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
世界技能大赛赛项规程

世界技能大赛赛项规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 Competition)是一个国际性的技能比赛,旨在促进世界各国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参赛选手来自各个国家和地区,在这个赛场上展示自己的技能,比拼实力,学习经验,为提高全球技能水平做出贡献。
在这场比赛中,参赛选手需要呈现出专业的技术水平和高超的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有多个赛项可以供选手选择参加。
这些赛项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机械制造、建筑与工程、信息技术、电气与电子、服务业等等。
每个赛项都有自己的规程和要求,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世界技能大赛中一些常见的赛项规程。
1. 机械制造赛项规程机械制造赛项是世界技能大赛中最受欢迎和重要的赛项之一。
在这个赛项中,参赛选手需要完成一系列机械制造的任务,如车床加工、铣床加工、焊接等。
选手需要展示出对机械加工工艺的熟练掌握和高超技术水平,完成规定的任务要求。
机械制造赛项的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比赛时间、比赛任务、评分标准、安全要求等。
在比赛中,选手需要按照规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展示出自己的实力和技术水平。
2. 建筑与工程赛项规程建筑与工程赛项是世界技能大赛中另一个备受关注的赛项。
在这个赛项中,参赛选手需要展示出对建筑和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完成一系列建筑和工程任务,如绘图、设计、施工等。
电气与电子赛项的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电路设计要求、设备调试任务、安装作业、安全检查等。
选手需要按照规程的要求,熟练操作电气和电子设备,精确完成比赛任务,展示出自己的电气和电子技能。
服务业赛项的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客户接待要求、烹饪任务、酒店管理任务、服务质量评估等。
选手需要按照规程的要求,热情周到地为客人服务,精心准备美食,管理酒店业务,展示出自己在服务行业的才华。
世界技能大赛赛项规程包含了对比赛内容、任务要求、评分标准、安全要求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技能大赛管理制度

技能大赛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提高技能人才的水平,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壮大和发展,制定技能大赛管理制度,是为了落实国家精神,促进技能大赛的有序开展,提高参赛选手的比赛水平,规范比赛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总则1. 技能大赛实行统一命名、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和统一宣传。
2. 技能大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技能大赛的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本专业、本层次技能大赛的活动。
4. 技能大赛的组织单位应当保证比赛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且对参赛选手的技能水平提出确实的要求。
第三章组织机构1. 技能大赛组织机构设置:技能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委会。
2. 技能大赛主办单位:承担技能大赛的总体组织工作,负责技能大赛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3. 承办单位:为技能大赛的组织、保障和服务提供支持。
4. 组委会:负责技能大赛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第四章参赛对象1. 技能大赛的参赛对象: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政策规定,技能大赛的参赛对象主要为参加职业院校教育和社会培训的技能人员。
2. 参赛对象的条件:参赛选手应具备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且能够熟练掌握相应技能工种的工作技能。
3. 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选拔,经过层层选拔产生优秀选手代表学校或地区参赛。
第五章比赛项目1. 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根据国家技能竞赛规则,从各类技术工种中推荐出适合技能大赛的竞赛项目,并对竞赛项目进行审核、确定。
2. 竞赛项目的设置:技能大赛的竞赛项目应涵盖国家重点行业、热点行业和服务领域中的各类技术工种。
3. 竞赛项目的调整:技能大赛的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技能市场需求,适时调整竞赛项目。
第六章组织报名及选拔1. 报名规定: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条件、费用等事项均需明确规定,报名资格按照国家技能竞赛规定执行。
2. 参赛选拔: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果应当公开公正。
世界技能大赛协议书

世界技能大赛协议书甲方(主办方):[主办方全称]乙方(参赛方):[参赛方全称]鉴于甲方为世界技能大赛的主办方,负责组织和举办世界技能大赛;乙方为有意向参加该大赛的参赛方,希望在甲方的组织下参与比赛,展示技能。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参赛资格1.1 乙方应满足甲方规定的参赛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技能水平、教育背景等。
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或团队信息,包括身份证明、技能证书、教育背景证明等。
第二条参赛费用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参赛费用,包括报名费、参赛费等。
2.2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费用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参赛资格。
第三条参赛准备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前做好参赛准备,包括技能训练、设备准备、材料准备等。
3.2 乙方应确保参赛过程中遵守甲方制定的规则和要求,不得使用违禁物品或采取不正当手段。
第四条参赛过程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按时参加比赛,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4.2 乙方在比赛过程中应尊重评委、尊重对手、尊重观众,不得有不文明行为或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
第五条奖项设置5.1 甲方将根据比赛结果,对获奖的乙方颁发相应的奖项和奖金。
5.2 乙方获得的奖项和奖金,应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领取和使用,不得转让或用于非法用途。
第六条知识产权6.1 乙方在比赛中提交的作品或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权在比赛宣传、展览、出版等活动中使用。
6.2 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作品或成果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2 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管理,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培养师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提高办学质量,扩大学院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生参加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学院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表彰。
第二章技能竞赛的级别及认定第三条技能竞赛分为院、市、区、国家、国际五个级别。
比赛级别由教务处认定,教务处无法认定的,委托学术委员会认定。
认定的基本原则为:1.院级竞赛:由学院组织的全院性技能竞赛。
2.市级竞赛: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市范围内的技能竞赛。
