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研习第一编案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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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法案例研习材料

合同法案例研习材料

合同法案例研习材料引言合同是民商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作为一种法律文书,用于约定和规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案例研习材料的编写旨在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规则。

本文将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合同法案例进行详细分析,以便读者能够通过案例研究的学习方法,提升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案例一:合同的成立在日常生活和商务活动中,合同的成立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以下是一个关于合同的成立的案例:假设甲方是一家餐厅经营者,乙方是一位顾客。

甲方在餐厅门口张贴了一则广告,宣称每周五晚餐时段享受半价优惠。

乙方看到广告后当天晚上前往餐厅用餐,但结账时甲方以广告已过期为由,拒绝给予半价优惠。

案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成立应符合以下要件:一方的要约,另一方的接受;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通过在餐厅门口张贴广告的方式,可视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而乙方作为顾客,通过前往餐厅用餐,表明其接受了甲方的要约。

因此,双方达成了合同关系。

再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要约和承诺作出的实际行动一致,即视为合同成立。

在本案例中,乙方根据甲方的广告前往餐厅用餐,可以认定乙方已对甲方的要约做出了承诺的实际行动。

因此,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

案例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以下是一个关于合同的效力的案例:甲方是一家家具制造商,乙方是一家家居装饰公司。

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方供应乙方一批家具,并将家具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但在交货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家具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损坏。

案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案例描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供应的家具,导致家具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

法律讲堂关于合同法案例(3篇)

法律讲堂关于合同法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了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合同关系。

合同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几个具体的合同法案例,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以期为法律学习者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

合同中约定,乙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然而,在乙支付定金后,甲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乙遂将甲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甲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甲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

案例分析:本案例涉及合同履行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在签订合同后,无权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乙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三、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案情简介:丙与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丙在丁公司担任经理,月薪为1万元。

合同中约定,丙在试用期内月薪为8000元。

试用期满后,丁公司以丙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丙不服,认为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将丁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丙与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本案中,丙在试用期内月薪为8000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丁公司以丙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法院判决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丁公司支付给丙赔偿金。

案例分析:本案例涉及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合同法中的相关问题,为读者提供一份实用的法律讲堂。

二、案例一:违约责任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送达乙公司。

然而,甲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合同,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合同,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乙公司因违约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案例二:合同解除案情简介: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处房屋租赁给丁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在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

丁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丙公司拒绝。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丁公司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

处理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丙公司退还丁公司已支付的租金。

四、案例三:合同效力案情简介: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戊公司将一项技术许可给己公司使用。

合同签订后,戊公司发现己公司不具备使用该技术的条件,且未经戊公司同意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分析(3篇)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市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还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但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事实1.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 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3. 甲公司多次催促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但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4. 甲公司认为丙公司构成违约,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1. 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案例分析1. 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中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

2. 如果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

合同法案例研习材料(新)

合同法案例研习材料(新)

合同法案例研习材料(新)大家好,今天我们将探讨合同法的一些案例,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加深我们对合同法的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买卖合同的成立甲与乙达成一份书面协议,约定甲将一辆汽车以5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付时间和地点。

然而,在交易日当天,甲却以车辆出了故障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乙认为甲毁约,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

在本案例中,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交付时间和价款均已明确约定。

因此,该合同已经成立。

此时,甲无故拒绝履行合同,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租赁合同的解除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向乙出租一套公寓,租金为每月2000元,租期为一年。

然而,在租赁期间,由于公寓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乙无法正常居住。

乙要求与甲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约定提供相应的居住环境。

如果出租物品因为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在本案例中,公寓的漏水问题严重影响了乙的居住条件,因此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同时,甲应返还乙已支付的租金。

案例三:劳务合同的履行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甲为乙提供IT技术培训服务,服务费用为10000元,服务期限为一个月。

然而,在服务期间,甲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乙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履行、按约定履行、保证质量。

