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图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序号账户类别开户银行使用单位用途1国库单一账户人民银行财政国库股预算内资金收支和清算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商业银行财政国库股预算外资金收支和清算3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商业银行财政国库股往来资金收支和清算4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财政支付中心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5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6财政特设专户商业银行财政国库股特殊专项资金收支二、资金流程图9预算内清算流程说明: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直接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和预算单位。
二、流程1-9为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发生工资、工程和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或其他特定用途支出时,在其直接支付额度内,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直接支付申请。
支付中心对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和相关原始凭证审核确认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将付款回单送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据以通知预算单位入账。
每日银行营业终了前,财政国库股汇总当日清算额度,通知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财政专户办理资金清算;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将垫付的预算内资金从人行国库、垫付的预算外和往来资金从财政专户划转到财政零余额账户,结平该账户余额为零。
6清算流程说明: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授权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二、流程1-6为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发生未纳入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零星购买支出及特别紧急支出时,在其授权支付额度内,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
财政拨款流程图

8、向财政所提供经校对后的基础信息表
9
11、镇长批准,拨入资金 10
向农商行提供信息采集表
14 12
资金打入农商行
13
返回“一折通”专用存折
财政投资评审流程图
财政各类资金拨付业务工作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流程图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流程图
会理流程图
拨付财政资金工作流程图
预
算 划
内 拨
外 批复数 资
指 金
标
下达预算单位
分月用款批示
核 申 审
定 报 核
分 分
月 月
用 用
款 款
计 计
划 划 传 复
递 核
凭 出
证 具
填制支出结报单 凭证
财政涉农补贴发放流程图
1、向财政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涉农补贴兑付方案
2、财政所根据方案提供信息采集表
3
4
5
6、向财政所提供经审核后的信息采集表
海北州财政预算资金指标、计划、拨付流程图

海北州财政预算资金指标、计划、拨付流程图流程说明:1、本流程图中“部门预算”指按法定程序经批准的年度预算资金;“预算追加”指年度预算中未列入,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确定并形成正式文件的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
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科室包括: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农牧财务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综合科、信息中心、支付中心。
2、预算指标管理岗位:部门预算由预算科负责指标录入、初审、复审;预算追加由各相关业务科负责指标录入、初审,预算科复审,国库科负责部门预算追加指标终审、下达。
3、预算单位录入授权额度用款计划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各预算单位直接支付计划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录入、审核;国库科复审、批复用款计划。
4、国库支付中心负责资金支付计划的受理和资金审核支付。
5、信息中心负责集中支付系统运行及安全管理。
6、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内部岗位包括指标录入、初审、复审、终审,用款计划审核岗、资金支付受理岗、资金支付审核岗、系统数据管理岗,在履行职责时相互分离,各负其责,杜绝办理业务“一手清”现象。
若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应委托本科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操作,并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以避免工作延误或出现差错。
7、各岗位工作人员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时限要求;相关业务科室督促各预算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报送用款计划,延期未报造成后果由相关业务科室和预算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8、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特殊情况未经预算批准或未下发文件的资金支付,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流程拨付,后履行手续。
9、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流程按以上序号依次进行,拨付完成,集中支付中心向预算科反馈拨付完成的相关信息,并附开户行凭证复印件。
10、预算科及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权限利用网络系统实时监督预算单位用款指标。
11、人员角色变动、新增单位等权限发生变化,信息中心必须在1天内进行变更。
(完整版)财政拨款流程图.doc

拨付财政资金工作流程图财政所预算指标专管员总预算会计预③算划内拨外②批复数资指金标②下达预算单位财政所计划专管员集中收付中心分月用款批示②①⑤核申审定报核分分月月出纳单位用用款款计计⑥⑥划划传复递核凭出证具④填制支出结报单凭证总帐会计收款单位各预算单位记帐会计预算单位财政涉农补贴发放流程图1、向财政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涉农补贴兑付方案2、财政所根据方案提供信息采集表涉镇财政所下发信息采集表,村组填写农户补贴等基础信息4村组汇总信息采集表,并上报涉农补贴管理部门审核6、向财政所提供经审核后的信息采集表财政所把农户信息录入“一折通”软件,打印农户基础信息核对表,并提交涉农补贴管理部门进行校对8、向财政所提供经校对后的基础信息表357农补贴管理部门财政所更新农户基础信息,修改数9据,建立数据库,确定补贴金额,市财政局汇总后,向财政局上报信息11、镇长批准,拨入资金财政集中支付中心10向农商行提供信息采集表14 12以村为单位向农户发放“告知资金打入农商行13 农商行负责制作“一折通”专书”,并发放“一折通”专用存返回“一折通”专用存折用存折,及时将涉农补贴金额折。
按项目类型打入专用存折财政投资评审流程图项目申请制定评审方案有关单位报送资料组织实施评审现场查勘与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出具评审报告项目后期整理归档1、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2、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 )安排的建设项目;3、财政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项目;4、政府性融资、财政贴息等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5、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1、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2、对具备条件的,确定评审负责人,配备相应评审人员;3、制定评审计划。
1、项目评审申请报告;2、主管部门立项批复、项目申报审批文件;3、项目基本情况简介;4、施工(竣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 5、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6、施工合同及签证;7、决(结)算资料。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政资金申请拨付流程

