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驾校管理规章制度

驾校管理规章制度一、前言随着汽车的普及,驾驶技能成为越来越多人必备的生活技能。
驾校作为培养合格驾驶员的重要机构,其管理规章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培训质量和学员的安全。
为了确保驾校的正常运营,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驾校概况本驾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的教练队伍,配备了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完善的教学场地。
驾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的宗旨,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的驾驶培训服务。
三、学员管理1、报名与入学学员报名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照片等。
驾校对学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
2、培训安排学员根据驾校的课程安排参加培训,不得随意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教练或驾校管理人员申请。
3、学习纪律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练和其他学员。
不得在教学场地内吸烟、喧哗、打闹等,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4、考试与结业学员按照规定参加各项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考试合格的学员,驾校颁发结业证书。
四、教练管理1、资质要求教练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教练资格证书,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定期参加驾校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教学规范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完整、准确。
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3、服务态度对待学员热情、耐心,不得辱骂、体罚学员。
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4、绩效考核驾校对教练的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挂钩。
五、教学车辆管理1、车辆配备驾校根据培训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学车辆,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维护定期对教学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
3、车辆使用教练和学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不得违规驾驶。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门窗等。
驾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汇编

驾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驾校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驾校的所有教练员、学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驾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保证教学活动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驾校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四条驾校应当设立教务部、教练部、学员管理部等部门,明确部门职责。
第五条教务部负责教学布置、教材管理和考试安排等工作。
第六条教练部负责教练员的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员管理部负责学员的招生、报名、考试等事务管理。
第八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教练员、学员档案,确保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教练员管理规定第九条教练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和教学能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教练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教练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教练员应当严格遵守教学大纲,按规定的教学进度和方法进行教学。
第四章学员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学员应当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第十四条学员应当按时参加理论和实践课程,认真学习驾驶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学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倡安全驾驶。
第五章教学管理规定第十六条驾校应当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驾校应当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工具,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十八条驾校应当加强学员的理论教育,注重实践教学,全面提高学员的驾驶水平。
第六章考试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驾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程序和标准进行考试。
第二十条考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程序,杜绝作弊行为。
第二十一条考试结果应当公正、公开,学员有权申诉。
第七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等。
第二十三条驾校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教学和考试过程中安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教练员、学员及工作人员,驾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课等处罚。
驾校内部规章制度汇编

驾校内部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员的学习行为,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确保驾校内部的秩序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校全体学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守驾校规定,严禁违反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驾校遵循“文明礼貌、守时守纪、安全第一”的原则,倡导良好学习风气,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学习环境。
第四条驾校对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学员将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学习资格。
第五条驾校内部规章制度由驾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并定期对学员进行宣传教育。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六条学员应遵守驾校的学习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将被扣除学时。
第七条学员应按时参加理论课、模拟考试等学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违者将被记过处分。
第八条学员应爱护驾校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公共财产,违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学员应遵守驾校的纪律规定,不得在校内乱扔垃圾、大声喧哗,违者将受到批评教育。
第十条学员应服从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违者将受到警告处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员在学习驾驶技能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停止学习资格处分。
第十二条学员在驾校实习时,应佩戴安全带、不得超速行驶,违者将受到扣除学时处分。
第十三条学员不得在驾校内饮酒驾车,违者将受到停止学习资格处分。
第十四条学员应遵守驾驶技能考试规则,不得作弊行为,违者将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处分。
第四章文明礼仪第十五条学员应尊重教练员和管理人员,不得辱骂或攻击他人,违者将受到警告处分。
第十六条学员应保持学习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违者将受到批评教育。
第十七条学员不得在驾校内吸烟,违者将被劝阻并受到警告处分。
第十八条学员应礼貌待人,不得恶意攻击他人,违者将受到警告处分。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学员如违反规章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第二十条学员如表现出色、遵守规定,将给予表扬、奖励或提前结业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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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管理制度大全word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为规范驾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驾校的全体员工和学员,包括管理人员、教练员、行政人员和学员。
第三条驾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原则,维护驾校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和学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五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防范事故风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驾校应当设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管理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第七条驾校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教学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教练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培训,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书,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教练员不得擅自教授违规驾驶技术,不得违规教学,损害学员权益。
第十条驾校应当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信息、学习情况、考试成绩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驾校应当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员应当按时参加教学活动,认真听讲、练习,积极配合教练员。
第十三条教练员应当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注重实践操作和理论学习。
第十四条学员应当按照规定学时学习,合格后参加理论和实际考试。
