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管理规定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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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管理规定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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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艺术学院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设计报告)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它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综合检验。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的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设计报告)教学及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的基本要求(一)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环节分为毕业设计作品和设计报告两部分,设计作品占70%,设计报告占30%。

设计报告不少于4000字。

(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理论研究、市场调查、实践探索、设计思维、视觉传达、文献资料查阅、文字表达等基本能力。

(三)培养学生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术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四)培养学生强烈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五)使学生受到一次系统的课题研究与整合的设计实践训练。

二、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的时间安排毕业设计(设计报告)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至第八学期。

各系应于第六学期末开展毕业设计(设计报告)动员、下达毕业设计(设计报告)任务,公布毕业设计(设计报告)工作计划,落实指导教师、选题内容、毕业展览和毕业答辩等工作。

学生应于第六学期末和暑假期间完成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市场调查、开题报告撰写工作,开题报告应包括题目来源及研究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研究动态综述、主要研究内容、本研究的创新点、研究方法、研究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间、主要参考文献。

三、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的选题(一)选题原则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密切联系生产实际,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难度适中,能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毕业设计(设计报告)应做到每生一题,较大的课题可以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但应将课题分成几个模块或阶段,由不同的学生负责不同的部分,要求分工明确,工作量饱满,每个学生独立完成自己负责部分的任务。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 1 -大海大…2011‟49号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院(系、部)、处(办)、馆:现将《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步骤及时间要求1.指导教师提出选题报告。

时间为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1个月。

2.学生选题。

时间为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20天。

3.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进行思想动员。

各院(系)或教研室应做好指导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明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作用、要求、管理措施及评分标准等有关事项。

各院(系)应在设计(论文)开始前1周制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

4.开题报告。

一般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2周内完成。

5.中期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进行,各院(系)在检查结束后应将中期检查总结及时报教务处。

6.答辩。

所有答辩工作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

7.成绩汇总。

答辩结束后立即汇总成绩,并上报教务处。

8.文件归档。

- 2 -9.工作总结。

各院(系)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部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7月上旬报教务处。

第二条选题1.课题应具有专业性,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要能综合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和专业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获得全面的综合训练和初步的独立工作能力。

2.课题要结合实际。

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研任务和实验室建设的任务进行。

鼓励毕业设计(论文)与科研项目密切结合,使科研从经费上支持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从人力、技术上支持科研,互相促进。

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毕业设计(论文)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理、工、农、林科专业本科学生本科学习期间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就选定的课题进行工程设计和研究,包括设计、计算、绘图、工艺技术、经济论证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最后提交一份报告或设计成果。

第二条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为对本科学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

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论文。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以《导师课程》、《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必修课程形式实施,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选题、查阅资料、调研、前期准备、开题等环节与《导师课程》结合,其他环节与《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结合。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的主要环节1.选题、下达任务书2.查阅中、外文资料3.调查研究4.设计方案的选择与论证5.撰写开题报告6.工程设计或工艺设计(计算分析或试验研究)7.技术经济分析8.绘制图纸9.编写设计说明书10.编写中、外文摘要11.答辩第五条毕业论文的主要环节1.选题、下达任务书2.查阅中、外文资料3.调查研究4.确定研究方案5.撰写开题报告6.实验研究、数据分析或资料搜集、整理7.拟定写作提纲8.撰写论文9.编写中、外文摘要10.答辩第三章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教务处职责1.研究、制订与导师制相结合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教育中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和记录。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的管理,制定了如下规定条文: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定1. 毕业设计(论文)应当符合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2. 学生在选定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先获得指导教师的许可,确定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

3. 学生选题的同时,必须提交选题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研究工作。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编写1. 毕业设计(论文)的编写应当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规定的论文格式和标准,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 学生在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前,应当认真阅读相关教材、文献和资料,积极参加相关课程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研究水平和能力。

3. 学生在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当与指导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反馈研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尊重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擅自改动研究方向和内容。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评价和呈现,也是学生向评审委员会展示自身学术水平和能力的机会。

2. 学生应当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准备答辩所需的材料和内容,准备充分后,可以进行模拟答辩或者组织小组内部互评。

3. 学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参加公开答辩,并向评审委员会展示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成果和实际贡献,回答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第四条违反规定的处理1.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选定、编写和答辩中违反管理规定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分、重新审题、延期、不予评分等措施。

2. 对于部分严重违规的学生,学校将追究其学术不端和违纪行为的责任,并在学生档案中予以记录和公示。

3.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的具体解释和执行,由高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

总之,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关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中石大东发〔2005〕120号)(全文5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中石大东发〔2005〕120号)(全文5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中石大东发〔2005〕120号)(全文5篇)第一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中石大东发〔2005〕120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中石大东发〔2005〕1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高校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的质量是衡量高校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本科毕业设计环节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各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设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的全程管理。

主要包括:制定毕业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资格、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设计题目和任务书;组织答辩、成绩评定及优秀论文评选,以及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的归档等。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毕业设计环节管理规定和措施,检查落实毕业设计工作,组织毕业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等。

第三章选题第五条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切实做到与科研生产或其他实际任务紧密结合。

工科类专业选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实践性,应使学生在受到基本工程实际训练的基础上,掌握本学科的最新技术;理科类专业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学术水平,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水平,让学生更多地了解和掌握科技发展的趋-1-势和前沿;文科类专业的选题应具有新颖性和学术性,应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使学生能够针对实际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自己的观点等。

