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应坚持“谨慎审慎、公平透明、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资质审核和管理工作公正、公平、严谨。
第二章资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负责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管理人员,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资质。
第六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资质审核标准第七条对工程分包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应当根据其业绩、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等情况,综合评定其分包资质等级。
第八条工程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应当根据其业绩、技术水平和财务状况确立,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审核和评定。
第九条对于工程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评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资质管理流程第十条工程分包企业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工程业绩、技术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企业资质审核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复审环节,复审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企业资质等级应当定期进行审查和评定,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资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合同,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工作。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资质管理督导第十六条资质审核机构对工程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资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配合资质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不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工程分包企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天资和人员资历治理轨制为确保选择适合的分包单位,包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才能,并可以或许对分包单位进行有用掌握,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轨制.凡公司采取分包方法治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实用于本轨制.第一节分包单位治理第一条对工程分包单位天资验证: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规模.注册资金.执照的有用刻日.2、审核企业性质.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4、审核天资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部队进沪允许证及有用刻日.施工人员审定命量.5、审核安然天资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变乱作须要查询拜访. 第二条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第二条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态(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历证).第三条审核证件有用性,是否相符当地当局行业主管部分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请求.第三条分包合同签署请求:1.必须严厉履行先签合同,后组织出场施工的原则.2、审核分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筹划.安然技巧措施,验证分包方的对象.举措措施.设备的安然.无缺.3、签署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署有关附件:“安然临盆协定书”.“外劳力施工部队治安.消防治理协定书”.“文明施工协定书”等. 4.合同应明白总包与分包的安然临盆权力和责任,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屈服总包单位安然治理.第四条分包部队出场:l.主管部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然总交底.2、以分包合同为根据,交底内容包含施工技巧文件.安然系统文件.安然临盆规章轨制和文明施工治理请求.3、交底应以书面情势,一式两份,两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存交底记载.4、合同划定施工进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供给的机械装备.安然举措措施和防护用品,两边必须筹划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第五条分包部队施工进程安然掌握:1.分包部队施工人数超出50 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然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进程履行监控.2、分包部队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照总包各项规章轨制,屈服和接收总包的监视治理.3、分包部队自带各类机电装备,必须向总包供给有用的验收及格证实.4、分包部队各施工班组必须实施班前.班后安然会议和周安然总结会议,并设立台帐记载.第六条树立分包方评价档案:1.主管部分对分包方施工进程进行掌握治理,做好日常治理考察材料的积聚,为今后对分包方的事迹评定供给证实材料.2、公司有关部分对分包方安然治理状态和才能进行项目完工后或年度安然事迹评定.3、分包方如对安然治理松弛,整改措施不到位,变乱频发,总包方将赐与处罚,或作清退处理.第二节分包单位人员资历治理第一条分包单位人员资历请求:1.分包单位必须履行各级安然教导培训以及持证上岗轨制.1.1 分包单位项目司理.安然员须接收扶植主管部分的安然培训.复训,测验及格取得安全临盆考察及格证后,筹划分包单位安然资历审查承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1.2 分包单位的项目技巧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材料员等治理人员须接收安全技巧培训.介入总包方组织的安然年审考察. 1.3 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收三级安然教导,测验及格并取得“安然临盆考察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假如分包单位的人员须要变动,必须提出筹划陈述总包方,按划定进行教导.考察及格后方可上岗. 1.4 分包单位的特种功课人员的设置装备摆设必须知足施工须要,并持有有用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分颁布)和当地劳动部分核发的特种功课暂时操纵证,持证上岗.1.5 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导.第二条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动的治理:1.分包单位必须遵照现场安然文明施工的各项治理划定,在举措措施投入.现场安插.人员治理等方面要相符总包方的请求,按总包方的划定履行,在施工进程中,对其全部员工的服饰.安然帽等进行同一治理.2、分包单位应采纳一符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产生任何违法或妨害治安的行动,保持安定局势并且呵护工程四周人员和财宝不受上述行动的伤害,不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掉和费用均由分包方本身负责.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请求树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然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治理和情况呵护等方面的各项治理规章轨制,同时必须按照请求,采纳有用的防扰平易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4、分包单位必须严厉履行保安轨制.门卫治理轨制,工人和治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动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挑衅闹事.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度.地方当局及行业治理部分有关划定,设置装备摆设响应数目的专职安然治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然临盆的监视.检讨以及因工伤亡变乱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付与安然治理人员响应的权力,果断贯彻“安然第一.预防为主.分解治理”的方针.6.分包单位应严厉履行国度的司法律例,采纳恰当的预防措施,以包管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全部合同时代,自始自终在工人地点的施工现场和居处,配有医务人员.紧迫挽救人员和装备,并且采纳恰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供给给有的福利以及卫生前提.。
分包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分包单位及人员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包单位及人员。
三、分包单位管理1. 选择分包单位(1)根据工程特点、施工难度、工期要求等因素,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业绩良好、信誉良好的分包单位。
(2)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施工能力、设备状况、人员素质等。
(3)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
(2)分包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分包单位应定期接受公司资质审查。
3. 分包单位现场管理(1)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分包单位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报告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4. 分包单位考核(1)公司对分包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分包单位续签合同、调整工程款支付等的依据。
四、人员管理1. 人员招聘(1)根据工程需要,招聘具备相应技能和经验的施工人员。
(2)对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技能考核等,确保其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2. 人员培训(1)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工程特点、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
