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收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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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标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摘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是指一个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用于管理和维护出生医学证明的电子档案。

本文将从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实施和运营管理等方面,探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功能特点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第一部分: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出生医学证明是一项重要的身份证明材料。

它不仅是个人身份的象征,也是社会公共管理的基础。

然而,传统的纸质出生医学证明容易丢失、篡改和造假,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此,建立一个高效、安全、可靠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势在必行。

第二部分:需求分析一个完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应该包括以下功能:1. 存储与检索:在系统中建立电子档案库,存储每个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并通过关键字等方式进行快速检索。

2. 防篡改与防伪造:借助加密技术和数字签名等手段,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数据共享与协同: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与公安、居民户籍、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系统进行接口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协同。

4. 审核与追溯:通过审批流程和操作记录,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使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证明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5. 多渠道服务:支持电子证明的申领和查询,提供多种途径方便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第三部分:系统设计基于以上需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设计应该包括以下部分:1. 数据库: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的电子档案库,存储相关信息,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管理界面:为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提供操作界面,实现证明的录入、审核、发放和核验等功能。

3. 用户界面:为市民提供便捷的电子证明申领和查询界面,支持多渠道的服务。

4. 系统接口:与公安、居民户籍、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系统进行接口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处理。

5. 审计日志:记录操作日志和审核流程,便于对追溯和审计。

第四部分:实施与运营管理在系统实施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相关法规,明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标准和流程。

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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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文档2篇Guangdong Province birth medical certificate managem ent method document编订:JinTai College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文档2篇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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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完整版文档2、篇章2:出生证明填写内容文档中国新版出生证明与旧版相比增加了6项防伪标识,在阳光下可以看到若干处隐形的防伪标识。

下文是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篇章1: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完整版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母婴保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三条广东省境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凡在广东省境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或在助产机构外出生且拟在本省落户的新生儿,应当依法在我省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及验证设备的申领、发放、废证处理、信息统计、监督指导、使用培训等工作,可委托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具体管理(以下简称管理机构)。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组织查处伪造、使用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新生儿出院时必备的重要文件,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传统的纸质管理方式存在繁琐、易丢失等问题,亟需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来提升管理效率和数据的可靠性。

因此,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引入成为当下的一项重要任务。

首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建立将有效提升管理效率。

传统的纸质管理方式需要人工整理、归档,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资源。

而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证明材料的快速录入、上传和传输,大大减少了手动操作的工作量。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将新生儿的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母婴健康档案等。

这样,一旦需要证明材料,只需在系统中查询即可,无需翻找大量纸质文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其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建立能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传统的纸质管理方式下,证明材料容易遭到损坏或丢失,数据的完整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而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数据的备份和多地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系统可以设置权限,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行数据的录入和修改,有效提高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这样一来,医疗机构和个人在需要证明材料时,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和查阅。

此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建立还可以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基于电子化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证明材料的在线申请和查询。

居民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在线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无需亲自前往医院。

而医疗机构也可以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和审核,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系统还可以实现多部门协同办公,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共享数据,提高了工作的协同性和服务的便利性。

当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建立也需要充分考虑到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医疗机构在建立系统时,需要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防护措施的完备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侵权行为。

同时,医疗机构也需要加强对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国新版出生证明与旧版相比增加了6项防伪标识,在阳光下可以看到若干处隐形的防伪标识。

下文是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母婴保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三条广东省境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凡在广东省境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或在助产机构外出生且拟在本省落户的新生儿,应当依法在我省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及验证设备的申领、发放、废证处理、信息统计、监督指导、使用培训等工作,可委托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具体管理(以下简称管理机构)。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组织查处伪造、使用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出生医学证明由助产机构或县级管理机构签发(以下简称签发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新生儿父母(监护人)需变更新生儿姓名,应在登记户口后,由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第七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发文予以公布,并报同级公安机关、上一级管理机构备案;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不规范机构的监管。

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应初步查验出生医学证明,核实其所载信息,并据此为新生儿办理户口,同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机关无法核实出生医学证明真伪的,在5个工作日内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一步核验。

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表格及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表格及说明.

附件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附件2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上报单位(盖章):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2附件3《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3附件4《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

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签发时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

一、新生儿信息。

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2.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医疗机构名称”栏填写该机构名称,其他情形填写“∕”。

二、新生儿父母信息。

1.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

2.“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

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4.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

5.“住址”栏填写其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

6.“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

7.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8.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1. 简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是一个用于管理和维护出生医学证明的系统。

该系统旨在简化和优化繁琐的证明管理过程,并提供高效的证明办理服务。

本文档将介绍系统的功能、特点和使用方法。

2. 功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提供以下核心功能:2.1 证明办理用户可以通过系统在线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用户需提供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医学检查报告等)。

2.2 证明查询用户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自己或他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用户只需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系统将返回对应的证明信息。

2.3 证明审核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对用户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系统会根据预设的审核标准对证明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审核结果。

2.4 证明打印经过审核的证明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打印。

系统提供打印模板,用户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样式进行打印。

2.5 证明管理系统提供证明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对已打印的证明进行管理。

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查询、修改和删除操作。

3. 特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具有以下特点:3.1 线上办理用户可以通过网络上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完成办理,避免了传统方式的排队等待和繁琐的手续。

3.2 自助查询用户可以通过系统自助查询自己或他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无需额外的人工帮助。

