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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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处置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处置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不良事件的处置,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不良事件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对公司形象、声誉、利益等造成严重影响或危害的事件。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不良事件处置小组,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和后续跟进工作。

第五条任何员工发现或被告知不良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配合公司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

第二章不良事件的发现与报告第六条公司将建立不良事件报告渠道,员工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不良事件。

第七条公司管理部门应及时接收并记录员工报告的不良事件,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八条公司管理部门应对员工提供的不良事件信息进行初步核实,确保事件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不良事件的风险评估机制,对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报告的不良事件保密,不得泄露员工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

第三章不良事件的处理第十一条不良事件处理小组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报告的不良事件展开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不良事件处理小组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措施。

第十三条不良事件处理小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并寻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第十四条不良事件处理小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不良事件处理的记录系统,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不良事件的追踪与反馈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不良事件的追踪与反馈机制,对事件的后续影响和处理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不良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或奖惩。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不良事件的处理效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九条公司将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二、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1. 不良事件的定义2. 不良事件的分类a. 内部不良事件b. 外部不良事件三、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护组织声誉和利益2. 维护员工的心理健康与工作积极性四、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2. 从源头预防3. 快速反应与处理4. 信息公开与共享五、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不良事件的报告与记录2. 不良事件的调查与分析a. 事件调查的主要程序b. 事件分析的重要环节3. 不良事件的反馈与处罚a. 惩戒与教育b. 补偿与赔偿4. 不良事件的防范与改进a. 制度与规章的完善b. 员工培训与意识提升c. 管理风险与质量控制六、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效果1. 制度宣贯与培训2. 制度的执行与监督3. 实施后的效果评估七、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优化与改进1. 持续的制度修订与改进2. 不断提升员工参与度与质量管理水平八、结语引言近年来,不良事件频频发生,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应对不良事件,建立一个完善的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不良事件是指在企事业单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正常行为规范、影响业务运行或给员工、客户及相关利益方带来损失的事件。

根据发生的环境和性质,不良事件可以分为内部不良事件和外部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不良事件的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组织声誉和利益、维护员工的心理健康与工作积极性至关重要。

一个有效的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损失,并提高组织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形象信誉。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定不良事件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其次,要从源头预防,防患于未然。

此外,快速反应与处理也是不良事件管理的关键。

最后,透明化的信息公开和共享将有助于提高组织间的沟通与合作。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包括不良事件的报告与记录、调查与分析、反馈与处罚以及防范与改进等方面内容。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和分析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医疗、护理、药学、检验、放射、手术、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人员。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对患者、医务人员或医院设施造成伤害或潜在伤害的事件。

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患者投诉、医疗设施故障、职业暴露等。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报告。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虚报。

3. 完整性: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件经过、后果、原因分析等内容。

4. 保密性: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五、报告流程1.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3. 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在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4. 医院领导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 对重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处理措施1. 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报告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2. 对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执业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3. 对发生医疗设施故障、职业暴露等事件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进行维修、消毒、治疗等。

4. 对患者投诉,应认真调查,及时给予答复,对确有问题的,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患者权益。

七、分析与改进1. 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 对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 对重复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加强监管,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三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三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吸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咬破体温计、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上报。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

当事人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

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

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科室设立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文件夹,保存科室存档资料,要求整齐规范。

4.每月统计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的件数。

5.需求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护理投诉记录、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患者跌倒或坠床报告表、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输液反应登记表。

6.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72小时内向护理部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科室做好登记,情况特殊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在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除积极上报并采取挽救及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流程范文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流程范文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流程范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流程范一、导言不良事件是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不加以管理和处理,不仅会对企业形象造成损害,还可能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流程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二、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定义不良事件:不良事件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等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对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

2. 制度目的:建立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识别、防范、处理不良事件,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声誉。

3. 责任人员:设立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法务部门、市场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等相关责任人员。

