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银行公司董事会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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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

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

XX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村镇银行(简称“本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版)》、《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本行章程”)、《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行设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委员会是按照本行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委员会职责第三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拟定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从总体规划上指导高级管理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企业文化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战略中;(二)负责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审议并通过相关专题报告,向董事会提交相关专题报告,并将相关工作作为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三)负责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四)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五)相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规定要求的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委员会可对本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调查,调查或审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列席或旁听本行有关会议,在本行系统内进行调查研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向委员会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释或说明。

委员会应就存在的问题及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员的回复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报告调查结果及改进建议。

XX___董事会消费者隐私保护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XX___董事会消费者隐私保护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XX___董事会消费者隐私保护委员会职责
及议事规则
一、委员会职责
1.监督消费者隐私保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2.推动消费者隐私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3.研究消费者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发现并防范可能存在的消费者隐私泄露风险。

5.推动消费者隐私保护相关教育和培训的开展。

6.评估和监控消费者隐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7.处理消费者隐私保护方面的投诉和纠纷。

二、议事规则
1.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成员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等。

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成员任命。

3.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4.委员会会议可由主任委员召集,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并经主任委员同意后召开。

5.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临会议地点,可通过远程会议方式参与。

6.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议程进行,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内容。

7.委员会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多数成员同意后生效,如遇重大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批准。

8.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或其他人士参加会议并提供意见。

9.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讨论内容的机密性。

10.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建议。

以上是___董事会消费者隐私保护委员会的职责及议事规则。

委员会将以独立、有效和高效的方式履行职责,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益。

2019年中级银行职业资格《银行管理》试题(网友回忆版)

2019年中级银行职业资格《银行管理》试题(网友回忆版)

2019年中级银行职业资格《银行管理》试题(网友回忆版)[单选题]1.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是()。

[(江南博哥)2019年6月真题]A.深化金融改革B.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C.防范化解金融风险D.扩大金融开放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单选题]2.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列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的监管强制措施的是()。

[2019年6月真题]A.责令撤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B.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C.责令分支机构终止营业D.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监管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措施,具体包括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申请的审查批准;限制资金转让;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措施,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控股方转让股权或者限制部分股东的权利。

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措施,监管部门有权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撤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单选题]3.企业A要并购企业B,两家企业同为在国内经营的企业,企业A向甲银行融资,下列不属于该笔贷款主要风险点的是()。

[2019年6月真题]A.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反映企业B价值B.并购过程中的资金过境风险C.企业A和企业B能否形成协同D.该笔并购交易是否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资金过境风险出现在跨境并购中,A、B两家企业均是国内经营的企业,所以不存在并购过程中的资金过境风险。

[单选题]4.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突出()的重要性,其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2019年6月真题]A.发展转型类指标和社会责任类指标B.经营效益类指标和合规经营类指标C.风险管理类指标和发展转型类指标D.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银行应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要求,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全省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及分支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或使用本行的金融产品或接受本行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争议,是指金融消费者与本行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产生的争议。

第五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本行的一项长期战略,是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行应当保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安排。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岗位的薪酬激励机制不应低于同类岗位。

本行及分支机构应遵循客观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行及分支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本行及分支机构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鼓励、支持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对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在受理金融消费者信访投(申)诉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使金融消费争议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处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行及分支机构依法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

第八条本行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消保办),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负责牵头开展全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消保工作的全流程管控,执行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各项政策、指示,监督、评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处置重大金融消费争议,并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报告。

第九条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业务发展、信贷管理、风险合规、资产保全、党群工作、人力资源、办公室、财务会计、科技、审计、安全保卫、纪检监察部等相关部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实施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含答案-判断301-40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含答案-判断301-400

消保判断题3001.(301)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150号),对于权益类产品,我行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产品投资股票面临的风险以及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

答案:()[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150号)第十一条。

)2.(302)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150号),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信息披露突发或重大事件,是指在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信息披露运作管理过程中,引发或可能引发对我行形象、声誉和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答案:()[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150号)第四十八条。

)3.(303)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版)》(邮银制〔2019〕230号),总行消保委员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4次。

答案:()[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版)》(邮银制〔2019〕230号)第八条“消保委员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2次”。

)4.(304)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版)》(邮银制〔2019〕230号),消保委员会实行委员制,涉及代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可由集团公司金融业务部列席。

答案:()[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版)》(邮银制〔2019〕230号)第三条。

)5.(305)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版)》(邮银制〔2019〕230号),消保委员会实行委员制,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领导担任。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04•【文号】银保监发〔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信托业协会:加强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为夯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现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银行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一)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

1.董事会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政策及目标,确保公平对待消费者,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

2.董事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公司治理评价,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及目标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3.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工作进行审议,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开展情况、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等,并形成相关决议。

(二)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应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银行保险机构应在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可采取合并设立等方式。

明确委员会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和流程,完善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

xx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

xx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

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文件xxxxxxxxxx银发[2020]26号关于印发《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各直管支行、分理处:为强化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本行金融消费者信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践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心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已于2020年1月19日经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本行金融消费者信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践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心问题的指导意见>《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特设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政策制定、成效评估和监督落实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委员会成员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委员应当是具有与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董事。

第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最新版)

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最新版)

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分行(以下简称“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完善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规范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决策机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高议事机构,负责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本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二章成员组成第三条委员会由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与个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的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包括:运营管理部、个人金融部、信用卡管理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个贷中心、三农对公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计划财会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内控与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委员单位工作职能或名称发生变化,如该变化不影响委员单位消保工作职能,则应继续作为委员单位,否则,自动退出委员会。

委员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岗位调整时由继任者担任委员。

第四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部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全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二)研究、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协调各成员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六条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受理委员会部门委员提出的议题、议案和开会动议,对上会材料开展规范性审查,并按规定提交审议;(二)承担委员会会议筹备、议程安排及会务组织工作;(三)进行会议记录,汇总整理会议纪要;(四)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会议决议,及时总结、汇报决议执行情况;(五)落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委员会部门委员履行以下职责:(一)提出议题、议案或者提议召开会议;(二)出席会议或审签相关文件;(三)审议议题、议案;(四)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五)协调推动并组织落实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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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银行公司董事会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行设立董事会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本行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提案或决定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条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由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应包括行长。

第五条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行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改变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成员构成。

第六条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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