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规范对厂房设计与硬件设施的要求内容
GMP对制药厂房设计的要求

GMP对制药厂房设计的要求1.总则制药厂房的工程设计是为药品生产能达到保障质量要求而创造合格的布局、合理的生产场所。
它是指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生产中所需的建筑物以及与工艺配套的空气调节、水处理等公用工程。
GMP要求制药企业消除混药和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任何药品生产所包含的、通过检验最终产品不能消除的风险。
要做到符合生产流程要求并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杂(所谓混杂是指因厂房平面布局不当及管理不严,造成不合格的原料、中间体及半成品的误操作使不合格品继续加工包装出厂,或生产中遗漏任何生产程序或控制步骤),厂房的合理布局显得特别重要,在进行新厂建设或老厂改造时,必需认真地反复推敲平面布置。
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洁净度等级划分药品生产微生物检查要求类别不含生药原固体料含生药原料液体制剂眼药外用药阴道创伤用药剂型口服剂片剂丸剂散剂含细菌量1000个/g或ml1000个/g 5000个/g 10000个/g 100个/ml 100个/g或ml1000个/g或ml含霉菌量100个/g或ml500个/g500个/g500个/g100个/ml不得有100个/g或ml不得检出绿脓杆菌不得检出破感冒杆菌、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含动物药或脏器药不得检出沙门菌、活螨附注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洁净度级别100级10 000级100 000级300 000级尘粒最大允许数/个.mμm350035000xxxxxxx5μm2000200006000051005003微生物最大允许数浮游菌/个.m-3沉降菌/个.皿1310151注:①300 000级是参考美国联邦标准干净室和干净区内氛围浮游粒子干净等级。
②氛围干净度的测试以静态条件为依据,测试方法应符合XXX《医药工业干净室和干净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的划定。
③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室内100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据是可靠的。
厂房与设施的GMP要求

厂房与设施的GMP要求1. 引言厂房与设施是制药企业生产药品的重要基础设施,它们的良好设计和管理对于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是一套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厂房与设施的GMP要求,包括建筑结构、清洁与消毒、温度和湿度控制等方面。
2. 建筑结构2.1 厂房布局GMP要求厂房布局合理,确保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流向顺畅,防止交叉污染。
厂房应根据不同生产环节划分区域,并确保各个区域之间有明确的边界。
2.2 地面、墙壁和天花板厂房的地面、墙壁和天花板应易于清洁和消毒,并且不得有明显的裂缝或凹陷,以防止尘埃和杂质的滋生。
2.3 通风系统厂房应有适当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通风系统应能够除去有害气体和异味,并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3. 清洁与消毒3.1 清洁程序厂房应制定清洁程序,明确清洁责任和频率。
清洁程序应包括清洁剂的选择和使用方法、清洁区域的划分和标识等。
3.2 清洁验证清洁验证是确保清洁程序有效的重要步骤。
厂房应制定清洁验证的标准和方法,并按照计划进行验证。
3.3 消毒程序厂房应制定消毒程序,确保消毒剂的选择和使用符合要求,并确保对关键区域和设备进行定期消毒。
4. 温度和湿度控制4.1 温度和湿度要求厂房应有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设施,以满足不同药品的要求。
温度和湿度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和使用条件进行调整。
4.2 温湿度监测厂房应有温湿度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校准和验证。
监测数据应记录并进行分析,以确保温湿度控制的有效性。
5. 安全措施5.1 防火安全厂房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厂房内应设置明确的安全出口和应急通道,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5.2 安全培训所有厂房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厂房内的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并能够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和消防设施。
6. 结论厂房与设施是制药企业生产药品的重要基础设施,在符合GMP的要求下,合理设计和管理厂房与设施,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GMP指南(第2版)-厂房

