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析

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在校外兼职来赚取一些生活费用和积累社会经验。
校外兼职对于大学生来说既是一种经济来源,又是一种锻炼自己的机会。
但是却存在着一些法律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首先,校外兼职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大学生参加校外兼职,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校外兼职所从事的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到儿童、青少年的工作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涉及到犯罪行为。
例如,利用儿童或青少年进行危害身心健康的工作,将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其次,兼职的工资待遇应该合理。
许多大学生在兼职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资问题,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兼职的工资并不高,很难达到大学生的期望。
但是,兼职的工资应该是合理的。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大学生足够的工资,否则就会违法。
如果兼职的工资过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兼职的工作时间应该符合国家规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每个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对于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来说,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兼职工作环境应该安全健康。
大学生在参加校外兼职时,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具,如防护面罩、手套等,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校外兼职对于大学生来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提供生活费用和增加人生经验。
在参加兼职时,大学生需要关注一些法律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关注。
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现象及其成因调查报告——兼谈大学生兼职权益的保障措施

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现象及其成因调查报告——兼谈大学生兼职权益的保障措施调查研究发现,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薪酬问题。
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兼职工资待遇低廉,甚至存在未付工资、拖欠工资等情况。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大学生们的积极性和劳动动力。
其次,劳动环境恶劣。
一些兼职岗位的工作环境往往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卫生差、安全隐患等问题。
有的兼职工作时间超长,没有合理休息时间,影响了大学生们的学习和身体健康。
再次,违法用工现象。
部分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兼职存在霸王条款、侵犯劳动权益等行为。
有的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大学生兼职视为临时工,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或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最后,安全问题。
大学生兼职岗位涉及到社交、快递等多个领域,一些兼职岗位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导致大学生面临被侵犯人身安全的风险。
那么,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的成因是什么呢?首先,社会监管不到位。
大学生兼职市场庞大复杂,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岗位和用工单位。
但是,相关监管部门在兼职市场的治理上相对薄弱,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可以逃避监管、侵害大学生权益。
其次,大学生权益保护意识不强。
一些大学生在寻找兼职过程中,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了解不足,容易被侵犯。
同时,部分大学生因为经济需求迫切,对于薪酬和工作环境的要求相对低,容易成为侵害的对象。
另外,用工单位缺乏规范。
一些用人单位以降低成本为目的,忽视对大学生兼职的权益保护,对于合同签订、薪资支付、安全防范等方面存在缺失。
针对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首先,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兼职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违法用工行为进行严惩,确保大学生兼职的合法权益。
其次,提高大学生兼职的信息透明度。
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兼职平台,为学生提供真实、可靠的兼职信息,让学生可以在选择兼职时对用工单位的信誉有所了解。
此外,加强宣传和教育。
高校可以加强对大学生的权益保护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让他们能够主动维权、提高兼职待遇。
大学生校外兼职中的权益保护问题探究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校大学生普遍校外兼职,提升自我的同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但是,由于大学生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其劳动属性界定不明,在兼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常被侵犯,维权方面,兼职大学生属于弱势群体,维权无门、维权无果等等导致维护合法权益困难重重。
本文以大学生校外兼职过程中所遇到的几种常见侵权问题及维权困难的原因为基础展开调查研究,针对性的提出大学生在校外兼职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维权一、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劳动属性界定对于校外兼职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我国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校外兼职的大学生应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我国《民法总则》第17、18条对于成年人的规定,在校的大学生大部分满足自然人成为劳动者的几个条件:年龄、条件、条件和行为自由,所以兼职大学生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即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且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即为劳动合同,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为劳动关系,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一旦受到侵犯,可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校外兼职的大学生不是劳动者,所以他们就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畴之中,而应该属于民法的范畴。
因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两法都对劳动者没有具体的定义,也没有明确的将校外大学生兼职纳入这两法的调整范畴之中。
所以,有些观点就认为大学生校外兼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畴,而是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
二、大学生校外兼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一)超时用工,劳动时间过长在调查中发现,不少校外兼职的大学生一天的工作时长超过8小时,这种情况尤其在周末或节假日比较常见,例如,从事网络管理工作的网吧兼职大学生工作时长一天超过12个小时。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兼职大学生的赚钱心理,随意增加兼职大学生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且仅支付少量工资。
