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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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非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一旦发出,不得退换。

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及当前患者退药情况普遍,其中多数原因归咎于医疗机构,故制定此退药管理制度以强化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一、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以下情况不得退药:1. 由于费用报销问题;2. 缺乏原始购买凭证;3. 非本院药房提供的药品;4. 具有特殊保存要求的药品,如需冷藏、避光等;5. 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药品。

二、在考虑临床医疗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退药:(一)药品未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一般情况下可退药。

(二)药品已离开药房,但符合以下情况,视为合理退药:1. 经药房负责人确认,药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 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医生在病历中已记录无过敏史、禁忌症;(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金额符合医院规定;(3)已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退药需在发现不良反应一周内完成。

3. 患者死亡,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退药需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4. 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不可预知的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

三、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任何原因的退药均视为不合理退药。

四、退回药品处理:退回的药品若批号模糊、包装缺失或破损,将以报废处理,以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废依据。

五、不合理退药处理:药房每月统计,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公示。

因不合理退药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分管院长批准,由处方医生承担。

六、退药操作流程:1. 患者需至开方医师处,由医师检查药品外观并用红笔注明退药原因。

2. 医务科工作人员(院长)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

3. 药房负责人需确认退药条件,包括药品包装完好、批号登记一致、医生与医务科签字的退药处方。

医院药房退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药房退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房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所有药品的退药管理。

三、退药条件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四、退药流程1. 患者向药房提出退药申请,并说明退药原因;2. 药房工作人员核实患者身份,确认患者所持药品与处方相符;3. 药房工作人员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内外包装完好,品名、规格、批号等信息与处方一致;4.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退药原因,将退回的药品进行分类处理;5.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回的药品登记在退药登记簿上,并注明退药原因、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6.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登记簿报送药房负责人审核;7. 药房负责人审核退药登记簿,确认无误后签字;8.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退药登记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或销毁;9.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登记簿报送财务部门,进行退费处理。

五、注意事项1. 退药过程中,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2. 退药时,患者应提供购药原始票据;3. 退药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退药,并按规定程序处理;4. 退药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药房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由药房负责人决定处理方案。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1.引言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流程,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特订立本《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退药行为,包含患者退药、医生退药等。

3.退药申请3.1 退药申请流程1.患者退药:患者将需退药物携带至医务人员处,填写《退药申请表》,医务人员核实患者信息,并审核药物是否符合退药条件。

2.医生退药:医生将需退药物交还给药房工作人员,同时填写《退药申请表》,药房工作人员核实退药物品和数量。

3.2 退药申请表内容退药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就诊号、联系电话等)或医生基本信息(医生姓名、科室、联系电话等)•药品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批号、数量等)•退药原因•申请人签字及日期4.药品退回及处理4.1 药品退回程序1.药品退回:医务人员收到退药申请表后,核实退药物品及数量,并记录在《药品退回记录簿》中。

2.药品验收:药房工作人员接收退药物品,核对药物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退药申请表全都,并在《药品退回记录簿》中确认。

4.2 退货药品处理1.一般药品退回:一般药品退回应由药房管理员将其送至药库暂存,待有需求时进行重新上架或销毁处理。

2.高危药品退回:高危药品退回应由药房管理员立刻将其送至药库暂存,并通知质控部门进行高危药品退回审核,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和记录。

5.退款及重新配药5.1 退款程序1.患者退款:医院财务部门收到药房的退药通知后,及时进行退款操作,并将退款信息记录在患者病历及相关系统中。

2.医生退款:医院财务部门收到药房的退药通知后,审核退款事由,及时进行退款操作。

5.2 重新配药程序1.患者重新配药:患者需填写《重新配药申请表》,医务人员核实患者信息,经医生审签后,将药品重新配药给患者。

2.医生重新配药:医生需填写《重新配药申请表》,经药房工作人员审查后,将药品重新配药给医生。

6.退药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6.1 退药管理标准1.退药申请表必需真实、准确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品信息、退药原因等。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是一个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为患者,对患者的用药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退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退药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要退药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用药后需退药、药房、药库库存过剩需要退药、医院内部药品调剂需要退药等。

三、退药的定义退药指患者拿到药品后,因任何原因不再需要或不适合使用的药品,需要交回给医院进行处理的行为。

四、退药的程序1. 患者退药患者拿到药品后,如果因病情变化、过敏、药物不良反应等原因需要退药,应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前往药房进行退药。

患者需将已拿到的药品交回,同时填写《患者退药申请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医生或药师签字确认。

2. 药房和药库退药药房和药库在库存管理中,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需调剂等原因需要退药时,应及时将相关药品置于指定的退药区域,同时填写《药品退库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主管药师审核签字确认。

3. 内部药品调剂退药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进行药品调剂时,如发现药品用量不足、处方更改等原因需要退药时,应及时将相关药品置于指定的退药区域,同时填写《内部药品调剂退库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调剂药师审核签字确认。

