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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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与防控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与防控
2.2.2 回收率试验 称取样品三份各 2 g,分别各自加 入浓度为 1 μg/mL 的混合标准物质溶 液 0.5、5.0、7.5 mL 然后按样品前处
贮存和运输抽取的食品样品,确保抽
样程序的规范性和样品的有效性。
2.2 加强抽样信息交流,提高抽样人
员专业知识水平
在执行同一食品安全抽样任务时,
各抽样小组间应及时加强抽样信息交
流。抽检度,包括食品相关法律
法规、抽检监测工作规范、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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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2月
关键词:食品安全;抽样;风险;防控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本物质。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的 重大基本民生问题。食品安全监督抽 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 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 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组织的抽样、 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1]。抽样工 作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首要环 节,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由于抽 样人员面临的抽样任务日趋艰巨,抽 样时环境通常比较艰苦,情形比较复 杂,因此抽样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主要包括抽样程序规范性风险、食品 样品作废风险、抽样人员廉政风险和 抽样人员人身安全风险 [2]。
验样品,另一部分个体整个作为备份 样品。⑤备份样品封存不当。如果抽 样人员抽样时未采取妥当有效的方式 封存备份样品,不合格生产厂家合法 的复检要求很难得到满足,从而引发 争议。以上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会 导致最终检验结论被推翻,对监管部 门和抽检机构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1.2 食品样品作废风险
在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抽 检 工 作 中, 抽 取的食品样品被作废的情况屡有发生。 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多个 抽样组在流通环节执行同一抽检任务 时,各抽样组间信息交流不及时,抽 到同一批次食品样品;②抽样人员麻 痹大意,将不同生产日期或者不同口 味的食品混作同批次样品抽取;③抽 样量较少,不能满足检验要求;④样 品属性分类界定错误,例如:将菠萝 啤(果味型碳酸饮料)误当作啤酒抽取; ⑤抽样单填写不规范,例如:将样品 名称、生产日期及生产企业信息等信 息登记错误或肆意涂改,涂改处未经 被抽样单位确认;⑥样品贮存运输不 当,出现渗漏或破损;⑦在流通环节 抽取到执行标准为企标的食品样品时, 因故未能及时联系到生产厂家索取企 标,致使检验时限超期。 1.3 抽样人员廉政风险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6.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2年6月24日—7月14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2年6月24日附件1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实施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总体要求】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法、公正的原则,以发现问题和排查风险隐患为导向,组织实施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加强对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处理、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承担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

地市级、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上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的要求,承担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者义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接受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化妆品抽样检验,不得干扰、阻碍或者拒绝抽样检验工作,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6月29日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认定范围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项目现场初步筛查,具有快速、简便、灵敏、可移动等特点的快速检测方法。

二、方法来源(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二)社会公开征集,包括相关检测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相关团体和个人。

三、认定程序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遵循以下程序:(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征集公告范围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出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通过初步审查的快速检测方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四)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送交申报单位(或个人),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反馈意见对检测方法进行修订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当对修订完善后的检测方法进行审核,并形成送审稿。

化妆品检测年度总结(3篇)

化妆品检测年度总结(3篇)

第1篇2023年,我国化妆品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产品质量安全的严峻挑战。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进行了全面抽检,现将2023年化妆品检测年度总结如下:一、抽检情况202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抽检了22大类化妆品,涉及护肤品、美妆产品、洗护用品等。

全年共抽检60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较高。

其中,染发剂不合格批次最多,占比29.5%,为抽检不合格重灾区。

二、不合格原因分析1. 防腐剂滥用:部分化妆品产品中防腐剂含量超标,如卡松、苯氧乙醇等。

滥用防腐剂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刺激等问题。

2. 非法添加:部分化妆品产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如糖皮质激素、抗生素等。

这些物质可能导致皮肤依赖、过敏、感染等问题。

3. 成分对比不合格:部分化妆品产品成分含量与标签标示不符,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误解。