3.区级技能竞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等区级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全区范围内的各类技能竞赛。
4.国家级技能大赛:由教育部、人社部等国家行政部门牵头举办的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技能大赛。
5.国际性技能大赛:由国家行政部门筛选、推荐参加的国际性的技能大赛。
6.政府部门的下属部门举办的比赛降一级认定比赛级别。
7.教育部的教指委、行指委举办的比赛原则上认定为区级,自治区教育厅的教指委、行指委举办的比赛原则上认定为市级。
8.学会、协会举办的比赛根据赛项影响力认定级别,原则上低于同级教指委、行指委举办的比赛级别。
第四条比赛级别每半年认定一次。
师生参加比赛应得到学院批准,未经批准的比赛原则上不予认定级别。
学院重点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自治区级以上的竞赛项目,如教育、人社组织的全国、全区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
各类社会团体、企业组织的技能竞赛,学院根据需求决定是否参加。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技能竞赛的组织以立项的方式进行,其原则是“学院立项,系部承担,目标管理”。
技能竞赛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相关系(部)负责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教务处的职责:(一)主办院级竞赛和承接外来竞赛;(二)制定竞赛管理制度;(三)收集、公布各类竞赛信息;(四)负责竞赛的立项、管理和协调;(五)组织开展表彰、奖励、总结、交流、宣传。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doc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旨在加强我国与国际技能领域的交流合作,展示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国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工作深入发展。
第三条支持和鼓励青年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争创优异成绩,为国争光。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我国在世界技能组织的代表,负责统筹管理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各项工作。
第五条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和企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承担参赛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对参赛工作进行领导。
组委会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组委会成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规划财务司、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宣传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同志担任。
第七条组委会设秘书处、对外工作组、技术支持组、保障服务组、新闻宣传组。
秘书处设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参赛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参赛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遴选条件;制订集训基地日常管理办法;制订表彰奖励政策;提出并执行年度专项经费预算;负责制订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方案和参赛期间综合管理;承办组委会日常工作。
对外工作组设在国际合作司,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我国参与世界技能组织活动及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技能竞赛领域的交流合作;负责与世界技能组织的联络;筹备参加世界技能组织大会和其他相关国际会议;审核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组团方案并根据参赛方案负责对外联系。
技术支持组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参赛项目建议;承办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遴选工作;指导开展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培训;承办技术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承担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期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国际竞赛规则规程、技术标准的引进与推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7.02•【文号】人社部函〔2021〕89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备赛工作,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3〕28号),经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研究,确定在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5家单位设立346个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名单见附件)。
各项目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集训基地,履行集训工作主体责任,承担相应项目集训主要组织实施工作,其他集训基地配合牵头集训基地做好相应集训工作。
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训基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集训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政策支持和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协调解决集训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集训工作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各集训基地要公开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所承担项目集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提供必需的保障和支持,为我国参赛选手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加快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附件: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7月2日附件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名单一、飞机维修项目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杭州技师学院国营芜湖机械厂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云南交通技师学院二、车身修理项目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大连市技师学院日照市技师学院郑州交通技师学院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宝鸡技师学院三、汽车技术项目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大连交通技师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技师培训学院宁夏交通技师学院四、汽车喷漆项目杭州技师学院北京汽车技师学院淮海技师学院广西交通技师学院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宁夏交通技师学院五、重型车辆维修项目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宁波技师学院宁都高级技工学校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六、货运代理项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武汉工商学院广东省交通城建技师学院