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
2021-2022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2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近期教育部将对全国各高校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按照石河子大学教务处2021-2022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自查、抽检、信息上报工作。
本届毕业论文抽检系统上报结果直接与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工程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招生、学生学位授予、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请各教学系、实验中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抽检工作。
一、抽检范围本次抽检范围为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二、抽检重点审查内容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论文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论文(设计)题目与选题质量、论文(设计)内容与结构、论文(设计)体例格式规范、选题审批表及任务书等附件材料是否规范等。
三、自查与抽查工作安排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自查阶段:自查时间9月1日-9月3日,登录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教师端,审查学生提交的最终版毕业论文;确保学生提交论文题目与最终版论文题目一致,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论文研究内容不出现系统性问题,参考文献是否合适,有无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问题及意识形态问题;检查所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不漏一人;论文合格可以不做修改,填写抽检鉴定表;如论文需做局部或格式性修改,请填写抽检鉴定表,再进行修改,将最终修改版论文提交至教办。
2、教学系组织骨干教师抽检阶段:教办将各专业上传系统最终版学生毕业论文发给教学系,教学系根据学生数量,按照50%的比例抽取本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排名靠前的10%、中间的10%、靠后的30%),由系主任负责组织本系骨干教师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填写毕业论文抽检鉴定表,反馈给教办,如论文需要修改,经学院审批后,反馈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再进行修改,将最终修改版论文提交至教办。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
办法
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促进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西电教〔XXXX)84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盲审工作的时间
教务处于学校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日期的前1个月,向各院(系)公布随机抽查的论文盲审名单。
论文抽查和盲审工作于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日期的前2周进行,论文盲审工作周期3〜4天。
二、盲审工作的组织
盲审工作由教务处聘请校内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集中进行,相关专业专家给出审核结果,并填写《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意见书》(见附件2)。
三、盲审抽查的比例
学校将按照各院(系)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论文抽查(抽查比例可依据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情况上下浮动)。
为保证盲审的可信度,各院(系)在论文送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四、盲审结果处理
盲审结果分合格、适当修改、大量修改、重做等4个等级评判。
学生根据盲审意见进行修改,相关修改信息放入论文中。
1.盲审结果为合格的论文,可直接参加答辩;
2.对于要求适当修改的论文,学生填写《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见附件3),由导师重审后,在修改说明上签字,方可参加答辩;
3.对于要求大量修改的论文,学生填写修改说明,导师重审、签字,最后由院(系)重新审核后方可参加答辩;
4.要求重做的论文,验收答辩工作将延期进行。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2021年1月1日1起施行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

2021年1月1日1起施行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第六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
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第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第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每篇论文送3位。
云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主要内容
第三章论文评议(第八条到第十四条),说明了论文抽检考察的重 点、专家评议依据、评议方式及评议结果的认定。 第四章结果反馈与使用(第十五条到第十六条),明确了对论文抽 检结果的反馈,细化了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第五主章要内监容 督与保障(第十七条到第二十条),明确经费保障、建立 健全工作机制及工作纪律要求。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到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 解释权及实施的起始时间。 附件按“理工农医类及交叉类”和“文科类”分别制定了《云南省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作为评议专家进行本科毕 业论文评议的依据。
颁布意义
颁布意义
本科毕业论文是学生本科阶段综合学业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考查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 素养,能够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对全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谢谢观看
《实施细则》突出以下三个原则:
(一)明确责任。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全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全程指导。高校是人才培养和学士 学位授予的主体,要切实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质量。
(二)细化标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 “合格性”考察。制定“理工农医类及交叉类”和“文科类”两类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专家根据评议要 素,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评议。
为进一步督促全省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根据《抽 检办法》要求,结合云南省高等教育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并在全省本科高校征求意见, 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充分吸收、修改完善,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教育科学教学部2024届教育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教育科学教学部2024届教育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嘿,亲爱的同学们,转眼间,我们即将迎来毕业季,毕业论文可是我们教育专业学子的大事儿。
今天,我就来和大家一起策划一份“教育科学教学部2024届教育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让我们的毕业论文之路更加清晰明了。
一、论文选题与研究方向1.选题原则我们要遵循选题原则,确保论文选题具有实际意义、科学性和可行性。
选题要结合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背景,关注教育热点问题,同时,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特长。
2.选题方向(1)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包括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教育评价等方面的研究。
(2)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关注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教育改革等问题。
(3)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我国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法规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4)教育技术与教育信息化:探讨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以及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的影响。
(1)文献综述:收集、整理相关文献,对研究领域的现状、发展趋势进行梳理。
(2)研究设计:确定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等,制定详细的研究方案。
(3)数据收集:根据研究方案,进行数据收集,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研究结论。
2.进度安排(1)第1-2周:确定选题,完成文献综述。
(2)第3-4周:完成研究设计,开始数据收集。
(3)第5-6周:完成数据收集,进行数据分析。
(5)第9-10周:修改论文,准备论文答辩。
三、论文指导与交流1.论文指导为确保论文质量,我们将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担任论文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将负责对论文选题、研究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等环节进行指导。
2.交流与讨论(2)论文汇报:定期进行论文汇报,分享研究进展,接受指导老师的建议。
(3)学术沙龙: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教师进行学术讲座,拓宽研究视野。
四、论文答辩与成果展示1.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是检验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
我们要提前准备好答辩材料,包括论文、答辩PPT等。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内容及办法

附录1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附录2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内容及办法为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个过程实行全面监督。
在主要环节上,采取以系检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的原则。
为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系参照此检查内容,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随时做好自查自纠。
一、选题1.检查选题是否符合培养目标,能否达到综合训练目的;2.检查选题类型、来源、深广度是否达到要求;3.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申报、筛选等审核程序是否规范;4.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与学生比是否符合要求及高级职称教师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情况;5.学院随机抽调部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进行检查。
二、任务书的下达及开题1.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按时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2.检查任务书的填写是否规范、完整,任务是否明确、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件准备是否充分。
3.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指导学生按时开题;4.检查学生开题报告是否按要求认真填写、开题程序是否规范;5.学院提前两天通知教学秘书,随机抽调部分学生的任务书或开题报告,并送交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检查。
三、中期检查1.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有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计划和指导程序,是否严格执行;2.检查指导教师是否坚守岗位及外出情况;3.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应跟踪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及改进措施;4.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执行情况;5.以系为单位开展中期检查。
各系提前一周将检查安排报教务处以便学院派人参与检查;四、答辩检查ﻫ 1.检查各系是否成立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答辩资格审查小组和答辩委员会;2.各系将答辩安排提前一周报教务处,以便学院派人检查各系安排的答辩,并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内容如下: 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审查情况。
②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③答辩程序是否规范;④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⑤成绩评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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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有效措施,通过实地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可以实事求是地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进行,从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为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方式
以分院自查为主,学校将组织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组织管理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分院组织各阶段的自查工作,及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
三、过程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前期阶段
(1)由分院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小组对选题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等方面进行检查。
(2)教务处组织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状态调查,调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落实情况、指导教师职称情况及每位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数量。
(3)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小组全面检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填写情况,以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
2、毕业论文(设计)中期阶段
(1)各分院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小组要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了解和检查学生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并按时完成任务。
(2)教务处、督导组及有关人员到各分院进行检查,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地进展情况及质量。
3、毕业论文(设计)的后期阶段
(1)由各分院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小组组织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并组织学生答辩。
(2)教务处安排有关人员随机参加各专业安排的答辩,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如下:
①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②答辩考核教师是否齐全,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③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
④成绩评定情况是否合理;
4、论文抽查
教务处组织对各分院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从而达到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