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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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下面 成 立金 融稳 定 委 员会 ( S , F C)与
英 格 兰 银行 已有 的 货 币政 策委 员 会 ( C) MP 平级 。 该委 员 会 由
设 立 专 门 机 构 , 化 金 融 稳 强
行 行 长 ( 任 主 席 )两 位 副行 长 及 担 ,
与 系 统 风 险 和 金 融 稳 定 相 关 的 问
务 局确 定 是 否 对 问题 银 行启 动 特 别 处理 机 制。作 为监 管部 门 , 融服 务 金 局 通 过对 问题 银 行具 体 情形 是 否 满 足( 以及将 来 能 否 满足 ) 本监 管 标 基
准 进 行评 估 来 确 定 ,当然 在评 估 中 也 需 要 听取 英 格 兰银 行 和财 政 部 的
管体 系 , 特征 是 基 于 《 融市 场 与 其 金 服 务 法案 》通 过 统 一 的 机构 实现 对 ,
金 融市 场 的 全面 监 管 。 它所 受 到 的
定 目标
四位 英格 兰 银行 非执 行理 事组 成 。
— —
针对 本 次 及 金 融 危 机 ,英 国政
《 革 金融 市 场 》 改 白皮 书 则 提 出
系 中 的相 互 关联 所 导致 的系统 性 风
险 方面的职 能 。 二 、 确 监 管 当 局 在 危 机 银 行 处 明
置 中的权 限和程序
在 危 机 发 生 之后 ,监 管 当局 缺 少 有效 的 手段 对 失 败 的金 融机 构 进
行 处 置 以 防金 融 风 险扩 散 。 为 了解 决 这一 问题 ,2 0 { 0 9银行 法 案》建 立  ̄ 了特 别 处理 机 制 来 干预 和 处置 问题
格 兰银 行 对 银行 支 付 系统 进 行 监控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

维普资讯 http://www.cqຫໍສະໝຸດ
20 02年第 2 期
显 得越 来 越 不适 应 了。

监管的重要 内容。同时,英格兰
英国金 融监 管 的传统
英 国金融机 构经营 业 务的变 银行可能 会在 货币政 策上面临两 化起 源于 2 世纪 7 年 代后期 。 难 选 择 :一方 面 作 为 中央银 行 , O O 由
金 融直 接从 业 人 员有 6 ~8 O O万 开始大 举进 军英 国金融 市场 ,英 要 注 意 商 业 银 行 的 证 券 交 易 风
人 ,加 上 各种 会 计 师及 审 计 师 , 国的金融 企业 也走 出 国门 ,向海 险 ,保证银 行 充足 的流动性 ,防 伦敦从事 金融业 的人 员达 百 万之 外开拓业务 , 金融市场竞争 日趋 止银 行 陷人 流动性 危机 。因为英 众 。 伦敦开 业的外 国银行 约有 激 烈 。在 这种情 况下 ,英 国原 有 格兰银行主要责任在于货币政策 在
第一个实行统一金融监管的国家。这场金融监管改革被西方舆论称
为 “ 融大爆 炸 ,并被 一些 全球性 的投 资机 构称 为 “ 金 革命 性 的改 革。
为了垒面了解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 睛况, 我们在 9 5日至 1 月2 o 月 2日 对英国进行 了一次专项考察 ,情况报告如下。

司 发 展 理 财 业 .抢 了银 行 的 传 病 ,必须进 行改 革 。比如 ,央行 立 地 位 .规 定 独 立 负 责 货 币政
银行替消费者经营证 双重监管 , 商业银行由英格兰银 代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才改变了政 金融财产。 券业务 ,逐渐 成为银 行主 要利 润 行 ( 中央 银行 )监管 ,证 券业 由 府 的 态 度 。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监管制度是各国经济的核心部分之一,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障金融市场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由于其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优劣。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从英国、美国和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分别进行比较分析。

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一直是欧洲金融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典范之一。

自金融服务法案的制定以来,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升级。

该制度比较注重市场发展和参与度,采用分层次、自主执业、专业执行、表彰优秀的管理模式。

其中,银行业的监管由英国银行业监管局承担,证券和期货交易的监管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机构负责。

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在保障金融市场的独立性、市场透明度、保护参与者权益和及时进行行业调整方面表现良好。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以宏观经济调节和保障金融市场稳定为核心。

