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城市土地开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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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研究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的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如何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目标、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以及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模式探讨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模式。

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目标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以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生活、发展需要为宗旨,遵循可持续利用、区域整合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其不断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目前,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一、城市用地规划滞后。

当前城市的用地规划比较滞后,导致城市中心、城市周边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二、城市土地资源过分消耗。

城市土地资源的消耗速度较快,主要是由于高密度建设与低效用地管理引起的。

在旧城区和工业遗产区,原有建筑面积一般不变,更新改造所占的土地面积却逐年增加。

三、城市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城市土地利用的不合理使得许多地区的土地资源被浪费,在城市扩张和城市更新过程中,土地资源、空间资源浪费。

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模式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模式是指城市开发利用土地过程中所采取的管理策略、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

它主要分为传统模式、节约型模式、集约型模式和创新型模式。

一、传统模式传统模式是以单一产业的发展为核心,以布局分散、区位较远、集约化程度低为特点的开发模式,但过度强调规模,缺乏有效的节约资源和环保措施,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环境问题。

二、节约型模式节约型模式是在保持原有产业结构和部分技术含量的情况下,利用现有土地资源,降低成本并提高管理效率。

节约型模式通过节约土地储备、提高用地效益、节约能源等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经济资源,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城市建设的品质。

三、集约型模式集约型模式是在保持城市原有结构和产业的情况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链水平,使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的开发模式。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创新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创新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创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创新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探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创新,并分析其对城市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土地资源管理的背景与挑战土地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其管理和利用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大量土地需求,但有限的土地资源导致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其次,传统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存在着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创新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势在必行。

二、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的创新思路1. 转变观念,从“扩展型”到“提升型”传统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往往追求土地规模的扩张,但这种“扩展型”模式已难以为继。

创新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应该注重提升土地的质量和效益,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推动产业转型,实现土地多元利用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往往以单一的产业为导向,造成了土地资源的过度集中和产业结构单一化的问题。

创新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应该推动产业的多元化发展,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多元化利用,提高土地的价值和效益。

3. 加强规划引导,实现土地开发与保护的协同土地开发与保护是一个相互制约的过程,创新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应该加强规划引导,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协同。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将开发区与保护区相结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4. 引入新技术,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新技术的引入对于创新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可以实现土地利用的精确测算和监测,精细化管理土地资源;利用智能化技术,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智慧城市的建设。

三、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创新的影响创新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模式对城市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都有着重要影响。

第五讲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

第五讲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

第五讲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一、土地管理的概念及我国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7年9月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

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

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满足当前和今后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

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造成土地基本信息“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于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问题,对于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乃至国家宏观管理和决策具有重大意义。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

城市更新中土地集约利用的模式创新与机制优化

城市更新中土地集约利用的模式创新与机制优化

城市更新中土地集约利用的模式创新与机制优化导读: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当前的热门话题,处于快速化城市过程中的深圳,以实际行动探索出一条新路。

他们把城市可持续再开发与土地集约利用的更新模式分为综合整治、功能转换和拆除重建三类,并以相关立法为前提,构建城市更新实施、多元激励、公众参与及利益共享等机制,为国内其他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城市更新;立法;土地利用一、前言——以深圳为例我国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使得城市土地资源需求日益紧张。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着各种粗放低效利用的问题,包括城市呈“摊大饼”式无序外延扩张、土地利用总体配置混乱、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市用地比例失调、已用地建设强度偏低等,这些问题使土地利用浪费严重、城市环境日益恶化、土地经济效益产出低下、土地利用潜力没有得到完全发挥。

此外,由于城市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不规范,投资过热、开发不合理等各种问题也较突出。

而我国土地资源稀缺的现状使得快速城市化地区,开始面临城市存量可建设用地匮乏,城市扩展与土地开发“无米以炊”的困境,亟需通过对城市用地的再开发实现土地经济产出的优化与升级。

