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第4部分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PPT课件

A、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剧本
B、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由演员所表 演的戏剧本身
C、著作权法所称的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中 的形体动作和技巧
D、所有的建筑物都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8、以下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
A、计算机程序
B、时事新闻
C、网络原创小说
D、化学元素周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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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列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诬蔑他人宗教信仰、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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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哪些民事责任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 一般不会出现()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修理、重作、更换 D、支付违约金
4、关于作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作品是借助于载体传达出来的表现作者思 想或情感的信息
B、作品的载体必须是有形的
C、作品可以是任何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
D、素材是作品创作的原始材料,不一定是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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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教育学院之所以编写此书也是因为有本 社的约稿,故这套丛书只能由本社出版, 成人教育学院与乙出版社侵犯了本社的权 利。成人教育学院则认为该套丛书从内容 到体例的设计安排及全部书稿的创作均是 自己独立完成,与甲出版社无关;乙出版 社声明自己是依合同出版,不存在侵权。 请问:谁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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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法律、 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 ➢时事新闻; ➢历法、数表、通用权
著作权人身权 著作权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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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
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依法享有 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
财产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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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包括四种权项:
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 舞的作品。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参考答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B;3.C;4.ABCD;5.ABCD;6.ACD。
第二编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法律应用】【案例一】泥塑被合法转让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案例二】本案的“一稿多投”不违反著作权法。
【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 C;2.B;3. ACD;4.AC;5.ABD;6. ABC。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法律应用】【案例一】(1)甲描述客观事实的诗具有独创性。
(2)八个字可以构成作品。
【案例二】(1)临摹行为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创作。
(2)临摹是著作权法上一种复制的形式。
(3)临摹品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案例三】(1)张某演奏的华彩乐段属于音乐作品。
(2)李某对张某的乐曲进行记录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应当属于复制行为。
(3)李某对于所记录的乐谱进行的改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或侵犯修改权,或侵犯改编权。
综上,李某的记谱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复制行为,其擅自将所记录的乐谱以自己名义发表,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在具体内容方面,不仅侵犯了前述各项权利,还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和著作财产权。
【案例四】这张照片不应该展览。
本案主要涉及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问题。
【案例五】(1)《乌苏里船歌》属于编曲。
(2)《乌苏里船歌》的权利主体是赫哲族。
【案例六】(1)电视节目预告表不是时事新闻。
(2)电视节目预告表不具有独创性。
(3)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并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 C;3. B;4. D;5.B;6.AB;7. BCD;8.ABD;9. AC; 10. ABCD; 11.BCD。
五、案例分析题(1)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理由如下: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一个数据库,其对数据库内容的选择、编排付出了创作性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条件,因此对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并保护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创造。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个人积极创新,保护和发展创新成果。
第六条国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第二章著作权第七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权利,包括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八条个人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撤回权和公开发表权等。
第九条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第十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一定年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著作权的转让应当以合同形式进行,并需要依法办理知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著作权权利人享有起诉权,对侵权行为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第三章专利权第十三条发明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符合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的,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保护。
第十四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申请的主权要求确定,该要求应当具有明确且具体的技术特征。
第十五条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独占享有该发明创造的权利,并可以将专利权进行许可或转让。
第十六条专利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四章商标权第十八条商标是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立体形状等。
第十九条商标权是注册商标人对其商标享有的权利,包括独占使用权和转让权。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著作权是与作品创作相联系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依法享有报酬的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著作权,鼓励创作,保障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
第四条著作权的意思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益。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财产上的权益。
非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利,除财产权以外的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由著作人享有,并可通过合同等方式转让。
第六条著作人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由其具有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创造事实所带来的权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人可以是其员工、职工,但法定或者约定他人著作人的权益不得由此受到影响。
第七条没有作品的著作权。
第八条著作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组成、用各种载体表现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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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的范围
(一)关于作品范围的立法模式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范围采取的是概括式与列 举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好处在于 为法官提供了自由裁量权,便利了著作权法没有列 举但是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表现形式的保护。 (二)作品的列举类型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 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 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 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第一章 作品的保护——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第三节 著作权的归属 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及其限制 第五节 侵害著作权的效果 第六节 著作权的经济利用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著作权法讲求文化的多样性,与专利法讲 求技术的先进性和唯一性不同,与商标法 讲求商标的识别性也不同。正因为如此, 著作权法在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构成要 件时,较专利法在设计发明创造享有专利 权的构成要件时要低得多。
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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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 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 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此外,作品需要“表现思想和感情”,但是本案的旁听记录仅仅是对旁听
事实的复制,没有附加特别的评价和意思表示,所以该记录内容也不是具有 “思想和感情”的表现形式。
(2)旁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原告的旁听记录是通过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分别有大标题部分、中标题
部分等形式。关于大标题部分,法院认为该大标题部分仅仅是通过一般的惯 用方法进行表述,中标题部分也非常短,其他表现形式也很少见,所以该旁 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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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一、作品的构成要件
作品是指对思想或情感进行有创作性的 表现,属于文学、学术、美术或音乐范畴的 产物 。
1 作品必须是智力成果。 2 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
成果。 3 作品必须是具备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4 作品必须是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
此外,有关证人的履历的表现形式,被按照时间先后的表格形式进行归纳,