首先,美国的金融体系属于分散化和多边化的市场体系。

其次,美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属于联邦式监管,主要是通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的严密监管和强有力的法律制约来控制和调节市场。

此外,美国政府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极为紧密,监管责任也更为明确,力求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各方权益的合法性。

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目前还在不断的建设过程中。

自 2003 年以来,中国为加强金融监管制度,相继成立了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以分别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目前正处在协同监管的新阶段。

中国为了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金融监管制度的合规化发展,加强了金融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相关监管业务。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相比而言,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更具有市场化推进的特点,在保障市场透明度和保护参与者权益方面表现良好。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更注重在金融体系稳定和宏观调节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目前还处在不断发展的阶段,强调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目前还处在不断完善和提高的阶段。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变革与运作模式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变革与运作模式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变革与运作模式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宏观审慎管理成为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重要任务之一。

宏观审慎管理旨在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抵御系统性风险,使得金融体系能够更好地应对外部冲击。

本文将重点讨论英国在危机后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变革和运作模式。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发生了重大变革。

金融服务法案于2012年通过,建立了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FPC)和微观审慎监管部门(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

FPC是英国央行下属的独立委员会,负责制定宏观审慎政策,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

PRA则是央行设立的金融机构监管机构,负责执行宏观审慎政策和监管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

宏观审慎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防范金融体系整体风险,并确保金融体系对外部压力的弹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FPC通过监测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工具来抵御系统性风险。

FPC拥有干预权力,可以发布警示和建议,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例如限制货币政策委员会(Monetary Policy Committee,MPC)的权力。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注重跨部门合作。

为了更好地实现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FPC与PRA、MPC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FPC与这些机构共享信息,协调政策,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FPC还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合作,分享经验和合作解决全球性金融稳定问题。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强调市场纪律。

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之一是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并促使其主动采取措施防范系统性风险。

在采用新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后,金融机构需要更加注重内部风险控制和适应外部冲击的能力。

宏观审慎政策会推动金融机构改进其风险管理体系,降低系统性风险。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经历了框架变革和运作模式的调整。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摘要: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虽暴露了英国“三方监管(tripartite mode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①)”的弊端,但一国监管体系是不可能脱离自身金融市场结构基础而建立或完善的。

危机前,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欠缺是多国普遍的问题,英国金融监管的巨大变革,实际上是对原有监管体系的“扬弃”。

本报告梳理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持续革新及举措中,得出几点启示:第一,对造成危机的固有缺陷的持续反思,是重构英国金融监管新体系的关键因素。

第二,英国的“双峰监管”模式,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特别是对系统重要性机构而言。

第三,任何金融监管规则的改变都是基于英国金融市场特性为基础的,从未偏离。

英国金融市场的特性表现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全球化程度高,而股票市场相对滞后。

脱离此基础来理解或照搬英国“双峰监管”的先进经验,很可能是有害的。

关键词:金融监管,英国,FPC,PRA,FCA一、危机对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冲击与反思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发端,逐渐演变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凸显出发达经济体对本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不足。

再向前溯源,缺乏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是多国金融监管存在的普遍问题,也是金融监管体制失效的重要原因。

2007年9月,北岩银行(Northern Rock,英国五大抵押借贷机构之一)受到美国次级房贷的波及,发生挤兑濒临破产,尽管北岩银行资本充足率完全符合巴塞尔Ⅱ的标准。

次贷危机使这家住房抵押贷款占总贷款90%、具高成长性的明星银行陷入困境,并引发连锁效应,使得英国陷入系统性金融危机。

危机爆发前,英国一直由金融服务局(FSA,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作为单一监管机构同英格兰银行、财政部共同承担英国金融体系保护的职责。