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商贸经济高级技工学校七、轨道车辆技术项目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技师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宝鸡铁路技师学院八、砌筑项目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技工学校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金昌技师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九、家具制作项目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展睿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十、木工项目重庆万州技师学院邢台技师学院黑龙江林业职业学院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十一、混凝土建筑项目浙江建设技师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十二、电气装置项目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北京轻工技师学院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开封技师学院西藏技师学院十三、精细木工项目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西南民族大学甘肃工商技师学院十四、园艺项目安徽润一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十五、油漆与装饰项目黄山锐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城建技师学院重庆科技学院十六、抹灰与隔墙系统项目浙江建设技师学院烟台城乡建设学校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技工学校重庆建筑技师学院十七、管道与制暖项目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安吉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工业技师学院陕西建设技师学院十八、制冷与空调项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北京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青岛海洋技师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二轻高级技工学校十九、瓷砖贴面项目烟台城乡建设学校浙江建设技师学院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宁夏水电技师学院二十、数字建造项目浙江建设技师学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技工学校海南省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一、数控铣项目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技工学校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二十二、数控车项目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二十三、建筑金属构造项目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慈溪技师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郑州商业技师学院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安装技工学校二十四、电子技术项目广东省技师学院北京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河北省涿州市技师学院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青海水电技师学院二十五、工业控制项目铁岭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湖北三峡技师学院西安技师学院四川仪表工业学校二十六、工业机械项目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淄博市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二十七、制造团队挑战赛项目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飞技师学院楚雄技师学院二十八、CAD机械设计项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晋城技师学院苏州技师学院龙岩技师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机电一体化项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河北省涿州市技师学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开发院安徽芜湖技师学院海南省技师学院三十、移动机器人项目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南京技师学院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云南技师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三十一、塑料模具工程项目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宁波技师学院山东泰山技师学院湖南工贸技师学院海南省技师学院武汉技师学院三十二、原型制作项目广州市技师学院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苏州技师学院宁波技师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三十三、焊接项目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首钢技师学院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冶金技师学院三十四、水处理技术项目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同济大学河南化工技师学院南京技师学院中山市技师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三十五、化学实验室技术项目山东化工技师学院上海信息技术学校河南化工技师学院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四川理工技师学院西安石油化工技工学校三十六、增材制造项目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吉林职业技师学院东营市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西安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三十七、工业设计技术项目深圳技师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杭州萧山技师学院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三十八、工业4.0项目无锡技师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娄底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三十九、光电技术项目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仪征技师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衡阳技师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理工技师学院四十、可再生能源项目广东省技师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南京化工技师学院许昌技师学院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四十一、机器人系统集成项目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技师学院杭州技师学院山东技师学院广西机电技师学院四十二、信息网络布线项目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邢台技师学院兴安盟高级技工学校无锡技师学院云南技师学院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四十三、网络系统管理项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嘉兴技师学院安徽阜阳技师学院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太原市高级技工学校(太原技师