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

建筑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交接班制度53684

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运行交接班原则 (一)交接班应做到“三交”、“四清”、“五不接”。 1、“三交”即:口头交接、书面交接、现场交接。 2、“四清”:系统运行方式清、设备变动清、安全措施清、设备存在异常和缺陷情况清。 3、“五不接”即:未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不接;在事故处理或操作过程中不接;工器具、钥匙、图纸、资料不全不接;卫生工作未做好不接;上级通知或命令不明确,或有其他明显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不接。 (二)接班人员检查安全工器具、钥匙及规程、图纸等有无短缺或损坏情况,若有应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并做好记录,一经接班,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三)接班人员对控制柜场地及设备卫生进行检查,卫生不符合要求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待清扫干净后再接班,一经接班,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设备异常或异动后,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否则,因交接不清发生问题,除交班人员无交待和记录外,一般情况下,由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二、运行交接班内容 (一)交班前值班人员必须对本班的工作情况作详细记录,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清扫。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现场,按岗位进行对口交接,并查阅值班记录,询问相关情况,到现场重点检查了解下列情况: 1、水库来水情况、上、下游水位变化情况; 2、计划负荷情况、系统负荷需求情况及经济运行情况; 3、系统设备运行情况; 4、全厂主辅设备的运行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 5、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6、设备检修进度及各工作面的具体情况; 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异动及保护压板投入、退出情况; 8、设备存在的缺陷情况; 9、事故、障碍及处理情况; 10、工作票办理和操作票的执行情况; 11、调度命令及上级指示; 12、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三)交班人员向接班者介绍运行方式、设备异动、本班的操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必要时应和接班者到现场查看以下内容: 1、设备重大缺陷; 2、工器具、钥匙及公用图纸资料; 3、异动后的设备。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林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使用单位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 塔吊设备编号 时间时分运行情况 整改情况司机(签名)

编号: 工程名称立成·桃源艺境1#、5#、8#楼使用单位河南成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 塔吊设备编号 时间时分运行情况 整改情况司机(签名)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机件油污比较严重 机件油污已清理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 安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 安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 20:00止主要连接螺栓达不到预紧要求主要连接螺栓已加 紧

编号: 工程名称立成·桃源艺境1#、5#、8#楼使用单位河南成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 塔吊设备编号 时间时分运行情况 整改情况司机(签名)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起重机械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 全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升降机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全 装置完好。 8;00起20:00止升降机运行正常,电气线路完好,安全 装置完好。

起重机械施工检查记录表

起重机械施工检查记录表施工类别:□新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 设备品种: LD电动单梁起重机 型号规格: 16T-17.61M 产品编号: 410040249 使用单位:邬化夫 施工单位:河南重工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日期: 2010年05月21日 河南重工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类 别 是否在 监检机 构备案 1 1设备选型 对照产品文件、合同,检查机械的选型与使用工况匹配 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 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需要采用防爆要求的, 是否采用防爆型 A 符合 2 2产品技术文 件(1)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 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 液压系统原理图) A 符合 3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他 使用维护说明 A 符合 4 (3)型式试验合格说明(按覆盖原则) A 符合 5 (4)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纳入监检范 围的) A / 6 安装改造维修 资格(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 符合 7 (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A 符合 8 (3)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 B 符合 9 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程序、技术要求、 方法和措施等 B 符合 10 5现场施工条 件(1)基础验收证明 B 符合 11 (2)安全距离和红色障碍灯 B 符合