但危机表明,原有的监管体系并未保护英国免受系统性风险的侵害。

问题突出表现在,原有的监管框架下,没有一个能承担整体金融市场风险评估的监管机构,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各有关部门缺少高效的协调机制,导致难以应对危机。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我国之借鉴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我国之借鉴
根 据 英 国 (0O年 金 融 服 务 和 市 场 法 》 授 权 ,S 已 经 制 2O 的 FA 定 并 公 布 了一 整套 宏 观 的 、 用 于 整个 金融 市场 各 被 监 管 机 构 的 适 “ 管 l条” 监 1 。
的 比例 、 本 构成情 况 ( 率风险 、 率风 险 )等等 。另外 , 资 利 汇 , 欧 盟 拟 通 过 一 种 互 相 承 认 监 管 的 制 度 来 避 免 双 重 监 管 。 英 国 虽 然 没 有 加 入 欧 元 区 。但 伦 敦 金 融 市 场 上 的欧 元 交 易 却 是 最 大 的 , 高 金 融 交 易 效 率 与 安 全 性 有 利 于 保 持 英 国 伦 敦 独 特 的 金 提
准则的职能。
2 . 2颁布权威 的金融“ 基本法” 20 00年 6月 。 国女王正式批准 了(0 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 英 20
法》 。这 是一 部 英 国 历 史上 议 院 对 提 案修 改 达 2 o 0 o余 次 . 下 修 创
1 英国金融பைடு நூலகம்管模式改革的背景
1 英 国金融监管模 式的改革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 . 1
国金 融 法 律 的立 法 及 其 调 整 具有 重大 的意 义 。
中期以后分业监管有效性的降低 , 使英 国朝野上下对改革金融监 管 模 式 . 有 了 较 为统 一的 认识 。 逐渐
2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21 . 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组织 为 提 高 金融 监管 效 率 . 服 分 业 监 管 的弊 端 。 国率 先 成 立 克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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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5 第2 0 第3卷) 期 6
管理科 学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我国之借鉴
许 菁

论英国的金融监管

论英国的金融监管

国别与地区论英国的金融监管江时学 内容提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力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文回顾了撒切尔政府实施的金融“大爆炸”的成败得失,阐述了英国金融监管向单一监管模式过渡的前因后果,介绍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英国金融监管的一些新动向,并提出了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如何认识金融监管的不同制度安排的利弊得失、如何认识“自由银行业”、如何认识金融创新、如何认识英国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等。

关键词:英国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行管制和监督。

①虽然有人不时主张“自由银行业”(free banking),但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和由此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充分说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容忽视。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力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文将回顾撒切尔政府实施的金融“大爆炸”(B ig Bang)的成败得失,阐述英国金融监管向单一监管模式过渡的前因后果,介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英国金融监管的一些新动向,并提出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 英国金融“大爆炸”的成败得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衰落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撒切尔说,在她于1979①英国金融服务局认为,管制(regulati on)是制定管理金融企业、金融市场或金融活动的法则,监督(supervisi on)是实施和执行这些规则。

FS A,“The Turner Revie w:A Regulat ory Res ponse t o the Gl obal Banking Crisis”,March2009,htt p:///pubs/other/turner_revie w.pdf.年当政时,英国“已是一个内部资源逐渐空洞化的国家”。

①她还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我们与美国之间生产率方面出现了大的差距。

在50年代和60年代,欧洲也很快地赶上和超过了我们。

在70年代,我们在主要工业国中的表现是最差的,而且差得很远”。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在全球范围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监管一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对不同国家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分析比较,探讨各国的监管模式及其效果,并总结出国际市场监管的一些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金融市场监管美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核心,该机构负责监督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

美国的监管模式以市场自律和自由竞争为基础,强调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然而,由于监管规则繁琐,监管部门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暴露了许多弊端。

二、英国金融市场监管英国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为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其主要职责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英国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自律和创新。

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使得英国金融市场规范化程度较高。

三、中国金融市场监管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一直备受关注。

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等多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中国的监管模式较为强制性,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较大。

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监管力度在逐渐加强。

四、日本金融市场监管日本的金融监管机构为日本金融服务局(JFSA),其职责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金融创新。

日本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近年来,日本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对虚拟货币、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力度,以适应市场发展的变化。

五、国际金融监管的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从上述国家的金融市场监管模式可以看出,国际金融监管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1. 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各国普遍采取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市场的良性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2.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各国都在加强金融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方面进行改革,提高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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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分析20世纪末,一些发达的市场国家为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先后对金融监管模式作了重大改革,尤以英国最为典型。

继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上台以来,英国金融业已由分业监管转向了混业监管。

一个全新的综合性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Services;Au;rhority),已经取代了若干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统一行使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监管职能,从而成为英国整个金融行业唯一的监管局。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对英国和全球金融业的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

一、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政策背景;1.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程度不断加深。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型化、多样化、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英国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

发生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之间的业务彼此渗透,使英国金融业多元化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强。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浪高过一浪的金融业并购浪潮,使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实现了跨行业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业务界限愈来愈模糊不清。

