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范(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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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车库设计规范

机械车库设计规范

机械车库设计规范机械车库是一种通过机械设备,将车辆在有限空间内进行停放和存储的设备。

它具有占地面积小、停车效率高、安全性强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大中型城市的地下停车场、商业综合体等场所。

为了确保机械车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设计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机械车库的设计规范,包括车库内部结构、机械设备、安全措施等方面。

首先,机械车库的内部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车库的高度应能容纳最大高度的停放车辆,并配备相应的通风设施。

车库的主要结构应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并具备足够的承重能力。

车库内部的水电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其次,机械车库的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和要求。

机械设备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功能,能够实现车辆的停放和取出,并能根据需求进行操作。

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停放车辆的需求,并确保车辆之间的间隔合理。

机械设备应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以防止车辆和人员受到伤害。

机械设备的噪音和振动应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以保障车库周边的环境安静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机械车库应设置合理的通风和排烟系统。

车库内部的通风系统应能迅速排除车辆尾气等有害气体,保证车库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

车库的排烟系统应能及时排除车库内可能发生的火灾烟雾,确保车库的安全和人员的逃生。

在安全方面,机械车库应设置合适的防火设施。

车库内部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并配备消防栓和自动喷洒系统。

车库内部的照明设施应充足、均匀,以提供良好的操作环境和安全视野。

车库的出入口和应急出口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保证车库的安全疏散。

此外,机械车库的使用和管理应制定相关规程和制度。

车库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停放和取车,并遵守交通规则和车库的使用规定。

车库管理方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库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机械车库的设计规范包括车库内部结构、机械设备、安全措施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规范要求,可以确保机械车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停车效率,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题。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 (1)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 (1)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转: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1.0.1为使机械式停车库(场)(以下简称停车库)的设计符合相关建设项目的使用要求和城市交通等的管理要求,特别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新建的停车库设计。

扩建或改建的停车库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停车库配置的停车设备,其安全和性能均应符合该设备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1.0.4停车库的设计必须安全可靠,方便高效,并符合城市规划、交通、消防和环保以及停车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要求。

1.0.5停车库及其各项配套设施的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

1.0.6停车库及其各项配套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机械式停车库(场)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lot)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车辆的转: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停车库(场)。

2.0.2地下机械停车库 underground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库内地坪面低于库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停车库净高一般的机械式停车库。

2.0.3独立机械式停车库 independent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单独设置的不依附于别的建筑物的机械式停车库。

2.0.4附建机械式停车库 dependent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附建于建筑物或包含在建筑物内的机械式停车库。

2.0.5机械式停车设备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利用机械方法,将车辆作垂直、横向、纵向搬运,达到存放和取出车辆目的所使用的集机、电、仪一体化的全套设备。

2.0.6停车位 parking place停车库(停车设备)中车辆最终停放的位置。

2.0.7转台 turntable通过回转动作,改变所载车辆纵轴方向的机械设备。

2.0.8车辆升降机 vehicle lift依靠升降机械,改变车辆停放高度的机械设备。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发布16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2011年标字第9号[总第111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发布16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2011年标字第9号[总第111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发布16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正文:----------------------------------------------------------------------------------------------------------------------------------------------------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1年标字第9号(总第111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16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11/ 061-20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2011-12-232012-07-012DB11/T 064-2011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2011-12-232012-01-013DB11/ 833-2011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2011-12-232012-04-014DB11/ 834-201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管理安全要求2011-12-232012-01-015DB11/T 835-2011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011-12-232012-04-016DB11/T 836-2011农业信息资源数据集核心元数据2011-12-232012-04-017DB11/T 837-2011机械式停车场(库)工程建设规范2011-12-232012-08-018DB11/T 838-2011地铁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2011-12-232012-04-019DB11/T 839-2011行道树修剪规范2011-12-232012-04-0110DB11/T 840-2011园林绿化废弃物堆肥技术规程2011-12-232012-04-0111DB11/T 841-2011丰花月季和大花月季栽培养护技术规程2011-12-232012-04-0112DB11/T 842-2011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规程2011-12-232012-04-0113DB11/T 843-2011山区林地食用菌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2011-12-232012-04-0114DB11/T 844-2011独本菊栽培技术规程2011-12-232012-04-0115DB11/T 845-2011切花菊设施生产技术规程2011-12-232012-04-0116DB11/T 846-2011茶菊生产技术规程2011-12-232012-04-01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1年标字第9号地方标准题录【标准号】DB11/061-2011【标准名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标准性质】强制性【发布日期】2011-12-23【实施日期】2012-07-01【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归口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特定要求、车辆外观标志、其它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要求。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使机械式停车库(场)(以下简称停车库)的设计符合相关建设项目的使用要求和城市交通等的管理要求,特别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新建的停车库设计。

