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后恢复室工作制度
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

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一、为确保患者麻醉恢复期的安全,设置麻醉恢复室,科主任负责管理,人员构成至少包括一名主治值班医生和数名护理人员。
二、转入麻醉恢复室标准:麻醉结束后患者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的恢复。
三、转出麻醉恢复室标准:患者意识清醒,呼吸肌力等情况达到steward苏醒评分4分以上。
四、如遇到患者苏醒时间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五、由麻醉医师决定患者入或出麻醉恢复室,并负责患者的病情监测与诊治。
麻醉恢复室(PACU)交接班制度一、PACU护士与麻醉医师交接1.询问手术名称及麻醉方法,有无插管困难。
2.肌松药用量、追加时间及量,是否拮抗。
3.术前主要合并症及入PACU的观察重点。
4.术中主要病情变化、出血情况。
5.入PACU后生命体征交接。
二、PACU护士与手术室护士交接1.核对病人腕带、病历、床号、姓名、性别、手术名称。
2.检查静脉通路是否通畅、注射部位有无渗漏、输液速度。
3.核对输液药品名称、输血者需两人再次核对。
4.检查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手术部位敷贴有无渗血渗液、皮肤有无破损。
5.交接病人物品如衣服、X片,并记录、签字。
三、PACU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1.交接病人神志、呼吸、生命体征的变化。
2.静脉通路及液体种类、特殊用药。
3.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及量的交接。
4.交接皮肤情况。
5.麻醉恢复期特殊病情变化及处理。
6.术后应重点观察的特殊病情变化。
7.交接病人的全部物品并签字。
麻醉恢复室患者转入、转出流程备好各种物品接病人吸氧,连接各种心电监护检查静脉通路,确保输液通畅连接及检查各引流管,保持引流管通畅,防止脱落与麻醉师交班,了解病人术中情况,有无插管困难,是否拮抗。
与手术室护士交班,交接皮肤,输液情况及物品交接约束病人,防止坠床严密监测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每5~10分钟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符合拔管指征拔除气管插管拔管后继续观察病人,有无呼吸道并发症,生命体征,血流动力学是否稳定脱氧观察15min,SPO2在93%以上,生命体征稳定麻醉医师签字,通知家属麻醉护士送病人返回病房麻醉恢复室(PACU)患者拔管指征1.PaO2或SpO2正常。
麻醉复苏室工作制度

麻醉复苏室工作制度麻醉复苏室在麻醉科主任领导下,由分管主治医师与手术室护士长共同管理,麻醉复苏室周一至周六白天开放。
周日及夜间急诊手术由 ICU 病房兼管麻醉复苏期监护工作。
基本管理制度流程:一、麻醉恢复室设 10 张床,每张床配置监护仪、供氧及吸引装置,配备有合乎要求的呼吸机、除颤仪。
二、每天安排一名麻醉医生负责麻醉复苏室监护治疗,具体由麻醉复苏室护士管理呼吸支持、监护等治疗工作,并记录麻醉复苏室病人重要体征情况,以特护要求填写。
三、工作流程,PACU 开放时间 8:00–17:00,护士8:00–9:00 检查抢救车内物品,清点麻醉恢复室物品,检查抢救仪器,凭前一天处理到麻醉科总务护士处领取药品,检查呼吸机监护仪等备用。
四、每日常规准备急救药品。
五、病人由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共同送入麻醉恢复室,麻醉恢复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接受病人。
六、所有进入麻醉恢复室的病人必须监测 ECG、SPO2。
(一)BP 记录时间间隔为 0min–5min–15min–30min–1h,病人平稳后改时间间隔,特殊病人必须监测体温。
(二)观察意识、瞳孔、呼吸情况。
麻醉未醒病人头后仰偏向一侧,儿童及婴幼儿肩下垫小枕,保持头稍后仰。
(三)清醒病人,若无禁忌,应抬高床头 10–15 度。
(四)下肢静脉曲张病人患肢抬高 10–20 度。
(五)保持病人身上各种管道通畅,连接可靠,并妥善固定,引流物的色、量、性状,要注意观察。
(六)病人安全护理,带气管导管病人和烦躁病人必须用约束带固定,防止病人自行拔出脱落等。
七、以特护要求详细记录监护治疗过程。
八、病人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通知上级麻醉医师或手术医生。
(一)R<10 次或>35 次节律异常,口唇发绀,呼吸困难,出现三凹征。
(二)吸氧状态下 SP02<95%。
(三)喉痉挛,病人兴奋、激动,SP02↓,尖叫或啼哭,有呼吸动作而无呼吸音,腹肌参与呼吸。
(四)腹膜刺激征明显,引流量增多,BP↓、T、HR↑。
麻醉术后恢复室(PACU)工作制度

麻醉术后恢复室(PACU)工作制度
1.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手术麻醉后患者苏醒的场所。
对手术麻醉后危重患者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患者的安全性以及手术房间的周转效率。
2.麻醉恢复室收治范围:小儿全身麻醉手术后等待苏醒者;所有全身麻醉后患者;椎管内麻醉后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在恢复室暂时观察的患者。
3.麻醉恢复室在麻醉手术科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同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