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也开始经营金融产品和业务,如英国的房屋建筑业协会通过开展住房信贷业务日益银行化,事实上已经成为金融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混业经营的日益发展,使英国成为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程度最高的国家这一。

毕业论文2.金融业分业监管的缺陷日渐暴露。

1998年6月1日之前英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共有9家金融监管机构,分别是英格兰银行的审慎监管司(SSBE)、证券与投资管理局(SIB)、私人投资监管局(PIA)、投资监管局(IMRO)、证券与期货管理局(SFA)、房屋协会委员会(BSC)、财政部保险业董事会(IDT)、互助会委员会(FSC)和友好协会注册局(RFS)。

;这些监管机构分别行使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房屋协会等机构的监管职能。

由于在英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跨行业的金融市场,银行、保险公司与投资基金都在争夺共同的顾客,经营着类似的金融产品。

分业监管虽然表面上无所不包,但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受几个监管机构政出多门的“混合监管”,不仅成本增加,效率降低,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容易产生争议,而且某些被监管者可以钻多个监管者之间信息较少沟通的漏洞,通过在不同业务类别间转移资金的,转移风险,人为地抬高或降低盈利等方法,以达到逃税、内部交易甚至洗黑钱等目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分业监管有效性的降低,使英国朝野上下对改革金融监管模式,逐渐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

二、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主要1.颁布新的金融监管。

英国曾实施过较长时期的自律式监管体制。

英格兰银行对银行业监管的主要特点是以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为主,英格兰银行的监管为辅,且以“道义劝告”为主要监管方式。

20世纪后期,英国制定了一系列用以指导相关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

2000年6月,英国女王正式批准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Fina;ncial;Services;and;Markets;Act;2000)。

这是一部英国上议院对提案修改达2000余次创下修改最多记录的立法,也是英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部关于金融服务的法律,它使得此前制定的一系列用于监管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如1979年信用协会法(the;Credit;Unions;Act;1979)、1982年保险公司法(the;Insurance;Companies;Act;1982)、1986年金融服务法(the;Financial;Services;Act;1986)、1986年建筑协会法(the;Building;Societies;Act;1986;)、1987年银行法(the;Banking;Act;1987)、1992年友好协会法(the;friendly;Societies;Ac;t;1992)等,都为其所取代,从而成为英国金融业的一部“基本法”。

该法明确了新成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和被监管者的权力、责任及义务,统一了监管标准,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

这一整套新的“游戏规则”为英国适应新世纪金融业的发展和监管,提供了一个空前崭新的改革框架。

;毕业论文2.设置新的金融监管组织。

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的规定,英国成立了世界上最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简称金管局,FSA)。

FSA是英国整个金融行业唯一的监管局,其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分为金融监管专门机构和授权与执行机构两大块,前者包括银行与建筑协会部、投资业务部、综合部、市场与外汇交易部、退休基金检审部、保险与友好协会部,后者有授权部、执行部、消费者关系协调部、行业部、金融罪行调查部、特别法庭秘书处。

FSA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有:(1)保持公众对英国金融系统和金融市场的信心;(2)向公众宣传,使公众能够了解金融系统及与特殊金融产品相连的利益和风险;(3)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保护;(4)为发现和阻止金融犯罪提供帮助。

FSA作为英国唯一的、独立的、对英国金融业实行全面监管的执法机构,拥有制定金融监管法规、颁布与实施金融行业准则、给予被监管者以指引和建议以及籍以开展工作的一般政策和准则的职能。

根据有关法律,FSA 拥有监管金融业的全部法律权限,并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行使其全部监管职能,但其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监管组织,它的经费收入直接来源于它所监管的金融机构。

FSA虽然要全面负责对拥有100多万员工的英国金融业的监管,但其机构并不庞大,现有雇员仅2100人,现任主席为戴维斯(Howard;Davies)。

毕业论文;3.制定新的金融监管规则。

根据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的授权,FSA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一整套宏观的、适用于整个金融市场各被监管机构的“监管11条”。