(二)工作待遇及工作环境问题在校大学生所从事的兼职大部分商家都是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一般都会支付较低的工资,他们的工资往往比正式员工少得多,毫无可比性,但是他们却比正式的员工的工作量大,加班加点也是毫无工资补贴可言的。
大学生兼职中的法律问题及权益保障研究

大学生兼职中的法律问题及权益保障研究在当今社会中,大学生兼职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生活方式。
大学生借助兼职机会,不仅能够增加生活费收入,还能够提升能力和拓宽社交圈。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问题。
本文将探讨大学生兼职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权益保障研究。
一、大学生兼职与劳动合同在进行任何兼职之前,大学生应该意识到与雇主签署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法律依据。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薪资支付方式等一系列关键问题。
通过签署合同,双方都能够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益,避免后期纠纷的发生。
同时,大学生应该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劳动合同要依法签订,并且双方要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大学生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并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
对于合同条款或协议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情况,大学生应及时与雇主进行沟通,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
二、大学生兼职工资支付问题在大学生兼职过程中,工资支付问题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大学生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能够按时、足额地获得工资。
首先,大学生应注意工资支付方式。
一般情况下,工资可以通过银行卡、现金等方式支付。
然而,雇主不得随意更改支付方式,应事先与大学生达成一致。
只有在大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更改支付方式。
其次,大学生应记录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
工作时间记录可以通过打卡机等设备进行,工资支付记录可以保存工资条或其他相关凭证。
这样,一旦争议发生,大学生就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兼职工作可能存在“黑工”问题。
大学生应该提高警惕,避免接受“黑工”兼职机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三、大学生兼职工作时间与权益保障大学生兼职需要学业与工作之间取得平衡。
一方面,大学生要保证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业学习;另一方面,大学生也需要履行兼职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大学生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的探究

大学生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的探究一、概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和社会的新鲜血液,其劳动权益的保护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大学生在校园学习之余,参与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如实习、兼职等,已成为普遍现象。
这些活动不仅有助于大学生提前适应社会、增强实践能力,也是他们实现自我价值、提升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在实际操作中,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权益保护问题逐渐凸显,如劳动报酬、工作环境、劳动时间等方面的权益受损情况时有发生。
探究大学生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对于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其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的现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以期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体系提供参考。
1. 研究背景:大学生参与劳动市场的普遍性及劳动权益问题的凸显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的高等教育逐渐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大学生的数量逐年攀升。
据教育部统计,每年的大学毕业生数量都在创新高,这导致了大学生参与劳动市场的普遍性。
他们不仅在大学期间通过兼职、实习等方式参与社会劳动,而且在毕业后更是直接进入全职工作岗位。
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议题。
当前大学生在劳动市场中的权益保护状况并不乐观。
由于立法缺失、政府部门失责、学校失职以及维权途径不畅通等多种原因,大学生的劳动权益经常受到侵害。
比如,有的大学生在实习或兼职过程中遭遇工资拖欠、超时工作、无故解雇等问题,而他们往往因为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只能默默承受这些不公正的待遇。
大学生作为社会的新生劳动力,他们的素质状况直接决定了未来的职场发展走向和社会的精神面貌。
保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不仅关乎他们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大学生参与劳动市场的普遍性以及他们在劳动过程中所面临的权益问题,使得研究大学生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勤工俭学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勤工俭学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研究勤工俭学是大学生校园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现象,通过在校内或校外打工来减轻家庭负担和提高自身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
随着勤工俭学人数的增加,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关注焦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势在必行,以促进勤工俭学的良性发展。
本文将围绕勤工俭学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展开研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1.工作时间过长:一些大学生在为了赚取更多生活费而超时工作,甚至有的大学生夜以继日地工作。
这种长时间工作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也违反了相关劳动法规。
2.工资低廉:在一些校内外单位中,大学生的工资待遇并不理想,甚至存在拖欠工资,恶劣的工作环境等问题。
3.缺乏社会保障:由于大学生在校期间工作的特殊性,他们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一旦出现意外或者工伤,将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4.受歧视和侵犯:由于年龄较小、经验不足,部分企业和单位对大学生员工存在歧视和侵犯的现象。
他们的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当前的大学生劳动市场中,由于勤工俭学规模庞大,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也凸显出来。
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在就业能力和法律意识方面的不足,容易受到一些不法用人单位和雇主的侵犯。
也与相关部门对勤工俭学劳动权益保障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大学生在劳动市场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