但是该部分的内容仅仅是对证人履历的转述,不能被认定为实施了具有个性 的评价劳动。因此该时间先后顺序的归纳行为也不具有作品表现形式的创作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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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第一部分:知识产权概述1. 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1.1 知识产权的含义和特点1.2 知识产权的分类和涵盖范围2.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2.1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框架和原则2.2 知识产权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二部分:专利法教学1. 专利的概念和作用1.1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和范围1.2 专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2. 专利侵权规定和案例分析2.1 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后果2.2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及解决途径第三部分:商标法教学1. 商标的定义和功能1.1 商标的注册条件和规定1.2 商标的使用和管理2. 商标侵权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2.1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2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法第四部分:著作权法教学1. 著作权的涵义和保护对象1.1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和范围1.2 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2. 著作权侵权行为和法律救济2.1 著作权侵权种类及案例分析2.2 著作权侵权的救济措施和诉讼程序第五部分:商业秘密法教学1. 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点1.1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义务1.2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和违法后果2. 商业秘密案例分析和保护策略2.1 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及解决方法2.2 商业秘密保护策略和措施实践第六部分:知识产权法的实践应用1. 知识产权法律实务1.1 知识产权法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1.2 知识产权法在跨国经营中的应用2. 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和挑战2.1 知识产权领域的新兴问题和处理方式2.2 知识产权法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及前景展望通过以上详细介绍和分析,希望能够对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内容有更加清晰的了解和提高,为深入研究和实践打下良好基础。
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创新动力和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繁荣。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规范知识产权的行使,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以发明、创造、标志、商号等人类智力创造或者掌握的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和文化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对侵权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活动,保护并赋予其相应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适合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章版权第六条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七条 著作权权利人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
第八条 署名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在使用其作品时,按照其指定方式表明其署名,不得侵犯其名誉权。
第九条 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是否首次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权利。
第十条 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已经发布的作品进行修改或者者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删减、篡改、扭曲等伤害其作品完整性的行为。
第十二条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享有期限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著作权享有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匿名作品、未成年人的作品、合作作品、作品由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所作的作品的权利享有期限为五十年。
(二)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
(三)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名义发布的作品。
第十三条 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转让著作权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五条 国家促进著作权利的合理利用,支持正当使用和传播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第三章商标第十六条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排他权。
第十七条 商标可以是图形、文字、标识、三维符号、颜色组合或者其它形式,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人享有对其商标的专用权。
第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使用其商标,但应当标明品牌所有人。
知识产权法 第4节 邻接权
音像制作者权
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保护期 50年,截止于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组织的定义
广播组织,是指通过无线电波传播由声音或图像或由二者构成的实况 或录音制品的人。
广播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表演者的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的权利。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出版者权的概念
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
出版者权的内容
1.专有出版权。 2.版式设计权:权利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 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出版者的义务
1.与著作权人订约的义务 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的义务 3.重印、再版作品的通知义务 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
《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第四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可以追溯道 16 世纪的欧洲。
英国议会于 1709 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三、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
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
3、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
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这三个原则也体现了著作权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第二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 3 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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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 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 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 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问题: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及其他创作人 员的法律地位?
• (六)职务作品著作权人 • 职务作品 •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 务作品. • 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 当履行的职责. • 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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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 以国籍为标准,内国主体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外国主体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区别: 1.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依据《著作 权法》即可取得保护. • 外国主体的著作权要获得我国著作权的保护 • (1)外国主体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则根据其所属国或 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 有著作权。 • (2)外国主体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依照我国 《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 保护.
• 一般情况下,原始主体为作者,特殊情况下,法人或 国家也可以成为原始主体. • 所谓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 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 区别: • 1.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 产生. • 继受主体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的, 是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 而成为主体.
•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 • 1.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 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 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 类别:一是对已发表的或已完成的作品进行选择、 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百科全书等;二 是对不构成作品的材料的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而 形成的独创性作品. • 2.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 汇编人享有,但是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 原作品的著作权.
Hale Waihona Puke • 著作权的功能: • 第一,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人格权益, 此种权益与作者人身不可分离; • 第二,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以对作品使用为 主而取得报酬的权利; • 第三,上述权利依受保护的作品产生而产 生; • 第四,当作者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能够 得到国家的救济。
• 二、著作权的特征 • 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形态,著作权具有知 识产权的一般特征,如内容上的双重性, 存续时间上的法定性、法律保护的地域性 等,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 1.权利自动获得 • 2.权利客体广泛 • 3.权利内容丰富 • 4.著作权突出对人身权的保护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著作权的概念 •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 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 权利的总称. • 版权与著作权为同一概念 • 著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 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广义的著 作权,除了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外,还包括邻接权, 即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 (五)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 电影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 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 的作品. •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视听作品的作者包括导演、 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人。 • 权利主体: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 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
讨论:两个计算机软件是职务作品还是非职务 作品?为什么?
