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出口型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流程概论

出口型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流程各进料加工企业: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方法?【2021年〔12〕号】的公告要求,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从2021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核销方法办理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和手〔账〕册核销业务。
从2021年1月1日截止到4月20日,出口企业应对上年度海关已办理核销手续的手〔账〕册进展核销申请办理。
具体操作如下:一、核销申请流程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手册核销申请流程,主要分两个步骤: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第二步: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申报录入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1)业务介绍从事进料加工免抵退税业务的生产企业,在上年度有海关已核销手册的,需在次年1月1日到4月20日间办理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年度集中申报,数据报送齐全。
注销企业不受时间限制。
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
4月20号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2)操作流程〔包括申报系统录入、核销申报数据报送两局部〕①申报系统录入:步骤1,☞单证证明采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核销申请⏹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核销申请〞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此时该页面为激活状态,便可对表单进展录入;⏹对表单中的数据录入完后,点击状态栏中的“保存〞按钮,便可对该笔录完的数据进展保存;接着继续录入其他已经主管海关核销〔取得结案通知书〕进料加工手册。
3)录入说明⏹所属期:6位数字,即: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2110;⏹批次:2位数字;不得为“00〞,如“01〞;⏹申报序号:6位流水号,如:000001,同一申报年月及批次中,该值唯一;⏹退税机关代码:企业所属的退税机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进料加工手〔账〕册号:按实际填写⏹非免抵退不退税贸易: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或出口的贸易方式为不退税贸易方式的产品【出口贸易方式:“0642〞由特定企业以加工贸易进口原油加工成品油不返销出境而是供给国内市场;“0744〞经营企业进料加工产品转给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0400〞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含半成品、残次品〕因故不再出口,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0444〞由海关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销售额。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日常申报与手册核销

生产型企业进料加工出口退税核算与申报讲解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出口会计实务与核算2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日常退税申报理论进料演化新实耗法申报方式进料加工是指经营企业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用外汇购买进口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和半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我国进料加工贸易海关一般对进口材料按85%或95%的比例免税或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后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时购进法计划分配率备案:在退税系统里进料向导进行手册备案,企业终生只备案一次。
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出口会计实务与核算续表理论进料演化新实耗法申报方式须考虑进口环节海关已减免的部分不能退税或征税,即需先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日常出具的免税证明的出具方法又分为“购进法”和“实耗法”两种方法。
国税2013年12号文件根据新政策作出了全国取消“购进法”和“旧实耗法”采用“新实耗法”的决定。
旧实耗法日常申报:进口关单不需要申报,进料的出口退税和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通过退税系统申报.新实耗法核销申报:每年2月到4月20日将上年所有海关核销过的进料加工手册一次性的拿到税局通过退税系统核销.某生产型企业,2019年6月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购进C1手册进口料件价格9000美元,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C1手册复出口货物销售收入(FOB )10000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20000元人民币,销项税2600元人民币,国内购进某材料本期进项发生额5000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3%,退税率适用10%美元汇率为6.70,该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C1手册中注明的计划进口总值为60000美元,计划出口总值为100000美元。
假设当月出口单证、信息全部齐全。
(1.1)(购进法):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进口材料9000*6.7=60300进项税50005000出口金额10000*6.7=67000(10000-9000)*6.7=6700销项税200002600200002600不得抵扣税67000*(13%-10%)20106700*(13%-10%)201留底税5000-2600-20103905000-2600-2012199免抵退税67000*10%67006700*10%670应退税额3906701.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9000×6.70×(13%-10%)=1809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00×6.70×(13%-10%)-1809=2012.计算期末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销项税额-(进项发生额-进项税额转出)=-(2600-(5000-201))=21993.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9000×6.70×10%=6030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00×6.70×10%-6030=6070-6030=6704.计算应退税额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199大于免抵退税额670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6705.计算免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670-670=0(1)为什么放弃购进法选择实耗法?-购进c1保税购进进料出口余额一月10000010000-90000二月20000-70000三月30000-40000四月400000五月6000060000(2)为什么放弃购进法选择实耗法?-实耗c1保税购进进口材料实际消耗进口材料分配率进料出口余额一月100000600060%100004000二月1200060%200008000三月1800060%3000012000四月40000五月60000某生产型企业,2019年6月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购进C1手册进口料件价格9000美元,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货物销售收入(FOB )10000美元,内销销售收入20000元人民币,销项税2600元人民币,国内购进某材料本期进项发生额5000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3%,退税率适用10%美元汇率为6.70,该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C1手册中注明的计划进口总值为60000美元,计划出口总值为100000美元,计划分配率60%,假设当月出口单证、信息全部齐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为准确执行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细化、完善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现公告如下:一、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除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
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原执行免退税办法的企业,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应退税额”栏中。
企业按照变更前退(免)税办法已申报但在批准变更前未审核办理的退(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按照原退(免)税办法单独审核、审批办理。
对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已按免抵退税办法申报的退(免)税应全部按规定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审批办理退(免)税。
退(免)税办法由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的,批准变更前已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免退税的原始凭证。
(三)出口企业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但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办理。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申报业务及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业务。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