1.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晓自己的权利,并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2.建立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勤工俭学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监督机制,定期对校内外单位的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进行检查,确保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3.制定规范政策: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制定规范的勤工俭学政策,保障大学生工作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为大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4.加强指导辅导:学校应当加强对勤工俭学大学生的指导辅导,指导他们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避免因工作而影响学业,同时也加强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和学习的压力。
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析

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析近年来,大学生校外兼职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校外兼职劳动中,大学生往往面临着种种法律问题,包括工资拖欠、加班问题、安全保障等。
本文将对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进行探析。
首先,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律地位存在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才能享有合法的劳动权益。
然而,在大学生校外兼职中,许多雇主并不会向大学生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因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存在被忽视的风险。
此外,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时也缺乏社会保障,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其次,大学生校外兼职中的工资问题也备受关注。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雇主一方面利用大学生的无劳动合同状态,拖欠工资,另一方面则强制大学生无偿加班,从而加剧了大学生的劳动弱势地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雇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通过立法等手段,规范校外兼职的雇佣形式,从而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安全保障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由于大学生缺乏正规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身体受到损害或者遇到其他紧急情况,他们将很难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者救助。
为此,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外兼职安全保障机制,提供资金和技术保障,确保大学生校外兼职时的安全。
综上所述,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立法和法律执行力度,规范校外兼职的雇佣形式,加强对雇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校外兼职安全保障机制,从而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大学生也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校外兼职的法律风险认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高校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探析

高校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探析高校大学生兼职已成为常见现象,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实践经验和经济来源,但兼职工作存在一定风险,如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工资被拖欠等问题,需要加强保障。
本文将从现状分析、问题归纳和对策探析三个方面,探讨高校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
一、现状分析高校大学生兼职成为常态,成为了增加经验和经济支持的重要途径,然而,一些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兼职的管理和监管未能及时跟进,导致一些兼职单位与大学生发生纠纷而无人处理。
2019年,教育部制定《关于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的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强调保障大学生安全,但并未详细阐述兼职工作的监管细则。
二、问题归纳大学生兼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强迫超时工作、不给法定年休假、工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当工人维权时,就会受到压迫和辱骂,影响其诉求的到位。
2. 工资被拖欠一些用人单位采用拖欠工资的方式来对待大学生兼职工人。
这种情况下,一些堕落公司有意拖延工人的工资,让“无奈”的工人一次又一次地跑公司拿工资,最终放弃了自己的工资。
3. 欠薪纠纷难以解决由于人们对纠纷处理的繁琐和缺乏技能,加之用工方和工人方心态存在差异,往往导致纠纷留有余地,或许甚至让纠纷进一步恶化。
三、对策探析考虑到兼职市场的特殊性,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1. 强化部门监管应加强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明确兼职工作的相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监管职责。
2. 树立兼职社团学校可树立多种主题的社团,如兼职帮助、兼职和工作交流等,为学生提供兼职机会,并提供学生面对问题时的技能和对策。
3. 加强宣传与教育高校学生需要明确权益意识,关注自身权益,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应加强学生教育,推广学生权益保障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以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劳动权益。
4. 加强筹备工作用人单位必须增强用工质量,保障劳动权益,防止欠款,建立现行文化,和谐员工关系,认真履行企业职位,保护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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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同时也
大大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大学生校外兼职的现象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大学生校外兼职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的社会化进程,提高综合能力,锻炼人际交往的能力,减轻家庭负担。
但是另一方面,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时属于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侵害。
因此,深入探讨大学生校外兼职权益受损失的原因以及我国现今的立法现状对保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企业责任
1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律内涵
一)对大学生校外兼职概念的界定
根据2007 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
学
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4 条和第6 条的相关规定,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在校大学生为改善生活和学习条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向用工主体提供劳动,并由用工主体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法律行为。
1.兼职类别的多样性。
大学生参加校外兼职的形式繁
多、
二)大学生校外兼职的特征
内容别样,既有通过脑力劳动后的报酬的形式也有通过体力劳动获得报酬的形式,诸如兼职编辑、打字员、家教等属于脑力劳动的形式,而广告宣传、餐馆服务生等属于体力劳动的形式。
2.主体的多元性。
大学生校外兼职可以到民营企业、私
营企业、个体企业等形式多样的企业中,因此其用工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