12 (3)大车轨道安装检查 B 符合 13 6部件施工前 检验(1)主要零部件合格证、铭牌 B 符合 14 (2)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 式试验证明 B 符合 15 (3)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 B 符合 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类 别 是否在 监检机 构备案 16 7 部件施工过程与 施工后检验(1)主要受力结构连接检查 B 符合 17 (2)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 要几何尺寸 符合 18 (3)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 轮组、卷筒 B 符合 19 (4)安全警示标识 B 符合 20 8 电 气 与 控 制 系 统 检 验8.1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 B 符合 21 8.2电气保 护装置(1)接地保护符合 22 (2)绝缘电阻/ 23 (3)短路保护符合 24 (4)失压保护符合 25 (5)零位保护 B / 26 (6)过流(过载)保护 B / 27 (7)失磁保护 B / 28 (8)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B 符合 29 (9)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B / 30 9 安 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验 9.1 制动器 (1)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 设置 A 符合 31 (2)制动器型式、制动性能 A 符合 32 (3)制动器推动器漏洞现象 A / 33 (4)制动轮与摩擦片摩擦、缺陷 和油污现象 A 符合 34 (5)制动器调整 A 符合 35 (6)制动轮裂纹、划痕、凹凸不 平度 A / 36 9.2起重量 限制器(1)起重量限制器设置 A 符合 37 (2)试验 A 符合 38 9.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A 符合 39 9.4料斗限位器 A / 40 9.5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A 符合 41 9.6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A 符合 序号检验项目及内容类 别 是否在监检机构 备案 42 承9.7应急断电开关 A 符合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黔西县住建局安监站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备案所需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特检所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安装公司、使用单位、监理三方验收报告);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装单位告知书及安装单位资料 (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安装塔吊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 注:(一)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即“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产权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6、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安装单位资料: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5、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8、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其他资料: 1、场地图; 2、基础混凝土试压强度报告、基础检测报告; 3、预埋件、隐蔽点检查记录; 4、起重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 5、地螺栓合格证明; 6、起重设备超年限评估证明。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生产班组交接班制度,“十交”与“五不交” 生产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二、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三、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机泵仓(房)、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四、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五、交记录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检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六、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上级反映。 “十交”与“五不交” 十交: 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跑冒漏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交 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 2、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3、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4、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 5、车间指定本班的任务未完成不交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 由班组长或岗位负责人填写交接班日记,其内容为: 1、接班情况 2、本班工作,其中包括本班的出勤及好人好事,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工具、设备情况 3、注意事项、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车间或上级的指示 4、交接班记录一般保存三年。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一、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流程: 步骤1、取得《使用登记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步骤2、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步骤3、办理设备检验检测及验收手续,经工程项目部监理、区安监站对检测情况、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安全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情况予以确认后,监理人员、安监员及安监分站站长在《使用登记申请表》对应栏签署意见。 步骤4、将《使用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复印件登记交市安监站技术室审核: (1)产权备案证;(需提供原件,办理时由市安监站暂扣,待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后归还产权单位) (2)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 (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验收资料(设备进场验收、基础设计及验收、安装或拆除工程验收) (6)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多塔作业时,还应单独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有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7)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监督制造检验证明; (8)机械工、司机、司索工、指挥工特种作业证书;

(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 (10)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11)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应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办理时限:对申报资料齐全、合格的申报设备,七个工作日内核发使用登记证明(遇繁忙阶段或特殊情况顺延)。 五、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于忽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进行交接班前工作检查,如接班人未到,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二、交班:第一交设备,即设备运行状况及发现的问题;第二交使用工具;第三交场地,交班时保证所辖区域卫生符 合标准:第四交各种值班记录本。 三、接班:必须接交接班记录,查看当天是否有特别任务及安排,核对设备状况,必要时进行空车试运转。对由于不 清楚,隐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如发现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班组或部门领导处理。 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 一、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 二、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 三、检查所辖设备之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相符,如有不符,应记入备注栏,应要求上一班 值班人员签字。、 四、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损,是否清洁,并按原位整齐摆放,如有问题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 如有丢失,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备注栏,并由上一班人员签字。 五、查看交接班记录中是否有上级领班发布之特别任务或安排,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在下列情况时不得交班: 一、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应通知领班或主管,须在领班或主管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状态不良时,应通知领班或主管,须在领班或主管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 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三、所辖设备有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交班人员须加班与接班人员共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此时, 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排除故障。 四、交接班人员对所辖值班范围之清洁卫生未做清理时,接班人员应要求交班人员做好清洁工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五、当发生事故正在处理时,禁止交接班,接班人员应配合当班人员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六、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认可后,共同在记录上签字。 七、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八、值班人员随时对设备、管线进行巡视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 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九、值班人员每天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巡视检查表及相关表格。 十、当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须向主管人员请示并告知去向,完毕后立即回到休息室,值班人员用餐时,按照规定用 餐时间。 十一、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内不得喝酒、打牌、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十二、须按计划及主管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工程师。 十三、当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如火灾等),要冷静处理,即使向主管和保安部汇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四、值班人员须做好本岗的环境卫生,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十五、值班室内严禁吸烟。

