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档案管理的制度规定.doc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放射卫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放射卫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法》等,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的文件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三、档案管理主体1.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单位的放射卫生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2.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时间,将相关的放射卫生档案交给档案管理员。
2. 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应按照分类号和归档号的规定,放入相应的文件柜或存储设备中,并进行登记和标识。
4. 检索:需要查阅档案的人员应向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查阅相关档案,但应注意保护档案的安全。
5. 借阅:需要借阅档案的人员应向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借出相关档案,但应签署借阅协议,并按时归还。
6. 销毁:根据规定,一些已经过期或无需保留的档案应进行销毁处理,销毁前应经过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档案安全保护措施1. 档案室设立防火、防水、防尘等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应进行备份和加密,以防止丢失和泄露。
3. 档案室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的保密、保护规定,不得私自调阅和使用档案。
六、违纪处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追究刑事责任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放射卫生档案管理机构所有,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放射卫生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经批准后执行。
三甲医院放射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放射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放射科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分类及内容1. 放射科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放射卫生档案:包括接触放射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放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放射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2)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包括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史、既往史和放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放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放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放射职业病诊断、放射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
(3)放射设备档案:包括放射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记录。
(4)放射诊疗档案:包括患者影像资料、检查报告、诊断报告等。
2. 档案内容应包括:(1)档案的形成时间、来源、内容摘要。
(2)档案的编号、分类、存放位置。
(3)档案的保管期限、销毁依据。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科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2. 放射科秘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提供档案资料。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放射科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2. 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档案分类和内容要求进行整理。
(2)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3)档案资料应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应做到安全、保密、整洁。
(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2)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
(3)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借阅、复制。
(2)档案资料借阅、复制应注明用途、时间、归还期限。
放射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放射科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放射科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放射科各类医疗文书、影像诊断报告、检查申请单、患者个人信息等资料;2. 放射科设备、药品、耗材等相关文件;3. 放射科各类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工作总结等资料;4. 放射科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5. 其他与放射科工作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科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2. 放射科秘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3. 放射科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4. 放射科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各类资料收集齐全,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性;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4. 档案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科室工作人员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借阅服务;6. 档案销毁: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档案销毁规定进行销毁。
五、档案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 加强档案安全意识,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4. 加强档案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5.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放射科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解释。
放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放射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放射工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放射工作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放射工作的档案管理,包括放射科、辐射科、核医学等部门。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放射科主任为放射工作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工作档案的全面管理。
2. 放射科档案管理员负责放射工作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借阅等。
3. 放射科其他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做好放射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内容1.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档案:包括个人简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记录、健康检查报告等。
2. 放射工作场所档案:包括辐射源清单、辐射防护设施及设备清单、辐射防护检测报告、辐射事故报告等。
3. 放射工作操作档案:包括放射工作流程、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记录等。
4. 放射工作检查与监督档案:包括放射防护设施及设备检查记录、辐射防护检测报告、放射事故调查报告等。
5. 放射工作培训与教育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考核结果等。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收集放射工作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应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归档时间、类别、顺序等要求进行归档。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5. 档案查询与借阅: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询与借阅服务。
六、档案管理监督与考核1. 放射科主任负责对放射工作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放射工作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本单位将对放射工作档案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放射科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放射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放射科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放射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标准;(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四)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放射科档案管理工作由放射科档案管理员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放射科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负责放射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销毁等工作;(三)组织开展放射科档案的检索、利用和咨询服务;(四)定期对放射科档案进行整理、鉴定和归档;(五)监督、检查放射科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放射科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放射科工作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等文件;(二)放射科设备、设施、仪器、耗材等资料;(三)放射科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记录;(四)放射科诊疗记录、病历、影像资料等;(五)放射科与其他科室、部门的往来函件、会议记录等。