4. 菌落总数超标:部分化妆品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5. 防晒剂及染发剂不合格:部分防晒剂和染发剂产品防晒指数、染发剂含量等指标不合格,影响产品使用效果。

三、重点品牌抽检情况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中,稚优泉、蜜丝婷、兰芝、高姿、肌司研、纽西之谜、玥之秘、麦吉丽、片仔癀、南京同仁堂、舒客、昌义、章华等知名品牌上质检黑榜。

此外,美度、天科、塑美大健康等品牌上榜次数较多。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1. 加强法规宣传:加大对化妆品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消费者对化妆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2. 严格监管:加大对化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 完善抽检制度:优化抽检方案,提高抽检覆盖面,确保抽检结果客观、公正。

4. 强化企业自律: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 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关注化妆品质量安全,提高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总之,2023年化妆品检测年度总结显示,我国化妆品行业在质量安全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正文:----------------------------------------------------------------------------------------------------------------------------------------------------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2000年8月20日卫生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

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定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依据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卫生标准进行。

第五条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的产品,6个月内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重复抽检。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该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追踪监督检查。

第六条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产品与人体健康有关的指标;(二)产品宣传内容;(三)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抽检内容。

第二章采样第七条承担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采集样品。

采集样品的卫生监督员应当向被抽检者出示证件,并出具采样文书。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知样品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样品的真实性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对样品真实性没有异议。

第八条采样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集样品的种类、数量应当满足抽检工作的需要。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对化妆品进行日常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的要点。

一、产品标签和包装检查1.检查化妆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包装材料是否安全、无毒无害。

2.检查产品标签是否完整,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是否清晰可见。

3.检查标签中是否含有虚假宣传信息,如过度夸大功效、含有违禁成分等。

二、成分检查1.检查化妆品中所含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违禁成分。

2.检查成分是否准确标注,是否与产品宣传一致。

3.检查是否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如重金属、激素等。

三、生产企业检查1.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和许可证是否齐全。

2.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车间、设备、工作人员的卫生状况等。

3.检查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把关等。

四、市场销售检查1.检查化妆品销售场所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检查销售场所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化妆品。

3.检查销售场所是否配备产品销售明细表,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五、抽样检验1.根据一定的抽样标准,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

2.对抽样化妆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成分分析、微生物检测、安全性评估等。

3.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化妆品进行处罚和下架处理。

六、消费者投诉处理1.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对涉及的化妆品进行核实和检查。

2.对消费者投诉涉及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检测。

3.对投诉属实的化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主要包括产品标签和包装检查、成分检查、生产企业检查、市场销售检查、抽样检验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等方面。

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检查,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的化妆品安全可靠。

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部门是门店及质量管理部。

对顾客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或访问反映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由门店认真填写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查询登记表,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处理。

二、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做到次次有记录,有处理结果。

设立客户意见登记薄,及时汇总,分析、认真处理顾客反映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桩桩有交代。

三、对顾客反映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意见,要调查研究,认真处理,查明原因,及时答复。

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一周时间。

四、对重大问题的质量投诉,需要各部门综合处理的问题,由主管经理协调处理。

五、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查询和投诉情况由门店每月汇总,报质量管理部和主管经理。

六、对质量查询和投诉收集的意见,涉及到的部门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对质量查询和投诉中涉及到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4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全面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在此,我将对2024年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化妆品市场的日常监测和抽检工作。

通过定期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抽检,我们发现了一批不合格产品,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下架、召回和处罚等。

这些措施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整个化妆品市场的秩序和规范。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化妆品广告和宣传的监管。

通过加大对化妆品广告的审核力度,我们发现并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行为。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网络上的虚假宣传和推销行为的监控和打击,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化妆品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他们以低价、次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来吸引消费者。

这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构成了威胁。

其次,一些化妆品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和不合理的行为,导致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一些消费者对于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认知不足,缺乏对化妆品市场的正确判断能力,容易受到虚假宣传和不合理推销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二是加强对化妆品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推动企业规范化经营和产品质量提升。

三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理性消费和正确选择。

综上所述,2024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共同推动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化妆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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