3.3 审核自动化系统通过预设的审核标准对用户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自动化审核,提高了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并避免了人工审核的主观性。

3.4 打印定制化系统提供多种样式的打印模板供用户选择,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

4. 使用方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如下:4.1 注册账号用户需要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4.2 上传证明材料用户可以登录系统,选择证明办理功能,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4.3 查询证明用户可以登录系统,选择证明查询功能,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4.4 审核证明管理员可以登录系统,选择证明审核功能,对用户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出生医学证明省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出生医学证明》省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注意事项:1、对于操作系统:XP操作系统、win7操作系统、win10操作系统都可以;2、浏览器:建议使用IE3、打印机:能打印A4纸的基本都可以使用,但是最好使用针式打印机,因为保存期会更久,激光的或者喷墨式的打印的字容易消失;4、读卡器:神思SS628-100、精伦、华视电子、新中新(待测)5、网络带宽:最好使用电信或联通的网络,移动网络兼容性没那么好会经常出现卡顿现象。

附:IE设置流程以及兼容视图设置1、IE6安全设置检查1、打开IE设置,点击工具,点击Internet选项2、弹出对话框,点击常规,点击INTERNET临时文件一栏中的设置3、选择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点击确定。

4、点击安全页面,点击受信任的站点,点击站点。

5、点击将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不勾取;在将该添加到区域中,加入183.63.113.163点击添加,再输入183.63.113.163点击添加,点击确定6、点击自定义级别7、按下图设置,就是把自定义级别中包含ActiveX字眼的所有选项都选择启用点击确定。

2、IE8及以上版本安全设置检查1、打开IE,点击INTERNET选项,如图1所示图12、进入常规设置检查网页更新情况,如图2所示3、加可信站点,把183.63.113.163加入信任站点,如图3图34、添加信任站点后,选择自定义级别,如下图,将含有ActiveX字眼的都启用结束语:最后不用忘记点击应用和确定哟。

并重新打开下IE。

3、兼容视图设置如果IE版本是IE8以上的,请按如图设置兼容模式:一、出生证发放出生证发放为辖区妇幼或者卫计局将出生证发放给基层单位的功能,都是辖区妇幼或者卫计局操作,基层单位用不到此功能。

操作流程如下:1、点击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管理---出生证发放菜单2、点击新增3、点击新增后弹出一个新的界面,在新的界面中,上面的号段显示的是还剩余的空白证号段;下面是填写需要发放出生证给下面单位的具体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表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表
表号:卫健统59-2表
制定机关:国家卫健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50号
有效期至:20 年月
填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
1. 证件接收机构名称
2. 证件接收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
3. 出库日期□□□□年□□月□□日
4. 出库证件起始编号□□□□□□□□□□
5. 出库证件终止编号□□□□□□□□□□
6. 出库证件数量
7. 出库类型(①申领出库②调剂出库③签发打印④废证)□
8. 废证原因(①打印错误②遗失③毁损④其他)□
9. 废证经办人
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本表由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在证件出库或废证登记时填报。

2.第7项(出库类型)选择“1”、“2”、“3”的,不填报第8、9项;第7项(出库类型)选择“4废证”的,不填报第1、2项,单张废证的“第4项与第5项一致。

某个证件管理机构或签发机构年内入库和出库的证件数量应该一致。

3.证件出库或作废当日通过省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指标解释:
1.证件接收机构名称:指接收空白《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的机构名称。

2.证件接收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指接收空白《出生医学证明》证件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

3.出库日期:指空白《出生医学证明》证件出库的日期,按公元纪年日期填写。

广东省死亡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

附件1-3
广东省死亡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
工号申请人
姓名
所在部门办公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码手机
是否业务管
理员
账号类型用户类型申请人签字
签发人员
本级用户
浏览用户
正式职
工合同
职工项
目人员
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字:
年月日业务管理员所在部门领导签字:
年月日
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备注:1.此表格中需填写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2.用户不得将账户、密码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

3.用户拿到账号密码后必须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4.用户必须保证使用环境的安全,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其他网络环境,不得在公共计算机上登录本系统!
5. 申请人单位非疾控中心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一栏需加盖单位公章。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吉林省母婴保健条例》、《吉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权的助产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与父母的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和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三条凡在我市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据本细则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条《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在本辖区内的发放、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县(市)、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并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七条长春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制作“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报公安部门备案。

同时向社会公布签发机构名单。

第八条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助产机构,必须通过盛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验收,获榷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权,方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第九条助产机构负责对本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条助产机构应当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并且制定专门的签发管理制度。

(一)经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专门培训,并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人员,方可承担本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

(二)应当由2人分别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使用,并实行证、章分开,相互监督,严格管理。

(三)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在领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上签名。

(四)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助产机构应当配备微机、打印设施,使用全省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软件。

第十一条助产机构接收孕产妇住院时,应当向孕产妇或家属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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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信息收集表4
机构编 领取出 机构名 码(组织 管辖区 单位行 邮政编 生证上 称 机构代 域 政级别 码 级单位 码) 单位地址 辖区是 如何使 出生证 拟申请 联系电பைடு நூலகம்否已建 用省级 管理员 系统功 话 设出生 出生证 姓名 能 证系统 系统
注:1、申请本系统功能包括:出生证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地区出生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工作)、申领、出入库、档案录 入、审核、签发、补发、信息管理(信息数据上报等工作)。 2、此表收集各地市、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出生证管理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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