药品GMP指南(第2版)-厂房1. 概述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是一种旨在确保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指南。
药品GMP指南是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法规要求,不仅适用于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还包括厂房的设计和管理。
本文档将重点介绍药品GMP指南(第2版)中与厂房相关的要求,包括厂房的设计、设施、设备、环境条件等,以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建立符合GMP要求的厂房,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厂房设计根据药品GMP指南(第2版)的要求,厂房的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厂房应布局合理,确保各个生产环节的流程顺畅,材料和产品的流动方便,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厂房的大小和布局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确定,确保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合理配置,并预留足够的空间进行操作、维护和清洁。
•厂房的设计应考虑安全性、卫生性和可持续性,包括合理的通风、照明、清洁设施和消防设备等。
•厂房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和设施来储存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药品,确保它们的质量和稳定性。
•厂房应配备适当的工艺控制和生产监控设备,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合规性。
3. 设施和设备药品GMP指南要求厂房的设施和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3.1 温度和湿度控制•厂房应配备适当的空调和加湿设备,以确保生产区域的温度和湿度在适宜的范围内。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应符合药品生产的工艺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2 洁净室•厂房中需要设立洁净室,用于生产对洁净度要求较高的药品。
•洁净室的设计和管理应符合GMP指南的要求,包括空气过滤器的选择和维护、洁净室的压力控制、洁净室的消毒控制等。
3.3 照明设备•厂房中的照明设备应满足药品生产的要求,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质量控制。
•照明设备应采用非发射紫外线和红外线的光源,以避免对药品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3.4 水和空气供应•厂房需要配备高质量的水和空气供应设备,用于洗涤设备、制备药品和清洁工作等。
GMP厂房要求

GMP厂房要求GMP厂房要求一、药品生产工厂的厂址选择,应根据下列原则,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1.应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低,无有害气体,自然环境好,对药品质量无有害因素,卫生条件较好的区域。
2.应远离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如化工厂、染料厂及屠宰厂等)、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和噪音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区,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3.排水良好,应无洪水淹没危险。
4.目前和可预见的市政区域规划,不会使厂址环境产生不利于药品质量的影响。
5.水、电、燃料、排污、物资供应和公用服务条件较好或所存在的问题在目前和今后发展时能有效、妥善地解决。
二、药品生产工厂的总平面布置(即总图)应根据下列原则,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1.药品生产工厂的总平面布置在遵循国家有关工业企业总体设计原则外,还应按照不对药品生产产生污染,营造整洁的生产环境的原则确定。
2.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3.生产厂房应布置在厂区环境清洁区域,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4.药品生产厂房与市政交通干道之间距离不宜小于50m。
5.对于兼有原料药和制剂的药厂,应考虑产品的工艺特点和防止秤时交叉污染,合理布局、间距恰当。
原料药生产区应置于制剂秤区的下风侧,青霉素生产厂房的设置应严格考虑与其他产品的交叉污染。
6.在符合消防安全和尽量减少互相交叉污染的原则下,宜减少独立厂房幢数,建立联合厂房,以减少厂区道路及其造成的污染,减少厂区运输量和缩短运输线路。
但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他药品生产厂房分开;生产用菌毒种和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的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其贮存要严格分开。
关于GMP对建造厂房、车间的规范和要求

关于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建造厂房、车间的规范、要求——建造厂房与设施的原则第一节原则第三十八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第四十一条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
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第四十二条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第四十三条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
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第四十四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
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第四十五条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
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GMP规范对厂房设计与硬件设施的要求

GMP规范对厂房设计与硬件设施的要求一、食品企业通用要求1、厂区环境和布局:1)厂区周围应保持清洁卫生,交通便利,水源充足;厂区内不得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2)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主要通道应铺设水泥等硬质路面,裸地应绿化;3)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及地面易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4)厂区排水系统畅通,厂区地面不得有积水和废弃物堆积;污水管道至少要低于车间地面50厘米;5)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仓库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6)厂区应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生活区对生产区不得造成影响;锅炉房、贮煤场所、污水及污物处理设施应与加工车间相隔一定的距离,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2、厂房布局:1)生产车间按其清洁要求程度,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及清洁作业区,各区之间应视清洁程序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区: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清洁作业区:灌装工序、乳酸菌发酵工序、菌种培养间;2)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应达到1000级洁净度要求,其它饮料类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应达到10万级以上洁净度要求;3)清洁区和非清洁区相对密封,不同清洁区域应有明确的隔断,并设立独立的卫生通道,人流、物流分开。
3、地面、墙壁:1)车间地面应能防水、防腐蚀、防渗漏、防滑、无毒、易冲洗、消毒,并应有适当的排水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以保证地面不积水;2)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应使用无毒、浅色、不渗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2米的墙裙;3)墙角、地角、顶角应采取弧形连接,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4、门窗:1)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清洁区内不得使用木制门窗;生产过程中可能开启的窗户应装设纱窗;2)车间窗户不易有内窗台,若有内窗台的,窗台不低于1米,内窗台台面应下斜约45度;3)门能自动关闭且闭合严实,门口有防虫、蝇设施。
GMP对建造厂房车间的规范和要求