第十五条学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舞弊,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驾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员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教练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保证学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驾校应当建立安全意识教育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九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超速、乱变道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在学习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告驾校,配合处理,不得私自解决。
第五章经济管理第二十一条驾校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安全。
第二十二条驾校应当合理定价,明码标价,确保收费合理合法,不得乱收费。
第二十三条驾校应当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障财务健康。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安全、有序运作,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指依法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培养、训练和监考机动车驾驶员的机构。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各项职能,并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要积极引进先进教学理念和管理经验,优化教育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设校长或院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下设教学部、行政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教学部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工作,指导教师教学方法和技术,完成教学任务。
第七条:行政部负责学生招生和管理、教职员工管理、办公楼宇设施维修和管理等行政事务。
第八条:后勤部负责食堂、宿舍、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基本生活条件。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招生资格审核,保证学生符合法定条件。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要进行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要严格教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资质。
第十三条: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指导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的工作不足,激励和奖励优秀教师。
第五章教学管理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的合理性和连贯性。
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
第十七条:学校要加强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教学设施的功能正常,并进行必要的更新和维护。
驾校管理制度汇编(8篇汇总)

驾校管理制度汇编(8篇汇总)驾校管理制度汇编篇1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学员必须按教学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8、学员应积极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驾校管理制度汇编篇2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
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驾校内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驾校内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驾校内部管理,规范驾校经营行为,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校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学员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和考试标准进行培训,确保学员安全、高效地掌握驾驶技能。
第三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权限,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驾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收费规定,合理确定培训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学员购买额外服务。
第五条驾校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环保、节能。
二、教学管理第六条驾校应当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驾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教练车和教练员,保证教学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教练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遵守教学纪律,尊重学员的人格,不得体罚、侮辱学员。
第九条驾校应当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习惯。
第十条驾校应当组织学员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并对学员的考试成绩进行公布。
三、学员管理第十一条驾校应当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基本信息、学习进度和考试情况。
第十二条学员应当遵守驾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教练员的管理和指导,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十三条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得驾驶教练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学员应当按时支付培训费用,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
四、服务质量第十五条驾校应当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学员的投诉和咨询,及时解决学员的问题。
第十六条驾校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了解学员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驾校应当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为学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财务管理第十八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
驾使员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学员以及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驾驶员培训管理体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室,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长室下设教务处、培训部、财务部、后勤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培训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部:负责驾驶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三)财务部:负责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保证财务状况的公开透明。
(四)后勤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计划:教务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市场需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考核标准。
第八条教学实施:培训部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教学考核:教务处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课堂听课、作业批改、考试管理等。
第十条教学改进:根据教学检查结果,教务处和培训部共同制定教学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培训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市场需求,制定培训内容,确保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十二条培训考核:培训部负责组织培训考核,确保学员掌握培训内容。
第十三条培训证书:学员通过培训考核后,由学校颁发相应等级的培训证书。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财务制度:财务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财务公开:财务部定期公开财务状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六章后勤保障第十七条设施设备:后勤部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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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市交通局运管处有关驾校信誉评定的各项指标规定,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努力打造诚信驾校品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度本制度。
一、始终坚持招生、教学、培训、质量、服务和经营治理全过程的老实信用原则。
二、招生时一次性告知学员需提供的资料证件和收费标准,不附加任何条件。
三、教学培训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部《教学大纲》和学校《教学打算》规定的学时完成培训教学,杜绝少教少训行为。
四、确保培训质量好,单科科目初考合格率不低于80%。
五、积极制造良好生活、文化和学习环境,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宿。
六、严格治理,确保学员在校期间行为良好和人身安全。
假如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由校方负责。
七、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学校教员不得发生向学员吃、拿、卡、要行为。
八、无条件同意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业务指导,服从治理、落实规定。
九、经营过程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十、保证规范教学,严格治理,老实经营。
及时认真地处理好学员和社会的投诉案件。
1诚信内容(1)按教学大纲规定顺序、内容、时刻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操作,防止人员损害。
(4)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不弄虚作假。
(5)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卑视学员。
(6)廉洁施教,不收学员的钞票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7)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阻碍学员训练。
(8)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9)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
2、承诺内容(1)报名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有问必答。
(2)学员缴纳学费,考试费后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杜绝隐形收费。