因此,大学生校外兼职就其用工主体而言其具有主体多样性的特征。
3.对象的单一性。
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对象仅限制在取
得
学籍的在校大学生,既包括专科生、本科生也包括在校的研究生。
就此看出大学生校外兼职的范畴很狭窄仅仅指在校的大学生,并不包括在职的大学生或者函授的大学生,因此大学生校外兼职具有对象的单一性的特征。
4.客体的特定性。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
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这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在校大学生所提供的劳动行为,具有不变性,不会因为用工主体的不同、从事工种的不同、劳动主体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大学生校外兼职这一法律关系中具有特体特定的特点。
2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受损的原因
工主体的多元性,从事公众的多样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这些特性往往会造成大学生在校外兼职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损失。
归结起来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劳动关系不平等。
大学生在校外兼职过程中往往
大学生校外兼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用
处于弱势地位,在整个劳动关系过程中,大学生是用工主体在选择,明显处于被动地位,当其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为了保住工作机会就会选择忍气吞声,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人
益。
其次,我国劳动保障体系不完善。
虽然大学生劳动权益
在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其他合法形式进行维权,但是由于大学生在整个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并且由于劳动主体资格的缺失,一旦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时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就很难找到合适的救济途径。
再次,法律权利意识淡薄。
虽然大学生受到高等教育,
但是他们法律权利意识相当淡薄,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
大学生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他们甚至不知道通过何途径进行维权以及怎样维权。
3我国对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1.大学生校外兼职法律规范缺失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立法技术和立法并不够完善,从我国目前现行立法来看,还没有一部法律明确
将在校大学生的校外兼职行为作为调整和保护的对象,高校学生校外兼职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校大学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及其参
加社会兼职所提供的“劳动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属于“劳务行为”还是“劳动行为” ,无论学理上还是实践中均存在着较大争议。
2.大学生勤工助学行为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对于高校学生参加校外兼职的规章主要有,1995 年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2 条,2005 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以及2007 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
范性文件。
虽然出台了这些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还是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主要表现在一下两个方面:1)规
章内容过于笼统。
与大学生校外兼职有关的规章对于规范和保护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兼职活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其内容上来看,还过于笼统。
规章中就校外兼职的法律性质、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劳动权益保障等实质内容
均没有涉及,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也是很难
操作,大学生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也是求助有难。
2)规章适用存在歧义。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有的观点认为“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未建立劳动关系” ;有的观点则认为“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时,在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4完善我国大学生劳动权益的途径
1.政府以法规形式确保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在法理学上,大学生也属于劳动者,是宪法保障的劳动
权的主体。
构建保障大学生劳动权益的特殊劳动关系体系,可由教育部制定相关行政规章,将大学生的实习兼职纳入劳动法律体系,比照劳动法的各项基本制度作为劳动法的特例性规定,建立特殊劳动关系制度。
第一,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适宜做出任意性规定。
考虑到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和劳动现状,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建立的特殊劳动关系时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应作强制性规定。
第二,关于薪酬、工时制度。
参照劳动法制定相关的薪酬制度和工时制度。
第三,关于社会保险。
社作为特殊劳动关系来设计,为保护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保证大学生实习兼职的锻炼机会,学生人身保障将主要依靠高校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加强高校对大学生实习兼职的指导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6 条的规定,
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
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
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3.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利益的受益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用工
风险和责任。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实习生的界定不是很明确,用人单位作为市场经济的一员,更要增强作为社会经济主体的责任意识。
比如,在学生兼职期间为其购买意外伤害的保险,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自己的用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
也可以保障受伤害学生的人身权益,还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注重大学生劳动保障的社会化
首先就需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用社会舆论引导和监
督企业关注自身道德层面的形象。
虽然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也应该担负起其社会责任。
一方面学生是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学生也是企业潜在的人力资源,需要善加保护。
其次要充分利用社会、高校、家庭等多方资源构建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
运用网络、新闻媒体、报刊等新媒体为辅助手段,宣传法制观念、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监督企业履行责任。
劳动仲裁部门应改变简单的裁决驳回仲裁申请的方法,依照特殊劳动关系的规章受理大学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并提供适当的法律的援助。
作者简介
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