7.2.10—15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事项名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请条件】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事项是指生产企业应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作为申请核销的参考。
生产企业在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如认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度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后,将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作为该年度的计划分配率。
【设定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九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三条【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无纸化企业只应报送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申报电子数据,相关纸质申报资料留存备查。
5.生产企业本年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及部分免抵退税政策

核销注意事项
及时性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销申报,否则可能会影响企业 的海关信用记录和贸易便利化程度。
准确性
申报的数据和资料应当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被海关退单或要求 重新申报。
完整性
申报的材料应当完整,包括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必要单证和资 料,否则可能会影响核销的顺利进行。
02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政策
会计分录实例
• 进口料件账务处理 • 借:材料采购 • 贷:银行存款 • 出口成品账务处理 • 借:应收账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准确核算进料加工业务的成本 和收入,确保账目清晰、完整
。
注意进料加工业务涉及的税收 政策,如免抵退税政策,及时
调整相关税金。
加强与税务、海关等部门的沟 通,确保进料加工业务的合规
性。
04
进料加工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目标
降低海关税收风险 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效率
确保进料加工业务的合规性 优化企业税识别进料加工业务中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 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 风险评估 • 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 • 确定风险等级和影响程度 • 风险应对 • 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和措施 • 实施风险控制和缓释措施 • 风险监控与报告 • 定期监控进料加工业务风险状况 • 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状况和管理措施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及部分免 抵退税政策
2023-10-29
目 录
•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 •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政策 • 进料加工会计处理 • 进料加工风险管理
01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
核销定义及必要性
定义
进料加工核销是指经营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料件,在规定期限内将进口料件申报实际销售情况,核销进口 料件对应的加工成品办结出口的制度。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税务办理流程

