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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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L80-2014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正式版

JTG∕T L80-2014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正式版
o. 1. 2 本细则适用于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
1. O. 3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应满足"安全合理、经济适用、资
源节约、因地制宜"的要求。
1. O. 4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应在对既有公路开展调查与评价的
基础上,结合主体工程改扩建方案进行,其总体设计应与主体工程的总体设计同步 进行。
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一6一
总体设计
4 总体设计
4.0.1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总体设计应根据对既有公路调查与评
价的结论,并结合主体工程改扩建方案进行 c
4. O. 2 总体设计应与主体工程的总体设计同步进行,应包括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改
扩建的主要方案及方案比选、结合项目特点针对交通安全和节能环保等目标拟采取的具 体应对措施、既有设施再利用方案、临时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内容及主要方案、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造价测算等。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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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 ," 7 M q h 句 , & 句 ,,"2 J 叮3 2 J 丐 1 为规范和指导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合理利用既有设施,
完善临时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项改造工程、设置等级、设置规模、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基本情况加以说明。
4. O. 6 总体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l 管理养护机构和管理模式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 (JTG/T L80--2014)

云南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云南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项目(二级及以上)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工程资料,在招标中对所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我省新建、改建、维护的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场站枢纽工程及相关的交通建设项目。

第五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交通招标监督机构和省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分工负责。

各州(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所属交通招标监督机构和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分工负责。

第六条省级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州(市)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工作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招标人不得授意其委托的编制单位和人员抬高或者压低招标控制价;未经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招标控制价不得向投标人公布。

招标控制价编制应科学、合理、准确,不得超过批复的相应概算金额,同时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成本费,编制过程及结果须按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交通造价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同时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第八条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及《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

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里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公路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工程、特殊复杂的工作内容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参考《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指导目录》,见附件。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除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之外,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本办法中专项方案审查论证分为两类,一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批准实施;另一类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参考指导目录),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论证修改意见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六条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分包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单位进行复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

(三)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2011年8月10日 交通运输部 公路发〔2011〕4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2011年8月10日  交通运输部 公路发〔2011〕4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发〔201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单位的主导作用,为保证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出现了管理能力下降、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与耐久性。

为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需要。

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

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着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责,处在建设项目管理的中心枢纽位置,其管理能力、眼界视野和质量安全意识,决定着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安全水平。

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单位的能力与素质,推行建设单位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对提升工程内在品质与耐久性,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设工期的需要。

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成本,保证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加强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深度,落实各参建单位有效投入,明确建设各方责、权、利关系,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确保合理建设工期,发挥工程投资最大效益。

(三)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的需要。

建立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遵章守纪,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在落实建设单位合同义务,促进参建各方信守合同,提高市场履约水平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益,推动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交通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署第3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二十三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交通厅成立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公室(以下简称跟踪审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分管副厅长任主任,监察室负责人任副主任。

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实施对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及对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凡纳入省交通厅管理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含其上级单位)必须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以下统称为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行为,也应当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

第四条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委托(授权)专业技术力量强、有相应资质和经验、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或其联合体(以下简称审计单位)实施跟踪审计。

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组。

审计单位须另设顾问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

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

第五条审计组不是建设单位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帮助指挥部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工作。

审计单位不能替代、减免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审计组在工作中既要维护国家利益,也要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昆广高速工程招标公告

昆广高速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昆明至广南高速公路工程2. 项目编号:KGD-2023-0013.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至广南县4. 项目规模:全长约100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5. 项目投资:约100亿元人民币6. 建设内容:- 桥梁工程:包括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等;- 涵洞工程:包括通道、涵洞、隧道等;- 路基工程:包括土方、路面、排水等;- 交通工程:包括交通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等;- 附属工程:包括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等。

7. 项目业主:云南省交通运输厅8. 招标代理机构: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昆明至广南高速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2.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网络下载:投标人可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10:0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30M跨架桥机架设方案及计算书

30M跨架桥机架设方案及计算书

衡昆国道主干线云南富宁至广南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30M跨架桥机架设方案及计算书编制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一公司富广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项目主管人:技术负责人:计算人:编制日期:2006年6月1日衡昆国道主干线云南富宁至广南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全长8.215Km,安登特大桥、安登1#大桥、戈风大桥为30米预制安装T 梁,安登中桥为预制安装20米空心板。

受地形限制4座桥梁均采用拼装式架桥机架设。

此架桥机结构参考中国铁道部建筑研究设计院设计,南京登峰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NF120t/40m型架桥机设计而成。

在此只对纵梁和横梁进行受力计算。

二技术参数该桥机为了运输方便和现场安装,主结构采用销轴连接及法兰连接,其结构见总装图。

(一)主梁主梁是架桥机的主要承力构件,每列主梁全长48米(共2列),主梁上、下铺设轨道满足天车运行和过孔的需要,为了方便拼装,每列主梁由3m×1.5m贝雷片拼装而成,其特点是:结构简单、刚性好、稳定性可靠、抗风性强、安装、拆卸便利等优点。

