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诊记录本(含多学科会诊)
多学科会诊记录本

市人民医院
多学科院会诊记录本科室:
时间:年月
多学科院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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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院会诊。
多学科会诊记录单

*********院
多学科会诊记录单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入院时间
`
申请会诊科室
病区
床号
住院号
邀请会诊科室
及人员
—
科;科;
科;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患者简要病情及
治疗情况
科内讨论意见
申请会诊理由
及目的
%
申请会诊科室医师及科主任签名
主治医师签名:
科主任签名:
申请会诊时间
2018年01月04日,13:30
会诊科室医师
意见及建议
^
会诊医师签名
会诊医师签名:
医 院多学科会诊 - 模板

医院
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本
茅箭区人民医院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管理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
组 长:由医务科主任担任,审批并负责组织会诊; 成 员:各临床、医技科室主治职称以上并由医务科授权的医生组成;各成员按医务科要求及时参加相应的会诊; 联络员:医务科干事,负责会诊记录及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汇总、保存。
拟请会诊科室或专家: 会诊主持人: 科主任意见:
姓名
住院号
科主任签名:
年月日
科院内多学科诊疗会诊登记表
入院诊断
会诊日期
主管医师
备注
患者姓名 会诊时间参加人员源自科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
年龄 地点
住院号
入院诊断 主持人
记录者签字:
主持人签字:
年月日
二 会诊前准备 1. 经治医师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取得理解与配合。 2. 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历记录,各项检查结果完善,并附于病历中,影像资料收集齐全。 3. 医务处收到全院多学科会诊申请后,应立即组织通知被邀请的各位专家,拟请专科会诊的通知专科科主任参加会诊。被邀请专家无特殊情 况 不得拒绝及推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自行联系落实本科其他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代为会诊,并向医务处报告确认。 4.为保证会诊质量,被邀请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尽早了解病情,必要时会诊前查看病人。 三 会诊过程
1. 会诊专家应准时到达会诊科室,不得迟到。 2. 医务处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的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 落 实,更改会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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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本目录第一部分:科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管理小组成员组成第二部分: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诊制度第三部分: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流程第四部分: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第五部分:科院内多学科诊疗会诊登记表第六部分:科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第七部分:科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评价纪要第一部分科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管理小组成员组成组长:成员:联络员:第二部分会诊制度在诊疗服务中,对不能确定诊断、治疗的或涉及其它专业问题时,需要进行会诊,以利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患者诊治问题。
会诊是临床诊疗过程中的重要措施,会诊时会诊者应以积极主动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会诊讨论。
一、会诊要求(一)会诊单所列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包括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病情、会诊目的和要求,申请者签名,经上级医师签名后送至相关科室和部门。
申请其他医院会诊时,需填写院外会诊申请单。
(二)住院患者科间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医师须在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
申请会诊的科室要严格掌握所需会诊的标准,严禁滥用急会诊(急会诊一般带有抢救性质),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会诊则申请会诊科室要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具体时间。
应邀科室应安排好会诊医生负责会诊事务。
若会诊医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会诊时,科主任应负责协调,及时完成会诊。
(三)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立即将会诊意见记录在会诊单上,会诊意见内容包括病史、体征、专科情况、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
申请医师应当同时在病程记录中做好相应会诊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诊的经过及对会诊意见的执行情况等。
二、会诊形式(一)科内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进行)。
(二)科间会诊1、住院患者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科室主任同意,填送会诊单。
会诊单上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简要病情及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申请医师签名,科室主任审核签名后送应邀科室。
会诊记录本

