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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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总结所学专业知识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1.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和知识表达等综合技能。

二、毕业设计(论文)安排1.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安排一般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个学年进行,时间不得少于8周;2.各学院应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学年上学期制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包括领导小组成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并完成选题及指导师安排等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2)难度适中;(3)使学生能够全面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4)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要求;(5)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主修和辅修专业的论文。

其毕业设计(论文)应以主修专业为主、辅修专业为辅,鼓励统筹兼顾,交叉创新。

2.学院在规定学制最后一年的第一学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计划,以便于毕业生进行选择。

学生选题计划确定后,须经教研室审查,报学院主管院长批准。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方式:①指导教师公布课题,学生选题;②学生自拟课题,指导教师确认;③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

4.当多名学生合作完成同一课题时,每位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任务和相应单独完成的部分。

四、课题任务书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自己的课题任务书。

2.课题任务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同意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给每个学生。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本科毕业设计作为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与实践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的修订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变化。

一、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在修订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时,应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在本科毕业设计中增加职业实践的要求。

具体地说,可通过与企业、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合作,开展实践性课题,使学生在毕业设计中能够真实地面对现实问题,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外,应注重学生的科研素质培养,通过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学科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二、增加开放性和选题自由度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增加开放性和选题自由度,鼓励学生在毕业设计中发挥创意和想象力,充分发挥个性化和特色化的作用。

可以采取学院教师开放题库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题,使其能够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来选择合适的毕业设计课题。

同时,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的研究,使毕业设计更具综合性,兼顾学科发展的前沿和交叉点。

三、完善指导和评价机制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评价。

一方面,学生在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应配备指导教师,并建立起双向沟通的机制,使学生在设计过程中能够得到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指导计划。

另一方面,评价机制应更加科学客观,以鼓励学生的创新和探索,同时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价体系可采用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等方式,对毕业设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四、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的教育。

学校应倡导学术诚信,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在毕业设计中不抄袭、不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不进行不端实验和不实报道。

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的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引用文献、撰写研究方法和结果分析等,提高学生的学术写作水平和学术技巧。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07‟65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重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重大校[2002]462号)和《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文科类)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05]109号)分别自2002年和2005年实施以来,对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对以上文件进行了修订,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现将《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稿)重庆大学二OO七年三月六日主题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通知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3月6日发附件: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稿)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等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综合所学知识与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载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通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选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规定的工作任务,撰写出符合要求的科研、学术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的图纸,并力求有所创新;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树立正确的设计(研究)思想,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选题原则(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目的,难度和分量适当,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后能够完成。

(2)一人一题。

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应在题目和任务上加以区别,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其比例应不低于60%。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德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校办字[2017]14号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要求第一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本科阶段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训练;培养服务社会的意识,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研究方法和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抽查和监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实施。

第三条各院(部)负责本院( 部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推荐优秀论文等全过程管理,并完成教务处安排的相应工作。

第四条各院(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院(部)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和学术水平高、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指导经验并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职责具体如下:1.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2. 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选题;3. 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4. 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工作;6. 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7. 评估、总结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8.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文档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准备阶段1. 各院(部)于每年11月份组织拟承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填报德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说明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供学生选择。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04]217号(2007年修订本)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能力训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工作程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三、管理职责按学校、院、系(教研室、研究所)三级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学校的职责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范;(2)协调校内各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3)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学院的职责各学院是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反馈有关资料;(2)负责学生学分清理,对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组建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小组,并对毕业环节全过程进行抽查,负责审定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名单;(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学生成绩审定,各项资料的归档。

3、系(教研室、研究所)职责系(教研室、研究所)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2)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确保质量;(3)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规范化建设。

[本科]XXXX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XXXX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2013年12月3目录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 (1)第二章管理机构 (1)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2)第四章课题要求 (2)第五章指导教师与资格 (2)第六章指导教师职责 (3)第七章学生资格与任务 (4)第八章初、中期检查 (5)第九章论文撰写 (5)第十章论文评阅 (6)第十一章毕业答辩 (6)第十二章成绩构成 (7)第十三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1)第十四章文件归档 (11)第十五章附则 (12)附件一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13)附件二论文规范 (18)附件三相关表格 (36)3前言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