4. 事件报告:任何不良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尽快启动不良事件管理流程。

5. 处理流程:不良事件的处理流程应包括事件调查、风险评估、问题解决、修复和预防措施等环节。

6. 结果反馈:不良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员,并在内部进行总结和学习,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不良事件管理流程范1. 事件调查(1)内部调查:由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指定调查组进行内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具体经过、原因和责任人等。

(2)外部调查:如有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调查报告:调查组应及时提交不良事件调查报告给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详细记录调查的结果和结论。

2. 风险评估(1)风险识别:根据调查报告,对不良事件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包括消费者安全、法律法规遵从性、企业声誉等方面的风险。

(2)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风险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内容。

3. 问题解决(1)责任追究:根据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处罚和法律法规违规的处理等。

(2)问题解决方案:制定解决不良事件的方案,包括召回、损失赔偿、产品改进等具体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4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4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评估制度,以及相关的预防和改进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护理不良事件,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制度:明确了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渠道和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匿名、公开的举报渠道,鼓励所有工作人员发现护理不良事件及时报告。

2. 调查制度:对报告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

调查团队应包括专业人员和行政人员,对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 处理制度: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处分,对受到伤害的患者给予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4. 评估制度:对处理后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安全管理的完善。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的预防和改进制度,包括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评估和培训,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强化护理质量控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注册护士、助理护士等。

第三条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构成或可能构成的对患者造成损害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

第四条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分为事件报告、事件调查、责任追究和风险防控四个环节。

第二章事件报告第六条护理人员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任何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

第七条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件的基本信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件的性质和程度、事件的原因和影响、护理人员的处理情况等。

第八条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提交给护理部门进行统计和分析。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3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3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护理工作中,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明确的管理和报告的制度。

1. 管理制度:(1) 目标: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和改进已发生的不良事件。

(2) 管理流程:建立不良事件的分类和严重程度评估标准,明确不同级别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流程。

包括事件上报、责任认定、调查分析、处理结果反馈、改进措施落实等环节。

(3) 责任分工:明确不同职责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医院领导、护理部门、医务部门、质控部门等。

2. 报告制度:(1) 报告主体: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都应具备不良事件报告的义务,包括护士、医生、病房护工等。

(2)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不良事件的描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3) 报告方式: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子报告、口头报告等方式进行。

(4) 报告保密性:保证报告人的信息保密,鼓励及时报告,避免报复或打击报告人的行为。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事件,减少患者损害风险,保护患者的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学习型组织氛围,通过事件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2)一、引言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事件,包括病人疼痛、感染、误用药物、误诊等违背了护理原则和要求的行为和结果。

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不仅会损害病人的权益和安全,也会对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声誉和责任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事件,包括病人疼痛、感染、误用药物、误诊等违背了护理原则和要求的行为和结果。

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可以将护理不良事件分为以下几类:操作不规范、医患沟通不畅、病人安全问题、病人权益问题等。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模板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模板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服务提供者,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定义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患者或医务人员受到伤害的事件。

四、组织机构1. 成立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负责不良事件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2. 设立不良事件报告中心,负责接收、记录和初步分析不良事件报告。

五、不良事件分类1. 医疗事故:指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患者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

2. 医疗差错:包括诊断错误、治疗错误、药物错误等。

3. 医疗意外:指在正常医疗行为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伤害。

4. 医疗投诉: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服务不满提出的正式投诉。

六、报告机制1. 强制报告:所有医务人员在发现不良事件后,必须立即报告。

2. 匿名报告:鼓励匿名报告,保护报告者隐私。

3. 报告流程:发现不良事件→ 立即报告→ 记录详细信息→ 初步评估→ 报告不良事件委员会。

七、处理流程1. 初步评估:对不良事件进行初步评估,判断其严重性和紧急性。

2. 紧急处置:对于紧急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减轻或消除不良后果。

3. 深入调查:对不良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原因,收集证据。

4. 制定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跟进监督: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

八、教育培训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培训。

2.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九、记录与档案1. 所有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记录和改进措施均需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

