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河北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方案 - 副本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管理评价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方案:一、质量评价目的通过质量评价,了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状,进一步明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促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改革的新思路,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质量评价时间、对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工作定于每年10月份进行,质量评价对象为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管理工作。
三、质量评价组织1。
学校评价:学校成立学校评定组,负责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2.学院评价:各学院组织相关领导和教师成立学院评价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的自评工作。
四、质量评价指标质量评价指标参见:《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水平评价表》(见附件)五、工作程序1.学院自评:(1)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水平评价表》中相关材料部分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材料。
(2)学院评价组按照一定比例(原则上抽取比例应大于30%)随机抽取各专业不同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及以下)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评价,对每一份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都要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并在总体评价栏标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级,作为自评资料留存。
学院专家评定等级与答辩评定等级为同一等级为相符,否则为不符。
(3)汇总所有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见附件3),计算符合度.符合度=相符的毕业论文(设计)篇数/抽查篇数(4)学院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水平评价表》各项指标要求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自评。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学科专业特点,体现学科的基本要求,同时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问题。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分为理论研究类和实践应用类两种类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进行选择,但必须符合学院的规定。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指导老师第六条每位学生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
第七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个别的指导,并与学生保持定期沟通,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和批改,确保学生的成果符合学院的要求。
第九条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有义务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制止,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第十条学生根据学院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学院的教学资源,进行审核和确定选题。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选择与学科研究前沿和热点问题相关的选题,提倡学生进行自主创新和探索。
第十三条学生应确保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同时符合学院的教学要求和学科发展方向。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第十四条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阶段。
第十五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提交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并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答辩和评审。
第十七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表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计入学生的毕业成绩。
河北农业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及管理
教务处下达教研项目申请通知
教师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 院(部)初审并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以学校文件公布评审结果
申 报
撤
成
消
果
进
展
完
继
不
成 研 究
续 完 善
利 项
计 划
研 究
目
每年11月份填写研究进展表
两年后学校组织中期检查
河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重点建设课程和精品课程管理
返回河北农业大学专业建设方案(1/5)
——河北农业大学专业建设方案(3/5)
学校在专业结构调整中优先发展了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等高 新技术类专业和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急需的法学、经济贸易类、管理类以及环 境保护类本科专业,如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 法学、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环境科学、生态学等专 业;大力发展了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专业, 如水利水电工程、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草业科学、市场营销、旅游 管理等专业;积极探索建设跨学科、多学科交叉的新兴专业,如动植物检疫、 制药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其中制药工程专业将学校的优势专业 植物保护、生物技术、动物医学等专业创造性的进行了融合,拓展了专业的发 展口径,促进了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渗透。截止2005年我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了 62个本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医学 八大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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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审流程
教务处布署教学 成果评审通知
教师根据要求填 写申请表
上报国家级教学成果 上报省级教学成果
以学校文件公 布评审结果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第三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能够体现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
第六条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立项第七条学生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并确定选题。
第八条学生的选题应当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难度和研究性。
第九条学生在选题的基础上,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立项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立项申请表应当包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以及时间计划等内容。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与中期评审第十一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当按照时间计划,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和实验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应当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并根据教师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评审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估和指导的机会。
第十四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任务,并撰写中期报告。
第十五条中期评审的评委由专业教师组成,评委应对学生的中期报告进行评审,给予评价和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后,应当根据评委的意见,及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撰写和提交第十七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主要工作程序包括选题、下达任务书,学生实习或课题调研、文献检索,相关实验(实践)工作,论文撰写及答辩等。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
第二条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评估与工作总结;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工作。
第四条系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思想和认识;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定和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6周,各阶段进度及具体工作见《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各院(系)、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选题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题目,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资料积累、学习志趣等情况,在公布的题目中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外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最后,由院(系)对选题及人数进行统一平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因特殊情况要变动题目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