它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科研、生产和社会实践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毕业离校前知识、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提升,也是考核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

因此,我校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创新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我校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本科生毕业设计模式,以更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

教务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原则上,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第八学期1~16周。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提前。

第二章管理机构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目标与要求1、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理论计算、数据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与翻译、计算机使用、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由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网络教育学院负责毕业设计的总体安排、协调及相关文件的制订;教学学院负责对校外学习中心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包括成立指导委员会,审核校外学习中心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解答校外学习指导教师提出的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中的疑问,掌握校外学习中心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参与校外学习中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校外学习中心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过程,包括成立指导委员会,指派指导教师、给学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场地及必备硬件条件,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1、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自拟题目,明确任务;2、学生可以在网络教育学院提供的网络教育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库中选择题目(含任务书);3、学习中心聘请的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的科研、教学及工作实际等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提出对从事本课题学生的基本要求,学生从中选择。

由学生自拟的题目或学习中心指导教师给出的题目都需经各教学学院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四、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和工作职责1、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校外学习中心聘任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的专业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的专业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确定程序(一)指导教师根据选题要求、意义和所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题目,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上报所在学院;(二)各学院教学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示。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三)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下达给学生;(四)学生应于第七学期末(五年制第九学期末)完成文献阅读、资料收集等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与职责(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二)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需要更换,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采用双指导教师制,聘请有业务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生所在学院仍须校内指导老师进行检查,掌握进度,负责答辩,协调有关问题;(四)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文科12名);(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制订毕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内容和要求,规定纪律;2.按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3.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填写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不但是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督促检查,而且也是对教师指导质量的一项考核。

具体办法如下:(1)每个学生填写一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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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2013年12月目录附件三相关表格 (36)前言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

它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科研、生产和社会实践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毕业离校前知识、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提升,也是考核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

因此,我校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创新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我校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本科生毕业设计模式,以更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

教务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原则上,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第八学期1~16周。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提前。

第二章管理机构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学校统一核算。

教务处综合各学院的毕业生人数、课题类型、课题难度等情况,核定经费使用额度,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确定经费使用方案。

第四章课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达到以下要求:一、课题所涉及知识点应在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可有所突破;课题的深度和广度应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课题的工作量应适中。

二、同一大课题下的子课题间应有明确的界限,每个子课题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技术指标等要求。

三、指导教师所在课程(题)组组长负责课题的审核工作。

第五章指导教师与资格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担任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2、硕士或博士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二、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最多可以同时担任5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同一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内容不得相同。

第六章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课题拟定毕业设计任务书及进度计划表;二、在实验室、实验设备、元器件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条件;三、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每周至少当面指导学生两次。

四、随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进度,指导学生解决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六、如实地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过程成绩;七、指导学生做好毕业答辩工作。

第七章学生资格与任务一、第七学期结束时,不合格课程(必修课)的学分超过12学分的学生,不能参加第八学期的毕业设计。

二、学生应完成以下基本任务:1、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进度计划表要求,撰写开题报告,拟定毕业设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2、翻译一篇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相关的外文资料(须提供外文资料原文复印件),中文译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3、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提交所在学院教务科存档。

第八章初、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的初期和中期,校、院两级毕业设计专家组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院级自查和校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自查和校级抽查均采取直接与学生面谈和查看学生提供的毕业设计有关资料的形式。

学院自查结果在院内公布;校级抽查结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向全校公布,并纳入学院教学管理评估考核的指标中。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限期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九章论文撰写学生应围绕课题主要任务、主要技术指标、自己所做主要工作等方面撰写合格的毕业论文。