探讨以城市二次开发为目标的城市更新背景下,城市已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再开发和土地集约再利用模式,对于指导我国未来城市化健康发展,引导城市整体质量提高,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从土地利用成效角度出发,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包括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提高土地利用与产出率,获得土地产出的最大化;二是优化土地布局和结构,协调各类用地之间的关系,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三是土地利用效益的综合化,体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应的统一就城市发展综合效益的宏观层次而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要求城市有合理的城市规模和城市性质以及与之相协调的产业结构等;而中微观层次则更加强调城市用地功能和结构的合理性以及单块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

在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的初期,学者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利用以及土地平整等方面,随着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关各种工业园区规划的土地利用成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评估以及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规划等。

简述现代经济形势下如何管理城市土地开发

简述现代经济形势下如何管理城市土地开发

简述现代经济形势下如何管理城市土地开发【摘要】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有其有限性,并且在供给上具有稀缺性,因此土地的重要性在资源上显而易见,应当在利用土地资源上进行着合理性以及有效性的客观讨论,并且就经济效益有着充分的规划和利用,并在最大程度上去创造可用效益。

在我国的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中,对于土地的资源效率以及效益的政策以及体制的改革和利用是必须有着合理的利用效率以及效率的关键。

文章中主要就是通过对目前经济形势下的城市中的土地开发工作中的管理模式以及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这些会对经济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土地开发;管理;经济;影响1、城市的土地开发模式1.1 政府统包正通报其实并非是说土地开始腐蚀有政府进行的,这种开发的模式是指,开发土地的一级土地开发商主要是政府型企业。

这样的模式具有三个明显的优点:首先,在规划意图以及调控目的上政府型的企业可以真正受到政府的控制而对意图以及控制和规划进行彻底的贯彻实施,由于政府是行政管理机关,因此在一些领域中政府不能够去完成相应的业务,而政府企业就在此时排上用场,去有效的完成政府的规划,有效的达到政府的调控目的,有效地体现政府的意图。

第二,在财政的利用以及保障工作上对政府有力。

作为开发商,在土地开发工作中,政府企业必然会有经济收入,而在对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土地会产生相应的增值收益,这部分就会被收留入政府中,这种留存其实也是对土地的一种合理的价值回收,当然,这种回收是在对土地利用的集约保证之上的。

这样政府就可以在开发中去支持新的开发,将留存的资金再次去投入新的建设规划项目,从而使得城市发展中的土地开发活动进入到一个很好的良性循环体系中去。

第三,政府企业可以在土地的开发品质上进行有利的保障。

这也是由于政府企业由于其在资金以及技术和实力上较之于一般的民营企业而言要更为的雄厚一些,一般的民营企业由于在技术以及资金上都是依赖于自身的活动增加减少因此在实力上要弱一些,并且不能像政府企业一样可以很好的在价值观上同政府同步,所以在对开发土地的整体品质的确保上要稍逊色于政府企业。

新政策背景下“土地成片开发”模式分析

新政策背景下“土地成片开发”模式分析

新政策背景下“⼟地成⽚开发”模式分析作者:⼯隆建通研究员李坤来源:信贷⽩话去年9⽉末,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调整完善⼟地出让收⼊使⽤范围优先⽀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然资源部⼜发布了《⼟地征收“成⽚开发”标准(试⾏)》,加之去年初施⾏的新版《⼟地管理法》,为节约集约利⽤(农村)⼟地、调整⼟地出让收⼊⽤途和确保⽀农⽀出提供了制度规范。

针对出台的两个意见,已有部分解读⽂章,也提出了⼀些应对措施,本⽂从农村集体建设⽤地的征收、⼟地出让收⼊的分配以及地⽅财政整体的应对思路等内容,并结合案例分析,讨论现⾏政策下农村集体建设⽤地成⽚开发的可⾏途径。

⼀、农村集体建设⽤地我国的⼟地分为三类,即农⽤地、建设⽤地和未利⽤地,建设⽤地包括城市建设⽤地、农村建设⽤地(乡镇村),农村建设⽤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集体建设⽤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地和经营性⽤地。

关于农村⼟地征⽤补偿,⼟地管理法中有详细规定,⽬前是实物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

补偿对象,⼀部分是对失地农民的补偿,⼀部分是对农村集体(典型为社区)的补偿。

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包括房屋征收补偿、青苗补偿、其他所属建筑物补偿以及安置费等。

