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XXXX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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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总结所学专业知识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1.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和知识表达等综合技能。

二、毕业设计(论文)安排1.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安排一般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个学年进行,时间不得少于8周;2.各学院应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学年上学期制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包括领导小组成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并完成选题及指导师安排等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2)难度适中;(3)使学生能够全面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4)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要求;(5)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主修和辅修专业的论文。

其毕业设计(论文)应以主修专业为主、辅修专业为辅,鼓励统筹兼顾,交叉创新。

2.学院在规定学制最后一年的第一学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计划,以便于毕业生进行选择。

学生选题计划确定后,须经教研室审查,报学院主管院长批准。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方式:①指导教师公布课题,学生选题;②学生自拟课题,指导教师确认;③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

4.当多名学生合作完成同一课题时,每位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任务和相应单独完成的部分。

四、课题任务书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自己的课题任务书。

2.课题任务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同意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给每个学生。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04]217号(2007年修订本)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能力训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工作程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开题审查中期审查论文完成情况形式审查评阅答辩资格认定答辩答辩委员会审查论文及相关材料归档三、管理职责按学校、院、系(教研室、研究所)三级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学校的职责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范;(2)协调校内各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3)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学院的职责各学院是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反馈有关资料;(2)负责学生学分清理,对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组建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小组,并对毕业环节全过程进行抽查,负责审定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名单;(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学生成绩审定,各项资料的归档。

3、系(教研室、研究所)职责系(教研室、研究所)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2)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确保质量;(3)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规范化建设。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本科毕业设计作为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与实践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的修订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变化。

一、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在修订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时,应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在本科毕业设计中增加职业实践的要求。

具体地说,可通过与企业、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合作,开展实践性课题,使学生在毕业设计中能够真实地面对现实问题,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外,应注重学生的科研素质培养,通过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学科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二、增加开放性和选题自由度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增加开放性和选题自由度,鼓励学生在毕业设计中发挥创意和想象力,充分发挥个性化和特色化的作用。

可以采取学院教师开放题库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题,使其能够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来选择合适的毕业设计课题。

同时,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的研究,使毕业设计更具综合性,兼顾学科发展的前沿和交叉点。

三、完善指导和评价机制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评价。

一方面,学生在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应配备指导教师,并建立起双向沟通的机制,使学生在设计过程中能够得到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指导计划。

另一方面,评价机制应更加科学客观,以鼓励学生的创新和探索,同时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价体系可采用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等方式,对毕业设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四、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的教育。

学校应倡导学术诚信,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在毕业设计中不抄袭、不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不进行不端实验和不实报道。

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的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引用文献、撰写研究方法和结果分析等,提高学生的学术写作水平和学术技巧。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德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校办字[2017]14号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要求第一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本科阶段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训练;培养服务社会的意识,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研究方法和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抽查和监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实施。

第三条各院(部)负责本院( 部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推荐优秀论文等全过程管理,并完成教务处安排的相应工作。

第四条各院(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院(部)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和学术水平高、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指导经验并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职责具体如下:1.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2. 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选题;3. 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4. 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工作;6. 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7. 评估、总结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8.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文档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准备阶段1. 各院(部)于每年11月份组织拟承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填报德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说明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供学生选择。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齐齐哈尔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齐齐哈尔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齐齐哈尔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齐大发[2017] 4号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通过该环节的工作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方法与手段获取信息或结果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阅读外文资料、使用计算机及文字表达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与协调,学院具体组织,各专业具体实施。

第三条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场地、设备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撑;组织校级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

第四条学院职责: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质量评估及成果材料的存档;组织做好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第五条专业的职责: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计划、题目筛选、指导教师的配备、经费使用、场地设备保障、日常指导考勤、答辩安排、成绩评定、过程检查及质量自评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开题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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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2013年12月3目录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 (1)第二章管理机构 (1)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2)第四章课题要求 (2)第五章指导教师与资格 (2)第六章指导教师职责 (3)第七章学生资格与任务 (4)第八章初、中期检查 (5)第九章论文撰写 (5)第十章论文评阅 (6)第十一章毕业答辩 (6)第十二章成绩构成 (7)第十三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1)第十四章文件归档 (11)第十五章附则 (12)附件一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13)附件二论文规范 (18)附件三相关表格 (36)3前言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

它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科研、生产和社会实践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毕业离校前知识、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提升,也是考核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

因此,我校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创新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我校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本科生毕业设计模式,以更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

教务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原则上,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第八学期1~16周。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提前。

第二章管理机构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学校统一核算。

教务处综合各学院的毕业生人数、课题类型、课题难度等情况,核定经费使用额度,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确定经费使用方案。

第四章课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达到以下要求:一、课题所涉及知识点应在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可有所突破;课题的深度和广度应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课题的工作量应适中。

二、同一大课题下的子课题间应有明确的界限,每个子课题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技术指标等要求。