7.2.10—154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事项名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请条件】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事项是指生产企业应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作为申请核销的参考。
生产企业在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如认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度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后,将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作为该年度的计划分配率。
【设定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18年第16号)第九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三条【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无纸化企业只应报送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申报电子数据,相关纸质申报资料留存备查。
5.生产企业本年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与申报调整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与申报调整国内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用外汇采购进口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享受免抵退税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自2013年7月1日起,按新政策办理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及手(账)册核销业务,在此之前的原政策停止执行。
随后又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及收汇规定进行了调整。
对此,笔者以新政策变化为主线,结合案例对进料加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以便纳税人准确地掌握具体操作与实际应用。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政策变在哪2013年的《12号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中有关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的申报、计算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统一进料加工的核算方法《12号公告》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取消了“购进法”核算,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
同时,将原来企业每个手册都要备案、核销,改为只在新办法实施初期办理一次备案、年度内也只有一次性手册核销。
在退税系统操作方面,取消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以及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开具等,使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更加得心应手。
减少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环节《12号公告》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即:“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与“进料加工”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 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㈠、1、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红字)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红字)㈡、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1、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㈢、应退税额的计算①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②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③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当期应退税额㈣、免抵税额的计算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是指一个纳税申报期;征税率和退税率是指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进料加工出口免抵退实务讲义
1、计划分配率确认2、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
1、计划分配率确认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5日已在税务机关办理过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的企业,201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为该期间税务机关已核销的全部手(账)册的加权平均实际分配率。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13年7月1日以前,计算并与企业确认201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
2月份免、抵、退税计算。 “购进法”: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500)×(17%-13%)=40(万元); 应纳税额=0-(100-40)=-60(万元); 免抵退税额=(1500-500)×13%=130(万元); 应退税款=60万元; 免抵税额=70万元。
第三部分 新政策执行后的申报方式
新规实施后实耗法的管理方式: 1、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 2、将原来企业每个手册都要备案、核销,改为只在新办法实施初期办理一次备案、年度内一次性核销 3、取消了原管理模式的两个表单:“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
第二部分 原加工贸易出口退税计算
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填写示例)
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XXX 份,记录 XXX 条)
零税率应税服务(研发、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XXX 份,记录 XXX 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设计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XXX 份,记录 XXX 条)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XXX 份)
二、凭证资料:
1、出口货物:
出口发票 XXX 张,出口额 XXX.XX 美元
出口货物报关单 XXX 张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XXX 张 出口收汇核销单 XXX 张,远期收汇证明 XXX 张 其他凭证 XXX 张
2、零税率应税服务: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XXX 张,研发(设计)合同 XXX 份
研发(设计)服务发票 XXX 份,研发(设计)服务收款凭证 XXX 份
出口企业进料加工申报情况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纳税人名称 海关企业代码
XX 市 XX 公司 XXXXXXXXXX
免抵退税出口申报情况(据实填写)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期
XXXXXXXXX 20XX 年 X 月
一、申报报表:
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 XXX 份,记录 XXX 条) 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前期出口 XXX 份,记录 XXX 条)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XXX 份,记录 XXX 条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XXX 份,记录 XXX 条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XXX 份,记录 XXX 条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 XXX 份,记录 XXX 条
Hale Waihona Puke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 XXX 份,记录 XXX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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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填表说明:
(印 章) 年月日
1.第2栏“申报核销手册(账册)号”,填写本次申报核销的手册或账册号码;
——
2.第3栏“实际分配率”,根据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及企业调整情况计算填列,申报系统自动计算。 实际分配率=进口总值÷出口总值。其中,进口总值、出口总值应为按实际进出口情况,根据海关监管方式计算调整后的金额: 进口总值=进料加工(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615】+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监管方式0654】+进料加工余料结转【监管方式0657】+进料 加工料件退换【监管方式0700】+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715】+保税工厂【监管方式1215】-进料加工余料结转【监管方 式0657】-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监管方式0664】-进料加工料件退换【监管方式0700】-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监 管方式0864】-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监管方式0200】-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监管方式0644】-进料加工项 下边角料转内销【监管方式0844】 出口总值=进料加工(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615】+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监管方式0654】+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715】+ 保税工厂【监管方式1215】+进料成品退运【监管方式4600】-进料成品退运【监管方式4600】
3.第4栏“已申报出口额”,根据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额计算对应手册的已申报出口额;
4.第5栏“应调整免抵退税额”、第6栏“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根据实际分配率计算实际免抵退税额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对前期已参与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行调整,本栏体现需要调整的金额。
附件4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统一社会
信纳用税代人码名
称:
序号
申报核销手册 (账册)号
实际分配率
已申报出口额
应调整免抵退税额
应调整不得免征和 抵扣税额
所属年度
备注
1
2
3
4
5
6
7
8Hale Waihona Puke 合计————
已核销手册(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
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单位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