(二)天车由纵移天车和横移起重台车担梁天车由上下轮箱组、担梁、横移小车、卷扬机、定、动滑轮组、起升装置等组成。

它的功能是提升运送预制梁,并一次性架设边梁,轮箱上的电机通过摆线针轮减速机,开式齿轮组将动力传给车轮,实现天车在主梁上运行。

天车上的卷扬机通过动、静滑轮组提起或放下预制梁。

(三)托轮箱中托轮箱采用双层轮箱,分为上轮箱,下轮箱及转盘三部分,它由箱体、电机、摆线针轮减速机、开式齿轮副与车轮等部件组成。

轮箱支座、支座马鞍、支座销轴、转盘和转盘销轴等组成。

上下层轮箱通过转盘可以任意调整角度便于斜桥和弯桥的架设。

中托轮箱支撑在桥机主梁下部是桥机过孔及横移架梁的主要动力。

(四)前框架前框架为组焊件,它是将两列主梁采用销轴连成整体。

销轴在主梁的中心轴线上,很方便满足任意角度梁的架设。

后上横梁装在主梁后端上部,采用钢板焊接而成,两端通过转向法兰与主梁相连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云交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省公路局,厅造价局、质监局,省交发公司,各项目业主单位:《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已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3月20日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强化工程工可、设计过程控制,合理控制征地拆迁数量及费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永久和临时用地征收及其用地范围内的树木以及合法的经济作物、房屋、电力、电讯、水利、厂矿企业等地上附着物和建筑设施及地下管网的拆迁。

第三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其他公路可参照执行。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批前开展的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高速公路沿线州、市、县、区政府应落实好征地拆迁主体责任,州、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的协调指导。

第五条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循“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新发展理念,保护沿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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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广高速公路管理实施办法之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富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云南省有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富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设的云南富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称建设单位)要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承包人(亦称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公正心;遵守“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育“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四条云南富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技术管理、工程费用、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物资、工程资金、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富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富广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费用四大控制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五条云南富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征地拆迁协调部、安全保通部、财务部、总监办、物资设备部、中心试验室。

第六条监理单位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监理组)委任一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高监)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全部监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监理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配备两名副高监,协助高监工作,高监不在时代理高监履行工作职权;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道路、隧道、结构、路面、合同管理、测量、试验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工程开工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指挥长同意不得更换;否则,除不给拨付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次10万元承担违约金。

若需更换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经指挥长同意,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换人,方能更换。

否则,除不给拨付工程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10万元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承包人在本合同段工地现场设置项目经理部,委任一名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对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管理负总责;委任一名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合同段技术、质量负责;委任一名质检工程师,对本合同段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委任一名安全工程师,对本合同段施工安全实施内部监督。

项目部成立现场试验室,按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保通、物资、财务、宣传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各项工作。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指挥长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否则,除不给拨付工程预付款外,还要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违约金额为:项目经理50万元/人,总工程师30万元/人。

若承包人更换或调走的主要人员是事先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并取得建设单位指挥长的同意,并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换人,方能更换。

承包人除应补充合格的人员外,也还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项目经理10万元/人次,总工程师8万元/人次,专业工程师5万元/人次。

违约金缴纳时间由建设单位决定。

第八条指挥部、项目部、驻地办应制定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九条富广高速公路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国家验收优良标准。

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第十条建设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职责.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勤检查、多教育、严处理”,在广大职工中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工程质量意识.对关健工序和特殊过程,要从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着手,认真分析可能产生质量通病.质量事故的因素并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资源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编制作业指导书指导施工,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确保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

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工程管理干部,要树立“以质量论成败”的观念,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把富广高速公路建成云南人民的放心路、治富路、幸福路。

第十一条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建设单位管理、社会监督”的双向质量监管方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目标的实现。

建设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均应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检查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指挥部设置工程质量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各承包人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制定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责任细化分解、量化到人、层层落实、重奖重罚。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建立健全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量测,特别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现场监理力度,确保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均达到要求。

上一道工序未经检验签证,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质量检验达不到要求,不得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无《中间交工证书》不得进行计量。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指挥长领导下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指挥部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深入工地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处理工程技术质量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随时掌握整体工程质量动态。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稽查办,不间断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早、中、晚容易出现管理空白的时间段及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并向指挥部报告工程质量稽查情况。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实行全员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云南省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指挥部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承包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的原则,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八条阶段性工期目标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并适当提前,以确保整体项目建设总工期不延期。

承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富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承包人在工程开工之前,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进行施工复测,考察工程现场,结合工程自身的地质、水文、气候、交通干扰、沿线社会关系特点和自然条件,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承包人对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进行目标细化分解,突出控制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配机械和人员,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当发现任何一项工程落后于计划进度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加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不落后于计划进度。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要经常进行核实、分析,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如发现承包人进度滞后,应立即通知其进行调整,并及时将工程进度评估报告报送建设单位。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加快征地拆迁协调工作,依靠政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与沿线群众的关系,以及施工与保通的关系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五章工程费用管理第二十四条工程费用管理包括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

工程计量与支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未按时送达指挥部当月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支付。

监理人员、指挥部的工程管理人员,要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工程数量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工程投资。

第二十五条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申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建设单位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有关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测量数据等资料进行认真计算核实,按规定签认工程数量。

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要认真复核,确认计量程序符合要求,所附资料完整齐全,计算结果正确无误,方能签字认可。

如复核过程中,建设单位认为对某一工程数量有疑问。

应进行现场核实查证。

建设单位对工程数量具有最终否决权。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程数量台帐、变更设计台帐和工程支付台帐,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清晰,附件资料完整齐全。

建设单位、承包人、驻地办三方的台帐须经常核对,各项数据应相互一致。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各级领导和工程计量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与支付报表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核,使承包人尽快得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

第二十八条工程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个数据认真进行核对。

对虚报工程数量的承包人和签认虚假工程数量的监理人员,按《云南富广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富广高速公路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工程变更设计管理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承包人、监理人员均可根据工程安全需要、水文地质变化、地形变化等情况提出变更意向,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四方代表进行现场研究,决定变更方案。

复杂的技术方案报请省交通厅公路工程技术专家委员进行论证。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鼓励承包人、监理人员、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工程提出优化项目建议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对批准实施的优化设计参与单位和人员,按节约投资的10~2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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