要求对课题的方案(或观点)进行分析、比较、论证与选择,对方案实施所得到的数据等进行分析与总结,力求全面反映课题的工作量及工作水平。

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二。

第十章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由答辩专家组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十一章毕业答辩毕业答辩有校级示范性答辩和院级答辩两级。

在两级答辩中,指导教师都不能担任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专家。

一、答辩要求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学生论文报告时间为10分钟(原则上要求以PPT方式),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

二、校级示范性答辩校级示范性答辩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组织,答辩专家组由校级毕业设计专家组成员组成。

参加校级示范性答辩的学生由各学院择优推荐。

参加校级示范性答辩的学生不再参加院级答辩。

三、院级答辩院级答辩由各学院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参照校级示范性答辩的模式自行组织完成。

每个答辩小组的专家由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指导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第十二章成绩构成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如下:二、过程成绩1、理工科学生按下表评定毕业设计过程成绩2、文科学生按下表评定毕业设计过程成绩三、论文质量成绩1、理工科学生按下表评定论文质量成绩2、文科学生按下表评定论文成绩四、答辩成绩1、理工科按下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满分25分)2、文科按下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满分25分)第十三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各学院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给予表彰,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20%。

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10%。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后,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学生离校之前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教务处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中选取特别优秀的论文进行提炼、编辑和汇总,编印“电子科技大学XX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第十四章文件归档应该归档的毕业设计文件包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情况统计表,论文及相关的电子文档。

一、毕业设计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由各学院教务科在毕业设计开始后2周内填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二、6月30日前,学生应将毕业论文及相关电子文档提交给所在学院教务科;三、9月30日前,各学院教务科应完成当年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课题完成情况统计表”的存档工作。

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交校档案馆存档,一份留学院存档。

第十五章附则一、本办法解释权归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随着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本科生到校外企业和公司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这对拓展我校毕业设计渠道,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1、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接收我校学生3人以上的校外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我校做毕业设计学生的日常事务管理及与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联系。

二、课题要求、审核与落实1、校外毕业设计课题应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校外接收单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12月30日前,可以按课题要求向我校各学院教务科提出指导毕业设计申请,并说明课题性质、课题基础、课题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地点和阶段成果形式等内容;3、学生所在学院应为每一位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定一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内教师担任代管教师。

代管教师主要负责对校外毕业设计课题的内容和要求等进行审核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负责校外毕业设计的初、中期检查工作;4、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同接收单位指导教师协商落实课题。

协商后不能落实的,由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小组负责另行落实课题;5、落实了校外毕业设计课题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教务科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校外毕业设计申请表”;6、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学院教务科汇总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课题落实情况,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电子科技大学校外毕业设计题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备案;三、指导教师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担任校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实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2、硕士、博士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从事实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四、过程管理校外接收单位应按学校规定对毕业设计学生进行初、中期检查。

学生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填写初、中期检查表,由校外接收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邮寄(或传真)给所在学院代管教师。

代管教师负责审核初、中期检查表的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学院教务科报告。

初、中期检查的时间及要求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第八章。

对学生集中的地区,在必要时,教务处组织有关学院教务科及代管教师到校外接收单位开展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五、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由校外答辩专家组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在必要时,校内毕业答辩专家组可以根据毕业论文及成果的实际情况调整论文评阅的成绩。

具体评分标准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十二章的规定。

六、毕业答辩具备答辩条件的校外接收单位可以组成3人以上(含3人)的答辩小组,小组成员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且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专家。

如果校外接收单位不具备答辩条件,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回校参加毕业答辩。

答辩的具体规定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十一章。

对学生集中的地区,在必要时,教务处组织有关学院教务科及代管教师到校外接收单位开展毕业答辩工作。

七、学生人身安全在校外毕业设计期间,学生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学生在旅途中的安全应由学生本人负责,在接收单位的安全应由接收单位负责。

同时,学生必须对自己在校外做毕业设计期间的行为做出书面承诺。

附件二论文规范毕业论文规范的具体内容如下:一、一般要求和装订顺序1、封面和封底封面和封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设计,由学校文印中心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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