(2)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人员考核(1)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技能水平、安全意识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人员奖惩、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4. 人员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对总、分包工程项目中分包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通过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的严格审查和有效管理,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满足项目要求,降低项目风险。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作为总承包商与各类分包单位合作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1.3 管理原则1.3.1 合法性原则: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地方规定。
1.3.2 公正性原则:在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评价和管理过程中,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
1.3.3 动态管理原则: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持续动态的跟踪和管理,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确保其始终符合项目要求。
1.3.4 风险防范原则:通过严格的资质和资格管理,有效识别和防范因分包单位能力不足或人员素质不高而带来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风险。
二、分包单位资质管理(一)资质分类与等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常见的资质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劳务分包资质等。
每个资质类别又分为不同的等级,如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
(二)资质要求与标准2.1 总承包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明确各分包项目所需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2.2 对于涉及到结构安全、重要设备安装、特殊工艺等关键环节的分包项目,应提高资质等级要求,确保分包单位具备足够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
2.3 资质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资本、技术人员数量与资质、工程业绩、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方面。
(三)资质审查内容3.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核实企业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是否合法有效。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一、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制度1.1 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在合作之前,我们需要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资质审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分包单位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技术力量、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审核。
具体资质审核流程如下:1.分包单位提供注册证书、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
2.我们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根据审核情况,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评级并制定合作方案。
1.2 分包单位资质更新与维护为保证合作的长期稳定,我们需要及时更新和维护分包单位的资质。
具体要求如下:1.自开展业务起至今,分包单位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2.分包单位在获得新的资质或资质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我们资质更新情况。
1.3 分包单位信用评估我们将会对分包单位充分了解其企业经营状况、信誉状况、安全生产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信用评估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经营状况评估:对分包单位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包括企业的经济状况、管理水平以及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了解企业资金状况等。
2.信誉状况评估:以往合作情况、履约情况等。
3.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企业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整改情况等。
二、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1 分包单位人员管理和企业文化培训分包单位的人员管理需要按照我方企业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包括招聘标准、岗位职责、薪酬福利、员工绩效考核等,为建立互信关系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提供支持。
企业文化培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我方企业文化理念、价值观、组织文化等。
2.项目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等。
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操作规程等。
2.2 分包单位人员安全培训为了保障工程安全,分包单位的员工需要参加我方组织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等。
安全培训的要求如下:1.人员安全培训应通过培训考核。
2.分包单位应当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留存培训记录和证件资料。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一、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制度1、分包单位必须注册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相应的资质,并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应法规和规定。
2、分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内部管理体系、产品认证等等。
3、分包单位必须准确有效地提供真实的资质信息和业绩信息,无虚假信息、不得缺漏重要信息,与采购人交换的每份文件均应按要求盖章并签名。
4、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应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公路及桥梁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等,分包单元资质应当符合项目所需的专业规定和标准及监理机构对分包单元的资质要求。
5、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部门之间应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分包单位的负责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管理委员会应该定期汇报分包单位的主要工作、业绩和项目推进情况。
6、分包单位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不得参与贪污、受贿等不正当活动,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进度要求,安全、环保标准等方面,保证施工质量,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如有不正当行为,将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成不利影响,项目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风险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
二、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1、分包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岗位配置,实现人员架构合理、工作流程规范等要素的相互配合和协调。
2、分包单位应配备合格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核心主要技术人员应有多年干接好施工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配备优秀的施工骨干,确保技术、管理、人员三条线协调配合,从而保证工程在指定时限内顺利实施并达到目标。
3、在招收人员时应当依据工程的特点,确定工程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所需职业资格要求准确招聘。
同时,在对人员进行审核和考核时,应确保其职业资格证书和工程行业合法培养的相关证书真实合法;其次,参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和人才管理规定,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英才优先、聘用允许、公正公平的原则,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团队。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建筑工程项目中委托分包单位参与工程施工时,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以及对分包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能够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的要点。
一、分包单位资质管理1.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一般要求分包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并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资质评估: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对于有意申请分包的单位,需要进行资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单位的注册资金、施工能力、施工人员素质等。
只有通过评估合格的分包单位才能获得承接工程的资格。
3.资质证明:分包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这些证明文件需要在项目开工前进行核验,确保其真实有效。
4.资质监管:项目管理方需与监管部门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定期监管和审核,确保其资质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更新和公示。
1.人员要求:分包单位应具备适应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并按照工程需要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作业人员等。
人员要求应满足项目管理方相关规定,如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2.人员招聘:分包单位在招聘时应严格按照工程需要,确定招聘人员的岗位要求和技术能力,并进行面试、考核等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录用。