在本案例中,甲未提供按约定的培训服务,已构成违约。

乙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合同法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一致,合同内容要合法,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要明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约定履行,若出现违约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合同法》法律实训目录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收养协议是合同法上的“合同”吗?—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粮食购销案—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四、郭某诉村委会侵犯优先购买权案—论诚实信用原则五、当事人合意与法律、法规的较量—谈合法原则第二章合同订立法律实训一、合同的登记—略谈合同成立二、确认书的性质—论确认书和合同成立的关系三、刘某与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略谈交叉要约四、书面形式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浅析事实合同五、胜利河沙厂诉五通基建工程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六、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论悬赏广告七、王某等诉房地产公司提供巴士服务纠纷案—浅析商业广告的性质八、甲公司诉某仪表厂招标投标纠纷案—浅析招标投标九、渔业公司诉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浅析预约合同十、肖某诉彩色扩印服务部丢失交付冲印的结婚照胶卷赔偿纠纷案—论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十一、古榕诉华渝宾馆赔偿损失纠纷案—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十二、合同义务的扩张—论缔约过失责任第三章合同效力法律实训一、商贸公司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门市部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案—论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二、耕牛案—浅析附条件的合同和无权处分三、西服案—论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四、信用社诉商场抵押合同纠纷案—论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五、摄影器材索赔案—论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效力六、大华商厦诉吉祥服装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案—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效力七、杨树清诉周某互易合同纠纷案—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八、符少荣诉廖志强索要欠款案—浅析赌债的效力九、王某诉铸造厂买卖合同纠纷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含义第四章合同履行法律实训一、李某诉食品公司承包合同案—论附随义务二、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论情势变更原则(制度)三、买卖柑橘合同纠纷案—谈履行内容的确定四、辣椒买卖合同纠纷案—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五、王某诉搬家公司损害赔偿案—浅析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责任六、贸易公司买卖钢材合同纠纷案—浅析债务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谈同时履行抗辩权八、喜雨有限公司诉东南经济开发公司违约索赔案—浅析后履行抗辩权九、承揽合同纠纷案—浅析不安抗辩权十、催款纠纷案—论代位权十一、分家析产,逃避债务案—关于撤销权第五章合同变更和转让法律实训一、工商银行诉钟表公司、创业公司、德信公司贷款纠纷案—论合同的变更及其效力二、贸易公司诉商贸公司、服装厂购销合同纠纷案—略谈债权转让及其效力三、欠款纠纷案—浅析债务承担的效力四、永安工商行催还欠款纠纷案—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法律实训一、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否解除合同? —略谈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二、烟花购销合同纠纷案—浅析履行迟延和合同解除三、李某诉王某归还房屋案—浅析约定解除及买卖不破租赁四、胡君富诉朱雨田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五、辛某诉周某承担担保责任案—略谈代物清偿六、货款抵扣违约金纠纷案—谈抵销七、田某申请债务提存案—浅析提存八、股东诉讼请求确认免除行为无效案—略谈免除第七章违约责任法律实训一、第三人行为导致违约纠纷案—谈违约责任的相对性二、化工公司诉运输公司承运合同纠纷案—浅析第三人侵害债权三、外贸公司诉饲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论预期违约制度四、贸易公司诉纺织厂购销棉布合同纠纷案—浅谈默示违约五、农工商总公司诉经贸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略谈效率违约、实际履行以及违约金六、皇台酒厂诉房管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论双方违约七、振华公司诉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合同案—完全赔偿和可预见原则八、村民诉石巷供销社石膏买卖合同纠纷案—论减轻损失原则九、董景春诉经销公司损害赔偿案—浅析过失相抵十、齐龙服装厂诉齐齐哈尔火车站货物运输合同案—浅析损益相抵十一、建筑工程队诉水泥厂买卖合同案—浅析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十二、木船加工协议纠纷案—浅析定金的效力十三、贸易公司诉土产品公司土豆购销合同纠纷案—论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十四、钢铁厂诉煤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交付违约金案—论定金与违约金十五、体育报社诉广告公司出版合同纠纷案—论不可抗力与商业风险十六、田某诉酒店损害赔偿案—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十七、严艳诉雪绒花美容店美容协议纠纷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第八章合同解释法律实训一、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某拍卖行拍卖纠纷案—试论合同解释(一)二、村民建造房屋纠纷案—试论合同解释(二)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案情简介】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好版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好版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好版第一篇: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好版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一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案情介绍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

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

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3.法院应如何处理?评析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