对农村集体的补偿,包括对集体财产的补偿和对征⽤⼟地的补偿;如果是征收集体建设⽤地,⽤于房地产开发,则表现为出让⾦返还,如果是合作进⾏,主要为实物分配,也有核定经济发展⽤地指标补偿⽅式。

⼆、《调整完善⼟地出让收⼊使⽤范围优先⽀持乡村振兴》中关于确保⽀农⽀出的内容1、设定⼟地出让收⼊⽤于农业农村的最低⽐例⼀是按照当年⼟地出让收益⽤于农业农村的资⾦占⽐逐步达到50%以上计提(不低于⼟地出让收⼊8%),⼆是按照当年⼟地出让收⼊⽤于农业农村的资⾦占⽐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

这⾥的10%(下⽂均以该⽐例进⾏论述),指的是⽤于农业农村的最低⽐例,由于此前的⼟地出让收⼊⼀直有⽤于⽀农⽀出的部分,⽽且本次意见也明确表⽰“已计提的农业⼟地开发资⾦、农⽥⽔利建设资⾦、教育资⾦等,以及市、县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地⼟地有偿使⽤费中,实际⽤于农业农村的部分,计⼊⼟地出让收⼊⽤于农业农村的⽀出”,所以,此次“意见”实际是规定了以省为单位,⼟地出让收⼊⽤于农业农村的最低⽐例。

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对土地进行开发和整理,以适应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市场化运作机制则是指通过市场的方式进行土地开发整理,以更好地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和资源配置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定义、特点、必要性、优势和挑战,并提出相关推动建议。

在传统的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通常由政府主导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引入,则是为了通过市场的力量来推动土地开发整理的进行。

市场化运作机制的核心是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的买卖活动来进行土地开发整理,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市场化运作机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强调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充分发挥市场参与者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积极作用。

其次,市场化运作机制注重公平竞争,通过市场竞争来选择最优的土地开发整理方案。

同时,它还强调信息的透明和公开,以保证市场的公正和公平性。

最后,市场化运作机制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和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调节和约束。

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引入是十分必要的。

一方面,市场化运作机制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和资源配置作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另一方面,它可以促进土地开发整理的规范和规模化,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

此外,市场化运作机制还能激发创新活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开发商参与土地开发整理,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力。

总之,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引入旨在打破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优化利用。

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市场化运作机制的优势和挑战,并提出相关的推动建议,以期推动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朝着更加市场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是介绍整篇文章的分章节内容和各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

论新形势下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开发利用

论新形势下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开发利用

瞭望观点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且不可再生资源,并且是经济建设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在我国由于人口数量关系,造成了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要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加以重视,确保对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一、完善健全土地管理相关法规中国俗语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在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时,能够完善健全相关管理法规十分必要,这也是推动土地资源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

(一)依靠管理制度严格管控非法占地。

基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复杂性,我国先后颁发了《土地利用年限规划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在《土地管理法》中就曾指出“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能非法转让土地,土地开发管理利用必须要经各级人民政府提前规划”,这样的明文条例,彰显出了国家对非法占地管理态度。

但由于在这些条例之中,并未对制裁措施明确说明,影响了非法用地管理的实效性,因此在今后有必要对这一方面完善说明,从而对非法占地者给予严厉的打击。

(二)强化法制监督机制。

土地资源管理及开发利用必须要依靠相关法制做出监督,为此首先要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意识,确保其监管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从而全面监督,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每一寸土地资源都能得到有效的开发与利用。

其次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按照所属区域科学规划配置,并在每一个区域之中委派巡查责任人,从而有序的开展土地巡查工作,并在这个过程中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落实自身的责任,这样才能真正减少土地资源浪费问题发生。

二、做好土地用地整体规划工作我国本就存在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为了能够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开发与利用,做好土地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十分必要,对此笔者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议。

