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合同法 17分,大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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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校区《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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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校区《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39分)1、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单选题]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30岁的李某(正确答案)B.9周岁的小学生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大学生王某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答案解析:【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B是有效合同;选项CD是可撤销合同。

2、下列关于质权设立时间的表述中,不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以汇票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B.以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C.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专利证书交付时设立(正确答案)D.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答案解析:【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是否有撤销赠与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赠与人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赠与(正确答案)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答案解析:【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此,本题A选项属于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的情形。

4、下列不属于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是()。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哪些要素?A. 双方当事人的同意B. 合同标的C. 合同的形式D. 所有上述要素2.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无效的情形?A. 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当事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D. 当事人以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3.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A. 要求履行B. 要求赔偿C. 要求解除合同D. 所有上述权利4. 在合同履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 要求继续履行B. 要求赔偿损失C. 解除合同D. 所有上述措施5.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情形?A.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B. 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合同期限届满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类型包括哪些?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劳动合同D. 赠与合同7. 合同法中,哪些因素可以导致合同无效?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C. 合同内容不明确D. 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8. 合同履行中,哪些行为可以视为违约?A. 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B. 延迟履行合同义务C.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D. 单方面解除合同9.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主张哪些权利?A. 要求恢复原状B. 要求赔偿损失C.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D. 要求支付违约金10. 合同法中,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A. 自然灾害B. 战争C. 政府行为D. 社会异常事件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1.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2. 合同当事人可以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3.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责任。

()14. 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15. 合同的履行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

合同法考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考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B. 合同内容合法C. 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D. 以上都是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C.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合同当事人未满18周岁答案:D3.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B. 变更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C. 变更后的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D. 以上都是答案:D4. 合同法中,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C. 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D. 以上都是答案:D5. 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A. 继续履行B. 采取补救措施C. 赔偿损失D. 以上都是答案:D6. 合同法中,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违约责任?A. 不可抗力B. 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C. 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D. 以上都是答案:D7.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如何确定?A.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B.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C. 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D. 以上都是答案:D8. 合同法中,合同的履行顺序如何确定?A.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B. 合同约定的履行顺序C. 法律规定的履行顺序D. 以上都是答案:D9.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A. 金钱履行B. 物品履行C. 劳务履行D. 以上都是答案:D10. 合同法中,合同的履行期限如何确定?A.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B.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C. 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B. 合同内容合法C. 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D. 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BC2.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C.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合同当事人未满18周岁答案:ABC3.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B. 变更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C. 变更后的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D. 变更后的内容不损害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答案:ABC4. 合同法中,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C. 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D.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答案:ABC5. 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A. 继续履行B. 采取补救措施C. 赔偿损失D. 支付违约金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只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

合同法考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考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A. 当事人信息B. 合同标的C. 合同价款D. 合同的生效条件答案:D2. 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以下哪项不是要约的构成要件?A. 要约人明确表示愿意受要约约束B. 要约内容具体确定C. 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D. 要约人对要约内容有修改权答案:D3.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B.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C.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合同当事人未满18周岁答案:D4.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项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C.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D. 合同当事人死亡答案:B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下哪项不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A. 继续履行B. 赔偿损失C. 支付违约金D. 撤销合同答案:D6.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抗辩权?A. 同时履行抗辩权B. 先履行抗辩权C. 不安抗辩权D. 撤销权答案:D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项是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标的物灭失C. 合同当事人死亡D.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答案:A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保全措施?A. 留置B. 扣押C. 提存D. 撤销答案:D9.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项是合同转让的禁止情形?A.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B. 合同权利义务部分转让C.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D. 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答案:C10.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解释原则?A. 文义解释B. 目的解释C. 习惯解释D. 任意解释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C.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D.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答案:ABCD12.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 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答案:ABCD13.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A. 标的物数量不足B.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C. 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包装方式D. 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交付时间答案:ABC14.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A. 一方当事人死亡B. 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 合同标的物灭失D.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答案:C15.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A. 因违约行为造成损失B.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C.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失D. 因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答案:A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6. 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题问题:什么是合同法?答案:合同法是一门法律学科,主要规定了民事主体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合同达成协议并产生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题问题:合同的要素有哪些?答案: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意思表示: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件,因此必须存在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双方对合同内容的一致认可。

