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项目工程验收一般规范标准
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标准

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化系统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商业和家庭等各个领域。
智能化系统可帮助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生产质量和可靠性。
但对系统的竣工验收非常关键,它能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利益。
本文旨在介绍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标准。
一、竣工验收的流程和步骤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系统设备安装在系统结束设计、施工之后,需要将设备进行安装。
设备在安装时应遵循相关的国家和行业规范,并严格按照图纸,确保设备的位置、安装高度、连接及接地等符合要求。
2. 系统设备调试在安装结束后,需要对系统进行调试。
主要包括网络配置、软硬件测试、调整参数以及手动控制等。
需要确认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性能。
3. 系统功能测试进行系统功能测试时,需要尽可能地模拟实际使用环境,在这里进行功能性能测试,并记录数据。
4. 综合测试在综合测试时,将之前测试的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并在现场模拟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测试。
数据收集后,需要做出总结和分析,然后得出测试结果。
5. 试运行试运行是为了使系统在实际生产、使用环境下稳定运行,发现问题并及时修复。
二、验收资料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资料应该详尽、准确地反映出系统各个阶段的安装和调试情况,使使用者能够准确地了解系统的结构、功能和运行状态。
因此,竣工验收资料的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1. 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系统的理论和工程基础,也是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
设计文件应包括系统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制造文件,总结各种设计、制造和试验的数据和结论。
2. 施工文件施工文件将系统设计文件转化为实际的工程操作指南,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单据、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安装图纸等,要求清晰、详实、完整、规范。
3. 标准文件标准文件是指系统的规范和标准化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无了该类文件,系统的生产、使用效果将无法得到保证。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一、综合布线系统1、线缆敷设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线路应平整、无扭曲、无破损。
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相关标准,以保证信号传输的质量。
线缆在桥架、线槽内的敷设应整齐、有序,无交叉、重叠。
2、信息插座信息插座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高度和间距应一致。
插座的面板应安装牢固,无松动、倾斜现象。
插座的接线应准确无误,接触良好,无短路、断路现象。
3、配线架配线架的安装应牢固、平稳,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
配线架上的线缆应绑扎整齐,标识清晰、准确。
跳线的连接应可靠,无松动、接触不良现象。
4、测试与验收应对布线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包括线缆的连通性、衰减、近端串扰等指标。
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如有不合格项应及时整改。
二、安防监控系统1、摄像机摄像机的安装位置应覆盖重点区域,视角应无遮挡。
摄像机的图像清晰度、色彩还原度应符合要求,无图像模糊、失真现象。
摄像机的焦距、光圈应调整适当,以满足监控需求。
2、存储设备存储设备的容量应满足系统存储时间的要求。
存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得到保证,无数据丢失、损坏现象。
3、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显示设备应清晰、无闪烁,能够准确显示监控图像。
监控软件应操作方便、功能齐全,能够实现图像切换、回放、报警处理等功能。
4、报警系统报警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合理,灵敏度应符合要求。
报警信号应能准确传输到监控中心,并及时触发报警装置。
三、门禁管理系统1、读卡器读卡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居民使用,高度应适中。
读卡器的读卡距离、速度应符合要求,能够准确识别有效卡片。
2、门锁门锁的开启、关闭应灵活可靠,无卡滞现象。
门锁的安全性应得到保证,能够有效防止非法闯入。
3、控制设备控制设备应能够准确接收读卡器的信号,并控制门锁的动作。
控制设备的权限管理应功能齐全,能够实现不同人员的不同权限设置。
4、数据管理系统应能够记录人员的进出信息,数据保存时间应符合要求。
数据的查询、统计功能应方便、快捷,能够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2023建筑智能化验收标准

2023建筑智能化验收标准一、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1. 工程实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
3. 竣工验收前应确保工程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1. 系统检测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
2. 竣工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三、通信网络系统1. 系统应能满足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等业务需求,运行稳定可靠。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接口连接是否牢固,设备安装是否正确。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传输质量、传输速率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四、信息网络系统1. 系统应具备高效、可用、可扩展等特性,满足用户需求。
2. 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连接、安装是否正确,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网络速度、响应时间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五、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 系统应对建筑内的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监控范围是否全面,设备连接是否正常。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监控精度、响应时间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 系统应能及时发现火灾并启动相应灭火措施。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报警装置是否灵敏,消防设备是否可用。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灭火效果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七、安全防范系统1.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入侵报警、安全防范等功能。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监控范围是否全面,报警装置是否灵敏。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联动设备动作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八、综合布线系统系统应能满足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等业务需求,结构合理、维护方便。
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要求

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要求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合理的标准与要求能够有效地指导施工方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与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一、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 设备选型与工程设计符合相关规定:智能化工程的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工程设计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智能化设备安装与布线符合工程实施要求。
2. 施工过程符合要求:施工过程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材料的选择、安装及接线等环节符合规定。
特别是在智能化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需要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智能化工程的接地系统是保障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
验收过程中需要对接地系统的设计与布线进行检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控制系统可靠性验证:智能化工程的控制系统是实现智能化功能的核心,验收过程需要对控制系统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包括对控制程序的检查、仪表的校准及控制逻辑的测试等环节。
