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说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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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定额工程类别划分

土建定额工程类别划分

三、工程类别划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的实际施工项目确定的。

2、不同层数组成的单位工程,当高层部分的面积(竖向切分)占总面积30%以上时,按高层的指标确定工程类别,不足30%的按低层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以建筑面积、檐高、跨度确定工程类别时,如该工程指标达不到高类别的指标,但工程施工难度很大的(如建筑复杂、有地下室、基础要求高、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的工程等),其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4、单独承包地下室工程的按二类标准取费,如地下室建筑面积指标达到一类标准的则按一类标准取费。

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顶标高(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的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力1:IZE)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8、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9、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和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10、强夯法加固地基、基础钢管支撑均按二类标准执行。

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打灌注桩基工程三类标准执行。

专业预应力张拉施工如主体为一类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主体为二、三类工:程均按二类工程取费。

11、轻钢结构的单层厂房按单层厂房的类别降低一类标准计算。

12、大型土石方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5000立方米(不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民建土石方工程。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完整版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完整版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划分说明

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划分说明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2、子单位工程是指——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是指———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的;4、子分部工程是指——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5、分项工程是指———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6、检验批是指————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具体定义:1、建设项目:指在一个总体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

例:一所学校、一个工厂等。

2、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例: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

3、单位工程:指竣工后不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但具有独立设计,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例:土建、电器照明、给水排水等。

4、分部工程:按照工程部位、设备种类和型号、使用材料的不同划分。

例: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等。

5、分项工程: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规格划分。

例:砖石工程可分为砖砌体、毛石砌体两类,其中砖砌体可按部位不同分为内墙、外墙、女儿墙。

分项工程是计算工、料及资金消耗的最基本的构造要素。

详细解释:(一)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单独发挥设计所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单独设计文件的,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1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3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建筑关于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关于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类型区分》建筑工程类型区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单层厂房跨度m〉24〉18〉 12≤12檐高m〉20〉15〉9≤9工业建筑面积m2〉8000〉 5000〉3000≤3000多层厂房檐高m〉36〉24〉 12≤12层数层〉24〉15〉7≤7住所面积m2〉 12000〉 8000〉3000≤3000檐高m〉67〉42〉 20≤20民用建筑层数层〉20〉13〉5≤5公共建筑面积m2〉 12000〉 8000〉3000≤3000檐高m〉67〉42〉 17≤17特殊建筑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烟囱高度 m〉 100〉60〉 30≤30构筑物水塔高度 m〉40〉30〈 30砖水塔筒仓高度 m〉30〉20〈 20砖筒仓贮池容量 m3〉2000〉 1000〉500≤500注:一.名词界定: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明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处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地下室)。

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旅馆、综合楼、办公楼、教课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民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别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民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型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区分。

内部设备如为同一公司施工应并入该单位工程一并划类。

2.住所及公共建筑切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履行本标准,其余切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履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履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区分标准履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立类其余依照。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隶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履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一样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立类其余依照。

6.一个单位工程拥有不一样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2确立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是指利用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按照一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在地基上建造各种建筑物的活动。

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是为了便于管理和规范建筑行业,不同的建筑工程类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下面将介绍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

首先,建筑工程可以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进行分类。

按照用途的不同,建筑工程可以分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类别的建筑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上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和管理。

其次,建筑工程可以根据建筑结构的类型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承重方式,建筑工程可以分为钢结构建筑、混凝土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等不同类型。

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工程在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上存在差异,需要根据结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另外,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施工工艺的特点进行分类。

根据施工工艺的不同,建筑工程可以分为装配式建筑、现浇混凝土建筑、砌体建筑、钢结构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的施工工艺对材料选用、施工方法和工期安排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需要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

此外,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大型建筑工程、中型建筑工程、小型建筑工程等多个类别。

不同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进行合理划分和管理。

最后,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平原建筑、山地建筑、水域建筑、特殊环境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对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着影响,需要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是为了便于管理和规范建筑行业,不同的类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合理的类别划分可以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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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说明是什么(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4)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小于标准层50%的面积的建筑物以及地下室,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层数和面积。

(5)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

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6)属于框架结构的轻工、化工厂房、锯齿形屋架厂房和设施齐全的高级别墅,不低于二类。

(7)冷库工程,含有网架、悬索、升板等特殊结构的工程和沉井、沉箱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单层工业建筑列为一类工程。

(8)锅炉房,当单机蒸发量≥20吨或总蒸发量≥50
吨时为一类,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按檐高或跨度为准。

(9)打桩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均为一类。

(10)扩建、加层建筑按总层数、总面积或总高度为衡量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二类。

(11)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有高有低,跨度或容积有大有小,按就高不就低、就大不就小的原则划类。

(12)化粪池、检查井、地沟、支架等随主体工程划分类别;挡土墙、围墙等零星工程按四类工程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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