(3)严禁教练员对学员进行“吃、拿、卡、要”。
(4)教学中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用语文明,严禁训斥、讽刺、挖苦学员。
教学治理制度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治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依照交通行业治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由主教学负责人、驾驶训练负责人和学员代表2人组成教学质量评估小组。
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学员培训和质量治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交通部《教学大纲》和学校制度的《教学实施打算》组织教学。
三、理论教学负责人全面负责理论教学工作,并监督检查教学的全过程。
四、理论教员应严格按《教学实施打算》认真完成每期理论学时讲授,保证学员中意率达到95%以上。
五、每期理论教学和驾驶训练任务完成后,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进行初评,如学员中意率达不到95%,由学校责令理论教学负责人和理论教员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教学质量。
六、驾驶教员应按照《教学实施打算》认真完成每期驾驶训练学时,保证学员中意率达到95%以上。
七、驾驶教学负责人全面负责驾驶训练工作,并监督检查驾驶训练的全过程。
八、教学质量评估小组负责驾驶训练记录的使用、治理和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九、每期学员培训结业时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对应考的科目一、二、三内容进行结业综合考核评估。
十、考核按车组进行,三科目合格率应该分不达到90%以上,如达不到90%,学校扣除理论教学负责人和理论教员、驾驶训练负责人和驾驶教员一定比例的工资。
十一、结业考核不合格的学员,校方不发给培训结业证。
并不得参加公安车管部门的正式考试,留原车组接着培训。
十二、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 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刻和顺序组织教学。
2. 坚持领导查课制度。
校长每季度要查课一次,教务处每月查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
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课记录。
3. 教练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调整内容在一个教学单元内的由教务处领导批准,调整内容在两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
4. 教练实行备课试讲制度。
教练按照教学大纲编写教案,新聘教练必须进行试讲,合格后上岗执教。
5. 学员补课的规定。
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练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十三、实行打算治理1. 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打算,上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 驾驶操作训练教学打算分两类,一类正常班的为单车教学实施打算,二类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打算。
3. 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打算实施情况。
各组长也应加强对所属的教练进行检查。
十四、执行教学日志治理1. 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学习项目和学时的凭证。
2. 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内容、项目、学时及培训评语,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并签字。
3. 教学的领导及各组长经常检查教学日志填写情况(每周1次)。
4. 训练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
十五、驾驶培训记录1. 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
2. 认真填写培训记录。
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学员的顺序签名,教务处签名后,加盖学校印章。
3. 教务处持培训记录到运输治理机构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部门先约考。
4. 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交通和公安部门各执一份留存或规定,学校自存一份。
5. 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十六、实行教学质量评估1. 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
2. 质量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组织,校长任评估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其成员应具有教务处,教研室的人员。
3. 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4. 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写出评估报告。
5. 学校依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教练员治理制度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养,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教学质量,依照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由校长、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训练负责人、人事行政负责人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教员。
二、教员招聘工作应该严格按照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规定》中教练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审查、考核和招聘。
三、被正式聘用的教练员应与校方签订时刻许多于一年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满需接着聘用者,依照双方意愿续签合同。
四、学校定期对教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1. 理论教学负责人每三个月对理论教员进行许多于8个学时的集中培训、评议和考核。
2. 驾驶培训负责人每三个月应对驾驶员进行许多于16个学时的集中培训、评议和考核。
3. 评议和考核成绩记入教员档案,并作为续聘和奖励的要紧依据。
4. 集中培训、评议和考核内容包括执教能力、培训质量、行业作风、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5. 考核评议以理论讲授、驾驶演示、座谈评议、寻访学员、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
五、建立教员文字、电子档案和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
由培训质量考核小组负责,每三个月考核排行一次,并在校内张榜公示,让学员和社会监督,新培训学员可依此选择教员车组。
六、严禁教员向学员吃、拿、卡、要,如发生一次者,扣除50%的月基础工资,发生两次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并终止聘用合同。
七、教员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教学,实施文明执教,遵守工资纪律和各项治理制度,严禁打骂体罚,酒后施教,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八、教员应遵纪守法,自觉宣传维护学校诚信,不得发生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九、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
十、精通所教的各项培训科目,熟知教学打算中各科目的要求和各培训时期的考核目标,认真编写教案,做到会讲、会做、会教。
十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与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十二、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不同意私带学员上车。
十三、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和气,讲话要和气,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十四、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为。
十五、认真执行训练打算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刻。
十六、教练员在工作时刻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十七、训练时驾驶室教练员必须在场,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教练员在训练往返中不得将车交与学员驾驶。
十八、教练员在工作时刻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十九、训练时驾驶室教练员必须在场,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教练员在训练往返中不得将车交与学员驾驶。
二十、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二十一、爱护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洁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二十二、违反上述规定,受到学员多次投诉且情况属实的,该教练员由学校立即辞退,并报交通部门备案。
二十三、学校建立教练员档案台账(含理论和实际操作教练员,一人一档),台账内容包括:教练员情况汇总表,教练员履历登记表,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安全责任书,教练员聘用合同,教练员季度和年度培训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记录等。
学员治理制度为加强对学员的治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爱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依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务处负责学员报名登记,结业证发放,文字和电子学籍档案治理工作。
二、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学历、照片和体检证明,并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岗位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学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表,审查学员报名资格和条件是否达标。
如资格条件不达标,应做好劝退工作。
四、学员在校培训期间,应尊重教员、团结同学,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保证按期结业。
五、学员每期培训结束,经学校内部评议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方可参加公安车管部门的正式考试。
如不合格者,留校在原车组接着培训直至合格。
六、培训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治理制度。
住校学员应当维护宿舍、场地等场所环境卫生,不得留宿他人,按时作息,不得夜不归宿。
专门情况应向教练请假,不得赌博、酗酒、打架、闹事,保证学校财产和人身安全。
七、教员在执教过程中如有吃、拿、卡、要等行为,学员可及时向教务处投诉和举报,以监督执教行为。
八、学员对本校的教学打算安排,经营行为存在的问题可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也可向行业及治理部门举报,以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九、学员入学资格一经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培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十、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