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非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一旦发出,不得退换。
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及当前患者退药情况普遍,其中多数原因归咎于医疗机构,故制定此退药管理制度以强化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一、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以下情况不得退药:1. 由于费用报销问题;2. 缺乏原始购买凭证;3. 非本院药房提供的药品;4. 具有特殊保存要求的药品,如需冷藏、避光等;5. 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药品。
二、在考虑临床医疗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退药:(一)药品未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一般情况下可退药。
(二)药品已离开药房,但符合以下情况,视为合理退药:1. 经药房负责人确认,药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 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医生在病历中已记录无过敏史、禁忌症;(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金额符合医院规定;(3)已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退药需在发现不良反应一周内完成。
3. 患者死亡,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退药需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4. 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不可预知的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
三、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任何原因的退药均视为不合理退药。
四、退回药品处理:退回的药品若批号模糊、包装缺失或破损,将以报废处理,以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废依据。
五、不合理退药处理:药房每月统计,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公示。
因不合理退药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分管院长批准,由处方医生承担。
六、退药操作流程:1. 患者需至开方医师处,由医师检查药品外观并用红笔注明退药原因。
2. 医务科工作人员(院长)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
3. 药房负责人需确认退药条件,包括药品包装完好、批号登记一致、医生与医务科签字的退药处方。
医院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退药流程,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退药范围
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
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药品;
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三、退药流程
1. 患者或家属向医师提出退药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医师审核退药申请,对符合退药条件的,开具退药处方;
3. 患者或家属将退药处方及药品送至药房;
4. 药房核对退药处方及药品,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5. 药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并做好登记。
四、退药管理制度
1. 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负责退药工作;
2. 退药时,患者或家属需提供购药原始票据、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 药房应严格审核退药申请,对不符合退药条件的,应耐心解释并告知患者或家属;
4. 退回的药品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5. 药房应做好退药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药原因等;
6. 药房应定期对退药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和保障医院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退出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应当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实行分类管理,精细化操作,本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院用药质量。
第四条医院应当依据临床需要、药品库存量、使用效果等因素,合理制定药品退出计划。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药品管理法规政策,确保医院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退出的程序第六条医院用药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按照医院的用药政策和临床实际制定医院的药品退出计划。
第七条药品退出计划应当经过医院用药委员会审批,并向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备案。
第八条药品退出计划应当纳入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以便监控药品退出的实施和效果。
第九条药品退出计划应当明确药品退出的原因、范围、退出途径、执行期限、退出后的药品处理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退出计划的执行应当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确保按照计划的要求执行。
第三章药品退出的依据第十一条药品退出应当依据以下情形进行:(一)药品过期失效(二)药品召回(三)药品生产企业停产(四)药品使用不当导致药品存储质量下降(五)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第十二条药品退出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药品过期失效的判断应当依据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进行。
第十四条药品召回应当依据国家药品质量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四章药品退出的管理第十五条药品退出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台账,记录药品的退出原因、数量、时间等信息。
第十六条药品退出应当实行定期清点,确保退出药品的数量和记录一致。
第十七条药品退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私自处理。
第十八条药品退出的废弃处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十九条对于因为销毁等原因进行药品退出,应当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销毁的药品不再流入市场。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是一个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为患者,对患者的用药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退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退药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要退药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用药后需退药、药房、药库库存过剩需要退药、医院内部药品调剂需要退药等。
三、退药的定义退药指患者拿到药品后,因任何原因不再需要或不适合使用的药品,需要交回给医院进行处理的行为。
四、退药的程序1. 患者退药患者拿到药品后,如果因病情变化、过敏、药物不良反应等原因需要退药,应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前往药房进行退药。
患者需将已拿到的药品交回,同时填写《患者退药申请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医生或药师签字确认。
2. 药房和药库退药药房和药库在库存管理中,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需调剂等原因需要退药时,应及时将相关药品置于指定的退药区域,同时填写《药品退库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主管药师审核签字确认。
3. 内部药品调剂退药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进行药品调剂时,如发现药品用量不足、处方更改等原因需要退药时,应及时将相关药品置于指定的退药区域,同时填写《内部药品调剂退库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调剂药师审核签字确认。
五、退药的处理1. 患者退药患者退的药品应及时转交给药房,并填写《患者退药处理单》,由主管药师审核后,按照药品特性进行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处理。
2. 药房和药库退药药房和药库退的药品应及时由主管药师审核处理,根据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
3. 内部药品调剂退药内部药品调剂退的药品应及时由调剂药师审核处理,根据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重新调剂、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退药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退药管理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经批准后执行。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二、退药管理1.凡患者需要退药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药手续。
2.药品的退药要求:(1)未破损的药品可以退回。
(2)已开封的口服药品和注射药品不得退回。
(3)特殊药品(如需冷藏、不宜长时间储存等)需按照医院规定检查后决定是否退回。
3.医院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患者在退药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办理退费。
三、退费管理1.患者退费需要提供退药凭证(药品处方、购药发票等)。
2.退费时,医院收费处应核对患者提供的退药凭证与相关药品是否符合,并填写相应的退费单。
3.退费应按照医保政策和医院规定的退费标准进行,全额退费或按比例退费。
4.退款方式分为现金退款和银行转账退款,患者可以自行选择。
5.退费应及时办理,原则上在患者提供退药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责任和监督1.医院药房负责退药事务的管理,包括及时、准确地办理退药业务。
2.医院收费处负责退费事务的管理,确保退费流程的规范和及时办理。
3.相关科室负责对退药退费的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药房和收费处提供审核结果。
4.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退药退费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保安部门负责监控药房和收费处的退药退费过程,防止泄漏和实施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退药退费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职、奖励金扣罚等。