起重机械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2013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爬架、吊篮)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 (按以下顺序整理) 1、使用登记申请表(一式3份); 2、开工条件审查表(一式2份); 3、安装(拆卸)告知表(1份),顶升、加节、附着时需注明顶升前后高度、标准节个数和附着道数,并有标准节、附着进场验收记录; 4、使用登记注销表(上一个项目)原件,需使用登记部门盖章(1份); 5、产权登记备案证明(外省设备另需入湘登记证明);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7、租赁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8、安拆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专项安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由安装、总包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高度超36m进行专家论证、签到表; 10、基础验收表(含基础方案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电梯安装在地下室顶板上面的需提供专项加固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基础验收表上“其它需说明的内容”一栏需简单说明现场搭设情况并附照片粘贴于后)、安装自检表、安装验收记录表等; 11、设备检测报告(施工电梯附防坠安全器检测报告); 12、安装、拆卸、维修、司机、指挥、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证件四证合一(上岗证、网上查验情况、身份证和本人照片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委派书或任免书,施工、监理部签字、盖章确认; 13、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 14、进场验收记录。 注意:1、资料建立时间顺序为:租赁合同、安拆合同、安拆方案(专家论证)、基础验收表、安装告知表、安装自检表、设备检测报告、安装验收记录表。

设备运行交接班管理内容与要求

设备运行交接班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1 条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轮值表进行交接班。值班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24 小时办理请假手续,并得到值长同意,发电车间主任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接班时请假,未经发电车间主任同意,不得任意换班和连值两班。第2 条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值班员应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以中控室钟表时间为准,正点交接完毕。交、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准点前 20 分钟到达现场,在接班前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接班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第3 条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不得蓄意制造麻烦影响交接班工作, 并做好以下交班准备工作: (一)将本岗位的工器具、仪表、钥匙、备品、资料和报表等要完整齐全地放在指定位置; (二)完成交班前的检查; (三)审查当班期间内所填写的各项技术记录是否正确、齐全,整理各种运行记录、图表、资料及两票; (四)完成现场设备和专责区清洁卫生工作; (五)交班值长应填写运行操作记录,审阅运行值班日志并签名,全面检查交接班准备情况。 第4 条接班人员接班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接班值长应阅读《运行操作记录簿》、《值班日志》,了解上值

设备的运行情况、运行方式、倒闸操作、设备运行状态、异常运行、设备缺陷及消缺等情况。 (二)接班人员应清点工器具、仪表、钥匙、备品、资料和报表等是否齐全;了解设备异常、操作变更及上级指示;掌握异常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检查控制台各微机显示正常;查看控制盘的主要表计和主要自动装置状态是否正常;保护投入状态是否正确;检查设备和现场是否整洁。 第5 条在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列队整齐,庄重、严肃地面对控制台,交班人员全体起立面对接班人员,由交班值长详细向接班人员交待下列事项: (一)系统及机电设备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 (二)倒闸操作、机电设备运行状态、异常及异动运行情况; (三)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变动和异常情况; (四)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五)已执行、使用中及未执行工作票; (六)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 (七)设备的缺陷及消缺情况; (八)设备验收情况; (九)安全措施情况; (十)交、直流系统情况; (十一)备品备件及维护工作情况; (十二)停电申请; (十三)安全工器具及常用工器具; (十四)文件及上级命令指示、临时通知。如果交班值长交班内容有遗漏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并建立数据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查询服务。 第四条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诚信考核制度。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并向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设备交接班管理制度

设备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得到不间断的点检和维护保养,使下一班对本班设备运行状况做到详细了解,遵循“你不来我不走”、“交清接利”原则,对本班设备运行方式及及下班设备运行注意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减少设备的事故发生率,特制定设备交接班管理制度。 1. 当班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将当班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记录齐全。 2.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上岗,听取交班人员介绍当班情况,并共同进行查看。 3. 交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肃认真,做到“情况不清不交接,记录不完整不交接,问题不清不交接”。 4. 交接班内容: 4.1对设备认真巡检,检查水、风、电、气、油等各种介质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2对所属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故障、存在隐患及注意事项交接。 4.3对各种材料、物品进行交接,发现丢失,要在记录本上写清楚。4.4对本班中设备维修情况、处理结果进行交接,并说明故障时间及原因。 4.5对设备卫生进行交接。 4.6交接指令性工作或车间、工段、班组下达的指令或制度。 4.7对所属范围的资产状况及流动情况进行交接,并记录。 4.8对本班中运行方式改变及设备要求进行交接。 4.9交班前必须把本班中发生的事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送交工段。 5. 交接过程中如有争议,由领导裁决,不得争吵,更不得动手打架。

