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

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

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

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传染病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病例由乡村医生通过电话或乘交通工具等方式报告乡镇卫生院。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6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乙类传染病应于12个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传染病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

(5)配合乡镇卫生院或上级疾控机构进行病源调查、采取防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①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珍人数突然增多,有

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③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④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⑤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方式:通过电话报告,无通讯条件的乘车、骑马或步行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公开。

(2)按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药品计划经乡镇卫生院审批,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网点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

(3)各类药品按种类和品目摆放,做到防潮、防蛀、防尘、

防晒、防冻,严禁与食品、百货、农药等共同存放。

(4)定期对各类药品进行查验,防止过期失效和发霉,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假劣和霉变药品。

(5)坚持合理用药,不得乱用、滥用抗菌素,西药调配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中草药调配必须使用量具。

(6)进购药品的各类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处方、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等,必须用蓝黑墨水或书写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处方填写要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服法、次数、药价等,并有医生和配方人签名。

(3)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必须坚持随诊随登,做好填写内容完整规范不漏项,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及时上报。

(4)处方及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装订完整,妥善保存,处方应保存1年,各种医疗文书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信息资料

长期保存。

(5)《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孕产妇及儿童预防保健情况统计表》图表要及时上墙,逐年类推前五年的数据,保持图表的干净、整洁和完好。

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程序把消毒关。

(2)各类器械均要经高压消毒后方能使用,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杜绝因消毒不严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差错。

(3)做到消毒、非消毒器械分开,并在方盘注明,防止交叉污染。

(4)对所使用的棉球、安瓿、一次性注射器及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门诊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各类用具、器械摆放有序,标

志明显,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要经常讲究个人卫生。

(3)对就诊的患者全部实行医疗文书登记制,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4)对患者做到随到随诊,态度和蔼热情,对老年疾病、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q6方便和服务。

(5)通过患者就诊,大力宣传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预防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急诊的初步救护治疗工作,负责及时转送急、危、重症病人到上级医院。

乡村医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做好以传染病预防、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

工作,做好疫情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4)协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协助村委会搞好新型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宣传动员,做好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诊救护工作,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

(7)积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六统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8)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各项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妇幼保健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努力完成妇幼保健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妇幼卫生

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及时上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1、药剂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做好购进、验收管理工作。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质量为前提,按就近采购原则从合法的经营企业进货。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由负责人对与本卫生室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包括查验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索取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4、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须索取并保留合法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5、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按送货票据、批号进行逐批验收,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的核对,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内外包装质量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无误后,验收员在送货凭证上签字,购货凭证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时,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以及实物名称、批号、数量与送货凭证载明的名称、批号、数量不相符的,予以

拒收,不得入库陈列。发现假劣药品,及时向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1、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它药分开存放。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急救药品应集中定位存放。出诊箱药品原则上使用药品原包装,标明药品生产厂家、名称、批号、有效期,拆零使用的应当符合拆零药品管理要求。

3、特殊管理药品保管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专帐登记。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中药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斗内保留原包装的标签直至使用完。保持斗内清洁卫生,斗内药品无虫蛀、霉变、潮解、杂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中药饮片清斗养护。

5、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直至该药品使用完,并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药品拆零记录。

6、药品陈列地点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规定的贮存条件。每天上午 9 点、下午 4 点对药品储存场所温度、湿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温度或湿度超过正常范围

(常温 0-30℃,相对湿度 45-75%)或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温度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达到正常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结果。温度高于 30℃时使用风扇等设备降温,湿度高于 75%使用生石灰吸潮或风扇除湿,湿度低于 45%适量在地面洒水增加药房湿度。

7、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8、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期失效以及氧化、潮解、退色、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下柜,存放于有显著标识的不合格药品区。

9、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直接接解药品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10、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1、从事处方调配、审核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由经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兼职)药学技术人员担任,对调配处方进行审核、核对。

2、村卫站(室)在核定的诊疗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调配使用特殊管理的药品,须严格使用专用处方限量供应,调配人员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4、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避免滥用抗菌素。药品调剂人员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药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做好回收及销毁记