扩建或改建的停车库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停车库配置的停车设备,其安全和性能均应符合该设备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1.0.4停车库的设计必须安全可靠,方便高效,并符合城市规划、交通、消防和环保以及停车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要求。

1.0.5停车库及其各项配套设施的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

1.0.6停车库及其各项配套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机械式停车库(场)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lot)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车辆的停车库(场)。

2.0.2地下机械停车库 underground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库内地坪面低于库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停车库净高一般的机械式停车库。

2.0.3独立机械式停车库 independent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单独设置的不依附于别的建筑物的机械式停车库。

2.0.4附建机械式停车库 dependent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附建于建筑物或包含在建筑物内的机械式停车库。

2.0.5机械式停车设备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利用机械方法,将车辆作垂直、横向、纵向搬运,达到存放和取出车辆目的所使用的集机、电、仪一体化的全套设备。

2.0.6停车位 parking place停车库(停车设备)中车辆最终停放的位置。

2.0.7转台 turntable通过回转动作,改变所载车辆纵轴方向的机械设备。

2.0.8车辆升降机 vehicle lift依靠升降机械,改变车辆停放高度的机械设备。

3一般规定3.0.1停车库的规划、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北京市将出台意见规范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

北京市将出台意见规范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

北京市将出台意见规范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立体停车库,推广还有点难(深阅读·探索解决停车难)魏薇邓淑文《人民日报》(2014年06月03日04 版)目前,北京市的停车位资源紧张、供不应求,通过立体停车设备增加车位已成为一个趋势。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将出台意见规范立体停车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此前记者探访一些立体停车库(详见本报5月21日4版《立体停车库上下找空间》)后也发现,立体停车设备在建设和管理上面临一些问题:怎么管理才易于发展推广?怎么建设才能让车主更愿意用?设备怎么建?技术不难,难在相关政策待完善“我们有下潜式、平移式、滚筒式、仓储式等各种各样的停车设备来满足多种需求,连承重也可按照需求设计。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静态交通业商会会长于化龙介绍。

“不同的立体停车位有不同的优势。

机械车位的耗损和维护费用相对较高,简易自走式前期一次性投资较大,但是之后几乎没有维护费用。

”城乡商场立体停车场运营方亿泊停车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赵永学表示。

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主营机械化停车设备,公司副总经理张伟认为,近几年国内立体停车市场发展很快,业内一线厂商的技术也比较成熟,基本是考察借鉴了国外技术并结合国内实际需求(比如国内车型普遍偏大等)自行研发,少数厂家拥有了自己的各类专利。

作为业内人士,张伟也注意到部分车主对一些立体车库“慢、不好停”的抱怨。

“就我们公司而言,在强调人、车安全的基础上,一直在研发新型停车设备增加停车入口空间,包括研发一些人性化装置辅助车主停车,比如从最早的橙色标识装置,到后来安装导向装置、引导镜,现在有些设备还加装了LED引导屏等等,逐步降低了停车难度。

”张伟说。

张伟介绍,国家对于中型、大型、超大型车辆的停车位规格都有明确规定,而停车设备的设计会根据场地情况、用户需求等条件预先设定,一旦建成就只能容纳预定规格及以下车辆。

根据需求单位实际,一般以大型轿车规格占绝大多数,但像是湘鄂情总店的立体车库,就考虑到客流中的占比,四成车位设计为超大运动型汽车车位。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

机械式停车场设计规范

1.总则2.3.4.5.18集机、电、仪一体化的全套设备。

19.20.停车库(停车设备)中车辆最终停放的位置。

21.22.通过回转动作,改变所载车辆纵轴方向的机械设备。

23.24.依靠升降机械,改变车辆停放高度的机械设备。

25.3一般规定26.27.28.3 设置在停车设备周围的人行通道,其宽度应大于0.6m,净空高度应大于1.8m。

4 人员安全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5 人员安全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 有车道(人)的停车库额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1)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2) 停车位数量不大于50个。