第六条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

对于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题目,对每个学生要有明确的分工要求。

第七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

对于有些研究时间确实较长的题目,可以提前申报,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提前介入。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修订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提高、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基本手段。

第二条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合理应用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且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采用传统的毕业论文(设计)形式,也可以是能够反映学生创新能力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的作品、创作、演出、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专利发明、正式刊发的文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等。

第二章目的第三条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训练,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二)培养学生正确的研究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对文科专业学生还应注重培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三)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科学计算、实验操作、外文阅读和计算机操作的能力,以及实际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文字、口头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三章组织领导及相关职责第四条教务处作为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统筹管理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问题。

(二)制定、修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

(三)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过程管理,进行质量监控,如抽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的工作质量。

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定稿版

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定稿版

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09-10-23 10:42:41 阅读:688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1987年制订,2005年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毕业论文要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

论文可结合专业特点,在体裁方面体现多样性,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

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第四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价全校毕业论文工作。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查和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统一布置毕业论文工作,对各环节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总结。

学院负责毕业论文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二各环节工作要求(一)选题第六条毕业论文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

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业性。

论文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立意过大。

2.创新性。

论文选题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和理论思想创新。

3.实践性。

论文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可行性。

论文题目应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确保毕业设计质量和效果,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毕业设计选题•学生自主选题: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毕业设计题目。

•学校指定选题:学校根据专业需要或教学科研需求,指定一部分毕业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

•预选题目:学校会在毕业设计开始前的某个时间段内,组织学生进行预选题,以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学生选择指导教师:学生在选题阶段,可以选择一位合适的指导教师来指导自己的毕业设计。

•指导教师分配:学校将根据专业方向和教师资源,进行指导教师的分配,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当的指导。

4.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撰写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包括选题依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内容。

•开题报告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设计方案。

5. 毕业设计实施•设计方案制定:学生根据开题报告的指导和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毕业设计方案,明确研究目标、方法和计划等内容。

•实施过程管理:学生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实验、数据分析、文献综述等工作,并记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每周进展汇报:学生需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每周进展报告,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并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审。

6. 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中期检查,包括设计进展情况、实施过程、初步结果等方面的评估。

•中期检查评定:专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给予学生评定,包括通过、修改或需要重新制定设计方案等评定结果。

7.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评阅•论文撰写要求:学生根据学校的论文格式规范,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摘要、引言、研究方法、实验结果与分析、结论等部分。

•论文评阅流程: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给予评语和建议,并对论文进行打分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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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

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本科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探求真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强化学生的社会意识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 1、资料、信息的收集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独立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践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计算机绘图、数据和文字处理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开题报告、撰写、答辩和总结五个阶段,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以主管教学院长为领导,教务处统一组织,由各分院具体实施。学院各有关单位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共同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 第四条 教务处职责:实行宏观管理,负责监督协调工作。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制定和修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院级有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学院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 4、组织对各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各环节的抽查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督,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分院和相关部门,总结经验,组织交流; 5、组织评审学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获奖的毕业设计(论文)给予表彰;编辑、出版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第五条 各分院职责:负责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 1、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分院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与时间安排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公布,并对本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实施; 2、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 3、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确定各课题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并上报备案; 4、组织检查本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考核指导教师工作,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按学院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工作,组织、审定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答辩小组; 6、组织并实施对本分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审核成绩,对指导教师的评分与评阅人或答辩小组评分差异大于一个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要组织复查与分析,将结果上报学院; 7、组织评选、推荐本分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做好本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或向学院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尤其要注意由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与内容等环节的不当而影响培养目标实现的问题; 9、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计划、分配、调整、记录、统计、报销工作; 10、按学院规定汇总、保管本分院毕业设计(论文)等文档资料; 第三章 指导教师职责与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六条 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有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各分院自行安排,经教务处审批备案;首次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各分院应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2、外聘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分院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担任指导教师,并由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聘请手续。 3、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指导,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第七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分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决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在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字工作能力方面也有示范作用。指导教师在填写任务书时必须叙述清楚、要求明确、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学习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论文撰写工作的一个范例。 2、重视对学生独立实践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重视设计思想和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对学生进行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审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要在对学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学生选题; 2、根据选题,规范地填写任务书;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 3、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和仪器使用的指导;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材料和实验设计方案;指导学生收集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材料的研究和分析; 4、认真审定并指导学生修改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拟订设计方案或论文写作提纲; 5、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制止和杜绝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 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并认真批阅,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评定论文成绩,同时要控制成绩的正态分布; 7、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 8、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法和技巧;推荐优秀设计(论文)评比。 第九条 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对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若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应项目有关,则指导学生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应对学生经常性的指导答疑;指导教师因事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申请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假两周以上者,须经分院批准同意,超过四周者,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第四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条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第十一条 树立正确的科学道德观,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一定要有注释和说明,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严重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学生的答辩资格。如果学生毕业后被查出严重 抄袭的,取消其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必须回校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并重新参加答辩。 第十二条 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工作设想。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填写《本科生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分院审批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分院收存,结束时应协助教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对外发表。 第五章 选题 第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课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体现指导教师及我院本学科科研工作的优势和特色,同时也要考虑学生的兴趣与专长。 2、课题应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尽可能选用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课题既可以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也可以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要求真题真做。 3、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创业素质的培养;坚决杜绝空洞、老生常谈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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