2.对于认真执行退药退费制度、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团队,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医院药房和收费处应定期检查和整理退药退费记录,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医院应保留退药退费凭证及相关记录,以备日后需求。
3.经医院确认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退药和退费事宜。
以上所述为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退药退费的流程和要求,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一、退药条件1、无条件退药:凡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变化的西药及中成药,根据以下情况,可无条件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1)患者用药后,临床观察到引起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房工作人员发错药品或用法交代错误的药品。
(3)药房工作人员所调剂的药品已经存在发霉、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或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接近失效,并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医生认为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2、不予退药:下列情况不予退药。
(1)前期在我院门诊部进行诊疗的患者,因病情加重等原因转入住院或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生没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出的药品,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2)医生开处方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病人不愿使用或未能用完的药物,不予退药。
(3)中药饮片、拆零药品发出并离开窗口后不得退药。
二、患者退药程序1、请医生在原处方上,写明退药原因(或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所退药品名称和规格、数量,并签名以示负责。
2、退药病人持医生所写的退药证明、处方和需退药品到门诊药房,由药房负责人验收退回药物,填写退药清单并签名确认,并详细登记。
3、退药人持退药处方和原始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4、如果需要调换其他药品,须在办理完退药手续后。
再通过医师处方重新开药,不能以药换药。
三、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3例以上)不良反应,各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组长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
4、对某些临床三个月未使用的药品,由药房负责人核实数量、批号,报科主任审核后,再退回药库。
5、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房负责人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的退药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院内发生的退药行为,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药剂师、护士等。
三、退药流程1.患者要求退药:当患者需求退药时,须持相关凭证(如发药单、处方单等)前往医院药房或相关窗口办理。
2.药房审查:药房工作人员收到患者的退药申请后,应及时核对相关凭证和药品信息,并与患者进行确认。
3.药品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封包完好无损,无明显破损或变质等情况。
4.药品退还:审核通过后,药房工作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准确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同时和患者共同签字确认。
5.退款办理:如患者未使用退回的药品,药房应根据退款金额及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经过开封的药品,患者不得主动要求退回。
2.对于已经用完一部分的药品,一般不予退还。
3.对于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患者有权要求退回,并向医院进行投诉。
4.医院应定期对药房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经医院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医院名称:XXX医院日期:20XX年XX月XX日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管理工作,保证患者权益,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退药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退药管理制度,包括退药申请、退药审核、退药记录等环节。
第四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退药管理人员,负责退药管理工作。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退药退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退药管理2.1 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下列情况除外:(1)药品质量原因;(2)医师开具错误;(3)患者因特殊原因需退药。
2.2 患者要求退药的,应当向医师说明原因,并由医师判断是否符合退药条件。
符合退药条件的,医师应当为患者开具退药处方,并注明退药原因。
2.3 患者持退药处方到药房退药,药房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处方、药品一致性,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2.4 药品退货后,应当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得重新发放使用。
第三条退费管理3.1 患者在医院就诊,取得医院正式收费收据后,因故需退费的,应当向接诊医师说明原因,并由医师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3.2 符合退费条件的,医师应当在该患者所持的收费收据联上注明退费原因,并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费。
3.3 患者在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交费后,因转院、死亡等原因需要退费的,由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收费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费。
3.4 患者在医保收费处交费后,因医保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退费的,由医保部门审核后,报财务科办理退费。
3.5 医院应当设立退款专用账户,退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办理,确保退款及时、准确、安全。
3.6 医院应当建立退费记录制度,记录退费金额、退费原因、退费时间等信息,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控制与监督4.1 医院应当设立财务科,负责医院收费、退费的管理工作。
财务科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收费、退费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2 医院应当建立收费、退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收费、退费的程序、权限和责任,确保收费、退费行为的合法、合规。
4.3 医院应当加强对收费、退费业务的监督,定期对收费、退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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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xx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一、退药条件
1、无条件退药:凡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变化的西药及中成药,根据以下情况,可无条件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1)患者用药后,临床观察到引起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房工作人员发错药品或用法交待错误的药品。
(3)药房工作人员所调剂的药品已经存在发霉、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或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接近失效,并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医生认为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2、不予退药:下列情况不予退药。
(1)前期在我院门诊部进行诊疗的患者,因病情加重等原因转入住院或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生没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出的药品,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2)医生开处方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病人不愿使用或未能用完的药物,不予退药。
(3)中药饮片、拆零药品发出并离开窗口后不得退药。
二、患者退药程序
1、请医生在原处方上,写明退药原因(或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所退药品名称和规格、数量,并签名以示负责。
2、退药病人持医生所写的退药证明、处方和需退药品到
门诊药房,由药房负责人验收退回药物,填写退药清单并签名确认,并详细登记。
3、退药人持退药处方和原始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4、如果需要调换其它药品,须在办理完退药手续后。
再通过医师处方重新开药,不能以药换药。
三、药房退药程序
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3例以上)不良反应,各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组长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
4、对某些临床三个月未使用的药品,由药房负责人核实数量、批号,报科主任审核后,再退回药库。
5、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房负责人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6、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停止使用的,或经药事委员会批准停止使用的药品,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
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
7、除上述情况外,如果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药品过期、失效、毁损(如在领用新批号药品后,还出现前期批号并过期的药品)等情况的,不予办理退库。
8、对有效期仅为1年的药品,或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可使用至有效期前1周。
9、所有退库药品必须由药房组长填写药品退库登记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10、药品库房在收到正常情况退回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将退回药品另库存放。
除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外,应及时联系供货公司,通知退货,不得拖延。
不能退货的,应及时填写报损表,定期交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