3.人员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工程施工相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质量管理要求等。
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提高员工技能和意识。
4.人员管理:项目管理方可以根据需要与分包单位共同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支付、安全保障等规定,以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及人员的合法权益。
5.人员奖惩:对于分包单位人员的表现,项目管理方可进行奖惩措施,如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表现差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解雇。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管理工作,保证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以下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一、资质证书管理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性质、规模,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项目,并对其进行认真审核和筛选。
3.在工程施工前,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发包方出具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发包方应对分包单位提供的资质证书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及工程质量标准。
5.若发现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过期或持有的证书与承揽项目不符,发包方应及时进行纠正,如情节严重,可取消合同。
二、人员管理1.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要求。
2.分包单位应对其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其进行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各岗位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要求,分包单位应加强对职业资格人员的统一管理,认真审核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4.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隐患排除工作,提高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识。
5.针对岗位工人的安全教育要重点强化,严禁违反安全生产技术规则和操作规程的行为,不得擅自更改或修改安全防护措施。
三、责任制1.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对其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对施工质量、质量检验、安全保密等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分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将工程施工情况、质量、安全等数据进行汇总,纳入管理体系中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性监管。
3.对于在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分包单位应立即组织处理并记录,保证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得到保障。
总之,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很好地规范分包单位的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助推建设工程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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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编制:李彧豪
审核:刘龙太
批准:
日3月3年2007实施日期:日1月3年2007发布日期: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分包单位(含包工队,下同)、企业临时聘用的临
时工资格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
院393 号令)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分包单位指与公司有过业务关系或即将发生
业务关系的分包单位。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选用
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对施工项目进行分包时,所选
用的单位必须是本专业的施工队伍,且有连续三年从事本专业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
责任,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五条公司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
对不符合
安全资质的队伍,公司施工安全部有否决选用的权力。
第六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
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凡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先进行安全教
小时,教育内容:30 小时,总计教育不少于10 育,集中教育不少
于
1、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教育。
2、安全法规教育。
3、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4、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教育。
第八条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适用于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后,住宿、生活等日常管理,均按照公司施工现场文明规范化管理标准执行。
第十条分包单位被选用后,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具体工作由公司施工安全部负责,经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方可有效。
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1、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安全指标。
2、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3、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的批准要求。
4、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
第三章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分包单位的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5.种作业人员人数以及取证情况;
6、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40 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7、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8、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十二条公司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公司应给分包单位职工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四章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控制
第十五条公司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全过程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
控制的内容与方法包括如下:
1、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提供或验证必要的安全物资、工具、设施、设备。
、确认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3.
4、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分包单位对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业绩评价,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与分包单位沟通。
第十六条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施工措施,经公司技术质量部、施工安全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公司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公司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分包单位按工作需要和安全施工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
安全部门备案。
班(组)长即是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部门应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
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公司施工技术部门应
并在施工时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单,监督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派员监督。
第二十一条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
工责任。
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第二十二条对分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由公
司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发生死亡
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第二十三条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公司安全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和个人,公司应
给予奖励。
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
对负责人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第二十五条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
不得由分包单位单
独承建其资质范围内所不允许分包的施工项目。
第二十六条公司承建的项目只能实行到“二包”,严禁分包单位再行转包。
第二十七条施工企业因工程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的临时工,但必须
符合下列要求:
、签订正式用工合同;1.
2、参加体检和参加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
3、分到施工班组,有正式职工带领工作,并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施工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