学院)四十四、商务软件解决方案项目邢台技师学院上海商学院苏州技师学院烟台市技师学院四十五、印刷媒体技术项目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漳州理工职业学院江西省印刷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四十六、网站设计与开发项目上海信息技术学校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福州第二技师学院漯河技师学院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四十七、云计算项目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首钢技师学院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技师学院成都东软学院四十八、网络安全项目上海海盾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北京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青岛市技师学院成都东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四十九、移动应用开发项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安徽芜湖技师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武汉工商学院五十、时装技术项目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常熟服装城集团有限公司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河南工业技师学院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重庆工贸技师学院五十一、花艺项目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潍坊市技师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九龙坡区凤池荷语职业培训学校五十二、平面设计技术项目深圳技师学院杭州轻工技师学院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抚顺市技师学院五十三、珠宝加工项目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吉林省工程技术学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五十四、商品展示技术项目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江西技师学院郑州市商业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甘肃工商技师学院五十五、3D数字游戏艺术项目深圳技师学院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广西机电技师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五十六、烘焙项目苏州市吴中技师学院北京轻工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重庆现代职业技师学院丹东市技师学院五十七、美容项目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南京集红堂彩妆职业培训学校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武汉海峡萧氏美容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五十八、糖艺/西点制作项目北京轻工技师学院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江西省工贸高级技工学校中山市技师学院宁夏新东方技工学校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五十九、烹饪(西餐)项目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吉林省工商技师学院上海蓝带厨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波市古林职业高级中学重庆现代职业技师学院湖北经济学院六十、美发项目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杭州运河技工学校(杭州市拱墅区职业高级中学)山东蓝翔技师学院乌鲁木齐市特别特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培训学校成都高新区柏形时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六十一、健康和社会照护项目上海健康医学院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六十二、餐厅服务项目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盘锦福德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杭州第一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阜康技师学院六十三、酒店接待项目上海商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江西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市技师学院郑州商业技师学院新疆青湖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选拔赛技术文件

目录1.项目介绍 (1)1.1.项目描述 (1)1.2.考核目的 (1)1.3.相关文件 (1)2.选手需要具备的能力 (2)3.竞赛项目 (5)3.1.竞赛模块 (5)3.2.考核模块简述 (6)3.3.命题方式 (7)3.4.命题方案 (7)3.5.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7)4.评分标准 (7)4.1.评价分(主观) (7)4.2.测量分(客观) (8)4.3.评分流程说明 (9)4.4.统分方法 (10)4.5.裁判构成与分组 (10)5.考核任务工作流程及方法 (11)5.1.模块A 电路原理设计 (11)5.2.模块B 印制线路板设计 (11)5.3.模块C嵌入式编程 (11)6.考核基础设施 (12)6.1.赛场提供设备工具、清单 (12)6.2.参赛选手自带物品清单 (12)6.3.参赛选手禁止使用的物品和材料 (12)7.本项目特别规定 (13)7.1.违规行为 (13)7.2.赛场纪律 (13)8.赛场安全 (14)8.1.选手防护装备 (15)8.2.选手禁止携带物品 (15)8.3.其他安全规定 (15)9.考核流程 (16)10.开放赛场 (16)11.绿色环保 (17)1.项目介绍1.1.项目描述本项目是综合考察从事电子技术方向工作者的综合职业能力,包括电路设计能力、嵌入式编程能力、线路板测量及检修能力以及电子线路安装与调试能力,通过实施真实的工作任务来考察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
本项目参考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电子技术项目全国选拔赛技术文件要求,结合世界技能大赛电子技术项目TD(Technical Description)文件要求设计本次选拔赛的工作内容和考评标准。
1.2.考核目的本次大赛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为依据,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准则,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宗旨,选拔电子技术领域理论知识扎实,设计能力突出,操作水平熟练,心理素质较好,具备一定潜力的参赛总成绩前3名选手进入贵州省集训队,经过省级集训队考核选拔后,由全省选拔赛组委会根据国家分配的名额,综合确定参加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选手。
建立健全的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以技能大赛为动力,突出职业技能导向,全面展示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参赛范围学院重点支持由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受政府委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鼓励各二级学院参加国际技能大赛,使国内竞赛与国际技能竞赛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他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各类职业竞赛原则上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如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条竞赛的组织与管理(一)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实行立项申报,目标管理,二级学院承办的管理方式,科技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和各教学单位协助管理。
