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顺合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1万吨方解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陈台沟 环评 公示

陈台沟环评公示
6月24日,中冶沈勘秦皇岛公司编制完成的《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同意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内容进行建设。
陈台沟铁矿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齐大山街道,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开采原矿1100万吨,年产铁精矿467.17万吨,工程总投资34.83亿元。
项目采用充填采矿法开采,尾矿不外排,浅地下选厂将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产噪污染源布置在地下硐室,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项目具有开拓系统复杂、运营期长、生态环境要求高的特点,中冶沈勘秦皇岛公司利用多年积累的矿山环评技术优势,在编制和报批过程中,多项多点并行推进,准确分析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因素,及时研判评价过程中各类难点,为建设单位合理、合法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打造环境友好型绿色矿山提供技术指导,也为建设单位进行环保管理和设计优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的发展理念。
该项目顺利批复,为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中冶沈勘秦皇岛公司的技术实力也得到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五矿矿业的高度认可,我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共5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
项目环评报告共5页
准确,必须涵盖项目基本概况、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意见等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县XXX乡,是一个大型灰岩矿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旨在解决当地经济及居民生活需要,共计投资1.5亿元,预计每年可提供灰石200万吨,可解决当地建筑石料需求。
2、项目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范围:该项目占地500亩,其中掘矿坑位占地200亩,后备坑荒地占地100亩,生产设施占地120亩,设施有厂房、水处理站、护坡、排水设施、职工宿舍等。
二、环境保护措施
1、保护措施:项目投资者将会以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实施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投入相应资金,以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保护当地的水土环境。
2、具体操作:a)加强对矿坑的护理,对采矿造成的土壤破坏力度大的地块进行营养成份调和,以保证土壤质量,避免连续開采所带来的环境污染;b)综合利用生态系统,确保原生植物群落的数量稳定,并加强灌溉系统的建设和维护;c)确保环境污染的空气和水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d)保证安全。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宝方解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企业的决定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宝方解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企业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0.30
•【字号】岫政发〔2018〕69号
•【施行日期】2018.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宝方解
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企业的决定
岫政发〔2018〕69号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岫岩清凉山自然保护区采矿权问题整改工作的函》(鞍国土资函[2018]3号)要求,鉴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宝方解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企业与岫岩清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0.4464平方公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宝方解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企业实施关闭。
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关闭程序。
附件: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17•【字号】岫政发〔2016〕43号•【施行日期】2016.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各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重点减排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总体精神,依照省、市污染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了《岫岩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6年8月17日岫岩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省和市污染减排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全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实施环境优化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实施流域治理、蓝天工程和农村环保工程,大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污染减排工程,确保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二、减排目标1、2016年全县具体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8278.06吨,比2015年下降2%;氨氮排放量控制在813.4吨,比2015年下降2%。
其中工业生活和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下降2%。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3997.74吨,比2015年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5416.52吨,比2015年下降1.5%。
其中工业生活和机动车氮氧化物分别下降1.5%。
2、2016年各重点减排单位具体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其中工业生活和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下降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XXX矿产有限公司石灰岩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提交报告单位: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野外调查:报告编写:审查:总工程师:队长:提交报告时间:二O一一年七月目录1、前言1.1目的与任务1.2技术标准及评价依据1.3以为地质工作及本次评价概况2、矿山建设于开采现状2.1矿山建设概况2.2矿山开采现状3、评价范围确定4、矿区自然环境概况4.1气象与水文4.2地形地貌特征4.3生态环境状况4.4矿区社会经济概况5、矿区地质环境条件5.1地层与岩性特征5.2矿区地质结构与区域稳定性5.3矿区水文地质条件5.4斜坡类型及特征5.5岩(土)体类型及其特征6、评价级别的确定7、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价7.1现状评价内容7.2现状评价因素的选取7.3现状评价方法7.4现状评价8、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价8.1预测评价内容8.2预测评价因素的选取8.3预测评价方法8.4预测评价9、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9.1矿山开采对环境影响程度评价 9.2矿山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价9.3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价10、结论及防范措施建议10.1结论10.2防治措施建议1、前言1.1目的与任务XXX矿产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日通过采矿权挂牌方式有偿取得了XXX矿产有限公司石灰岩采石场矿权,已办理采矿许可证。
2011年4月该矿山因XXX号,因安全问题责令停采,经县国土局同意调整变更矿区范围,XX年X月X日XX市国土资源局XX号文,批复划定矿区范围。
重新进行储量核实,提交相应的配套报告。
企业为了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方针,达到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矿山开采中的安全的目的,根据《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第XX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XX号问《关于加强我省矿产资源开发中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章的要求,特书面委托XX按规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主要任务是:收集矿区已有地质资料,实地调查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现状评价;依据矿山的开拓方式及采矿方法,就矿山未来开采对地质环境影响和破坏、可能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矿山开采受到地质环境的制约、遭受和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价,在此基础上就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岫政办发〔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7日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河道生态环境建设、科学合理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保护全县河砂资源,维护河道采砂秩序,有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鞍山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河道采砂计划》《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际,确保2020年河道采砂权出让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维护河势稳定,保障行洪畅通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安全,确保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确保河道采砂权出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审批、市场运作、依法监管原则。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30•【字号】辽环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鞍山、锦州、营口、辽阳市行政审批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我省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沈阳、大连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涉密项目、填海工程除外)。
已经赋予省级审批权限的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区等按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各市可以按照审批层级与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经综合评估承接部门的承接能力、条件(产业园区应具备独立承担环评审批的内设机构和在编人员),审慎调整环评审批权限,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公开。