(一)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

先有规划、后执行规划是土地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为此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严格的遵照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国土资源规划与用地脱节的实际,从而做到科学的管理规划用地,在这个过程中要根据土地的实质类型、审批权限、阶段程序等妥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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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我国城市土地开发管理模式
摘要:新时期我国城市土地开发管理通过优化决策机制、土地管理流程、激励机制等一些列过程逐步增强了政府对土地开发管理的调控能力,引导和提高了公众对土地管理的监督管理和反腐力度,推动了新时期城市经济发展。

关键词:土地开发管理;决策机制;土地管理流程;激励机制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土地开发管理是为维护其土地所有及使用制度而对土地和土地开发所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的活动过程。

新时期我国城市土地开发管理着重于增强政府对土地开发管理的调控能力,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合理投放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抑制城市建设用地无序扩张。

在此同时,通过引导和提高公众对土地管理的监督管理,加强流程管理和激励管理制度,新时期城市土地开发管理模式有效的提高了土地增值使用,维护社会公平。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得以显现
一、新时期土地开发管理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得到优化
过去,土地开发决策机制以行政主导为主,缺乏相关部门的参与也缺乏公众的参与。

虽通过网络信息及媒体的操作和传播,公众的参与程度逐渐有所提升,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了一定的保障,然而这种公平性和公开性还是受到了各方面的制约,不能迅速的融入土地开发决策机制。

新时期土地管理模式正在逐渐的建立或优化统一
土地开发管理决策机制。

一方面,土地部门、规划部门、建管部门、房管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共同的决策目标,在这共同的决策目标之下树立各自部门的子目标;另一方面让公众参与到土地开发决策中来,使决策更符合公众的实际需求。

首先,合理配置决策权,土地开发管理模式由单一决策主体向多元决策主体转变。

在土地开发管理的决策中不再是由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来进行决策,而是把相关的部门以及公众纳入到决策机制中来,通过协调会等协调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建议,树立共同的决策目标,并在该目标下分配各自应实现的目标,保证目标的一致性。

此外,相关部门为决策相关的公众以及他们的代表提供参与决策,表达意见的机会,最重要和最实质的是,真正采纳他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将其变为科学决策的有益元素。

其次,由功利决策思维向全面思维转变。

在一段时间里,受错误政绩观的引导,一些政府领导只把公权当功能,而不当根本;只看到任期内的成绩,而看不到这种成绩的后续效应和长远效应;只注重工作的表面文章,而不注重工作的实际内涵;只一心为自己的政绩增添数字表达的光彩,而不顾及群众对其质量的感受。

这种对自身切身利益的近视和对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盲视,集中聚焦为决策的功利化思维方式。

这种错误的决策思维方式,是许许多多错误决策的思想根源。

在实践的运用中单纯追求 gdp 增长,忽视社会的协调发展;单纯追求发展的效率,忽视社会的公平,从而造成了城市的无序扩张并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加剧了经济、社会、环境的矛盾。

全面的决策思维就是要把历史、现实与未来相结合,不仅考虑当前的问题,还要尊重历史,结合未来,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全面的决策思维就是要把经济、社会、环境相结合综合考虑,不能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社会和环境利益;全面的决策思维就是要把应然性、可能性、现实性相结合,不能只从理想出发、脱离当地的现实基础、条件和能力的结果,科学的决策思维,要具有思想的前瞻性,结合应然性、可能性、现实性来综合考虑。

最后,由感性决策程序向理性决策程序转变。

一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

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政府决策的一个必经程序规定下来,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和深入基层等形式掌握实情,进行科学决策。

凡是未经调查研究,对决策信息掌握不真、不深、不全的,都不能形成决策意见。

二是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有关土地开发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政府咨询机构的科学论证。

要运用前期预测、效益评估、公开招标、比选择优等科学决策方法,确保决策理念的先进性、导向的正确性、操作的可行性。

三是建立政府决策的论证制度。

建立一套能够确保政府决策依法科学进行的制度,包括科学性论证和合法性论证、可行性论证和不可行性论证,规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科技专家和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并经权威部门审查。

二、新时期土地开发管理模式的土地管理流程得到优化
首先,新时期土地开发管理模式的流程目标在各部门共享的情况
下,消除流程中的非增值流程。

土地出让流程中的发改委备案子流程、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设计要求子流程和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子流程都是非增值流程,对于下一个流程没有产生增值的效益。