三、指导教师所在课程(题)组组长负责课题的审核工作。

第五章指导教师与资格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担任我校毕业3设计(论文)指导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2、硕士或博士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二、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最多可以同时担任5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同一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内容不得相同。

第六章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课题拟定毕业设计任务书及进度计划表;二、在实验室、实验设备、元器件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条件;三、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每周至少当面指导学生两次。

四、随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进度,指导学生解决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3六、如实地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过程成绩;七、指导学生做好毕业答辩工作。

第七章学生资格与任务一、第七学期结束时,不合格课程(必修课)的学分超过12学分的学生,不能参加第八学期的毕业设计。

二、学生应完成以下基本任务:1、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进度计划表要求,撰写开题报告,拟定毕业设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2、翻译一篇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相关的外文资料(须提供外文资料原文复印件),中文译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3、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提交所在学院教务科存档。

3第八章初、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的初期和中期,校、院两级毕业设计专家组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院级自查和校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自查和校级抽查均采取直接与学生面谈和查看学生提供的毕业设计有关资料的形式。

学院自查结果在院内公布;校级抽查结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向全校公布,并纳入学院教学管理评估考核的指标中。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限期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九章论文撰写学生应围绕课题主要任务、主要技术指标、自己所做主要工作等方面撰写合格的毕业论文。

要求对课题的方案(或观点)进行分析、比较、论证与选择,对方案实施所得到的数据等进行分析与总结,力求全面反映课题的工作量及工作水平。

3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二。

第十章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由答辩专家组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十一章毕业答辩毕业答辩有校级示范性答辩和院级答辩两级。

在两级答辩中,指导教师都不能担任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专家。

一、答辩要求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学生论文报告时间为10分钟(原则上要求以PPT方式),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

二、校级示范性答辩校级示范性答辩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组织,答辩专家组由校级毕业设计专家组成员组成。

参加校级示范性答辩的学生由各学院择优推荐。

参加校级示范性答辩的学生不再参加院级答3辩。

三、院级答辩院级答辩由各学院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参照校级示范性答辩的模式自行组织完成。

每个答辩小组的专家由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指导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第十二章成绩构成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如下:3二、过程成绩1、理工科学生按下表评定毕业设计过程成绩2、文科学生按下表评定毕业设计过程成绩三、论文质量成绩31、理工科学生按下表评定论文质量成绩2、文科学生按下表评定论文成绩3四、答辩成绩1、理工科按下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满分25分)2、文科按下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满分25分)3第十三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各学院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给予表彰,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20%。

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10%。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后,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学生离校之前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教务处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中选取特别优秀的论文进行提炼、编辑和汇总,编印“电子科技大学XX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第十四章文件归档应该归档的毕业设计文件包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情况统计表,论文及相关的电子文档。

一、毕业设计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由各学院教务科在毕业设计开始后2周内填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3二、6月30日前,学生应将毕业论文及相关电子文档提交给所在学院教务科;三、9月30日前,各学院教务科应完成当年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课题完成情况统计表”的存档工作。

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交校档案馆存档,一份留学院存档。

第十五章附则一、本办法解释权归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附件一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随着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本科生到校外企业和公司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这对拓展我校毕业设计渠道,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1、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3工作。

3、接收我校学生3人以上的校外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我校做毕业设计学生的日常事务管理及与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联系。

二、课题要求、审核与落实1、校外毕业设计课题应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校外接收单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12月30日前,可以按课题要求向我校各学院教务科提出指导毕业设计申请,并说明课题性质、课题基础、课题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地点和阶段成果形式等内容;3、学生所在学院应为每一位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定一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内教师担任代管教师。

代管教师主要负责对校外毕业设计课题的内容和要求等进行审核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负责校外毕业设计的初、中期检查工作;4、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同接收单位指导教师协商落实课题。

协商后不能3落实的,由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小组负责另行落实课题;5、落实了校外毕业设计课题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教务科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校外毕业设计申请表”;6、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学院教务科汇总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课题落实情况,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电子科技大学校外毕业设计题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备案;三、指导教师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担任校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实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2、硕士、博士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从事实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四、过程管理校外接收单位应按学校规定对毕业设计学生进行初、中期检查。

学生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填写初、中期检查表,由校外接收单位领导签3字盖章后邮寄(或传真)给所在学院代管教师。

代管教师负责审核初、中期检查表的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学院教务科报告。

初、中期检查的时间及要求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第八章。

对学生集中的地区,在必要时,教务处组织有关学院教务科及代管教师到校外接收单位开展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五、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由校外答辩专家组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在必要时,校内毕业答辩专家组可以根据毕业论文及成果的实际情况调整论文评阅的成绩。

具体评分标准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十二章的规定。

六、毕业答辩具备答辩条件的校外接收单位可以组成3人以上(含3人)的答辩小组,小组成员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且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专家。

如果校外接收单位不具备答辩条件,学生3必须按学校要求回校参加毕业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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