关于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建造厂房、车间的规范、要求——建造厂房与设施的原则第一节原则第三十八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第四十一条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
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第四十二条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第四十三条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
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第四十四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
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第四十五条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
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GMP之四--厂房和设施概述

GMP之四--厂房和设施概述GMP之四--厂房和设施概述厂房和设施是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对于产品质量的保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遵循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对厂房和设施进行合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能够最大程度地确保制药企业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并保证生产线的安全和可靠性。
一、厂房厂房是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核心部分,它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洁净度、温湿度控制、照明要求、消防安全等。
首先,厂房内的空气洁净度对于制药企业的生产过程至关重要。
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和颗粒污染可能会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控制厂房内空气中的微生物和颗粒数目。
通风系统、空气过滤设备、定期的清洁和消毒是保证空气洁净度的重要手段。
其次,温湿度控制也是厂房设计和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药品生产过程中对温湿度的要求可能各不相同,但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持恒定。
过高或过低的温湿度会影响药品的稳定性和质量,因此必须通过合适的空调和湿度控制设备来实现恒定的温湿度。
此外,良好的照明也是厂房的重要要求之一。
适宜的照明可以提高生产环境的舒适度和操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减少错误操作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因此,厂房需要安装足够的照明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清洁和维护。
最后,消防安全是厂房设计和管理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厂房内需要设置合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器材和灭火系统,以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此外,厂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也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以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二、设施除了厂房之外,设施也是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水、动力系统、处理设备、储存设备等。
首先,供应水是制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之一。
水是许多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溶媒和清洗剂,因此必须确保供应水的质量符合要求。
对供应水进行适当的处理和消毒,以去除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污染,是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步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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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规对厂房设计与硬件设施的要求
一、食品企业通用要求
1、厂区环境和布局:
1)厂区周围应保持清洁卫生,交通便利,水源充足;厂区不得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2)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主要通道应铺设水泥等硬质路而,裸地应绿化;
3)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及地面易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4)厂区排水系统畅通,厂区地面不得有积水和废弃物堆积;污水管道至少要低于车间地而50厘米;
5)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仓库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
6)厂区应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生活区对生产区不得造成影响;锅炉房、贮煤场所、污水及污物处理设施应与加工车间相隔一定的距离,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
2、厂房布局:
1)生产车间按其清洁要求程度,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及清洁作业区,各区之间应视清洁程序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区: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清洁作业区:灌装工序、乳酸菌发酵工序、菌种培养间;
2)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应达到1000级洁净度要求,其它饮料类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应达到10万级以上洁净度要求;
