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流程图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共10页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66-01(A))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确定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批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腾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20)

腾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20)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2.办理单位: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3.办理窗口: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防震减灾局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在规划、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服务中心防震减灾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填写《腾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申请表》;
第三步:由窗口工作人员登记申请结果,并根据结果制作审核意见书,送达申请人。
四、申请材料
1.发改或相关部门批准规划、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申请表;
3.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投资项目基本信息表;
7.单体建筑物的信息表,内容包括每栋建筑物的名称或栋号、建筑面积、最大高度、层数、功能和用途。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2020年11月6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66-01(A))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确定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批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抗震设防要求核准风险监控流程图14页

十三、占用、拆除、损坏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
遥测点的用房的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十四、占用、拆除、损坏地震监测标志的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十五、占用、拆除、损坏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
信道和通信设施的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十六、占用、拆除、损坏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
供水设施的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二十一、除依法从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在地下流体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堆积和填埋垃圾、进行污水处理的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二十二、除依法从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在观测线和观测标志周围设置障碍物或者擅自移动地震观测标志的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十九、除依法从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在电磁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铺设金属管线、电力电缆线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二十、除依法从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在已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的行政处罚风险监控流程图
一、抗震设防要求核准风险监控流程图
观察内容的选择,我本着先静后动,由近及远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的先安排与幼儿生活接近的,能理解的观察内容。随机观察也是不可少的,是相当有趣的,如蜻蜓、蚯蚓、毛毛虫等,孩子一边观察,一边提问,兴趣很浓。我提供的观察对象,注意形象逼真,色彩鲜明,大小适中,引导幼儿多角度多层面地进行观察,保证每个幼儿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清才能说得正确。在观察过程中指导。我注意帮助幼儿学习正确的观察方法,即按顺序观察和抓住事物的不同特征重点观察,观察与说话相结合,在观察中积累词汇,理解词汇,如一次我抓住时机,引导幼儿观察雷雨,雷雨前天空急剧变化,乌云密布,我问幼儿乌云是什么样子的,有的孩子说:乌云像大海的波浪。有的孩子说“乌云跑得飞快。”我加以肯定说“这是乌云滚滚。”当幼儿看到闪电时,我告诉他“这叫电光闪闪。”接着幼儿听到雷声惊叫起来,我抓住时机说:“这就是雷声隆隆。”一会儿下起了大雨,我问:“雨下得怎样?”幼儿说大极了,我就舀一盆水往下一倒,作比较观察,让幼儿掌握“倾盆大雨”这个词。雨后,我又带幼儿观察晴朗的天空,朗诵自编的一首儿歌:“蓝天高,白云飘,鸟儿飞,树儿摇,太阳公公咪咪笑。”这样抓住特征见景生情,幼儿不仅印象深刻,对雷雨前后气象变化的词语学得快,记得牢,而且会应用。我还在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幼儿联想,让他们与以往学的词语、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在发展想象力中发展语言。如啄木鸟的嘴是长长的,尖尖的,硬硬的,像医生用的手术刀―样,给大树开刀治病。通过联想,幼儿能够生动形象地描述观察对象。
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流程图

备案
按规定办理呈报、备案、立卷、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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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流程图
案件受理。 1、投诉、举报; 2、监督检查; 3、专项检 查整治; 4、其它合法信息来源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
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 定依据, 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 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 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的行政处罚
审查调查报告。召开案审会集中审理案
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制作当 场处罚决定书(告知处罚的 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 辩的权利)
交付当事人
执
行Leabharlann 上报局机关备案处罚告知: 制发制式 《行政处罚陈述、申 辩权利告知书》 《听证权利告知书》
当事人陈述、 申辩,制作《陈 述申辩笔录》
必要时进入 听证程序
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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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支配流程图
各科室根据需要按季度 (或年度 )做出资金使用计划
主管领导审核 局长审批 财务室按计划拔付资金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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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根据工作需要,各业务科室自行组织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人员采取现场检查或检查文字材料等方式进行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能够当场整改的, 责令被检查人当场整 改; 不能当场整改的, 检查结束后 3 日内向被检查人下达书面 《整 改通知书》;发现违法行为,当场责令停止,视情节轻重,决定是 否予以行政处罚
立案
立案。填写立案申请表, 附相关材料,报领导批准。 制作《违 法、违规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辩时限。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调查
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终结报告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服务指南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服务指南为进一步服务于相关建设主体,现将四川省地震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服务指南”全文转发如下:一、适用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二、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省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施工审批、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
第四款:一般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在进行立项申请、项目选址和施工图审批时,应当将项目有关文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第五款: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和备案。
三、申请条件《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所规定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
四、申请材料五、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在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上下载或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38号综合窗口领取,并填写《拟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申请表》。
(二)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38号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取件地点和方式。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完整版)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二、适用范围:企事业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五、受理部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六、审批机构: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八、办理条件:总平面初审完毕。
十、办理程序:1、窗口工作人员接件,确认申报资料无误后受理,资料不符合不予受理;2、由经办人填写《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经开区)中审核备案意见,报主管局长核准;;3、经办人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确认书;4、窗口人员发放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确认书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
十一、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三、审批结果:纸质载体。
十四、送达方式:窗口发放或邮寄。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十六、窗口电话:89298648。
十七、监督投诉电话:89298688十八、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九、办理地点: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二十一、办理流程图:二十二、常见错误示例:《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中面积计算错误。
二十三、常见问题解答:问:如何算是备案完成。
答:项目资料齐全后,发放《关于下达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确认书的通知》。
二十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经开区)注:1、此表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
2、建设工程投资总金额指投资概算或估算总额;规模指可形成的生产能力、主要功能指标,如铁路、公路等级及总里程,电力工程发电总规划容量,水库工程坝高、库容等,体育馆等总观众人数等。
报建指南地震局流程

1市地震局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地震局窗口3、受理范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86785121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三、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2、《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导办台抽号后,在地震局窗口申报材料。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2、首席代表签署意见;3、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备案确认书。
五、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申请文件1份;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3、《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2份。
4、拟建工程项目选址平面图、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1份。
六、备注1、《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领取,亦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地震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流程(2个工作日)2市地震局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2、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心市地震局窗口3、受理范围: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详见附件)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86785121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三、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第11条;3、《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第三条、第四条;5、《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