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原阳县科三预约考试规则

原阳县科三预约考试规则1、驾照考试科目三具体考试时间只能登陆12123进行实际查询,或者询问教练或者车管所。
2、预约的流程:(1)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准考技能证明》起始时间(科目一通过考试)满二十天后到互联网上输入报考网址。
(2)点击车管所的网站专栏中的“网上预约考试”。
(3)点击“科目三考试预约”,输入考生姓名等信息,接收手机短信验证码(大约1分钟左右)并输入验证码预约,提示“预约成功”。
(4)打印科目三考试预约受理凭证或临考前三日内收到的短信提示到所约定的地点。
3、相关说明(1)每一个手机号同一天只允许预约一次(2)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科目三的考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限内完成科目三考试。
(3)科目三考试只允许二次,不合格需当场在考点交纳补考费,才能进行补考预约。
(4)申请人按约时间、地点参加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在考试点当场打印科目三成绩单,本人妥善保管好资料,并携带资料在科目三考点。
资料拓展:1、科目三,又称道路安全驾驶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
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
2、科目三的内容一般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3、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4、教学软件,学员可通过XXX手机端、电脑端的模拟考试软件,学习交通法规。
教学书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编写的《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
可由驾校统一购置发放驾驶学习资料,也可由驾校学员自费购置学习资料。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2010年修订)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0.03.25•【文号】公交管[2010]66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1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公安部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换发、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准驾车型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教育和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岗、考试岗和档案管理岗。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准考证明(共5篇)

准考证明(共5篇)第1篇:在岗准考证明证明XXX同志系我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身份证号:430XXXXXXXXXXXXXXX,同意其报考处综合管理岗位.特此证明!XXXXX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位全称日期第2篇: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从2021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
对老学员来说,其准考证明有效期限是否能够延长?请看车管所的相关解释:车管所工作人员对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的相关解释:一、市车管所考试中心副主任杨治银说,今年12月31日后,仍未过期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考试系统将对其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
二、车管所考试中心副主任杨治银提醒说,如果学员的准考资格在今年12月31日前已到期,就不能延期。
温州二手车商城网解释:凡是在2021年1月1日前获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学员,到2021年1月1日准考证明就将过期,将无法自动延长期限。
第3篇:什么要延长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什么要延长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此前规定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
一些群众反映由于平时工作较忙,学习驾驶的时间少,参加考试的周期较长,在2年的有效期限不能完成全部科目考试。
为回应群众需求,123号令施行后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将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真正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第4篇: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A、1年B、2年C、3年D、4年正确答案:试题解释:学员报名驾考后,就会获得“准考证”。
但是,这张“准考证”的有效期,要从该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之日算起。
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后,三年内都属于准考证明有效期内。
如果超过三年,那么公安部门会将该学员学籍取消,学员必须重新报名开始培训。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是3年

1、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是3年,过期作废。
2、试题:路中心黄色虚线属于哪一类标线?答案:AA.指示标线B.禁止标线C.警告标志D.辅助标线都没有好好看书吧!———黄色虚线,用于分割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为指示标线3、试题:交通警察对未放置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可依法扣留行驶证。
答案:错误应该是扣留车辆,不是扣留行驶证。
4、试题:在路口直行时,遇这种情形如何通行?答案:BA.让左方道路车辆先行B.让右方道路车辆先行C.直接加速直行通过D.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通行三个先行原则: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5、试题:在这条车道行驶的最低车速是多少?答案:CA.60公里/小时B.90公里/小时C.100公里/小时D.110公里/小时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6、试题:这是什么操纵装置?答案:AA.除雾器开关B.转向灯开关C.前照灯开关D.刮水器开关你看那些曲线,代表的就是雾气。
题目扩展:上边的按钮是前挡风除雾,下边的按钮是后挡风除雾。
刮水器的线是直的,除雾的是弯的7、试题:这个标志的含义是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是人行横道。
答案:错误警告标志注意行人。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
设在行人密集,或不易被驾驶员发现的人行横道线以前适当位置。
区别是黄底为注意行人,白底为人行横道。
试题:下列哪种证件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答案:CA.机动车登记证B.机动车保险单C.机动车行驶证D.出厂合格证明这里写了是随车携带,就是行车证啦;如果说随身携带就是驾驶证!8、试题: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逃逸的,处多少年有期徒刑?答案:CA.7年以上B.3年以下C.3年以上7年以下D.10年以上造成重伤,没有死亡,且没有跑的,是三年以下。
公安部令第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令第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6.01.29•【文号】公安部令第139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令第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郭声琨2016年1月29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在原第六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
“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二、在原第十一条第一项增加一目,作为第七目:“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将原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二)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成都考驾照新规定