内江市中医医院会诊记录本科别科主任护士长年月日会诊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前申请会诊医生做好准备,详细介绍病情,说明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
二、门诊所诊视的病人,复诊三次尚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或专科会诊;住院病人入院五天尚不能确诊者,科内应组织会诊讨论,十天不能确诊者,应进行扩大会诊(或请专科会诊)或院内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
三、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应与本次住院治疗有关的病情,或者本次住院治疗中新发生的疾病或并发症。
与本次住院治疗无关的慢性疾病,一般不列人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
四、院内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医疗管理相关规定,对疑难病例组织会诊,使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需要邀请其他科室的医师会诊时,应经过医疗组长或二线值班医师同意,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单,主管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签名,将会诊单送达邀请科室。
五、病人会诊分为“急、普”二种性质的会诊。
急会诊,应随请随到会诊;普通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节假日在48小时内)完成。
紧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六、应邀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及时完成会诊工作;进修、住院医生不具备会诊资格。
七、急会诊,被邀请科医师必须随请随到。
急会诊时,被邀请科室主治、主任医师不在时,由总住院医师或二线班医师、值班医师立即前往会诊,会诊后应立即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汇报,不能处理者,应请上级医师再去会诊。
八、邀请会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做好会诊工作,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完成会诊工作,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应根据常规诊察患者,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意见。
九、院内会诊制度(一)急诊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患者,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10分钟内必须到位。
(完整版)医院多学科会诊-模板

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本茅箭区人民医院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管理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医务科主任担任,审批并负责组织会诊;成员:各临床、医技科室主治职称以上并由医务科授权的医生组成;各成员按医务科要求及时参加相应的会诊;联络员:医务科干事,负责会诊记录及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汇总、保存。
科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制度为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质量,加强多学科会诊的管理,特对全院多学科会诊做出以下规定,请各临床、医技科室参照执行,并在实际执行中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细节。
一会诊程序院内多学科会诊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医务处负责安排、组织,由医务处及科主任主持,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会诊前会诊医师要熟悉病情。
会诊中经治医师做好详细的记录,并按照会诊意见及要求实施诊疗。
二会诊申请1.病例选择:多学科会诊的病例,一般是入院2 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患者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2.会诊申请要求: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 1 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处。
同时,提出全院多学科会诊的病例,原则上要求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科室讨论意见。
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1)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2)拟会诊时间(3)拟请会诊人员(4)科室主任签字或盖章二会诊前准备1.经治医师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取得理解与配合。
2.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历记录,各项检查结果完善,并附于病历中,影像资料收集齐全。
3.医务处收到全院多学科会诊申请后,应立即组织通知被邀请的各位专家,拟请专科会诊的通知专科科主任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及推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自行联系落实本科其他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代为会诊,并向医务处报告确认。
4.为保证会诊质量,被邀请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尽早了解病情,必要时会诊前查看病人。
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本

目录院内多学科会诊制度 (2)多学科诊疗会诊工作流程 (4)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 (5)院内多学科诊疗会诊登记表 (6)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 (7)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评价纪要 (8)鲁甸县人民医院会诊制度 (9)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医院诊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我院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
1、组织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的科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紧急会诊除外),主持人为医务科工作人员或申请会诊科室负责人。
医务科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2、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会诊专家须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地完成会诊工作。
3、医务科将不定期对会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多学科诊疗会诊工作流程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申请会诊科室:申请时间:妇产科院内多学科诊疗会诊登记表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鲁甸县人民医院多学科诊疗会诊评价纪要鲁甸县人民医院会诊制度1.在诊疗活动中,凡遇疑难病例,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时,应及时组织会诊。
集思广益,共同解决病人诊治问题。
2.急会诊:(1)急会诊指生命体征不平稳,本科室处理有困难,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
慢性病或择期手术病种,不得申请急会诊。
(2)凡生命体征不稳定,已危及患者生命或突发事件,本科室处理有困难,可申请“特急”会诊,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送到会诊医师手中。
(3)受邀会诊科室接到急会诊通知后原则上由当班最高级别医师前往,必须于10分钟内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4)会诊时患者的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陪同受邀会诊医师,并详细介绍病情。
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上做好会诊记录,对尚未处理完毕或重危病人应负责随诊及交班。
会诊记录本(包括多学科会诊)