5. 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智能化工程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安全设施的配置与设置进行检查,确保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二、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1. 技术人员资质要求: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质量与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密切相关。
验收中需要核实施工单位人员的从业资质,确保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编程能力和系统调试经验。
2. 施工过程文件管理:施工过程中生成的各类文档和档案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以备验收和维护使用。
验收要求施工方提供符合规定的施工记录、巡检报告和设备测试报告等文件。
3. 验收测试数据记录:验收过程中需要对设备的各项测试数据进行记录,包括设备参数、运行状态、通讯测试结果等。
这些记录是验收合格的依据,并能够为今后工程维护和故障排除提供参考依据。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建设也日益普及。
为了确保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质量和性能,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便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全面的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智能化系统概述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包括出入口、道路、停车场等。
入侵报警系统:在重要区域设置探测器,如围墙、门窗等,一旦有入侵行为及时报警。
门禁管理系统:对小区出入口、单元门等进行权限管理,控制人员进出。
2、物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实现车辆的登记、计费、车位管理等功能。
设备管理系统:对小区内的各类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如电梯、路灯、给排水设备等。
收费管理系统:包括物业费、水电费等的收缴和管理。
3、信息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为小区内的语音、数据、图像等传输提供基础通道。
有线电视系统:提供电视信号接入。
网络通信系统:实现小区内的宽带接入和无线网络覆盖。
4、智能家居系统家庭安防系统:如烟雾报警、燃气报警等。
智能家电控制:对家电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二、验收依据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验收应依据以下文件和标准:1、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
2、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
3、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4、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验收流程1、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的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纸、设备清单、测试报告等。
2、初步审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善。
3、现场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小组应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以及相关技术专家。
弱电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

弱电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弱电智能化工程的验收标准。
弱电智能化工程是指利用现代通信、传输、控制等技术手段,集成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于弱电系统中,实现对建筑物内各类系统和设备的监控、管理和控制的工程项目。
验收标准的制定有助于确保弱电智能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建筑物的管理效率和舒适度。
2. 验收范围- 弱电智能化工程的设备安装和调试;- 弱电智能化系统的功能测试;- 弱电智能化系统的联调联试;- 弱电智能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接口测试;- 弱电智能化系统的数据传输和处理测试;- 弱电智能化工程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性检查。
3. 验收标准3.1 设备安装和调试- 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正确安装,连接牢固可靠;- 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布局合理;- 设备接地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满足规定;- 设备调试过程记录完整,调试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3.2 功能测试- 系统应按照设计功能需求进行单项和多项功能测试;- 功能测试结果准确无误,各项功能正常可用。
3.3 联调联试- 弱电智能化系统应与其他相关系统进行联调联试;- 联调联试过程中需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无误。
3.4 系统接口测试- 弱电智能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测试;- 接口测试结果准确无误,各系统间数据传输正常。
3.5 数据传输和处理测试- 弱电智能化系统的数据传输和处理过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数据传输准确可靠,处理速度满足要求。
3.6 防护措施和安全性检查- 弱电智能化工程应具备相关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工程方案和施工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弱电智能化系统与外部网络的连接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验收程序- 提交弱电智能化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现场查看和检查;- 对各项验收标准进行检测和测试;- 编制验收报告,记录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5. 验收结果及评定- 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合格标准为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要求;- 不合格标准为存在重大缺陷或安全隐患,需进行整改。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是指基于先进的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传感器技术等应用于建筑领域的一种新型建筑形态。
其通过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对建筑的监测、管理和优化,提高了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能源利用效率。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是确保智能建筑顺利投入使用的关键步骤,下面将根据智能建筑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介绍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总则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后,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智能建筑的功能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智能建筑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二、验收要求2.1 功能性验收智能建筑的功能性是指建筑所具备的各项功能能否正常运行。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智能建筑的楼宇自控、通风空调控制、照明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功能进行测试和检查。
只有当各项功能都能正常运行并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进行下一步的验收工作。
2.2 安全性验收智能建筑安全性是指建筑及其智能化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能否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进行智能消防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紧急疏散系统等的测试和检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并采取适当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2.3 可靠性验收智能建筑的可靠性是指建筑及其智能化系统在长期运行中能否稳定可靠地提供各项功能。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智能建筑系统的稳定性、故障恢复能力等进行评估,确保系统能够长期运行,并能及时修复故障。
2.4 可操作性验收智能建筑的可操作性是指建筑及其智能化系统的操作接口是否友好,是否容易操作和维护。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建筑的控制系统及其操作界面进行评估,确保用户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操作。
三、验收程序3.1 提交验收资料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竣工后,需提交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备与软件清单、设备购置发票和其它相关验收资料。
