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13届毕业生派遣去向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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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2013届毕业生派遣去向的说明

2013届毕业生:

毕业在即,现就毕业后你的派遣去向进行登记,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如果您已经或在5月25日前签定协议或劳动合同,请在登记表内选择派遣至单位,单位不接收的选择派遣回原籍,并在5月25日前将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送或寄至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院本部教辅楼103室)盖章登记,学校将列入首批就业派遣计划,于6月下旬开具“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您毕业前夕发至您的手中,档案将在您毕业后2个月左右投递至您的就业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请您按“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规定时间至报到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如果您进一步深造(专升本、本升硕),请在5月2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或寄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院本部教辅楼103室)登记。升学的毕业生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教辅楼110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档案将在您毕业后一个月左右投递至您所就读的高校。已确定被录取但录取通知未到的可选择缓派。

三、如果您在5月25日前未签约也未升学,您的派遣去向建议以下选择:

1.派回原籍。准备回原籍选择就业的(尤其是生源地教育局教师招考有明确要求毕业生带报到证报名的),请选择派回原籍,学校将列入派遣计划并于6月下旬开具“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两证将在您毕业前夕发至您所在院系。请您在落实具体就业单位后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合同送或寄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

2.挂靠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暂时无明确就业意向又不愿意回原籍的毕业生,或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无法保管户口和档案的,可选择挂靠省招就中心,学校将列入派遣计划,将“就业报到证”开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费:只托管档案的,100元/人(含重签《报到证》、代办档案接转和邮寄等);户口、档案均托管的,221元/人(含重签《报到证》、代办档案接转和邮寄、户籍管理费、落户工本费等)。此费用由毕业生到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或改派手续时现场缴纳。挂靠期限2年,挂靠期间所享受的服务请见《托管事项说明》。

3. 申请缓派。有就业意向但尚未最终确定的毕业生可到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缓派。缓派适用对象为已有就业意向、短期内可以落实去向(如签约、出国、升学、入伍、报名其他基层就业项目等)、希望户档暂时留校的毕业生。毕业生申请后学校将暂不为其办理报到证,待后期该生提出派遣申请后再行办理。申请缓派须知:(1)档案留校期间,学校只提供关系转出、档案投递的服务,不受理开具户口、档案证明服务。如需办理,应转出关系到接收单位办理。(2)申请缓派的毕业生后期提出派遣申请最早要到8月10日以后才能拿到报到证,要到原籍教育局参加教师招考的毕业生慎用。

最后,祝愿各位毕业生朋友前程似锦,都能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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