2.客体: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和权利义务。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财产、劳务、技术等各种权益。

3.形式: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表达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有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

4.主体资格: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行为主体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

5.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等法律原则。

第三题问题: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答案:合同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意思表示的一致:合同当事人之间必须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相互之间的意思表示要完全一致。

2.合同的形式:根据法律规定,有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如不动产买卖合同等。

3.法定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行为主体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

4.合法目的和合法形式:合同的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第四题问题: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答案: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相对性:合同的效力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权利和义务。

3.合同的权利义务平等: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之间没有优劣之分。

自考《合同法》第五章练习题及解析

自考《合同法》第五章练习题及解析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单选题 1.甲、⼄双⽅在2002年2⽉7⽇订⽴买卖鱼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为⼄⽅付款提供保证担保。

同年4⽉5⽇,甲、⼄双⽅⼜约定每吨3800元。

根据已知条件,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 A.甲、⼄变更原买卖合同,不适⽤要约和的规则。

B.甲、⼄变更买卖合同,为更新。

C.甲、⼄变更买卖合同,保证⼈丙⽅不知情,丙⽅免除保证责任。

D.甲、⼄变更买卖合同,丙⽅不知情,但丙⽅不免责。

2.甲、⼄于2000年10⽉5⽇签订⼀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合同约定⼄的还款⽇期为2001年2⽉5⽇,到期未还则由丙对借款本⾦500万元承担⼀般保证责任。

2000年12⽉1⽇,甲。

⼄双⽅经协商将还款期限延⾄2001年4⽉5⽇,并通知丙,丙对此不置可否。

2001年5⽉1⽇,甲因⼄未按期还款⽽⾸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

根据上述案情,下列那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 A.由于丙对延期付款不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就保证范围⽽⾔,丙对本⾦的利息也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C.根据约定的保证条款,甲应该先向⼄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丙主张权利。

D.设丙不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于2001年8⽉5⽇。

⼆、多选题 1.甲(卖⽅)与⼄(买⽅)于2001年1⽉5⽇订⽴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10⽇发货,⼄于同年2⽉18⽇前付款,由丙接受⼄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提供保证。

⾄同年3⽉1⽇,甲通知⼄和丙已将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丁公司。

通知要求⼄向丁还款,由丙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已知条件,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因当事⼈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合同债权转让⽆效。

C.合同债权转让有效。

D.丙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关于合同的变更,下列命题是错误的:( ) A.合同变更,必须双⽅当事⼈协商⼀致。

2023年《合同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合同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合同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法规定的各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

下列哪个选项是合同的订立条件?A. 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合同标的合法合规C. 当事人之间达成一个共识D. 所定合同形式得以遵守答案:C. 当事人之间达成一个共识2.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可以被法院撤销?A. 合同订立时存在欺诈行为B. 合同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C. 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D.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答案:A. 合同订立时存在欺诈行为3.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在未到期前提前终止的情况。

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A. 合同当事人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B. 合同标的物毁损或灭失C. 合同中存在不可抗力因素D. 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到期答案:C. 合同中存在不可抗力因素二、填空题1. 《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对方订立合同,对方可以请求法院__________该合同。

答案:撤销2. 根据《合同法》,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是__________。

答案:无效3. 合同法规定,当合同标的物毁损或灭失后,债务人应当__________。

答案:承担相应风险三、判断题1. 《合同法》规定,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答案:错误2. 根据《合同法》,合同一般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

答案:正确3. 合同法规定,当合同标的物毁损或灭失后,债务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请简述《合同法》对合同订立条件的要求。