3.2 现场检查验收单位依据提交的验收资料,对智能建筑的设备安装、接线、调试情况进行检查。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_50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3 智能建筑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订。
1.0.4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规定的原则编制的,执行本规范时应与之配套使用。
1.0.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0.1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空调与通风、变配电、照明、给排水、热源与热交换、冷冻和冷却及电梯和自动扶梯等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的综合系统。
本规范所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此条通用。
2.0.2 通信网络系统(CNS)communication network system通信网络系统是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设施。
通过通信网络系统,可实现与外部通信网络(如公用电话网、综合业务数字网、互联网、数据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等)相联,确保信息畅通和实现信息共享。
2.0.3 信息网络系统(INS)information network system信息网络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构成的信息网络平台。
借助于这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应用业务。
2.0.4 智能化系统集成(ISI)intelligent system integrated智能化系统集成应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火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等各子分部工程的基础上,实现建筑物管理系统(BMS)集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亠、总则1. 为统一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本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由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智能化工程的验收。
3. 本规范为智能化工程能用验收规范,考虑到各智能化工程的系统配置不尽相同,验收项目可适当增减,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4. 本规范尚在不断充实完善,本规范中未涉及系统的验收主要验收施工质量及系统功能,并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1、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
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1.3.2系统质量的测试;1.3.3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工程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3. 系统质量测试表1 信道衰减量表2 基本链路衰减量在选定的某一频率上信和到和基本链路衰减量应符合上表的要求,信道的衰减包括10m (跳线、设备连接之和)表3 信道近端串音(最差线间)表4 基本链路近端串音(最差线间)近端串音是对电缆内,二条线对间信号的感应。
对近端串音的测试,必须对每对线在两端进行测量。
某和频率上,线对间近端串音应符合上表的要求。
4. 光纤链路测试4.1测试前应对所有的光连接器进行清洗,并将测试接收器校准至零位。
4.2测试包括以下内容:1、对整个光纤链路(包括光纤和连接器)的衰减进行测试;2、光纤链路的反射测量以确定链路长度及故障点位置。
4.3测试链接图(1)在两端对光纤逐要进行测试,连接方法如下:(2) 光缆布线链路在规定的传输窗口测量出的最大光衰减应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光缆布线链路的衰减布线链路长度 (m )衰减(db )单模光纤多模光纤1310nm1550 nm 850 nm 1300 nm 水平 100 2.2 nm 2.5 nm 2.2 nm 2.7 nm 建筑物主干500 2.7 nm 2.7 nm 3.5 nm 2.6 nm 建筑群主干15003.6 nm3.6 nm7.4 nmm(3) 光纤布线链路的任一接口测出的光回波损耗应大于下表给出的值。
最小光波损耗类别 单模光纤 多模光纤波长1310nm 1550nm 850nm 1300nm 光波损耗26 db26db20dbb5. 竣工验收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 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5.1系统图;5.2设备概要说明书;5.3设备器材一览表;5.4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4工程验收记录;三、楼宇对讲系统验收规范1、一般规定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
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3.1系统的工程的施工质量;1.3.2系统质量的测试;1.3.3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4、竣工验收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设计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4.1系统图;4.2系统平面图;4.3设备合格证、说明书;4.4设备器材一览表;4.5施工质量验收记录;4.6工程验收记录。
四、民用闭路监控系统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
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 归档。
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1.3.2系统质量的测试;1.3.3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421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3. 系统质量测试3.1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3.1.1图像的测试可采用五级损伤评定;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就符合下表的规定3.1.3系统的测试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3.13 1测试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
3.132测试应符合车家标准的监视器。
黑白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400线;彩色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270线。
3.1.3.3观看距离应为荧光屏面高度的6倍,光线柔和。
3.1.3.4评价人员不应少于五名,并应包括专业和非专。
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3.1.4各测试项目的得分均不应低于4分。
4. 竣工验收: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4.1系统图;4.2系统平面图;4.3设备合格证、说明书;4.4设备器材一览表;4.5施工质量验收记录;4.6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本验收规范内容参照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五、周界防范系统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
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 归档。
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1.3.2系统质量的测试;1.3.3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的规定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3.1当发生入侵时控制器能够报警,并显示报警位置。
4.竣工验收: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4.1系统平面图;4.2设备合格证、说明书;4.3设备器材一览表;4.4施工质量验收记录;4.5工程验收记录。
六、门禁系统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
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 归档。
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1.3.2系统质量的测试;1.3.3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4. 竣工验收: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4.1系统图;4.2系统平面图;4.3设备合格证、说明书;4.4设备器材一览表;4.5施工质量验收记录;4.6工程验收记录。
七、停车场系统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
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 归档。
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132系统质量的测试;1.3.3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的规定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4. 竣工验收: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4.1系统图;4.2系统平面图;4.3设备合格证、说明书;4.4设备器材一览表;4.5施工质量验收记录;4.6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