2.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十、激励与惩罚1. 对于积极报告不良事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后果扩大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隐瞒不报、延误报告或不采取改进措施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一、持续改进1. 定期对不良事件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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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置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进。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1)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13年)、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5.职责(1)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1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2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2)护理部:○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护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所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汇总,《护理不良事件汇总表》填写后上交质量控制科。

○2对全院上报的护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3)质量控制科:○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2对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每个季度将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院长书记会)讨论。

○4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1每季度讨论质量控制科提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

○2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

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1)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报告。

(2)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1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时,应按程序进行上报。

○2当事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

(3)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报告人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

7.奖惩(1)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

(2)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3)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

评定标准:○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2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4)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质量控制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

(5)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事故和差错处罚规定(修订)的通知》(附一办[2004]33号)执行。

(6)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及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缺陷、医疗差错,规避医疗侵权行为的发生和由此产生的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疗质量风险警示(1)医疗质量风险警示范围: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不作为”的医疗缺陷、差错和过失行为,无论患者及其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医疗缺陷的警示范围。

(2)医疗质量风险警示分级:根据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缺陷性质、责任程度和损害后果,将医疗风险警示为三级。

1)一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对于有下列医疗工作缺陷者,将受到一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①医务人员未按照本院《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医务人员在各种有创性操作和手术前,未及时书写术前相关记录(含术前诊断);医务人员未及时、准确书写反映病情重大变化的病程记录;②各级医生未按照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规定及时查房,护士未按分级护理制度规定巡视病房,连续两次以上,但未发生医疗损害后果(以下简称后果);③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过程中,有一定缺陷,但无后果;④各种诊疗、护理操作不当或不成功,患者有投诉但无后果;⑤其他诊疗、护理工作缺陷,虽无后果,但有患者投诉的;⑥由下级医生书写的上级医生查房记录,查房者未在24小时内审签。

2)二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有下列医疗工作缺陷或过失者,将受到二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①超过24小时未完成住院病历、超过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程记录;②未按时完成各种有创操作和手术的术后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书;③超过6小时未补记抢救记录;①院内急会诊未在10分钟内到场或常规会诊未在24小时内完成;②死亡病历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讨论;③由未在本院注册的医护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见习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文书,本院执业医师、护士未在24小时内审签;⑤一般病人,超过72小时未及时确诊,或未及时制定调整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患者投诉;⑥三级医师查房不按时进行,特别是上级医生查房不及时,造成患者投诉;⑦手术或各种有创性操作实施前,术者和操作者未亲自与患者或其授权代理人进行充分告知并与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⑧三级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或术者未参加讨论;⑨交接班记录,未书写危重病人交接班记录或夜班有处置,但病历中未记录;○10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或侵权责任,但有一定的差错或过失,未产生赔偿后果;○11受到两次一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者。

3)三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有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并造成后果者,将受到三级医疗风险警示:①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为医疗事故,或经人民法院判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②由于各种“作为”与“不作为”的过失行为,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鉴定为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损害的;③由于责任人的过失行为造成医疗纠纷,经调解,医院给予患方经济补偿而解决,经医院医疗争议评判认定有责任的科室和个人;④一年内,两次受到二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者;⑤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或引发医疗纠纷,不按规定上报。

2.医疗质量责任追究与处罚(1)医疗质量责任追究与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下岗培训,行政处分,取消两年内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扣发绩效工资,技术职称低聘,降薪,离岗待聘,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等。

(2)对受到医疗质量风险警示的责任人,接受到警示的级别,分别进行责任追究与处罚。

(3)对受到一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的当事人,医院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4)对受到二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的当事人,医院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并酌情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5)对受到三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的当事人,在接到警示通知的当天,到医教科或护理部接受戒勉谈话,并下岗培训一个月,根据下岗培训期间本人的认识和表现,医院在一月内给予相应处罚。

3.对所有受到三级医疗质量风险警示、医疗质量责任追究与处罚的医务人员,一律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4.对因过失行为造成医疗纠纷赔偿,酿成医疗事故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应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按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争议评判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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