财政资金申请拨付流程
1. 项目立项
- 编制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内容、预算等。
- 项目计划书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立项。
2. 资金申请
- 根据立项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
- 填写资金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 按照规定程序报送资金申请。
3. 资金审批
- 主管财政部门对申请资金的合理性、相符性进行审核。
- 资金审批委员会召开会议,评估项目必要性、预算合理性。
- 审批通过后,下达资金拨付文件。
4. 资金拨付
- 按照审批拨付文件要求,划拨资金至指定账户。
- 财务部门登记记账,做好资金使用和管理。
5. 项目实施
- 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合理使用拨付的资金。
-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6. 总结验收
- 项目执行完毕,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汇总。
- 主管单位实施经费审计,检查资金使用合规性。
- 通过最终验收后,结项。
以上为财政资金申请拨付的主要流程,实际操作可根据具体单位制度有所调整。
各环节要做到程序规范、准确无误,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流程图
工资银行化支付流程图
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图拨款支付审核用款计划审定签字提出用款计划并编制资金拨款通知单拨款支付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支付中心国库总会计局领导业务主管股室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乡镇1申请用款单位应当按照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根据项目进度提出用款计划
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图
拨款支付
审核用款计划, 审定,签字
提出用款计划并编制《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拨款支付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二、资金流程图预算内清算预算外清算往来资金清算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9预算内清算流程说明: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二)资金支付程序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直接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和预算单位。
二、流程1-9为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发生工资、工程和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或其他特定用途支出时,在其直接支付额度内,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直接支付申请。
支付中心对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和相关原始凭证审核确认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将付款回单送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据以通知预算单位入账。
每日银行营业终了前,财政国库股汇总当日清算额度,通知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财政专户办理资金清算;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将垫付的预算内资金从人行国库、垫付的预算外和往来资金从财政专户划转到财政零余额账户,结平该账户余额为零。
财政授权支付流程图6清算流程说明: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授权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二、流程1-6为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发生未纳入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零星购买支出及特别紧急支出时,在其授权支付额度内,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
每日银行营业终了前,财政国库股汇总当日清算额度,通知人行国库办理资金清算;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将垫付资金从人行国库划转到单位零余额账户,结平该账户余额为零。
专项资金拨款程序图

专 项 资 金 拨 款 程 序 图防控: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投资效益;2、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坚持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建股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的程序,不违规拨付资金。
工程建设期拨款工程尾期拨款工程首期拨款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支付款项时,须向县财政局经建股提供由监理公司签证施工进度单和质量合格证明单,进度不得低于50%。
工程竣工尚未验收时,按工程总投资的30%预留工程尾款。
县财政局经建股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建设单位。
县财政局经建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进度资料进行核实。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财政及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整理所有工程资料,同时向县财政局基建工程预(结)算审查中心提出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的申请,并将验收资料报送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资料审核通过后,通知建设单位填写《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经建股审核。
经建股审核同意后,在《拨款申请单》上签署审核意见,报县财政局分管局领导审批。
预拨首批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工程资金总额的30%。
县财政局经建股审核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填写《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经建股审核。
经建股审核同意后,在《拨款申请单》上签署审核意见,报县财政局分管局领导审批。
工程进度超过50%以上,申请拨付工程资金总额的70%以内(含首期拨款)。
经建股依据验收合格报告单及基建决算审查确认书,通知建设单位填写《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经建股审核,拨付工程尾款。
建设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预留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方可全额退回。
建设单位提供原始凭证、账号及相关资料报国库集中支付局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或供应商账户。
建设单位向县财政局经建股报送以下资料:1、有关部门的投资计划文件或申报文本;2、基建预算审查确认书;3、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审批表;4、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付款方式须符合财政以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5、监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