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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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财务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章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治理………………………………………

第六章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治理………………………………

第七章存货的核算与治理……………………………………………

第八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与治理…………………………

第九章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与治理…………………………………

第十章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与治理…………………………

第十一章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与治理……………………

第十二章负债的核算与治理……………………………………………

第十三章资产减值预备治理 (2)

十四章成本核算与治理………………………………………………

第十五章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与治理……………………………………

第十六章营业收入的核算与治理………………………………………

第十七章利润及其利润分配……………………………………………

第十八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治理制度………………………………

第十九章资金治理………………………………………………………

第二十章全面预算治理…………………………………………………

第二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治

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治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公司总部设立财务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工作;各生产单位及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科,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务治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处报告工作。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依照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治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治理制度,不断规范各项治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同意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公司财务治理的差不多任务是: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治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操纵、分析和考核等治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公司财务治理职责

第六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组织公司的税收核算和治理。

第七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贯彻实施。

第八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依照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组织编制公司的全面预算和经济责任制方案,建立和健全成本治理基础工作,制订和完善成本治理制度,加强成本预测、核算、分析和考核,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九条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结算价格,参与制订产品销售价格,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跟踪公司关联交易的产品的市场价格

及成本变动情况。

第十条实施资金集中治理,依照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地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合理分配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组织公司的清产核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及时、完整地编制公司财务决算,如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时提供真实、合法、规范、完整的会计信息。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按照国家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建立会计档案治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十三条指导和协调驻点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治理水平。

第三章公司财务治理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应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治理的要求,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公司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建立先进合理的定额治理制度(如资金定额、物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等),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公司内部流转及进出公司的存货必须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第十七条建立科学的存货治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证相符。

第十八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严格审核监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加强资金治理,严格

按资金治理制度及财务处理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济业务的审核及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依照国家和公司档案治理的要求,建立会计档案治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有效利用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财务指标的分降落实、监督操纵、考核及分析制度,公司建立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第四章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应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四大差不多特征。

第二十二条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与信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决策有关,并具有阻碍决策的能力。会计信

息的相关性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应具备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及时性三方面的作用。同时,会计信息还应满足公司内部加强经营治理的需要。在会计信息未对外正式披露前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会计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客观的和可验证的,即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靠性。

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操作规范。会计记录和报告不加任何掩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清晰易明白,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利用。

第二十五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但因生产经营或治理的需要,如有必要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和缘故,变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累积阻碍额,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会计核算应做到前后各期口径一致,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第五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治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非独立核算单位不设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银行存款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八条现金治理制度

(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个人的劳动酬劳;

3、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规定为1000元)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7、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经财务处审核批准。

(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处依照日常现金支出量的多少,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核定,并报开户银行批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

2、公司各单位现金支出的范围要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治理的安全;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三)现金收支的日常治理

1、公司各单位的现金收支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现金收入应当日解交开户银行,当日解交确有困难的,应按公司现金治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次日上班后解交银行;

2、不得以收抵支。即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公司现金的开支应严格按公司现金治理的要求执行,提取现金时,要注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4、因生产急需或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及其他专门情况必须使用现金且数额超过限额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财务处批准,可于限额外提取现金。

(四)现金的核算和清查

1、公司现金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应依照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凭证),对支付款项

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现金付款手续,并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2、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3、为了加强现金的日常治理,及时发觉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错,财务处负责人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后应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发觉长短款应查明缘故及时处理。

(五)现金(货币资金)的内部操纵制度

为加强货币资金的治理,应建立出纳人员、专用印章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挡案保管人员和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操纵制度。

1、货币资金的内部操纵制度是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制定的,具体是: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其保管应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

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及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3)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挡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5)货币资金收付和操纵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出纳人员保管,应实行印鉴分管制度。

(6)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存款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1、建立银行结算凭证、收据和发票的“收、发、存”治理制度,领用的收据和发票,必须登记数量和起讫编号,由领用人签字;收回收据和发票存根,应由保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对空白银行结算凭证、收据和发票应定期检查,以防止短缺。

2、对现金收付的交易必须依照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与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章。

3、对公司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现金治理的有关规定,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支付的具体业务时,应做到不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在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私人名义存储或保留帐外公款,设立小金库

4、公司贸易部的出纳人员应依照实际销售情况,属于现金交易的,应在销售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并在当月底报送公司财务部;属于挂账交易的,应依照当月实际收款情况,逐笔填写收据,并在当月底报送“应收账款销售情况明细表”;公司贸易部在每月月末需留有备用金的,应向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经公司财务部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留用。以上材料及贸易部每月的实际销售情况表、库存材料明细表应次月3日前报送公司财务部,以便及时核算。

5、公司财务部出纳人员在收到贸易部上缴的现金时,应逐笔开具收款收据。

第二十九章银行存款治理制度

(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治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公布的《银行结算方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治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依照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帐户,非独立核算的生产厂通过公司财务处统一对外结算。

3、依照《银行结算方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纳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4、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治理制度,会计人员关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能够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托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治理的规定

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不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公司在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应按公司外币核算的有关规定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缘故,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严禁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记账依据,擅自调整银行存款余额,更不能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代替银行存款日记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治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不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职员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实际操作时应坚持“前帐不清,后款

不借“的原则。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处依照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治理。业务部门需要采纳外埠存款等形式办理结算时,应在月度资金用款预算内另行编制打算,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存款手续。

第三十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一)外币交易,是指以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计价或结算的交易。包括:买入或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劳务;借入或借出外币资金;其他以外币计价或结算的交易。公司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按经济业务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包括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分不核算。

(二)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纳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发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纳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纳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与购建和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除上述情况外,所发生的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四)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遵循下列原则: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纳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纳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纳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现金流量表采纳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阻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第六章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治理

第三十一条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治理的范围

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不同客户建立明细账户进行核算、清查和治理。

第三十二条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治理的内容

(一)应收票据的日常治理

1、应收票据是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2、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收到应收票据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对合法的应收票据要逐笔记录应收票据的种类、编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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