成都考驾照新规定:时间驾考证有效期增至3年“新规”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学员,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明年1月1日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公安部出台对驾驶人的管理新规定,既是对驾驶人从严管理,同时也是体现便民。
”该负责人介绍,原“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两年,若明年才到期,将按照“3年有效”的新规定,顺延一年有效期,“成都也会严格按照公安部的步调统一实施。
”:考试科目二、三可当日补考科目二、三考试各有5次考试机会和5次补考机会,每天投放的预约名额将有所调整。
该负责人说,“新规”实施后,部分考试方式将逐步调整。
比如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预约不超过5次,是指科目二考了4次后通过,进入科目三后,科目三仍有5次考试机会。
每一次考试完成后,还可以当日补考一次。
若放弃补考机会,再申请考试,就会减少一次考试次数。
:调整已过桩考成绩继续有效明年起,场地考试项目有所调整。
今年完成桩考的,明年再继续场地考试,将不再需要考倒车入库。
“只要是国家行政许可考试过了的,都会记录在案。
”该负责人说,现在桩考通过了的,1月1日后再去预约科目二考试,桩考记录依然有效,因此不再需要考倒车入库,可直接考其他项目。
如果是没有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明年起可一次性预约。
此外,明年起,小车路考将90分及格,评判标准将“国标化”且已成稿,正在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考场逐步调整考试人数不压缩车管部门将会对现有考场进行改建,部分考场可能需要建新考场。
“成都有多个考场,因此对考试计划的影响较小。
”该负责人称,成都的考场已提前进行调整,现在正在进行的驾考考试将平稳过渡,已经投入使用的考场也会正常运行。
“过渡期内,不会采取逐步压缩每日的考试人数的方式。
”在考试预约方面,车管部门也将会在保证考试人数不会压缩的条件下,调整考试计划。
增驾大车司机一年实习期严管明年起,成都市交管部门也将落实对实习期司机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增驾新取得A、B 照的大车驾驶人的从严管理。
交通警察规章制度

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务车辆和严格规定个人使用机动车辆,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和减少车辆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的公务车辆是指公安机关使用的警车和民用号牌的机动车。
二、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违者按该禁令处理。
三、严格遵守《山东省警车使用管理规定》,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人民警察证。
警车不准配给个人作交通工具,不准用于办私事,不准乘载与执行公务无关的人员。
违反规定和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戒,第三次停止执行职务。
四、使用公务车辆,实行“派车制度"单位需要用车,要填写派车单,属市内的报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莱西市外的报大队长审核后,呈报局主管领导审批。
主管办公室领导不按规定动用车辆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主管办公室领导不按规定动用车辆保养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严肃追究责任。
五、配给各科、队、室的车辆要严格管理.各单位“一把手”是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用车领导审批及登记制度.车辆日常工作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使车辆经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节假日单位车辆必须停放在本单位指定地方备勤,用于工作和备勤。
使用公务车辆执行完任务后要将车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将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回家过夜,违反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戒,第三次停止执行职务工资,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未完成造成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大队民警、职工因私事使用公务车辆,要报主管办公室领导或大队长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使用车辆到莱西市外的报局主管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八、民警、职(临)工个人使用的机动国车必须证件齐全(含有效的交强险),严禁使用无牌无证、假(套)证的车辆,违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未经规定动作批准书驾公务车辆资格和参加交通安全法培训考试不及格的民警,一律不准驾驶公务车辆.违者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警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追究的在单位领导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重点内容解读(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重点内容解读(三)二十一、校车标牌的签注那些内容?放置位置有什么要求?签注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手续?答:校车标牌记载了校车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发牌单位、有效期限等信息。
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以方便各部门加强校车日常管理。
校车运行路线等发生变化要办理变更手续,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驾驶人等发生变化的,要经政府批准,办理校车标牌变更手续。
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要收回校车标牌。
规定对校车变更使用性质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或者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的,要收回校车标牌,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二十二、与其他社会车辆相比,公安机关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校车关系到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影响恶劣,《机动车登记规定》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检验和报废等方面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措施。
一是校车上牌前必须进行检验。
规定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
二是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规定校车必须每半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考虑到校车一般不涉及跨地区运行,规定校车不得委托异地检验,加强属地管理。
三是校车报废要由车辆管理所监督解体。
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杜绝报废校车继续上路行驶。
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校车报废标准。
二十三、成为校车的驾驶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答: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所应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
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是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是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是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是无犯罪记录;六是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