其具体内容有:(1)被监管者一定要诚实地开展业务;(2)被监管者一定要勤奋和细心地以应有的技能开展业务;(3)被监管者在适当的风险管理机制下,一定要负责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谨慎态度组织和管理其业务;(4)被监管者一定要保持适当的金融资源和财力以应付可能的危机;(5)被监管者一定要遵守相应的市场行为准则标准;(6)被监管者一定要公平对待其客户,并对客户的利益给予应有的考虑和重视;(7)被监管者一定要对其客户的信息需求给予应有的重视,提供给客户的信息应该明了、公平、不能误导;(8)当被监管者对其客户的资产负有责任时,一定要作出适当的安排以保护这些客户的资产;(9)被监管者一定要以公开及合作的态度接受FSA的监管,被监管者一定要将必须及时通报的情况报告给FSA。

;4.确立新的金融监管理念。

监管理念即监管,指的是金融监管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如监管尺度的“严”与“宽”、“松”与“紧”等。

改革后的英国金融监管,不能一概而论是更松了还是更紧了,FSA的基本原则是围绕风险管理这个核心,对不同的金融机构采用“量体裁衣”式的金融监管。

;FSA 对英国的银行业,将采用以风险控制为基础的监管原则,并拟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规则和要求制定英国银行业的实施法规。

近期内,FSA将对银行业批发业;务的监管进行改革,给予从事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的银行以不同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监管条例;。

对英国证券业,FSA将吸收欧共体改革证券业监管的成果,将其有关内容纳入监管英;国证券业的法律框架。

FSA将打破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Stock;Exchange)垄断证券市场信;息的格局,推进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

未来12个月内,FSA将逐条审查证券交易和;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修改现有的“上市规则”,制定新的资本守则(Capital;Accord),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对保险业,FSA将在近期内对其进行大规模的整顿,并从严制定新的保;险业规则。

概括起来,新时期内FSA的监管理念是:(1)运用谨慎的规则来监管,而不是以“控制”为基;础去实现监管;(2)大量运用在“外部”的保持一定距离的监管,而不是以频频到银行内“查账”为基础去实施监管;(3)在监管中充分重视被监管机构的报告;(4)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进行监管。

;毕业论文5.建立新的金融监管制衡机制。

为确保FSA能够正确地行使《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所赋予的权力,全面履行其负有的监管职责,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制止FSA在金融监管中可能发生的以权谋私、渎职行为,英国成立了专门的金融监管制约机构;“金融服务和市场特别法庭”(Financial;Services;and;Market;Tribunal),并于2001年12月1日与FSA同时开始运作。

该法庭主要审理发生在FSA 与被监管机构之间且经双方协商难以解决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庭对金融监管案件的审理采取闭门(对公众保密)审理、公开审理两种方式,并以公开审理为主。

“金融服务和市场特别法庭”的成立,无疑能够促使FSA认真依法进行监管,有助于提高英国金融监管甚至整个金融业的法制水平。

三、监管模式改革的若干;1.金融监管的权力高度集中。

FSA继承了原有9个金融监管机构分享的监管权力,如从;英国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手中将银行业监管的权力接过来;与英国财政部签定协议,将原;由财政部拥有的保险立法的职能移交给FSA;对上市公司的审核责任也从伦敦证券交易所转;到FSA手中。

换言之,英国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及服务于该市场的专业机构和个人、清算;和支付系统、有的金融案例进行谨慎监管的全部权力,都由“唯一”的金融监管机构FS;A“统一”行使。

;FSA除接手原有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以外,还负责过去某些不受监管的领域,如金融机构与客户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金融市场行业准则,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与师事务所等的规范与监管。

;2.金融监管的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

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能始于20世纪40年;代,但直到1987年,其监管职能才被《1987年银行法》所规范与定位,权力得到强化。

进入;20世纪90年代,英格兰银行由于对银行业及金融市场具有精湛而透彻的了解,经常对政府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方针给予技术性的建议,其在整个金融、中的作用得到加强,独立性亦有所提高。

FSA成立后,英格兰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被移交,而操作货币政策;的职能被强化。

新的形势下,英格兰银行负责英国金融和货币体系的整体稳定,并对支付系;统等基础设施发挥独特的支持作用。

英格兰银行有权独立地设定基准利率,独立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

鉴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密切联系及相互影响,监管职能从英格兰银行分;离出去后,规定英格兰银行与FSA负责人交叉参加对方的理事会,实行互相介入,以保;证二者之间的有效协调。

这种安排能保证FSA负责的金融监管与英格兰银行负责的货币政策,在重大的宏观层面上的决策能够保持较强的互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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