恢复室护士负责对患者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认真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恢复室医师。
4.恢复室内患者常规监测的一般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体温、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以及引流量等。
5.在恢复室内应给予患者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
6.恢复室各级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恢复室工作制度,履行岗位职责,遵循恢复室工作流程。
7.工作人员应保持肃静,绝对禁止在恢复室内大声讨论患者病情或谈笑。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麻醉手术科全体人员以及相关手术科室人员。
医院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医院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一)为确保麻醉恢复期患者安全,医院设立麻醉恢复室,由麻醉科统一管理。
由麻醉医师轮流负责医疗工作,由手术室指定专职护士负责护理工作。
(二)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麻醉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进行病情监测与诊治。
(三)麻醉恢复室收治指征1.所有全身麻醉手术患者,术前没有严重并存疾病,手术过程没有明显并发症,不具备术后ICU监护指征者。
2.椎管内麻醉手术时间在2小时以内;手术麻醉过程有显著的呼吸循环波动者;术前存在显著的并存疾病,不具有ICU监护指征者。
3.65岁以上老年人、14岁以下小儿,辅助镇静镇痛麻醉未清醒或并存显著内科疾病、呼吸循环指征不平稳者。
4.麻醉期间发生低体温、显著低氧血症、严重过敏反应等手术麻醉并发症和一般性手术意外情况,又不符合ICU监护指征者。
(四)麻醉恢复室管理流程1.麻醉医师术前访视患者,确定手术麻醉方案,符合监护指征者向患方说明。
2.确认术后符合麻醉恢复室监护指征者,麻醉医师应向手术医师通报,并在麻醉科、手术部晨会交班时详细介绍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位、手术诊疗、手术方案、麻醉方案、手术麻醉时间、需要监护时间等。
3.麻醉恢复室医师每日9时前再次对当日拟监护治疗患者进行核实,当面征求手术医师、主麻医师监护重点与治疗意见,指导专职护士备好相应药物。
4.监护患者一般性治疗由麻醉恢复室医师负责,手术、麻醉严重并发症、术后输血、抗生素使用与营养支持治疗等特殊治疗由相应手术主管医师或主麻医师负责。
5.监护患者视病情与医疗安全评估情况,监护时间为1-4小时,达到苏醒评分或离室标准后适时转送病房。
超过4小时仍达不到出室标准者应适时转ICU监护治疗。
6.患者病情出现异常变化,麻醉恢复室医师应及时抢救治疗,并适时请手术医师或主麻医师会诊,符合ICU监护治疗指征者适时转ICU治疗;有非计划二次手术指征者适时返回手术间实施二次手术。
7.具备出室标准患者一般由专职护士护送回病房,特殊情况由麻醉恢复室医师和手术医师共同护送回病房。
最新版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1、早班检查和核对急救药品、物品、监测设备、呼吸机、氧气及吸引装置是否齐全和完好。
2、了解当日手术麻醉情况,提前10分钟做好患者入室准备,呼吸机和监护仪处于待机状态。
3、做好与手术间巡回护士的交接并签字。
1)一般物品的交接:病历、患者衣服、影像摄片、标本(培养液)、义齿及贵重物品的交接。
2)各种管路的交接:查看患者留置针、尿管、胃管、引流管是否有脱出的现象,若有脱出及时处理。
对于胸管,进入恢复室后应开放,胸瓶应低于切口以下,检查胸瓶内水注是否波动,在送患者时应将胸管夹闭。
全肺切除的手术患者胸管应夹闭,待回病房后再行间断性开放。
3)特殊感染的交接:若患者有特殊感染,需更换吸痰装置,并进行相应的终末处理。
4)血液制品的交接:血袋需集中放置,对于少数未输完的血液需再次查对输血单。
5)特殊患者的病情交接:对于瘦弱老年患者,注意检查皮肤受压情况,若有压红,应用酒精局部按摩。
4、记录病人在PACU的生命体征及用药情况,认真填写PACU记录单,出室前由麻醉医师签字后放入病历中。
5、做好患者在恢复室的安全措施(防坠床;注意保暖及保护好患者隐私;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
6、配合好麻醉医师对病人实施抢救,积极准备抢救药品、物品,协助CPR。
7、根据麻醉医师的医嘱用药,护送患者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做好交接并签字。
1)将患者送至病房之前应再次检查物品、液体及引流管情况,及时唤醒患者,警惕舌后坠及呼吸遗忘等。
2)将病历送至护士站,通知病房护士接患者,和病房护士床旁交接患者的病情,并签字,患者的血制品、药物、影像摄片等交给病房护士,与病房护士一起将患者转移至病床,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8、定期检查抢救车物品、药品是否齐全,及时补充。
医院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医院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1.麻醉恢复室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对手术,麻醉后危重患者进行监测治疗,提高手术麻醉后患者的安全性。
2.由麻醉护士在麻醉医师指导下进行恢复室治疗和护理工作。
3.每天应常规检查恢复室内的各种设备和器械,如呼吸机、多功能监测仪、输液泵、气管插管、吸痰管、插管喉镜、吸氧面罩、氧气等必要设备,保证使用。
4.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以利抢救急需。