(二) 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具体职责是:组织技能竞赛申报项目审核,落实相关竞赛经费,整理、归档竞赛相关资料等。
(三)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委员会。
具体负责相应竞赛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制定相应的竞赛实施方案。
竞赛组织委员会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四)职业技能竞赛按职业技能归口的原则划分。
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选定和指派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制定和实施培训辅导计划、组织和监控竞赛准备以及实施过程。
(五)学院及时将省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信息通知各教学单位(各单位收到的相关信息也要及时上报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相关单位须根据大赛要求,成立赛项组委会。
指派专业技能强、经验丰富的教师做指导教师,邀请企业技术能手做兼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要按照竞赛的有关规定选拔优秀学生,组建参赛队伍,指导学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各教学单位根据竞赛通知或有关竞赛信息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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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旨在加强我国与国际技能领域的交流合作,展示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国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工作深入发展。
第三条支持和鼓励青年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争创优异成绩,为国争光。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我国在世界技能组织的代表,负责统筹管理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各项工作。
第五条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和企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承担参赛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对参赛工作进行领导。
组委会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组委会成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规划财务司、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宣传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同志担任。
第七条组委会设秘书处、对外工作组、技术支持组、保障服务组、新闻宣传组。
秘书处设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参赛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参赛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遴选条件;制订集训基地日常管理办法;制订表彰奖励政策;提出并执行年度专项经费预算;负责制订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方案和参赛期间综合管理;承办组委会日常工作。
对外工作组设在国际合作司,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我国参与世界技能组织活动及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技能竞赛领域的交流合作;负责与世界技能组织的联络;筹备参加世界技能组织大会和其他相关国际会议;审核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组团方案并根据参赛方案负责对外联系。
技术支持组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参赛项目建议;承办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遴选工作;指导开展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培训;承办技术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承担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期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国际竞赛规则规程、技术标准的引进与推广。
保障服务组设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承办国际技术交流活动;选拔、培训参赛技术翻译,翻译审核相关资料;负责出席国际会议、出国参赛的组团事宜和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处理社会赞助事宜。
新闻宣传组设在宣传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涉及世界技能组织、世界技能大赛的宣传工作,牵头确定年度新闻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宣传口径;组织新闻稿件,联系国内外媒体。
第八条组委会依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中心开展技术理论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与工作规程第九条组委会实行会议制度。
组委会会议由组委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
组委会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十条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一)参加世界技能组织相关活动和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政策规定;(二)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三)参赛工作实施方案;(四)参赛选手选拔赛组织实施方案、指定设备及赞助方案;(五)参赛项目、各类参赛人选、集训基地;(六)参赛表彰奖励办法;(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专项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的,由各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承办。
第十二条需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导批准的事项,均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呈批件。
其中涉及各组业务的,由各组代拟呈批件送秘书处,由秘书处上报。
外事出(来)访事项按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需向部外发文的,由各组按照职责分工代拟文稿,征求组委会其他相关成员意见后送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以组委会名义或秘书处名义行文。
以组委会名义发文的,须经组委会领导批准。
以下事项以组委会名义行文:(一)涉及参加世界技能组织相关活动和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政策规定;(二)年度工作计划和参赛方案;(三)参赛选手选拔赛组织方案的确定;(四)参赛项目、各类参赛人选、集训基地确定;(五)参赛表彰奖励办法。
其他事项以秘书处名义行文。
以组委会名义行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代章;以秘书处名义行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代章。
第四章参赛项目、集训基地与技术指导专家组第十四条我国参赛项目从世界技能组织正式公布的每一届世界技能大赛设置项目中选定。
(一)参赛项目遴选标准。
.我国在项目所涉领域具有技术优势、队伍优势和基础条件优势;.覆盖行业较广、从业人员较多,对我国产业升级有引领作用,对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有促进作用;.竞赛成果可尽快转化为职业培训成果;.有关单位具有承担集训任务积极性。