• 环球公司于1986年5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议中指出,为了 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争取尽早引进并使用电脑。在此 之后,经人介绍,1986年9月,郑忠中以电脑技术人员的 身份调入环球公司工作。1986年10月16日,该公司董事 会议决定,在该公司设置电脑室并聘请电脑专家(郑忠 中)。此后,环球公司为开展计算机工作,实现其工作目 标,为郑忠中提供了有关计算机业务培训、考察、交流等 学习的机会。郑忠中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开发《多币 种财务管理系统》和《租赁合同管理系统》两个软件。公 司为开发软件提供了所需的设备、资金和公司的业务资料, 并指派了有关业务人员配合软件开发工作。1992年初,环 球公司总经理柯鲁斯要求郑忠中交出两软件的源程序,被 其拒绝柯鲁斯拿走了郑忠中编程序使用的该公司的笔记本 电脑。1993年1月,郑忠中调离该公司。
• (1)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 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单位 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该职务作品.是否向作者付酬, 由双方签订合同解决. • (2)如果在作品完成后的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 内不使用,那么,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 与单位使用相同的方式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 拒绝.其许可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 定的比例分配. • (3)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 使用.作品完成的两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 之日起计算.
• 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 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指各部分构成 一个有机的整体,各部分都不可缺少,不能单 独使用的作品. • 对于这种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 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 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 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 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 (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 1.概念: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由于合作作者的共同劳动,合作作品形成了一个整 体. • 合作作者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合作作者必须 有共同的创作愿望.(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 的创作劳动. • 2.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作作品的规定: • 第13条第1款: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 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 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
著作权法
• 1.微软杭州盗版案和解 以323万正版采购做补偿 • 2010年 7月15日,微软与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使用正版软 件问题达成和解,中信金通公司将一次性采购价值323万元的微软正 版软件,此外,微软也将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及优化IT管理等领域与 中信金通公司开展合作。 • 微软高级知识产权总监于维东透露:“因为种种原因某些企业有可能 在软件应用方面疏于管理,将未经授权的软件安装在电脑上。解决纠 纷和矛盾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使本案最终以和 解、合作的方式结束。” • 据悉,2009年10月微软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盗版侵权诉 讼,指控中信金通侵权使用微软9种共计千余套软件产品。2010年1 月份,法院实施了证据保全。 • /cms/html/205/2079/201007/701057.html
刘国础诉叶毓山合作创作歌乐山烈士群雕作 品纠纷案
• 原告:刘国础,男,52岁,四川省重庆市歌乐山烈士陵园管理处美 工。被告:叶毓山,男55岁,四川美术学院教授。 • 刘国础诉称:一、原告与被告叶毓山共同创作的《群雕》放大稿(又 称定稿),叶毓山以个人名义参展;二、全国首届城市雕塑设计方案 展览会为《群雕》和原告与他人合作创作设计的《烈士墓沙盘》颁发 的纪念铜牌,被告据为己有。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 令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 被告叶毓山辩称:被告受《群雕》建造倡议单位的聘请,独立创作了 《群雕》初稿,制作了《群雕》二稿。在此基础上,被告亲自参加和 指导制作了放大稿,其雕塑作品著作权应归被告享有。纪念铜牌是全 国首届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展览会发给被告创作的《群雕》雕塑作品的, 原告无权享有。 • /hl/ms/187534.html
原告:李淑贤,女,时年,63岁,爱新觉罗· 溥仪 的遗孀,时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 • 被告:李文达,男,时年72负,公安部离休干部, 1993年11月5日去世。 • 《我的前半生》署名爱新觉罗· 溥仪著,李文达是一 位不署名的合作作者。1987年6月,李淑贤以李 文达侵害溥仪《我的前半生》一书著作权为由向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溥仪是该书 惟一的作者,李淑贤是该书著作权的合法继承人; 并要求李文达停止侵害、公开声明换回影响、赔 偿损失。 • 问题:李淑贤的主体身份
• 1.《伯尔尼公约》成员国 (截止2006年12月4日 共163个国家) 成为公约缔约国时间:参加的最后文本及时间 • /cms/html/205/1886/2007 01/672073.html • 2.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 国际公约(罗马公约)》成员国 • (截止2003年5月23日共76个国家) • /cms/html/205/1886/2 00306/672077.html
• 2.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 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 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特质技术条件 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 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 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 公民完成创作而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 2.广州市查处“8.16”盗版音像制品案 • 2006年8月16日,“反盗版百日行动”集中治理阶段首 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掌握的线索, 再出重拳打击盗版源头,一天内查处涉嫌非法音像制品仓 储窝点6个,查获涉嫌非法音像制品110.4万张,涉嫌非法 音像制品包装封面纸300万张,其中查获高数据比压缩 DVD65万张,境外电影大片30万张。 处理结果:目前广州文化执法总队正在按照规定将达到 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 /cms/html/205/1899/200612/6 72416.html
• (3)如果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 境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 (4)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 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 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 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也受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