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备案流程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

(附件一)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第144号)文件精神 ,结合目前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从2013年开始,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以下简称登记)。
一、登记应具备的条件1。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至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进行登记。
2。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尚未进行登记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登记。
二、登记程序和步骤1。
登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register.nrcc。
com。
cn),点击“我要申请”,提出登记申请。
2.提出登记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陆系统,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和化学品信息(请务必按新标准编制并上传“一书一签”,见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您的数据已成功上报给办公室)。
3。
省登记办公室对登记信息进行初审①初审不合格。
参看化学品信息栏基本信息界面“办公室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待省登记办公室审核.②初审合格。
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登记中心)审核。
4.国家登记中心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①审核不合格。
参看化学品信息基本信息界面“中心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待省登记办公室重审后,上报国家登记中心再次审核。
②审核合格。
登记单位向省登记办提交纸质材料。
5。
登记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①《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一式3份(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②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1,认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盖章);③《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加盖公章);④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文书复印件1份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2份;⑥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为加强我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核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工作制度如下:一、备案(核销)原则(一)凡在本公司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必须按照《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要求到安监局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二)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备案材料及申报(一)备案材料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档材料。
主要包括:⑴辨识、分级记录;⑵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⑶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⑷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表;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⑺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⑻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⑼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⑽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⑾其他文件、资料。
(二)备案申报危险化学品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的15日内向安监局报送备案材料;三、核销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向安监局申请核销。
(一)核销材料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一式两份);2.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原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一、项目背景及目标1.项目背景近年来,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确保项目安全、合规实施。
2.项目目标(1)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危险化学品行业健康发展。
二、安全许可管理细则1.许可条件(1)具备合法的项目核准文件。
(2)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4)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5)具备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2.许可流程(1)申请单位提交安全许可申请文件,包括项目核准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清单、事故应急预案等。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4)专家出具核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核查报告作出许可决定。
(5)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单位。
3.许可期限安全许可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三、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1.备案条件(1)具备合法的安全许可。
(2)具备完善的试生产方案。
(3)具备合格的试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4)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试生产设施和设备。
2.备案流程(1)申请单位提交试生产方案备案文件,包括安全许可证书、试生产方案、试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试生产设施和设备清单等。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4)专家出具核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核查报告作出备案决定。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一、办理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2条: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二、受理条件
3个月以内的评价报告且报告内附件均在有效期内的
三、申报材料
3个月以内的评价报告
四、办理流程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承诺1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备案

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备案【最新版4篇】目录(篇1)1.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概述2.项目建设规模3.项目建设内容4.项目备案流程5.结论正文(篇1)一、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概述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是指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中转、配送等环节而建设的专用仓库设施。
这类项目在保障我国化工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备案的相关知识。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仓库容量、储存品种、年周转量等方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应根据实际需求、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三、项目建设内容1.仓库设计与建设:包括仓库结构、材料、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的设计与建设。
2.设备购置:主要包括货架、搬运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等。
3.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系统、泄漏应急处理系统、安全警示标志等。
4.环保设施: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
5.配套设施:如办公楼、宿舍、食堂等。
四、项目建设备案流程1.项目立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取得项目代码。
2.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批。
3.安全评价: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送安监部门审批。
4.建设用地审批:根据项目规模和用地需求,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5.规划许可: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6.施工许可: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7.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8.项目备案:将项目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结论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结合实际需求、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同时,项目建设备案流程严谨,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操作。
目录(篇2)一、项目背景二、项目规模与内容1.危险化学品仓储区建设2.相关配套设施建设3.安全生产管理设施建设三、项目备案流程1.备案申请2.备案材料准备3.备案审批四、项目实施及监管1.项目实施步骤2.项目监管措施正文(篇2)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也在不断增长,因此,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作者:行政服务…来源:本站原创录入:行政服务大厅时间:2011-7-11 责编:行政服务大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二、设立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
三、申办程序:(一)中央驻豫、省管及跨省辖市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市安监局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情况,向建设单位出具不予受理、补正告知或受理通知书等有关文书。
(四)市安监局指派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市安监局依据专家审查意见,向建设单位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六)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凭受理通知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八)建设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后,方可进行试生产(使用)活动。
(九)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的建设项目,如若需要延期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和延期情况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生产(使用)期。
四、申报材料:(一)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报表;(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复印件;(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要包含:(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2)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3)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4)采取的安全措施;(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危险品车辆运输双氧水公安备案流程

危险品车辆运输双氧水公安备案流程
双氧水是我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消毒剂,它一种爆炸性强氧化剂,具有一定的危害,故在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那双氧水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呢?根据某条例、某办法和市公安局有关行政许可公示内容规定,办理双氧水备案流程需到市公安局治安办证窗口办理《剧毒物品准购证》,并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请单位的介绍信及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5、供货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6、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
7、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安全评价报告。
9、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责任担保书。
10、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11、从业单位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名单。
12、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后由公安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取证后流程才算是正式完成。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第一篇: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作者:行政服务…本站原创录入:行政服务大厅时间:xx-7-11责编:行政服务大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二、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
三、申办程序:(一)中央驻豫、省管及跨省辖市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市安监局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情况,向建设单位出具不予受理、补正告知或受理通知书等有关文书。
(四)市安监局指派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市安监局依据专家审查意见,向建设单位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六)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凭受理通知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八)建设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后,方可进行试生产(使用)活动。
(九)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的建设项目,如若需要延期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和延期情况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生产(使用)期。
四、申报材料:(一)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报表;(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复印件;(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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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
符合
国家登记中心对省登记中心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 核
符合
省登记中心向登记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不符合
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 理由
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省登记中心及登 记企业并说明理由 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理由
告知省登记中心并说明理由
注:登记企业修改登记材料和整改问题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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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危险化学品登记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到期换证企
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新建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变更企业
通过登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 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受理
省登记中心 3 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企业提出的申请进 行初步审查
不符合
符合
省登记中心通过登记系统通知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手 续。登记企业接到省登记中心通知后,按照有关要求 在登记系统中如实填写登记内容并上报内容
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 理由
省登记中心在收到登记企业的登记材料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对登记材料和登记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必 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不符合பைடு நூலகம்
符合
国家登记中心在收到省登记中心提交的登记材料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登记材料和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不符合
符合
登记企业打印纸质材料并报省登记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