这些非增值流程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可能为流程主体进行寻租提供了条件,因此,对于这类非增值流程,新时期土地开发管理模式进行了一些优化。

其次,在流程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建立统一的部门间协调机制。

加强横向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并对其作强制性规定。

逐步改善了原有部门间协调机制行政主导比重较大、等级性较强,部门主动协调配合较少等缺陷。

通过消除流程中的非增值流程以及在流程中建立统一的部门间
协调机制,解决了由于运行机制缺乏对部门之间协调合作的强制性规定而造成的流程中存在非增值任务的问题以及流程任务目标不
协调的问题。

在流程目标共享之下优化流程,使流程简单化,节约了时间,减少反复的工作,提高了流程的运作效率;消除了非增值流程中的腐败现象,使得流程的运作体现公正平等;建立统一的部门间协调机制,各部门可以通过相应的协调机制协调流程中的目标以及流程资源,对于制度间缺乏衔接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协调机制得以很好的解决,使得流程中各个子目标与总目标保持一致最终使得土地开发管理流程调控城市扩张的总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三、新时期土地开发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土地管理激励制度
优化土地管理激励制度,主要是指改革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第一,从以往的部门目标绩效评估目标走向流程目标为绩效评估目标。

以流程为中心进行绩效评估虽然同样要设置很多职能部门,但是在组织内部它更加强调各要素之间的横向关系,其评估的重点从部门转移到了流程。

基于流程的绩效评估,各部门把重点从部门目标转移到流程目标上来,开始对流程最终的结果负责,而不是各自为政,它重在强调业务及管理活动的全面性而不是分裂的、离散的活动,易使各部门和所有员工树立组织整体目标,通过树立流程前后环节相互服务的观念,减少部门本位主义以及部门层次目标与组织整体目标的不一致,强调整体最优而非局部最优。

这种转变有利于组织注重整个流程运作的连续和顺畅,减少管理层次,力求打破部门壁垒,降低运行过程中所损耗的成本。

基于流程的绩效评估是公共部门为适应新的竞争环境、提高战略规划和管理控制的有效性及组织效率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二,评估指标多元化。

以前对于领导干部的提拔上,片面地强调所谓政绩的作用,从而导致干部们相互攀比,你拆十万平方米,我就拆二十万平方米;你搞一个开发区,我就搞两个开发区。

这些干部只唯上,不唯下;只顾眼前,不知长远;只知有魄力,不知有规划;只顾自己的政绩,不顾百姓的感受,从而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因此要重新审视和制定政绩考核机制,改变以往的政绩观,改变唯 gdp 论的状况,重新设计和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兼顾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深化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改革。

绩效考核机制改革从偏重经济建设考
核向注重经济、社会、文化等全面考核转变;从偏重 gdp 考核向注重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指标考核转变;从偏重短期效应的考核向注重长期效应的考核转变;从偏重同一性、齐步走的考核向注重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考核转变;从偏重以领导评价为主的考核向注重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转变;从偏重职能部门的考核向注重职能部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转变。

在考核指标上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发展状况、社会稳定状况、居民生活状况和生态环境状况,形成一个多元的考核指标体系,改变以往唯 gdp 马首是瞻的作风。

通过改革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可以解决由于目前的绩效评估机制以部门目标为绩效评估的目标以及绩效评估目标单一偏重经济发展的原因所造成的流程主体目标与流程目标不协调的问题,促使流程主体目标与流程目标相一致。

改革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从以部门目标为绩效评估目标走向以流程目标为绩效评估目标以及评估指标的多元化,可以让相关部门关注流程的总体目标,改变各部门各扫门前雪的情况,使得相关部门在考虑经济发展的同时,关注整个社会的环境和社会发展,改变以往为了经济发展,不顾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最终引起城市的无序扩张的局面。

四、小结
新时期我国城市土地开发管理模式通过优化决策机制、土地管理流程、激励机制等一些列措施,建立起了以行政主导为主,相关部门和公众参与、运行机制可靠的土地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缓解或解
决了土地开发管理体制条块分割、职责同构和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等一些列问题,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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