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环评审批等质量情况,对未完成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及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环评工作问题突出的地区,阶段性调整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三、各市应及时确定除生态环境部和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东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铁矿、铜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东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铁矿、铜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2.19•【字号】辽环函〔2016〕40号•【施行日期】2016.02.19•【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东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铁矿、铜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岫岩满族自治县东铁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岫岩满族自治县东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铁矿、铜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我厅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6年第1次会议审查,现就报告书批复如下:一、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沙金村中沟组,为改扩建项目,开采矿种为铁矿、铜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规模为5万吨/年,服务年限6.9年。
本矿山含铜磁铁矿石(122b 333)34.326万吨,其中122b类别资源储量12.482万吨,333类别资源储量21.844万吨。
现有项目矿区范围面积0.2494平方千米,开采标高380米至250米,本项目拟在矿区范围内采用平硐开拓。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PD1平硐、PD2平硐、PD3平硐、PD4平硐及井下排水通风系统、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主体工程,井下运输、运输道路、矿石堆场等储运工程,供水排水供热供电等公用系统(供热采用电采暖)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不设废石场和火药库。
本项目占地面积10905平方米。
劳动定员66人,年工作330天,三班工作制。
开拓方式为平硐,采矿方法采用浅孔留矿法和分段采矿法,采矿综合回采率88%。
在矿区西部设置平硐井口、风机房、空压机房等设施,南部布置工业场地,占地面积5397平方米,设办公室、休息室、变电所等生产设施,在工业场地西部设置矿石堆场,占地面积720平方米。
矿山前期开拓废石用于垫高填平工业场地及回填露天采坑,后期废石不出坑,直接回填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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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52 4.3 环境质量现状 53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6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6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67 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9 6.1 生态功能区划与保护目标 79 6.2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影响评价 79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94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94 7.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95 7.3 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 97 7.4 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控 105 7.5“以新带老”措施 106 7.6 项目建设前后矿山排污变化情况“三本帐” 106 8 总量控制 108 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9 9.1 环保投资估算 109 9.2 工程经济效益分析 109 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11 10.1 环境管理要求 111
岫岩满族自治县顺合矿业有限公司 年开采 1 万吨方解石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顺合矿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二 0 一九Fra bibliotek八月目录
概述 1 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4 1.3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5 1.4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8 1.5 评价工作内容、评价重点 14 1.6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15 2 原有矿山概况及回顾性评价 18 2.1 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18 2.2 原有项目工艺流程 22 2.3 原有矿山环境污染状况及治理措施 23 2.4 原有矿山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28 2.5 现有矿山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解决措施 28 3 本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0 3.1 项目概况 30 3.2 项目生产工艺 44 3.3 污染源分析 47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1 4.1 自然环境概况 51
响等。 本次环评综合评价结论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岫岩满族
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在采用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 措施后,项目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来看, 项目建设可行。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0.2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112 10.3 运营期环境管理体系 113 10.4 环境监测计划 115 10.5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115 11 选址合理性及政策符合性分析 117 11.1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 117 11.2 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119 1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19 12 结论 122 12.1 建设项目概况 122 12.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22 12.3 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23 12.4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125 12.5 公参意见采纳情况 126 12.6 评价综合结论 126 附件 127 附件 1 委托书 127 附件 2 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128 附件 3 矿山营业执照 129 附件 4 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130 附件 5 项目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级评审意见书 132
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采掘类环评项目,其主要关注环境问题为生态影响。根据本项目 污染物排放性质及其排放方式、排放特点,结合开采方式及周围环境特征,本次 环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已形成采区破坏指标情况及对策,开采扬尘、 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全部复用的可行性;露天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
附件 6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140 附件 7 环境监测报告 141
概述
一、项目由来
岫岩满族自治县顺合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区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 治县三家子镇安乐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23°18′22″,北纬 40°37 ′25″。该 矿山 2003 年 8 月首次由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原名为福海方解石矿, 法人代表为王福海,主要从事方解石开采及将矿石加工成石粉(饲料用);2006 年 7 月 22 日该矿山转让给赵秀琴,企业更名为岫岩满族自治县顺合矿业有限公司。 最新的采矿许可证于 2016 年颁发(采矿证号:C2103002010066120067430),矿区 面积 0.1km2,由 4 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为+472~+325m,设计利用矿石储 量 15.952 万 t(333),年生产规模为年开采 1 万吨,剩余服务年限 15.91 年。开 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运输,采出的原矿石直接对外销售,不 在矿山加工。矿山自 2006 年 7 月赵秀琴接手以来一直处于停采状态。
本矿山建设至今没有办理环保手续,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 号),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应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 四十五大项“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第 140 子项“石棉及其它非金属矿采选”类, 按管理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委托,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 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 集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建设及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3 年 1 月 1 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 27 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 施行; (13)《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 592 号令,2011 年 3 月 5 日; (1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 年 3 月 1 日;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 (16)国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2004 年 02 月 12 日; (1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 年 08 月 7 日; (18)《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3]25 号文,2003 年 03 月 25 日; (19)“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09 号,2005 年 09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