第六条放射科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范进行整理;(二)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并填写档案目录;(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清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放射科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和设备;(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档案损坏;(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放射科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借阅档案;(二)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注明利用目的、时间、归还期限等;(三)档案利用者需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损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放射科档案销毁要求:(一)档案销毁前需经放射科档案管理员审核,并报科主任批准;(二)档案销毁时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三)档案销毁后,需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员备案。
放射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加强放射科健康档案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2. 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3. 放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4. 放射职业病防治计划、目标、管理制度;5. 建设项目放射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6. 放射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7. 放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8. 放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9. 放射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科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2. 放射科秘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3. 放射科工作人员负责提供个人健康信息,配合完成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应按照放射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工作单位、工作场所、接触放射线时间等分类整理;2. 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篡改、伪造;3. 档案保管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4. 档案查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泄露个人隐私;5. 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档案更新与维护1. 放射工作人员入职时,应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职业史、既往史、放射线接触史等;2. 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更新到个人健康档案;3. 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应及时更新到档案;4. 档案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修复或补充。
六、档案查询与利用1. 放射科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档案时,应向放射科秘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2. 查询档案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个人隐私;3. 查询档案时,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查询结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放射科主任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修订。
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应遵循合法、真实、完整、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第四条放射卫生管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放射诊疗许可及备案档案;2. 放射诊疗设备档案;3. 放射诊疗人员档案;4. 放射诊疗防护设施及用品档案;5. 放射诊疗事故及事件档案;6. 放射诊疗培训及考核档案;7. 其他放射卫生管理档案。
第五条各类档案的具体内容如下:1. 放射诊疗许可及备案档案:包括放射诊疗许可证、备案证明、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
2. 放射诊疗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购置审批、设备验收报告、设备检测报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3. 放射诊疗人员档案:包括人员资质证明、健康检查报告、培训及考核记录等。
4. 放射诊疗防护设施及用品档案:包括防护设施及用品购置审批、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及维护记录等。
5. 放射诊疗事故及事件档案:包括事故及事件报告、调查处理报告、整改措施等。
6. 放射诊疗培训及考核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7. 其他放射卫生管理档案:包括放射诊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
第三章档案建立与保管第六条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由放射科负责,按照档案分类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
第七条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放射科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八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四章档案使用与销毁第九条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相关科室或人员提出申请,经放射科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条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2. 不得泄露档案中的保密信息;3. 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
放射档案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档案的管理,确保放射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放射科及涉及放射档案管理的其他部门。
第三条放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放射档案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放射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放射档案应完整无缺,不得随意销毁或丢弃。
(三)安全性:加强放射档案的安全防护,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或泄密。
(四)高效性:提高放射档案的利用效率,为放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放射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放射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影像图片等原始资料;(二)放射设备操作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故障记录等设备管理资料;(三)放射防护用品使用记录、辐射监测记录等防护管理资料;(四)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记录、培训记录等人员管理资料;(五)放射工作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总结报告等综合管理资料。
第五条放射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放射档案的收集范围,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二)档案分类应遵循逻辑性、层次性、一致性原则,便于查阅和利用;(三)档案装订应规范,使用统一的档案袋和档案盒,确保档案整齐、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放射档案的保管:(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条件;(二)档案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三)档案查阅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修复、复制等操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七条放射档案的利用:(一)放射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保密的原则;(二)查阅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复制、借阅、传播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归档第八条放射档案的销毁:(一)放射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定其销毁范围和期限;(三)销毁档案应采取焚毁、化浆等方式,确保档案内容彻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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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门诊的实际,对门诊建立放射卫生档案
二、放射卫生档案包括:
1、接触放射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2、放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放射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4、放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5、放射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管理制度;
6、建设项目放射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7、放射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8、放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9、放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0、放射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史、既往史和放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放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放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放射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放射职业病诊断、放射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放射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放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放射职业病人员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随时、定期地根据门诊放射职业工作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
五、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放射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放射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六、放射职业工作人员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七、放射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
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达拉特旗皓齿口腔门诊部
2018年6月13日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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