会诊记录本科室: 年份: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目录1. 会诊制度2. 科室会诊工作年度打算3. 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4.科室会诊工作年度总结5. 会诊登记表会诊制度一、会诊包括院内会诊、院际会诊。
二、院内会诊(一)院内会诊包括院内常规会诊、院内大会诊及院内急会诊。
(二)凡遇以下情形,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患者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知识,需要提供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定;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情形或存在归并症;家眷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医治等。
显现以下情形时,可申请医务部组织院内大会诊:1.临床确诊困难(一样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中意的疑难、危重病例;2.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3.显现严峻并发症的病例;4.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显现纠纷的病例。
(三)院内会诊治理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需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常规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院内大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点名会诊被点名会诊医师应及时参加会诊,不能安排其他人员顶替;被邀请参与第二次会诊专业,应安排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紧急会诊可由总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置,依如实际情形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抵达现场处置。
(四)常规会诊一样须经主管医师提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组织院内大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需提早一天向医务部递交《院内会诊申请表》(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主持人须副高或副高以上医师)。
医务部依照申请确信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早将《院内会诊申请表》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组织会诊科室须提早做好会诊预备;受邀会诊专家须按时抵达会诊地址,认真负责地完成会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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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记录本
科室: 年份:
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
目录
1. 会诊制度
2. 科室会诊工作年度计划
3. 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
4.科室会诊工作年度总结
5. 会诊登记表
会诊制度
一、会诊包括院内会诊、院际会诊。
二、院内会诊
(一)院内会诊包括院内常规会诊、院内大会诊及院内急会诊。
(二)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患者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知识,需要提供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情况或存在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疗等。
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申请医务部组织院内大会诊: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2.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3.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4.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三)院内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常规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院内大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点名会诊被点名会诊医师应及时参加会诊,不能安排其他人员顶替;被邀请参与第二次会诊专业,应安排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紧急会诊可由总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
(四)常规会诊一般须经主管医师提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组织院内大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部递交《院内会诊申请表》(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主持人须副高或副高以上医师)。
医务部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院内会诊申请表》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会诊专家须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地完成会诊工作。
(六)邀请会诊前应将患者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填写“会诊记录单”;被邀请科室应安排并及时通知会诊医师到位。
(七)常规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30分钟内完成会诊);院内大会诊应在指定时间内到达。
点名会诊按照邀请科室时间尽早到达。
(八)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严肃态度全力配合,认真检诊,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救治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诊单上做详细记录。
(九)会诊时,申请科室要主动介绍病情,必须有同级医师陪同会诊。
会诊医师应根据常规诊察患者,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意见,并标明完成会诊的具体时间。
会诊后,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情况在病程纪录中详细记录。
(十)会诊科室可根据病情,直接申请高级医师会诊或点名申请某医师会诊。
邀请科室必须要有同资质医师提出申请,被邀请会诊科室应根据病情或申请会诊科室的要求派相应医师前往会诊。
(十一)各科室应高度重视院内会诊工作,安排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会诊,医院将院内会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中,并与科室奖金、科主任津贴挂
钩。
1.各科室有互相监督院内会诊落实情况的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科室和相关人员需及时报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负责每月月底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情况,对科室安排不具备会诊资质、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未安排相同资质人员进行陪同会诊以及参加院内大会诊迟到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于因会诊不及时触发的医疗纠纷,按照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考核实施细则》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处理。
二、院际会诊
(一)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遇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或者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院外会诊的,可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由经治科室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填写《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专业、职称、会诊的目的、时间和费用、交通方式等,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审批备案后,由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并安排好陪同会诊人员,主管医师报告病史和做好会诊记录工作。
必要时,分管院长和医务部主任参加。
(二)受邀外出参加会诊
1.外院拟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应向我院医务部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或传真)。
医务部在接到邀请函(或传真)请示同意后应及时与拟邀请科室科主任联系,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经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后,到医务部备案。
2.外院直接与我院医师联系会诊时,被邀请医师应主动告知联系人与医务部联系。
3.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急症会诊邀请的,应当在会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
4.节假日及夜间外出会诊的,应报医院总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备案。
特殊情况下医务部可直接安排各科室人员外出执行医疗任务。
5.专业科室科主任外出会诊时,应经医务部主任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院诊治。
7.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我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并报告医务部。
8.医师未经许可私自以本世纪初院名义赴外院会(坐)诊者,以旷工论处,一经查实,将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私自外出会诊发生的任何医疗纠纷、差错、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由个人负责。
科室会诊工作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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