4.1.4 地下停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他停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停车库的停车位数量为50个及以下时,其耐火等级可为三级,但其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不燃烧体。

4.1.6 停车库内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不和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

4.1.7 停车库内的装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墙面和平顶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或难燃烧体材料。

2 内墙面宜采用防潮、防霉材料。

3 变形缝的表面装饰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

4.1.8 停车库的楼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强度大、易清洁、易冲洗的不燃烧体材料。

26.5:1车库不应小于15m。

2)距城市支路或基地入口:小型车停车库不应小于6m;中型车停车库或大型车停车库不应小于8m。

2 当一台停车设备的停车位15个及以下时,距城市道路或基出入口:小型车停车库不应小于6m,中型车停车库或大型车停车库不应小于8m。

5.0.3 当一台停车设备的停车位数量大于15个时,停车库出入口不应影响到基地内主要道路的车辆正常通行,后退内部主要道路:小型车停车库不宜小于6m,中型车停车库或大型车停车库不宜小于8m。

关于规范机械式和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的若干意见

关于规范机械式和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的若干意见

关于规范机械式和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的若干意见各有关单位:为缓解城市停车难,加快推进本市停车设施立体化改造和建设,规范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意见。

一、本市鼓励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投资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

鼓励停车场产权人对既有平面停车设施进行改造,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本意见中机械式停车设备指利用地上空间,用来存取储放车辆的机械或机械设备系统。

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指利用地上空间,以钢结构为主体,车辆通过多层停车空间之间衔接通道直接驶入(出)停车泊位,从而实现车辆停放目的停车设备。

二、利用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公共场地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事先征得规定比例的业主(含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

利用其他单位自有土地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应当事先征得自有土地权属单位书面同意。

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需要占用居住区绿地或单位附属绿地的,应当制定绿地置换补偿方案,置换或补偿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既有绿化率指标,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批准。

三、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应当合理选择位置,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严格按照《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要求,做好设备安装和使用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

对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或噪声有影响的,设置单位应当与利害关系人签订协议并协商予以合理补偿。

四、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按照机械设备安装管理,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利用城市公共设施用地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仍按照原有规定,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检验检测合格且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方可投入使用。

DB11T 837-2011 机械式停车场(库)工程建设规范

DB11T 837-2011 机械式停车场(库)工程建设规范
根据适停汽车规格,适停车辆分为六个类型,如表1所示。
组别代号
X Z D T C K
表1 适停汽车规格分类 汽车长×车宽×车高
mm×mm×mm ≤4400×1750×1450 ≤4700×1800×1450 ≤5000×1850×1550 ≤5300×1900×1550 ≤5600×2050×1550 ≤5000×1850×2050
供搬运台车、堆垛机水平运行的空间。 3.7 机械式停车场(库)出入口 mechanical parking lot(garage)entrances
进出停车设备转换区或工作区最外部的出入口。 3.8 停车设备转换区 transfer area
存取汽车时,由人员驾驶状态转换为停车设备控制状态或由停车设备控制状态转换为人员驾驶状态 的区域。 3.9 停车设备工作区 working area
用来存取、储放汽车的机械设备系统。
1
DB11/T 837—2011 3.4 有轨巷道堆垛机 rail mounted aisle-stacking machine
沿着多层停车位车库巷道内轨道运行,向单元车位存取汽车,完成出入库作业的起重机(以下简称 堆垛机)。 3.5 井道 well
供升降机、对重和平衡重在其中升降运行的空间。 3.6 巷道 aisl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837—2011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项目构成 .................................................... 2 5 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适停汽车规格分类 .................................................. 3 6 建筑结构及要求 .................................................................... 4 7 建筑设备 .......................................................................... 5 8 安全防护设施 ......................................................................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 ..............................................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单套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容量 ........................................ 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机械式停车场(库)设计出、入库时间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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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范Mechanical Parking(garage)building norm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0年4月14日)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机械式停车场(库)的设备分类、适停汽车尺寸及质量 (4)5 机械式停车场(库)的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 (5)6 机械式停车场(库)的选址原则与总平面布置 (6)7 建筑标准与工程设计 (7)8 建筑设备 (10)9 交通工程设施 (11)10 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 (12)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起草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停车行业协会、北京市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北京万象国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顺恒达全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紫光百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子石川岛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泰达车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殿东、金朝志、李响、刘鹏、马景山、沈鸿生、许竞、闫维庆、翟凯鸿、张军、张瑞锋、程琪、张迎星、崔勇健、向志远。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式停车场(库)的建设规模、项目构成、选址原则、总平面布置、建设标准、工程设计、建筑设备、交通工程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式停车场(库)新建工程。