录。

8、不合格药品销毁做好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当通知药品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9、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注意考察、收集本单位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时,按规定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患者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2、坚持“合理用药,质量优先”,严格执行规范药房实施标准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

3、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关口,保证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决不使用不合格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

4、积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社会形象。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一、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在0-30摄氏度之间,

阴凉库温度在0-20摄氏度之间,冷库温度在2-10摄氏度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二、对库房(药房)温湿度条件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三、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无倒置现象,五距要适当。(即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cm,跺与墙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屋顶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cm)。

四、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消毒防腐用品、医疗器械等)、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库存放;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帐管理,专朋登记,专用处方;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要求,分开摆放;

5、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五、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管理程序对在库或药房陈列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

六、检查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七、对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按月进行催销。

八、检查养护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集中堆放,做好标记,报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四大类。

三、特殊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四、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五、特殊药品的购进计划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合理调配储存,不得超过规定储存量。

六、购进的特殊药品外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储存于专库(柜),放射性药品

的储存专库(柜)应配备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并配备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同普通药品,但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八、加强特殊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九、特殊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其中毒性、麻醉中药品种只能用于中药处方配方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不得单剂出售,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使用,药品质量负责人和药剂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十、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凡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核实后立即逐级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

四、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一、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库),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

三、药房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不合格药品的上报工作,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四、在药品购进验收和检查养护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下架,集中存放,设醒目标志,并及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二、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库),放入货架.

三、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设施。

四、药剂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着统一的清洁工作衣帽。

五、药剂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剂人员的健康档案。

六、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药剂岗位。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

二、购进医疗器械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应包括: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在验收和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根据“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

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

药房管理制度及流程

西药房管理制度 1.我科室全体员工须在院领导的指示下负责药房的具体工作。 2.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严禁漏、空、串岗。 3.本院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仅限于住院或急诊病人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4.建立药品出入账和有关监督制度,避免药品流失。 5.根据药品种类、性能、剂型进行分类放置,有明显标志定点定量定品种,严格交接班,确保安全使用 6.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毒、麻限制药品应由专人保管,并班班交接清点。 7.每月检查一次药品,注意药品质量,放置积压、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变质、过期或者标签模糊,药标不符者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如遇上述情况不符者不得使用 8.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接待病人时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 9.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包括处方内容、、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处方、票据当面点清,向患者讲解药物用法,必要时倾听医生的意见,指导患者正确用药。耐心解释明细,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 11.禁止和患者发生冲突,做到百问不烦,百问不厌。 12.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调动,协助其他人员做好工作,保持室内卫生

清洁。 13.当日要将处方量与实际投药量登记并做到药方相符,每月末与相关人员共同清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向财务科报月出库单和库存报表。 15.定期检查效期,对于要到期的药品应提前3-5个月将库存数量上报业务院长,杜绝药品过期,以免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 16.了解药品的性能,服用方法及副作用,投药时经与处方查对无误及药物效期后方可交给病人,要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17.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18.定期印发药品知识资料,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和评价工作。 19.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供应和报表等工作。合理提出购药计划,指导督促库管员根据药品性能科学保管药品。 20.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1.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由药剂员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调配,如遇不妥情况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2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23.配方时必须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操作规程,调配西药方剂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24.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村级卫生所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指导。 二、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五、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七、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九、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

作。 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乡镇接种门诊工作,负责辖区内受种者(包括外来儿童)的接种通知和跟踪管理。 二、协助做好常规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完成辖区内免疫接种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预防接种指导和咨询活动,普及病知识。 四、负责辖区出生人口的登记报告和变动报告(月报、年报)、外来适龄儿童(0—7岁)双月主动搜索报告和变动报告. 五、实行接种证查核制度,及时建证入卡,对未种者督促其完成预防接种。 六、协助做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督促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漏种者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协助做好免疫调查和传染病监测。 八、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并整理保存有关资料。 乡村医生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1.药房工作制度 2.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5.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6.新药采购流程图 7.新药采购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9.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0.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工作职责 14.药学专业术人员职责 15.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16.医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二、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四、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一、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二、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三、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四、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五、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六、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保管妥善。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源性疾病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出现医疗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医基本用药目录,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执行进货检查制度。 五、实行24小时门诊工作制,做好出诊、转诊及抢救工作,提供巡诊上门服务,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 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1.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 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2.刻苦专研业务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认真书写处方等病历性资料。提高医疗质 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4.做好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 5.按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本村的各项卫生工作。