2、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二个月左右向学生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或分配学生做题,学生选定题目后,应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前一个学期,院(系)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准备工作。
4、每个学生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保证每个学生从事的研究或设计内容不同。
5、教师和学生拟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有理论研究题目,也要有实际和应用性的题目;(3)拟定的题目应当是科研、生产、教学中有意义的题目;(4)拟定题目的工作量要适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取得一定的成果,又不能过于轻松;(5)题目内容应当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一般不得跨专业拟定和选择题目;(6)拟题与选题应考虑指导教师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

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院属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的管理,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实际应用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过程分为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和结题答辩考核三个阶段。
每个阶段考核均须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汇报答辩(可结合报告、论文、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利用挂图或采用PPT演示方式),三个阶段考核成绩总和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一)开题考核(满分10分)第八学期第五周末组织进行开题考核。
此过程由指导老师负责考核。
开题考核由学生向导师汇报以下内容:1:任务书(开学时交)(满分2分)2:开题报告(4-5周交上)(满分3分)3:文献综述、参考资料等(满分3分)4:学习态度及平时表现(满分2分)考核成绩由导师交至系主任指定人那里存档。
考核表见附件(二)中期考核(满分30分)第八学期第十一周末组织进行中期考核。
由各专业设三人以上的考核组,可分一组或几组。
每名学生汇报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中期考核及学生汇报包括以下内容:1:上交中期考核进度表(满分5分)2: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满分10分)3:学习态度及团队合作能力(出勤情况,团队合作,学生在设计、论文撰写工作期间的表现等,导师打分)(满分5分)4:完成毕业论文的质量(任务完成的质量,是否有错误,是否抄袭等)(满分10分)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交至系主任指定人那里存档。
考核表见附件(三)答辩考核(满分60分)第八学期第十七周末组织进行答辩考核。
按学校有关规定组成答辩组。
每名学生汇报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答辩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毕业设计完成的质量(满分20分)2:工作的饱满程度及难度(满分10分)3: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满分10分)4:答辩情况(讲解及回答问题情况)(满分10分)5:学习态度、平时表现、团队精神(导师打分)(满分10分)每个阶段的考核成绩(优、良、中、及格或不及格)均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的2:4:3:1比例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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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教务处﹝2013﹞69号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与要求
1.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
2.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从而较好地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检验学生科研基本训练的实际效果。
3.原则上所有本科毕业生都应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论文(设计)答辩,并进行院级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4.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并避免与毕业实习冲突,毕业论文(设计)可提前安排,毕业前答辩。
二、对选题的要求
恰当的选题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前提。
毕业论文(设计)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接触学科前沿,进行理论探讨,或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迫切任务,联系实际进行选题。
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2.论文(设计)选题应具有科学性。
即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论文(设计)选题应注重应用性。
注意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切忌脱离实际的为研究而研究的选题。
4.论文(设计)选题要注意工作量和时间的限制。
学生在积极努力的条件下有较充分的时间对研究结果作认真的分析,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思想端正、观点明确、实事求是、撰写规范、文笔通顺,使用计算机排版、打印,内容与要求、书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规范》。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是一项要求较高的工作。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完成,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有经验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
应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
3.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审定学生的选题;
(2)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
(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4)按《河北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5)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并评定成绩。
五、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初期。
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
重点检查开题是否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及时下达到每个学生等。
第二阶段,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学院不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其主要任务是深入教学现场(设计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检查、提问、考察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了解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反映,同时检查指导教师工作状况、各专业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
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三阶段,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期。
各学院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和质量进行审核,做好答辩工作,学校将组织职能部门随机抽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及答辩情况。
六、答辩及成绩评定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论文(设计)答辩采取会议形式,由答辩小组负责人主持。
答辩小组组长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员担任。
2.学生用15—20分钟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用15—20分钟回答答辩小组提问。
3.答辩小组结合论文(设计)内容、文字写作(规划设计)水平、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现场评分,并填写答辩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别由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评定,总评成绩比例为:指导教师评分占50%,答辩委员会评分占50%。
学院也可以自行制定成绩组成标准。
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成绩,从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
3%推荐为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经教务处组织审定后进行汇编。
八、总结
毕业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及毕业答辩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九、其他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由学院负责存档,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三年。
2.严禁学生网上抄袭论文,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评阅书等参考格式见附件。
4.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原《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与监控》(校教字﹝2004﹞28号)同时废止。
教务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