5.接受复苏患者时,应向麻醉医师充分了解病情及麻醉和手术经过,并作好详细记录。
6.及时观察病情变化,常规监测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尿量,必要时监测中心静脉压,呼气末二氧化碳和体温等,了解患者伤口疼痛恢复及各种引流管引流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者,应及时向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7.观察、治疗一定时间后如达到出室标准或病情特殊,需要送往ICU者,麻醉医师开具医嘱,办理相关出室手续。
8.送出前应再次观察并记录患者的各项生命体征和与外科手术有关的相关指标,整理好各种管道输液通道和引流管,对拔去的管道如有创血压监测、中心静脉压通道,需妥善压迫止血及包扎后方能离
室。
9.留室观察的患者或重危患者应敞好交接班工作。
10.所有复苏患者离室后,整理好各种物品器械,清洁地面,关闭呼吸机、监测仪、吸引器电源及氧气源。
11.对恢复室所用的器械物品,要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终末消毒。
12.医疗废弃物按规定分类,定位放置。
麻醉复苏室规章制度

可按医师吩咐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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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主维持呼吸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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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需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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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肢体活动程度
肢体能作有意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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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无意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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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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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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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病人在PACU苏醒后,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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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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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麻醉后复苏室合理配置,管理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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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麻醉后复苏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不低于1∶3。
2.麻醉复苏室配备医护人员满足临床需要,至少有一位能独立实施麻醉的 麻醉医师。
v 7、双方核对无误后,填写交接记录、签名。
v 8、患者在恢复室监护期间,生命体征出现异常情
况,经过外科医生及麻醉医师积极处理治疗,生 命体征还难以维持平稳,则与中心ICU联系,及 时将患者护送至中心ICU,由麻醉医师、外科医 师和护士共同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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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5、麻醉医师、手术护士与PACU医生、护士共同进行病人 交接,交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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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⑴ 病人一般信息,手术方式,手术时间及麻醉方式
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1.麻醉恢复室负责麻醉患者的迅速恢复和临床监护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2.负责实施饮食管理、心理关怀和康复指导,加强患者的恢复与护理。
