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社保新规定
2022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一览

2022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一览2022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一览劳动法关于社保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交社保吗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另: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个人不需要缴纳。
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1、缴费基数五险的缴费是以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的,若是新(第一次参加工作的)员工,则是以其首月的全部工资性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以3倍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也就是说,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若小李的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的话,也只能以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30003=9000元)作为缴费基数;若小李的月均工资1500元的话,也要以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300060%=1800元)作为缴费基数。
2、缴纳比例五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险劳动者本人是无需缴纳的,用人单位分别以0.2%~1.9%和1%的比例为员工缴纳。
广州社保新规定2022

广州社保新规定20222022年社保卡新政策是什么2022年社保新规为:1、社会保险费用改为由国家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不再交到参保人员当地的社保部门;2、我国当前已经取消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规定,对社保参保全面实施信息化和远程化的服务;3、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4、参保人员在退休时未缴满十五年社保费用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问答一、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背景是什么?答: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自2019年5月以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数据,确定当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有关数据,加权计算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并以此确定我省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二、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答:我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
深圳社保最新规定

深圳社保最新规定深圳社保是指深圳市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深圳市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变化,深圳社保部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深圳社保最新规定,并分析对深圳市民的影响。
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深圳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具备养老资格的参保人员。
根据最新规定,深圳市调整了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计算方法。
从2022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比例将逐步增加,并且以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计算,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也有一定的调整。
此外,深圳市对于享受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也进行了一些调整。
根据新规定,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进行灵活就业,而不会影响其享受退休金。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经济和社会作用。
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深圳社保体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根据最新规定,深圳市调整了医保报销的比例和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将有所提高,一些特定的医疗项目也将纳入报销范围。
此外,深圳市还鼓励参保人员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医保业务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或其他认可的身份证明进行线上业务办理,如申请报销、查询缴费记录等。
三、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是深圳社保体系中的两个重要部分,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失业时的基本权益。
根据最新规定,深圳市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和金额进行了一些调整。
从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得到的赔偿金额将有所提高。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有一定的上调,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其他社保相关规定除了上述方面的调整外,深圳社保部门还出台了其他一些社保相关的规定。
例如,对于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深圳市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
家庭成员可以参加家属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2022年社保卡新规定

上海的社保是大家很关注的,2022年的上海社保有什么最新规定?上海社保新政策又是什么?一起来看看2022年最新的上海社保规定与政策吧!2022年上海社保基金新规公布由上海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于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这一新规定于11月1日正式公布。
根据会议强调的精神,上海将把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作为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各类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出台《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及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真正做到“四个管”,即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由此,把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行,贯穿于社保基金运作的全过程,构筑起社保基金运行的安全网。
据了解,《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在国家已有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健全和完善。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对基金预决算、基金筹集和支付、基金结余、银行开户管理、基金监督与检查等作出严格的规定;同时,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在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5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将小城镇保险基金、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基金纳入适用范围,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也参照这一办法执行。
2022年上海社保有什么新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
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缴费基数也可按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上海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上海户籍的从业人员,也应当参加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2022年6月仍在缴费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上海户籍的从业人员,2022年7月起应当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2022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可以逐步过渡。
2022年青岛社保新政策有什么2022年社保补交新政策

2022年青岛社保新政策有什么2022年社保补交新政策养老政策: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表》(附件1)以及鲁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其中,市内三区补缴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到市社保局申报审核后再到三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须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尚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时按属地原则,到现户籍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申报办理时,需持《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2)以及鲁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
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社保局审核。
经审核符合补缴条件的,到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人员,以补缴金额全部到账之月确定其退休时间,自补缴金额全部到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要求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医疗: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一、将参保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由20000元调整为18000元。
二、将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包括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调整为55%。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政策: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调整标准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50元。
二、适用范围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2022年7月1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包括2022年7月1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
东莞社保新规定最新规定有什么_社保新规定2022年最新

东莞社保新规定最新规定有什么_社保新规定2022年最新问: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答:参保人生育时累计参保满12个月的,应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办理;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应在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办理。
问: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答: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问: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答: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覆盖范围参保人群从以往的医疗保险参保人,进一步扩大到全市户籍城乡居民。
生育医疗费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只要符合规定,将得到100%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生育津贴女职工月均工资/30某产假天数,例如女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她顺产休了98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5000元/30某98天=16333.33元津贴。
实操指南怀孕后就要前往计生部门登记确认按照东莞市生育保险新制度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应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才能申请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女性参保人,在确认怀孕后,要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然后再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
办理条件与流程●办理条件与人员范围:①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②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③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办理地点:参保人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
●市社保局提醒: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2023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章失业保险- 第六章工伤保险- 第七章生育保险- 第八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九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十章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一章社会统筹与服务-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本法为保障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规定社会保险的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
第二章社会保障基金第一节建立和使用第一条为满足公民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需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二条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社保费的缴纳- 国家财政补助- 社会捐助及其他合法来源第三条社会保障基金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费用、开展社会保险事业以及其他用途。
第二节收入与支出管理第四条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经济合理,依法使用。
第五条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确保收支平衡。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一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六条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化、个人化、市场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七条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
第二节养老金待遇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金待遇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标准确定,并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工资水平、退休年龄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一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的医疗保险制度。
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等不同人群。
第二节医疗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和给付、门诊费用的报销和给付等。
四川成都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法律规定2022