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案情介绍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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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教科书
合同法案例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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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教科书
第一编合同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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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教科书
案例九 预约合同的认定及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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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金兰公司在某市购买了10亩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但登记过户手续正在办 理之中,金兰公司便开始寻找合作伙伴。后来,该市的蓝中房地产公司(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教科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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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梳理
双方是否订立了正式的合同?
一种观点认为,双方签署的《项目整体合作框架协议》,也是书面合同,应 受法律保护。虽然有关具体条款仍不清晰,“会议纪要”已经就股权比例和投 资金额作出了约定,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另一种观点认为,《项目整体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规定,“具体事项待金 兰公司土地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正式约定”。但是,在蓝中公司退出时, 土地使用权的登记过户手续仍没有办理完毕,合同也没有正式签订。“会议纪 要”虽然已经有了约定,但是,只是表明了双方的合作愿望,而不是正式的合同 。
金兰公司是否有义务退回2000万元的定金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合同已经正式订立,而且蓝中公司已经支付了定金,所 以,金兰公司没有义务返还定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是签订了“会议纪要”,这并非正式合同,因此 ,定金条款还没有生效,所以,金兰公司有义务返还该定金。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教科书 6

但在《项目整体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三天后,蓝中公司便汇了2000万元 ,打入双方约定的账户。金兰公司又催促蓝中公司具体商量股权比例和
投资金额,双方签订了一份“会议纪要”,在纪要中写道:“蓝中公司愿
投资5亿元开发该项目,双方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比例,并共同成立
项目管理公司,管理该项目。”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教科书 4
第三,关于会议纪要的效力。会议纪要也没有形成正式的合同,理由在 于:一是双方此前约定的土地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的条件,并没有成 就。二是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协议,“会议纪要”中写道:“蓝中公司愿 投资5亿元开发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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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评析
(二)金兰公司是否有义务退回2000万元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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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评析
(一)双方是否订立了正式的合同
第一,从文件的名称上看,双方签署了《项目整体合作框架协议》。这 表明当事人仅仅依据合作的框架达成了协议,而并非最终的正式合作协 议。
第二,该框架协议第1条约定,“双方合作共同出资,开发该项目,共享投 资权益。具体事项待金兰公司土地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正式约定 ”。这就意味着,在土地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双方才签订正式的 协议。可见,双方在土地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的协议,都只是预 约,而不是本约。
定金条款是否已经生效?
《项目整体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定金条款并未生效,因为其中约定 ,“在项目正式协议生效后转为收购款(具体比例及方式以正式协议为 准)”。对于该条款的效力,双方是存在争议的。蓝中公司认为,所谓“ 正式协议生效”,是指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生效。而金兰公司则认为 ,“正式协议生效”是指框架协议生,这里所说的“正式协议”应当理 解为在土地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订立的正式协议。一方面,假如当事人 所说的“正式协议”是指框架协议,就应当使用“本协议”字样,而不 必使用“正式协议”的表达。另一方面,对于预约而言,要当事人支付 2000万元的定金,确实过高,不成比例。因此,此处所说的“正式协议” 应当是指土地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正式协议。虽然蓝中公司提前将 定金打入了指定的账户,但是,在正式协议生效之前,定金条款仍然没有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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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评析
(三)蓝中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 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 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 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下简称“蓝中公司”)愿意参与开发。双方于2003年3月20日签署了
《项目整体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第1条约定,“双方合作共同出资,开发该项目,共享投资权益 。具体事项待金兰公司土地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正式约定”。
《协议》第3条约定:“乙方应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汇入人民 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至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方和乙方共管账 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正式协议生效后转为收购款(具体比例及方 式以正式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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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双方都在纪要中签字盖章。但由于蓝中公司开发的另一楼盘因政府限 购无法销售,蓝中公司便提出,不再参与该项目开发,要求金兰公司退回 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但是,金兰公司指出,双方实际订立了正式的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已经汇 入了共管账户,蓝中公司不得反悔。如果蓝中公司退出,不仅要承担定 金责任,而且应承担违约责任。而蓝中公司则认为,双方只是订立了预 约,而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了争议。
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金兰公司可以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 偿。此处所说的损害赔偿,应当采完全赔偿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合同时 违约方可以合理预见到的损失。具体造成了多少损失,应当由金兰公司 举证。无论如何,此处的损害赔偿不能完全等同于违反本约合同的赔偿 。由于本约合同还没有成立,未产生可得利益,所以违反预约合同不应 当赔偿可得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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