乡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 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药房营业员管理制度

药房营业员管理制度 一.营业员日常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干净。不按要求着装者每次罚款5元。 2.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2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者罚款10元。 3.注重药房的对外形象,提倡文明用语服务。顾客进入店里必须立刻主动迎接。服务态度 热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违反者根据情节罚款10-50元。 4.在店里不得玩游戏机,看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长时间玩手机。严重者罚款5-10元。 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接私人电话,如果在接待顾客的时候不能接电话,违者罚款5元。 5.营业员,收银员对营业款应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按该金额的10倍罚款。 6.接待顾客积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并用“您好,请问,请稍等,请慢走”等礼貌 用语。 7.营业员对每次店里推出的活动都应了解,熟悉和掌握,并且积极主动告知顾客。 8.代金劵及赠品必须按要求按规定正常发放。 9.没有库存的药品在销售时应做好登记并且及时上报处理。 二。环境卫生与药品陈列: 1. 个人分担区域卫生不合格,柜台,货架收银台上乱堆乱放,清洁卫生不彻底如果不及时处理每检查一次将扣该营业员10元。 2 药品摆放应陈列有序,分类明确,药品与药品之间不能留有空格。发现一空格将扣该区域负责人按一空0.5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3 药品陈列与价格标签必须保持一致,做到一货一签。如有不符的将进行每个品种0.5元的处罚。 4 中药区,熬药机,门店门口及厕所卫生实行轮班制度。收银台卫生由该天当班组负责。 5 门店当天垃圾必须当天晚上处理干净不得留至第二天。如有发现将扣当班当组5元。三.销售制度: 1.不得擅自抬高C类品种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定价销售。如有违反者罚款5元。 2. 营业员发错药,卖错价,损坏药品者必须按照进货价格进行赔偿,如有隐瞒不报者应按卖价进行赔偿。 3. 营业员要做到见票发货,对票发货,避免发错货。 4. 不服从门店店长安排,不按门店管理要求进行价格调查或进行虚假价格调查的,每次罚款5元, 5. 营业员之间不认真交接,工作配合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6. 门店来货清点时经手人必须签上自己名字。少货,多货等来货错误问题必须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并且做好登记。 7. 营业员按照先后顺序,轮流依次接待顾客,不得插队与其他营业员发生争抢顾客。如果当次接待顾客营业员不在药房,按照顺序替补接待。 8. 如果顾客在进药店时指定某人接待,该营业员应该接待此顾客不受次序限制。 9. 必须对附近药房的价格进行及时调查,对其信息反馈给管理人员。不得虚报,谎报。 10. 对来店顾客积极办理会员卡,进行详细讲解会员优势,并赠送代金劵(代金劵上必须写上发放日期及有效日期签上自己名字)。对已办理的顾客进行实事求是的积分以及打折,兑换代金劵等活动。

村卫生室医疗工作制度

1、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病历。 2、加强对本卫生室的各项医疗工作的管理。 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杜绝医源性传染,防止交叉感染。 4、对患者要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 5、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2、村卫生室处方制度 1、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2、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处方内容应包括年、月、日、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范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3、处方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4、药品及制药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标准,示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品名。 5、处方上的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mm)(ml)国际单位,片剂,丸剂胶囊以片、丸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安全,有效药物。其药物种类应按照《河南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目录》执行。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薄。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清楚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发药时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5、按处方定期进行销药,做到药帐相符。 6、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行剪断,浸泡消毒,并有记录。 4、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政策,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理现金往来账,各种政策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帐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要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检查一次。 4、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费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规定。 5、村卫生室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悉传染病诊断、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 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 好医德医风。