3)清洁区和非清洁区相对密封,不同清洁区域应有明确的隔断,并设立
独立的卫生通道,人流、物流分开。
3、地面、墙壁:
1)车间地面应能防水、防腐蚀、防渗漏、防滑、无毒、易冲洗、消毒,并应有适当的排水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以保证地而不积水;
2)车间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应使用无毒、浅色、不渗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2 米的墙裙;
3)墙角、地角、顶角应采取弧形连接,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
4、门窗:
1)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清洁区不得使用木制门窗;生产过程中可能开启的窗户应装设纱窗;
2)车间窗户不易有窗台,若有窗台的,窗台不低于1米,窗台台面应下斜约45度;
3)门能自动关闭且闭合严实,门口有防虫、蝇设施。
5、排水系统:
1)排水系统应有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的装置,水流从低污染区域流向高污染区域;
2)通往厂房外部的排水管应有防止异味溢出的水封装置以及防鼠网。
照明设施:
1)车间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不得采用水银灯泡或含水银的设施,照明灯具的光泽应尽量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木色;
2)亮度应能满足工作场所和操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需要:检验岗位的照明强度应不低于540Lux (勒克司度),生产车间的照明强度应不低于220Lux, 其他区域照明
强度不低于llOLux。
7、通风设施:
1)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以保持车间空气对流,并确保气流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
2)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而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 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3)通风口必须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耐腐蚀网罩,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 米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
8、供水设施:
1)加工用水的管道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的材料;
2)加工用水不得与非饮用水的管道交叉接触,不同用途的管道用不同颜色区别;
3)管路不宜分布在裸露的产品或包装材料上方,以免冷凝水污染。
9、洗手消毒设施:
1)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适当的地点分别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2)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并配备洗涤剂、消毒液和干手设施;
3)水龙头配置比例应为每10-15人一个。
10、更衣室:
1)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车间进口处应分别设有单独的更衣室,个人衣物(鞋、包等物品)与工作服应分别存放,不造成交叉污染;
2)更衣室的而积按人均面积不低于0. 5m‘配备并保持通风良好,更衣室配备不靠墙的更衣架;
3)更衣室有更衣柜和鞋柜的,采用不易发霉、不生锈、外表面易清洁的材料制
作,保持清洁干燥,更衣柜柜顶呈45。
斜面;
4)更衣室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每10-15 面积配置一盏30W紫外灯, 或配备臭氧发生器)。
11、卫生间:
1)生产车间的卫生间应设置在车间外侧,门应能自动关闭,门、窗不得直接
开向车间且关闭严密;
2)墙壁和地面应采用易清洗消毒、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
3)而积和设施应与生产人员数量相适应(便池的蹲位按生产最大班操作人员数量的5%至10%配备),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4)卫生间应设置排气通风设施和防虫蝇设施;设有洗手和干手设施,每个便池应独立设冲水装置。
12、车间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
1)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结构易于清洗消毒;
2)通常应避免作为食品接触面的材料:木材、含铁金属、黄铜、镀锌金属。
二、保健食品特殊要求
1、净化级别必须满足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对空气净化的要求:最终产品可灭菌(如AD钙奶饮料)净化级别必须达到30万级,最终产品不灭菌的须达到10万级。
2、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划分合理,洁净区包括:配料间、灌装间、小料称量室、备料室、更衣室的二更及进入洁净生产区的缓冲通道,如包装容器在灌装前未采取有效清洗消毒工艺,则制瓶和空瓶输送区域划分为洁净区。
3、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厂房之间有指示压差装置,其静压差应大于5Pa,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lOPao
4、洁净区的温度控制在18 —26°C,湿度控制在45 —65%。
5、人员和物料从专用的卫生通道进入洁净区,且进入洁净区的净化措施要合
理,避免交叉污染。
人员净化步骤:1)一更:换鞋、脱外衣、洗手;2)二更:穿洁净工作服;3)缓冲间:手消毒;4)进入洁净生产区。
物料净化步骤:1)脱包间:清理外包装、紫外灯消毒;2)物料专用通道进入洁净生产区,放在备料室。
6、洁净区安装的下水道、洗手和其他卫生清洁设施不得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带
来污染。
1)有专用的洁具清洗间和洁具存放间;2)有专用的工具容器清洗间和存放间;3)排水系统采用有水封的地漏,定期放消毒剂。
7、洁净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
位必须密封。
8、洁净区的表面(墙壁、地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
脱落且能耐清洗和消毒。
9、洁净区的照度不应低于3001X,厂房有应急照明设施。
10、有洁净度、照度的定期检测记录。
11、凡与原料、中间产品直接接触的生产用工具、设备应使用符合产品质量和卫生要求的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