五、退药的处理1. 患者退药患者退的药品应及时转交给药房,并填写《患者退药处理单》,由主管药师审核后,按照药品特性进行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处理。

2. 药房和药库退药药房和药库退的药品应及时由主管药师审核处理,根据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

3. 内部药品调剂退药内部药品调剂退的药品应及时由调剂药师审核处理,根据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重新调剂、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退药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退药管理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经批准后执行。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输液库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

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发出____个月以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

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④违反有关规定开大处方,超量等,患者要求退药的。

4、患者在治疗中死亡的5、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6、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7、患者需要其他治疗,现金不够的需要退费的8、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1、发出药品已接触肝炎、结核等传染病患者的。

患者因家中有药或药品价格昂贵而要求退药者2、口____、麻、精神药品(患者死亡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7、中心排药已经发出的药品8、不符合第____条规定的三、退药手续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二、退药管理1.凡患者需要退药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药手续。

2.药品的退药要求:(1)未破损的药品可以退回。

(2)已开封的口服药品和注射药品不得退回。

(3)特殊药品(如需冷藏、不宜长时间储存等)需按照医院规定检查后决定是否退回。

3.医院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患者在退药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办理退费。

三、退费管理1.患者退费需要提供退药凭证(药品处方、购药发票等)。

2.退费时,医院收费处应核对患者提供的退药凭证与相关药品是否符合,并填写相应的退费单。

3.退费应按照医保政策和医院规定的退费标准进行,全额退费或按比例退费。

4.退款方式分为现金退款和银行转账退款,患者可以自行选择。

5.退费应及时办理,原则上在患者提供退药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责任和监督1.医院药房负责退药事务的管理,包括及时、准确地办理退药业务。

2.医院收费处负责退费事务的管理,确保退费流程的规范和及时办理。

3.相关科室负责对退药退费的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药房和收费处提供审核结果。

4.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退药退费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保安部门负责监控药房和收费处的退药退费过程,防止泄漏和实施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退药退费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职、奖励金扣罚等。

2.对于认真执行退药退费制度、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团队,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医院药房和收费处应定期检查和整理退药退费记录,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医院应保留退药退费凭证及相关记录,以备日后需求。

3.经医院确认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退药和退费事宜。

以上所述为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退药退费的流程和要求,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一、退药条件1、无条件退药:凡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变化的西药及中成药,根据以下情况,可无条件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1)患者用药后,临床观察到引起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房工作人员发错药品或用法交代错误的药品。

(3)药房工作人员所调剂的药品已经存在发霉、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或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接近失效,并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医生认为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2、不予退药:下列情况不予退药。

(1)前期在我院门诊部进行诊疗的患者,因病情加重等原因转入住院或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生没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出的药品,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2)医生开处方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病人不愿使用或未能用完的药物,不予退药。

(3)中药饮片、拆零药品发出并离开窗口后不得退药。

二、患者退药程序1、请医生在原处方上,写明退药原因(或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所退药品名称和规格、数量,并签名以示负责。

2、退药病人持医生所写的退药证明、处方和需退药品到门诊药房,由药房负责人验收退回药物,填写退药清单并签名确认,并详细登记。

3、退药人持退药处方和原始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4、如果需要调换其他药品,须在办理完退药手续后。

再通过医师处方重新开药,不能以药换药。

三、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3例以上)不良反应,各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组长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

4、对某些临床三个月未使用的药品,由药房负责人核实数量、批号,报科主任审核后,再退回药库。

5、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房负责人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部退还药品的管理流程,确保药品退还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科室、药房和供应室等相关人员。

第二条:退还药品的定义1.退还药品是指已经在医院系统中登记并发放给患者的药品,但由于特殊情况或患者需求发生变动,需要退还给医院的药品。

2.退还药品包含未拆封的药物、过期、损坏、数量不足等各种情况的药品。

第三条: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1.科室内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为科室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2.药房和供应室内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为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退还药品的流程1.科室退还药品的流程:–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在发现需要退还药品时,填写《退还药品申请表》,并注明退还的原因、退还数量、药品名称和批号等信息。

–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退还药品申请表》提交给药房。

–药房工作人员接收《退还药品申请表》,核对药品信息,以确保退还药品符合相关规定。

–药房工作人员在《退还药品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同时将退还药品进行包装并标记好相关信息。

–药房工作人员将经过确认的退还药品与申请表一并交还给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2.药房和供应室退还药品的流程:–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在发现需要退还药品时,填写《退还药品申请表》,并注明退还的原因、退还数量、药品名称和批号等信息。

–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退还药品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相关部门对填写完整的《退还药品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对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退还药品的申请表交回药房或供应室,并通知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退还药品的手续。

–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经过审核的退还药品进行包装并标记好相关信息,然后交回给相关部门或转交给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退还药品的处理1.退还药品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妥当处理,避开对环境和患者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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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售出1周内。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一)患方原因退药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二)院方原因退药: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内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或作用相似的;②患者对所开药物有绝对禁忌证;③医生开药前未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或病历中无相应记录;④医生未征得病人同意,开大处方,损害病人利益,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5、其他医院原因,造成的退药。