答案: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订立要求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合法合规、当事人之间达成一个共识以及所定合同形式得以遵守。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才能被视为有效订立。

2. 请简要说明《合同法》对合同效力的规定。

答案:根据《合同法》,合同必须具备合法的目的和形式,当事人之间必须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信用原则。

大学经济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大学经济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第五章合同法一、单项选择题四、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1、甲欲购买乙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台,双方就价款已经达成一致.因乙已将该设备出租于丙,故双方约定待租期满后由丙负责交付.租期满后,丙为交付,则甲应向谁请求给付? ( )A.乙B.丙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D.甲不得向任何人请求,因为该种合同无效3.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保管合同D.雇佣合同4.下列属于要约的有( )二、寄送的价目表三、招股说明书四、本店有大批高档衬衫,价格优惠,欲购从速.五、真丝袜子,每双2元,交款取货,欲购从速5.某商店橱窗内展示了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一、要约二、承诺三、要约邀请四、既是要约又是承诺6.下列关于要约失效的陈述,错误的是( )A.甲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发出要约,要求购买某型号钢材10吨.乙打电话告知甲,无货可供.要约失效.B.甲以信件的方式于7月5日向乙发出要约,并确定了一个月的承诺时间.7月10日该要约到达乙处..乙于8月6日以信件方式作出承诺,8月9日到达甲处.要约失效.C.甲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并要求乙必须在一个月内作出承诺,信件落款时间为7月1日.但甲迟迟没有发信,直到7月10日才发出信件.乙于8月4日作出承诺,该信件于8月7日到达甲处.该承诺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失效.D.甲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要求购买某型号的钢材10吨,乙打电话告知甲,因为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要约中确定的价格应上浮10%。

要约失效.7.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有( )A.规格水泥10吨,单价100元,请于15日内与我厂联系,过时不侯”B“本要约为不可以撤销之要约”C.现有高档衬衫一批,单价150元,交款即购,欲购从速.D.某公司给某运输公司发来传真,称:“有小麦100吨需运往南京,请贵公司必为我公司安排5吨卡车20辆,切记!”运输公司立即取消了部分零担货运,腾出车辆供该公司使用.8.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信件寄至甲商场,适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9.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适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4月11日B.5月8日4月11日C.5月9日4月14日D.5月10日4月14日10.甲厂向乙大学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师耳机,每副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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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2.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5.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不能撤销,无正当理由找不履行合同的,属于违约。

6.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7.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8.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具体规则(先“总原则”,后“具体规则”):a)质量要求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b)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c)履行地点不明确: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卖方所在地);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卖方所在地)。

d)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履行方式不明确: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f)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9.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10.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11.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到期债权。

12.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13.债权人就行使代位权的成果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就行使撤销权的成果并无优先受偿权。

14.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1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16.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7.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下列情况中,保证合同也成立: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b)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

1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19.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c)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21.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2.未经保证人的同意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责任。

23.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24.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25.仅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其上的建筑物。

26.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的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7.流押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28.流押条款无效。

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9.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抵押物折价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30.以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3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起设立,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33.出租在先,抵押在后: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

34.抵押在先,出租在后: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35.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6.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有债务人清偿。

37.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38.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39.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

40.浮动抵押即使已经办理登记,在抵押财产确定前,仍不得对抗正常经常活动中已支付对价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不论买受人对抵押权的存在是否知情)41.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2.不动产只能用于抵押,不能质押。

43.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可用于质押的权利: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

45.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46.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47.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8.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a)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退1倍+罚1倍);b)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c)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d)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9.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租用定金罚则。

50.债权人转移权力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是有效的)。

51.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52.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是有效的)。

5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否则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54.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55.法定抵销的条件: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56.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57.合同的法定解除: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依法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依法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必催告、等待,并可依法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8.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9.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60.当事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61.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6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63.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64.定金和赔偿损失可以并用: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65.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清理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法条款(例如仲裁条款)的效力。

66.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但下列免责条款无效: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7.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68.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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