6. 接班人未到,当班人不得擅自离岗。 7. 交接班记录簿必须整洁,字迹清楚,并妥善保存。 8. 考核办法 8.1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如迟到,半小时以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15分钟到半小时当日工资扣除50%,超过半小时,按旷工论处。 8.2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发生的所有问题都交待清楚,不得隐瞒,如发现有隐瞒情况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处分。 8.3各种材料、物品必须交接清楚,发现丢失,要在记录本上写清楚,如丢而不记者,发现以后,按丢失物品的双倍价予以处罚。 8.4记录本必须清洁,整齐,接班人员如发现记录本不清洁,处罚交班班长10元,记录人员20元。 8.5接班人未到,当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如擅自离岗,处罚50元。8.6因交接不清楚,留下隐患而造成事故时,处罚交接班双方负责人各50 元。

电厂运行交接班制度

电厂运行交接班制度 1. 总则 1.1值长负责当值全部工作的交接班,交接班记录要在监盘交接班计算机上进行记录,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并将当班记录打印保存。 1.2 巡检负责人负责巡检工作的交接班,巡检交接班记录要在巡检交接班计算机上进行记录,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并将当班的巡检交接班记录打印保存。 2.内容 2.1 值长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a. 中调值班员姓名,本班值班员人员姓名及巡检人员、监表人员的工作任务安排; b. 设备的运行、备用状态; c. 设备运行的异常、缺陷情况; d. 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 e. 开、停机等有关操作的发令人; f. 本班的工作内容,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已完成或未完工作的交待; g. 发生故障或事故的详细情况及故障或事故的处理情况记录; h. 本班安全活动,技术活动工作情况记录; i. 上级或有关部门的口头通知、交待。 2.2巡检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a. 巡检工作中发现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 b. 对设备异常、缺陷的处理情况记录; c.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参数等记录; d. 本班有关工作的操作情况记录; e. 本班工作当中已处理及未处理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交待; 工作票、操作票的办理情况记录; f. 对安全用具、工具、钥匙、规程、图纸及设备、值班现场的卫生情况交待。 3. 程序 3.1交班值长要在下班前三十分钟对本班值班员的交班前巡视检查等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查询问,并将本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值长完成值长交班记录,巡检负责人完成巡检交班记录,做好交班准备。 3.2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三十分钟到达中控室。接班值长对交班记录、三联单、运行台帐、有关通知、值班交待等全面查看,并安排巡检人员对设备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接班前检查;接班巡检人员将接班前检查的情况汇报给接班值长。 3. 3交班值长向接班值长进行交班交待,接班值长根据交班值长的交班交待与巡检人员的汇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向交班值长进行询问。 3. 4交班值长对接班值长提出的询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交接班值长对存在的问题双方进行落实情况后分别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巡检负责人在巡检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交接班。 3. 5接班人员开始值班工作,交班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4. 规定 4.1 值班要有始有终,交班要做到“五不交”: a. 操作、试验、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不交; b. 记录不清、交待不明不交;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境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分别由设备所有权单位、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安装(拆卸)告知由安装、拆卸单位办理。 第四条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产权单位现有的建筑起重设备应在本办法实施后尽快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请表》; (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产品合格证; (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六)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八)购置3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近2年内检测单位出具的性能及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编号,分别在7个及3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和备案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变更时,变更单位双方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设备备案牌和起重设备变更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并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表C11.15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表C11.15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表C11.15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表C11.15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表C11.15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办理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一、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流程: 步骤1、取得《使用登记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步骤2、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步骤3、办理设备检验检测及验收手续,经工程项目部监理、区安监站对检测情况、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安全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情况予以确认后,监理人员、安监员及安监分站站长在《使用登记申请表》对应栏签署意见。 步骤4、将《使用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复印件登记交市安监站技术室审核: (1)产权备案证;(需提供原件,办理时由市安监站暂扣,待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后归还产权单位)(2)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 (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验收资料(设备进场验收、基础设计及验收、安装或拆除工程验收) (6)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多塔作业时,还应单独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有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7)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监督制造检验证明; (8)机械工、司机、司索工、指挥工特种作业证书; (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 (10)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11)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应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名词: 交接班制度——在一个工作班工作完毕,下一个工作班即将开始工作前进行工作交接的制度叫交接班制度。 五清四交接——1、五清:对交接的内容要讲清、听清、问清、看清、点清。 2、站队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站队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站对立正、面对面把各项内容交接清楚。 图板交接——交班负责人会同全体接班人员在模拟图板上交代清楚当时的运行方式。 现场交接——对现场设备(包括电气二次设备)开停使用设备的变更情况、接地设备情况、以及继电保护方式或定值的变更情况等交接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的实物(如工作票和操作票、文件、通知、工具、仪器仪表等物件)要交接清楚。 一般交接班的项目有以下10项: 1)系统正常运行及事故处理情况。 2)各项操作任务的执行情况。 3)设备的启停变更,继电保护方式或定值变更情况。 4)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和缺陷情况。 5)设备检修情况和缺陷情况,信号装置异常情况。 6)各种记录本、资料、图纸的收存保管情况。 7)上级命令指示或有关通知。 8)各种安全用具、开关锁匙及有关资料工具情况。 9)本班值尚未完成,需下一班继续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0)系统运行情况及模拟图板接线情况。 正文: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班组人员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 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得到主管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交接班双方人员 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当班的交班者要尽力为下一班创造有利的条件,应事先做好下列工作: 2.1、校对好运行系统模拟图; 2.2、整理好本班运行记录及上级与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业务指令等; 2.3、整理好本班内的重要操作,故障,事故的发生处理情况和下一班应作的工作;2.4、整理好值班室内存放的图纸资料,工器具钥匙等,并审查整理接受的工作单;做好配电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2.4、交班者要尽量完成当班的倒闸操作,避免接班者刚上班就执行操作任务。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确实弄清运行情况与要做好的工作。 3、交班人员应将本班工作及上班留下工作进行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共同核实、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4、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 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5、当交接班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其他疑问后,方可进行交接班鉴名工作。 6、交接班工作一旦完成,接班人员则负责全系统的安全运行操作责任。 7、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7.1、在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继续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指挥接班人员配合工作,接班人员应配合处理事故。事故期

