梯门系统1. 定期检查电梯门的开闭是否顺畅,有无噪音或卡阻现象。
2. 检查电梯门的密封条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3. 检查电梯门的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传感器和控制器。
四、控制系统1. 定期检查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检查控制柜内的线路和元件。
2. 检查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和执行机构是否正常工作。
3. 定期对控制系统进行软件升级或更新,确保其功能完善。
五、导向系统1. 定期检查导向轮、反绳轮及导轨的磨损情况,如有必要进行更换。
2. 检查导向系统的固定螺丝等部件是否紧固,防止松动。
3. 检查导轨的垂直度和直线度,确保其符合标准。
六、安全装置1. 定期检查安全钳、缓冲器等安全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2. 检查安全装置的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传感器和控制器。
3. 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试验,确保其功能正常。
七、缓冲装置1. 定期检查缓冲器的工作状态,确保其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能够正常工作。
2. 检查缓冲器的固定螺丝等部件是否紧固,防止松动。
3. 对缓冲器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清洁和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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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使用管理 (1)第三章日常维护保养 (7)第四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人员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日常检查制度;(四)维保制度;(五)定期报检制度;(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 2 份);(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适用于按照第九条第(五)款要求配备的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 30 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停用 1 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 1 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 30 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 2.5m/s 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十条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 2 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三章日常维护保养第十四条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第十五条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本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三)设立 24 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 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 1h;(四)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 4 年;(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七)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八)每年度至少进行 1 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九)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十)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 A至附件 D。
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第十七条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
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原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内容见第十八条);(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四)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曳引或者强制式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下分别简称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二)液压电梯,为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油缸数量、顶升型式(三)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
第十九条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维保,是指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
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本规则自 2009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