(三)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取药后,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1、因费用报销原因;2、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神药品、毒麻药品。

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毒麻精神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3、药品内外包装破损、外观污损或者字迹的、说明书缺失等影响临床继续使用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4、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的小针剂(价格≤1.5元/支);5、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6、取药时间超过7日的;7、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8、价格原因。

(三)退药流程:按原因分退药类型:1、因药房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过敏或不良反应退药等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科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

药剂科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

具体退药流程:1.由退药医师填写《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同时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由申请退药医师在红色发票(报账联)右上角注明退药原因,签字并注明日期;2.由患者持退药申请表、红色发票(报账联)、门诊处方等到门诊部主任、医务科长或院长审核;3.患者持上述材料到门诊药房窗口办理,药房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退药必备条件后,签署退药意见;符合退药条件者进入电脑退药界面,点击退药4.患者持退药单及红色发票(报账联)到收费处退费。

5.收费员录入患者信息,查看有无新开医嘱,进入退费界面予以退费或重新收费。

(四)门诊药房应每月上报退药情况。

(五)因医师处方不当引起的退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医师承担。

二、住院药房退药制度(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1.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药品,如掉塞、有沉淀、变色等现象;2.因患者出院(因病情危重放弃治疗)、死亡,或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3. 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4. 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或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二)凡属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1、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2、外包装已破坏,或在外包装上涂写有床号、病人姓名等字迹的药品;3、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价格≤1.5元/支)的小针剂及口服药品。

4、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5、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神、毒麻药品;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毒麻精神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三)住院患者退药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由退药医师填写纸质版《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由处方医师或者办公护士的电子退药处方;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必须由处方医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所退药品的内外包装、说明书完整、无污损,不影响药品的继续使用;3.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只将药品金额退还给患者,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该类药品。

(四)住院科室退药流程1、住院患者的退药由医师填写好《退药申请单》,普通药品由护士长审核签名,贵重药品由科主任审核签名。

2、护士持填写好的《退药申请单》和相应药品到门诊药房窗口退药,药师确认其退药原因并核实患者身份、医嘱及在院情况,对患者医嘱中无(或少)所退药物或已出院(结帐)患者不予退药。

3、药物退回后药师办理相应下帐手续。

三、退药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办理:1.住院患者退药,由临床科室取药人员持需退回药品到药房,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退药;2.药房负责办理退药的药师,必须严格把关,仔细检查药品包装、批号、效期等药品质量情况,审核临床科室退药是否符合规定,并在退药单上双方签字。

3.凡属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需避光保存外包装破损的药品一律退帐(退到病人账上)不退药品实物,由该科室护士长写欠药欠条。

四、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三例以上)不良反应,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或临床三个月没有使用的药品,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退回药库。

4、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剂科主任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5、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停止使用的,或经药事委员会批准停止使用的药品,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

6、除上述情况外,如果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药品过期、失效、毁损(如在领用新批号药品后,还出现前期批号并过期的药品)等情况的,不予办理退库。

7、对有效期仅为一年的药品,或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可使用至有效期前一周。

再剩余的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直接填写药品报损单,交科主任批准,不必办理退库。

8、所有退库药品必须由药库人员填写药品退库登记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9、药品库房在收到正常情况退回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将退回药品单独存放。

除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外,应及时联系供货公司,通知退货,不得拖延。

不能退货的,应及时填写报损表,定期交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五、退回的药品,药剂科人员应根据药品的质量状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应做好登记,并注明原因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一经发出的药品退回,如果批号显示不清、外包装缺失或破损,作报废处理(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损依据)。

六、经济责任:1、因医师处方不当造成退药的,相应经济损失由处方医生承担。

2、欠药欠条实行月底结算,药剂科将报表上交财务科由财务科将相应金额作为科室支出扣除。

七、药房每月做好药品退药情况报表,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并执行有关医院经济惩规定。

药剂科每月对住院科室的《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进行核查,如果退药情况与患者病历不一致,则按照每份50元扣罚当事医生。

八、处罚措施药房每月25日将《退药申请单》提交医务科审核,对院方原因造成退药的责任人予以处罚。

1、因大处方原因引起病人退药的,责任医师按每张处方扣罚50元进行处理。

2、责任医师、住院科室护士、药师在诊疗、发药过程中产生过错引起退药的,每例次扣发责任医师或药师每例扣罚50元,一月内同一责任医师或药师因过错引起三次退药的,按每例扣罚100元进行处罚。

3、收费员不按流程进行退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收费员承担,并处每例50元处罚。

九、本办法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起执行。

附件:1.门诊药房退药流程2.住院科室退药流程3.xxxx退药申请单xxxx医院医务科2016年8月15日页脚内容6页脚内容7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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