3.配合麻醉科进行各种麻醉技术的支持和辅助工作。
二、工作时间1.麻醉恢复室需要24小时运作,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得停止工作。
2.按照医院的规定,制定轮休制度,保证人员充足并确保工作质量。
三、人员配置1.根据麻醉恢复室的工作规模和患者数量,合理安排人员配置。
2.保证麻醉恢复室内设有合格的临床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
四、工作流程1.接收患者:对于接收的患者,要核对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评估,确保患者身体安全。
2.监测与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监测和治疗,保持生命体征的稳定。
3.恢复指导:对麻醉恢复的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包括饮食、活动和心理护理等。
4.病情记录: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监测数据和治疗过程等,以便于医生查看。
5.工作交接:在交班时要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确保患者的连续护理工作。
五、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麻醉恢复室内的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配合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
3.保证设备使用安全,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消毒和清洁工作。
六、安全与卫生1.严格贯彻手卫生制度,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3.确保麻醉恢复室内的消防设施齐全,进行定期消防演练。
七、患者隐私与机密保护1.麻醉恢复室工作人员要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和机密保护,严禁私下透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2.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如病历、检查结果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总之,科学合理的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对于保证患者的安全和有效地开展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可以提高麻醉恢复室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以上建议对于制定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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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苏醒室工作制度
一、麻醉苏醒室配置
1. 设计:麻醉科苏醒室设置在手术室中心区,配置2-3张床位,依据我院手术量和手术情况,手术室无接台手术在手术室苏醒。
2. 设备:具有监测和处理术后常见并发症的基本设施,如每张床位配备有无创血压监测、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心电图(ECG)监测仪、麻醉机、吸引器,常用的呼吸、循环的急救药品和静脉用液体。
室内配备多个电源插头、低压氧、医用消耗品及气管内插管用具、除颤器等,并时刻处于备用状态。
3. 人员:患者的麻醉医师为苏醒室的责任医师,当班护士协助监测病人。
责任麻醉师把恢复过程中的生命体征及特殊处理认真记录在麻醉苏醒记录单上。
二、收治指征
1. 凡麻醉后患者未清醒,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或肌肉张力差或因某些原因气管导管未拔除者,均应送苏醒室。
2. 凡各种神经阻滞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后需要继续监测治疗者。
3. 部位麻醉生命体征不平稳者。
4.麻醉患者由麻醉医师护送至麻醉苏醒室,必要时与手术医师共同护送。
麻醉医师全程密切观察病情,防止躁动,防止各种导管脱出,注意呼吸道梗阻,患者保暖等。
三、病人离室指征
1. 全麻患者神志清楚,定向能力恢复,平卧时抬头>5秒钟。
能辨
认时间地点,能完成指令性动作。
肌肉张力恢复正常,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呼吸道水肿、神经损伤、恶心呕吐等。
2. 椎管内麻醉(特指蛛网膜下腔阻滞)患者麻醉平面低于T5,且平面稳定。
局部阻滞麻醉意外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3. 血压、心率改变不超过术前静息值20%,且维持稳定30分钟以上。
心电图正常,无明显的心律失常和ST-T改变。
4. 呼吸道通畅,保护性吞咽、咳嗽反射恢复,不需要口咽或鼻咽通气道,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在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除呼吸道分泌物,PaCO2能保持在手术前正常范围内。
面罩吸氧SpO2不低于95%或术前基础值。
5. 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以上,方可转出苏醒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