四川成都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及⽐例的法律规定2022在⽇常的⽣活与⼯作中,⼈们对于成都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及⽐例的法律规定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可能只是对其有⼀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带来关于成都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及⽐例的法律规定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例(⼀)城镇职⼯1、⽐例养⽼保险:公司缴16%,个⼈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缴0.4%;⼯伤保险:公司缴根据⾏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不缴;⽣育保险:公司缴0.8%,个⼈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缴2%。
2、基数养⽼保险缴费基数缴费⼯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员平均⼯资的300%和50%执⾏。
(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员平均⼯资的300%和60%执⾏。
(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个⼈2019成都个⼈社保缴费按照4%的⽐例缴纳医疗保险,养⽼保险按照20%的⽐例缴费,并且养⽼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档的缴费基数是上⼀年度社会平均⼯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2019年成都养⽼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员平均⼯资的50%执⾏,即2697元。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员平均⼯资60%执⾏,即3236元。
⼆、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1、参保⼈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单位或参保⼈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作⽇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员作出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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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社保新规定
篇一:2022最新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2022最新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
的其它劳动权利。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
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
适应。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其他相关情况,可以去赢了网进行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篇二:无忧保―2022年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
无忧保―2022年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
根据我们的最新调查,人社部所长建议中国从2022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有专家表示,提高退休年龄的目的为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
1、劳动力将严重不足:
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是全球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2022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
这意味着全球1/4的老龄人口集中在中国。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老龄化意味着人口老年负担系数不断提高,也同时意味着劳动投入的减少。
郑秉文介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从2022年的9.7亿减少到2050年的8.7亿。
其中减少的拐点将发生在2022年,届时将从9.98亿的峰值开始逐年下滑,年均减少366万。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表示,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比2022年减少约2.3亿人。
2030年以后,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将出现严重不足。
2、建议延至65岁退休: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这一不争事实,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再次建议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以减缓劳动力总量减少速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发言时谈到,国外老龄化国家多是采取利用外部机制引导劳动者自觉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应对老龄化。
他建议我国从2022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
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李军也建议适时提高退休年龄。
他表示,这一目的并不是在于促进增长,而是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减弱对劳动力成本提高的预期。
但他指出,退休时间点是非常重要的,在决策方面需要慎重。
3、加强对老年人培训: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建议,伴随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的趋势,我国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同时加大对老年人的培训力度,以为延长退休年龄创造条件。
蔡所长坦言,在我国人口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
因此,我国目前没有延长退休年龄的条件。
他建议,退休年龄可采取弹性制度,充分利用一部分高技能、高素质人员的人力资本存量。
同时,针对受教育程度不够的普通劳动者,可以采取教育优先以及加大对老年劳动者的培训力度,增加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其为工作岗位服务的能力。
据《京华时报》老龄化:(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劳动力不足:(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
郑秉文: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从2022年的9.7亿减少到2050年的8.7亿。
李军: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比2022年减少约2.3亿人。
从2022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
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14日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我国平均退休年龄全球最早
尹蔚民认为,过去几年,我国社保基金的规模在不断扩大,2022年全国五项社会保险收入合计3.98万亿元,支出合计3.3万亿元,累计结余合计5.23万亿元。
不过,他也表示,我国离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差距,养老保险未全面覆盖到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在可持续性方面,尹蔚民表示,我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又是一个急剧快速老龄化的国家。
“我们现在60岁以上人口为2.1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
15.5%。
综合有关方面预测,到2022年,我们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19.3%,2050年达到38.6%。
”“实行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这个大家非常关心。
”尹蔚民说,我国现在是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现行退休政策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确定的,当时人口的预期寿命不到50岁。
“现在人口的预期寿命70多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是8000多万,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他介绍,现在大多数国家的退休年龄都在65岁、67岁。
他表示,延迟退休将实行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
经过中央批准以后,向社会公开方案,“会有一个预告期,若干年以后开始实施,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据悉,早在今年的3月份,尹蔚民在“两会”上曾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应该在2022年推出,最早2022年开始实施。
篇三:2022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
2、趸缴
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
来定。
(以2022年省平月工资40%2022元、2022年市平月工资60%2874元
保底为例)
单位:元
备注:1、如企业申报二类、三类人员,须提供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成都10区6县4市内的户口均为一类。
3、此表工伤保险以0.224%为例。
4、养老基数按省平月工资40%-300%计算,医疗、工伤、失业、大病、生育基数按市平月工资60%-30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