值班制度 1、值班由卫生室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工作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急诊患者的处理。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遇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室长或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宣传卫生常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社会风尚,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检查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做好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调剂等工作。 三、按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等要求,做好调剂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处方按规定期限保存。 四、做好药品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和变质。 五、认真做好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处方调配制度 一、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过药品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年健康检查合格,取得《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调配处方。 二、调剂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查禁忌,对用量。 三、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调剂工具、包装用品需清洁卫生。 五、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要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中药处方中需特殊处理的饮片,不论处方是否脚注,必须单包注明。 六、发药时应向病人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处方发药,用量按规定执行,做到专人负责、专柜管理、专册登记。 三、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四、特殊药品应日查日结,每季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所长报告。

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制度 一、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购进,有能证明药品合法来源的凭据,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和药品验收记录档案,进货凭据和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二、药品按用途、剂型分类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杀虫、灭鼠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三、药品按包装上所标注的条件贮存,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四、保持药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药房温湿度,采取措施使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

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 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 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做好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院医疗的需要有计划地、及时地、准确地作好药品的预算、计划、采购工作。 四、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认真执行验收检查制度,药品出库时,保管员凭电脑请领清单发放药品,并与请领双方核对无误,签名负责。 五、保管员每月与药品会计及电脑核对药品入库、出库、库存量和金额,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六、药库对所有原始单据(入库单、请领单、随货单)均应妥善保管备查。 七、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不同,分类保管并设有标记,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生物制品的保管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九、对短缺药品做好登记,设法组织资源,及时向药房及临床科室通报供货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急救药品做到有备无患,准备即使供应临床。 十、药库应通风、干燥、避光,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药库整洁干净,严禁烟火,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村卫生室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村卫生室法人代表为本村应急管理笫一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收集本村突发公共卫生亊件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向卫生院汇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九、责任人必须保证信息畅通,二十四小时开机,实行应急值班,熟悉.掌握卫生应急管理程序,并搞好隐患排查记录。 十、每年不少于二次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必须真实,有记录,有图片备查。 急救电话:120 应急电话村卫生室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本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 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 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 及时转诊;情况紧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 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 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药店规章制度

药店规章制度 1。药店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

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卫生室的各项工作中。 2、村卫生室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卫生室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4、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5、系统管理的思想。 6、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7、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8、对新招聘来卫生室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9、开展卫生室性质教育。每季度向村卫生室全体人员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10、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11、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卫生室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卫生室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1、卫生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卫生室的实际情 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卫生室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卫生室所长。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卫生室所长联系。 三、卫生室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卫生室实行在所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卫生室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卫生室专业人员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卫生室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卫生室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按照标准与指标对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研究改进措施。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

《湟中县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当好村委会的参谋。 二、在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改厕、改水工作。 三、做好以预防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做好疫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四、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五、协助村委会搞好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管理,逐步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六、认真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突发灾害事故的急诊救护工作,参不能诊治的疾病及时转诊。 七、积极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八、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卫室生室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三、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四、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登记、门诊病历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完整齐全,接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五、保持保量的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管管理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搞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努力降低死亡率,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 二、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各种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三、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推行科学接生,科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新法接生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四、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开展妇女病普查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五、对各种妇幼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控制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种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职责 一、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统筹工作。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五、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做好药品盘存和处理过期药物,不滥用抗生素药物、激素。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打击非法行医、依法执业: 八、卫生院统一药品采购、杜绝私自购药和乱收费。 、、、、、高店乡卫生院

2015.1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和要求。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同一村卫生室统一用一种颜色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调剂和门诊日志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3)

卫生室功能任务 一、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1) 承担、参与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县级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三、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1) 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经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2) 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两块急救和转诊服务 (3) 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4)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四、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直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验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五、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计生药具药品服

村卫生室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悬挂于明显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 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那有关规定 处理 十、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一、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二、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改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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