设备运行记录管理规定

设备运行记录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一、?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综合部档案室设专柜保管。二、?管理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帐、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三、?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四、?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五、?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六、?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文件记录:无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二、?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

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三、?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领办或由主管指定替代领班的人未到时; 5、?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 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况报告班组长: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4、?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5、?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讨论稿) 各县(区)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了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陕建监总发(2009)3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开展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包括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2、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实行市、县(区)质安站属地管理,市质安站业务指导的管理办法。 3、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全市统一字母编号。 4、各质安站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汇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一览表》逐一登记,并在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前上报市质安中心站。 二、全市统一编号以及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编号和使用登 记编号规则 (一)全市统一编号:

1、榆林市—陕KO 2、榆阳区—陕KY 3、府谷县—陕KG 4、神木县—陕KS 5、定边县—陕KD 6、靖边县—陕KB 7、横山县—陕KH 8、绥德县—陕KC 9、米脂县—陕KM 10、清涧县—陕KQ 11、吴堡县—陕KW 12、佳县—陕KJ 13、子洲县—陕KZ 14、榆林经济开发区—陕KK 15、神府经济开发区—陕KF (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编号和使用登记编号规则: 1、产权备案编号: 陕K×——(×)——××××——××××× (1) (2) (3) (4) 其中:(1)产权属地代号---共三位。第一位“陕”表示陕西省的简称;第二位“k”表示榆林市的代号,第三位“×”为某县(区)代号。 (2)起重机械规格型号——“×”表示起重机械机种代号(见表A)。 (3)产权备案时间——××××共四位。前两位表示年份的数字;后两位表示月份、由备案机关填写。 (4)产权备案序号——“×××××”表示五位数字,由中心站从00001开始对辖区统一编号。

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备案使用登记的程序

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备案、使用登记的程序: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管理分别由设备产权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申请办理。 2、(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请表》; (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购销合同或发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原始资料; (四)查看备案产品实物 (五)购置3三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近两年内检测单位出具的性能及安全装置检测报告历次安装拆卸等日常管理资料。 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留存。 3、(安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安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四)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辅助起重机械设备资料; (七)提供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供电管线基础等相关资料;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使用)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提 交下列资料: (一)《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安、拆告知回复书。 (三)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非租赁设备不提供本项材料);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验及安装后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五)使用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5、(变更)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设备备案牌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和变备案变更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和备案牌。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原始资料及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设备产权变更表及其备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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