(二)参赛项目确定程序。
技术支持组向秘书处提出参赛项目建议,秘书处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提交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五条集训基地指承担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集训任务的训练场地。
第十六条集训基地的确定。
(一)具有以下条件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可申请设立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项目集训基地。
.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要求的训练场地和生活场所;.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辅助工具;.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二)集训基地确定程序。
.以秘书处名义发文布置申报工作,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进行初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向组委会报送申请及相关材料;.秘书处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提出集训基地建议名单,经组委会会议讨论确定;.以组委会名义发文公布集训基地名单并授牌。
第十七条各参赛项目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制订并实施集训方案。
技术指导专家组一般设名专家、名技术翻译和个教练组,其中名技术指导专家任组长。
技术指导专家组下设的教练组,负责按集训方案对选手进行集训。
教练组由若干名教练组成,教练一般在集训基地所在地选拔产生,组长须由技术指导专家组长或专家兼任。
技术指导专家组接受组委会领导,日常管理由集训基地负责。
第五章人员选拔第十八条选手选拔。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高职业素养。
心理素质稳定,身体健康,符合世界技能大赛年龄要求。
具有参赛项目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技能水平突出,有一定外语基础。
一般应具有参加国际或国内竞赛活动经验。
(二)选拔程序。
.参赛集训选手一般采取举办全国性选拔赛的方式选拔。
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选拔;.全国性选拔赛的承办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全国性选拔赛一般应与国内职业技能竞赛合并进行;.全国性选拔赛的技术要求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
在注重先进性的前提下,可采用国内普遍使用的设备和工具;.技术支持组会同承办单位提出选拔赛实施方案,提交组委会会议确定后组织实施;.选拔赛原则上应根据参赛项目要求选拔出不少于参赛选手数量倍的集训选手;.经选拔产生的集训选手建议名单应与竞赛计分表原始件一起由选拔赛裁判组成员集体签字确认后报技术支持组。
技术支持组复核后,报秘书处对建议名单进行初审,提交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以组委会秘书处名义发文公布;.采取严格按集训综合成绩分阶段淘汰的办法确定最终参赛选手建议人选,经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参赛选手;.参赛选手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九条技术指导专家、教练选拔。
(一)基本条件。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丰富的带徒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外语能力。
身体健康;.技术指导专家一般应从事本项目技术工作年以上,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能高超,得到行业普遍认同;.教练一般应从事本项目技术工作年以上,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能高超,得到行业普遍认同。
教练一般从集训基地所在地选拔产生;.担任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的技术指导专家应具有在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中担任专家组长或项目裁判长经历;.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选拔程序。
.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同时选拔,技术支持组提出选拔工作方案,提交组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以秘书处名义发文布置申报工作,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候选人员材料;.技术支持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员进行考核和面试,提出建议名单,经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组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以组委会名义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第二十条技术翻译选拔。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
有外事工作经验,有参赛项目所需的专业背景,有年以上专业技术翻译从业经验,口译能力突出。
身体健康。
(二)选拔程序。
.保障服务组制订选拔方案提交组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以秘书处名义发文布置申报工作,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候选人员材料;.保障服务组组织选拔考试,提出建议名单,经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组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以组委会名义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第六章人员培训第二十一条选手培训。
(一)选手培训采取集训形式,时间一般为个月;(二)集训在集训基地进行,集训工作由集训基地负责,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三)集训技术标准严格遵循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技术规定,集训所用设备及其它材料采用世界技能大赛公布的相同设备和材料;(四)集训中按综合成绩分阶段逐步淘汰初选集训选手,确定最终参赛选手;(五)集训内容以实操技能为重点,同时进行心理、体能、环境适应性、语言和团队协作等训练;(六)集训可采取强化训练、国内外考察和技术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培训。
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的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国内外考察、参加国际竞赛和技术交流活动等方式进行。
培训内容为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规则、评分标准、外语专业词汇、心理素质、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方法等。
国外考察培训内容为国际竞赛规则、技术标准和评分标准,与国外技术专家的沟通交流方法等。
第七章组团与参赛第二十三条组团出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应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外事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组团参赛方案由秘书处根据参赛需要商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拟定,按外事规定报批。
第二十五条出国参赛团应按外事规定确定团长、副团长,负责在国外参赛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出国参赛团应根据外事规定和世界技能组织相关工作要求确定领队。
担任领队工作的人员应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熟悉世界技能大赛竞赛规则,有参加国内、国际大赛经验,有较好的英语沟通能力,有为选手服务的强烈意识。
第二十七条可根据参赛和培训需要,应邀参加区域、国家、地区组织的国际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