机械式停车场(库)改建与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GB 17907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JGJ 100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CJ 16 城市容貌标准JGJ 302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B/T 8713 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8909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8910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215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4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5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545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546 汽车专用升降机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机械式停车场(库)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使用机械设备停放汽车的场地或构筑物。

3.2 停车位 parking slot在停车设备中,用于最终停放汽车的空间。

3.3 停车位尺寸 parking space size在停车设备中,用于最终停放汽车的全部空间尺寸。

3.4 停车单元 parking unit停车库内划分若干个停车单元,每个停车单元内停车数量不宜超过3辆,单元间除留有汽车出入口和必要的检修通道外,其余均采用混凝土结构墙体对停车单元加以分隔。

3.5 机械式停车设备 mechanical parking equipment用来存取、储放汽车的机械设备系统。

3.6 复式汽车库 multi-layer parking garage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

3.7 搬运器 handing device运送汽车的并具有独立动力驱动的装置。

3.8 载车板 parking plate在停车设备中,用于存放汽车的托板。

3.9 梳齿架 comb holder在停车设备中,用于承载汽车的梳齿形支撑架。

3.10 升降机 elevator具有升降功能,可将汽车升降至所需位置的装置。

3.11 回转盘rotating plate在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可将汽车水平回转一定角度以改变汽车方向的机械装置。

3.12 搬运台车 shuttle在巷道轨道上运行,用于运送汽车使之到达预定停车位置的搬运装置。

3.13 轨道 guide有轨堆垛机或搬运台车水平方向运行时,承载重力并为其导向的部件。

3.14 导轨 rail供升降平台、对重升降用的导向部件。

3.15 井道 shaft供升降机、对重在其中升降运行的垂直空间。

3.16 巷道 roadway space供搬运台车、堆垛机运行的水平空间。

3.17 机械式停车场(库)出入口 mechanical parking entrances进出停车设备转换区或工作区最外部的出入口。

3.18 停车设备转换区 parking conversion zone存取汽车时,由人员驾驶状态转换为停车设备控制状态或由停车设备控制状态转换为人员驾驶状态的区域。

3.19 停车设备工作区 parking workspace停车设备运行、存放汽车的区域。

3.20 停车设备高度 parking equipments high停车设备在高度方向上所占用的总空间,它包含停车设备本身和所停放汽车的总高度。

3.21 停车设备存容量 Parking Capacity一套控制系统内机械式停车设备最大存容汽车的数量。

3.22 汽车全宽 car maximum width汽车的最大宽度,包括后视镜处于正常位置的宽度。

3.23 适停汽车 allowed to park car停车设备允许停放的汽车。

3.24 适停汽车尺寸 allowed to park car size停车库或停车设备所能容纳汽车的最大外形尺寸。

3.25 适停汽车质量 allowed parking car weight停车设备中准许停放汽车的最大质量,它等于准许停放汽车整车装备质量加50kg物品的质量。

3.26 层高 storey height停车设备中停车位层与层之间的高度,一般情况下它是车位高度和相应层停车设备设施所占高度之和,当其它设施(如消防、通风等)侵入停车位高度方向位置时,也应包括其它设施的高度。

3.27 单车最大进(出)车时间 once parking largest import(export) time从给出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开始,将车停放到该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最不利位置(或将汽车从最不利的位置取出),直至该停车设备能进行下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为止所需的时间(不包括辅助时间)。

3.28 井道宽度 shaft width平行于轿厢宽度方向井道壁内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3.29 井道深度 shaft depth垂直于井道宽度方向井道壁内表面之间的距离。

3.30 额定载荷 rated load搬运器上最大适停汽车的质量。

3.31 静载荷 static load机械式停车设备搬运器处于静止状态时搬运器或停车位所承受的载荷。

3.32 动载荷 dynamic load机械式停车设备搬运器处于运动状态时搬运器或停车位所承受的载荷。

4 机械式停车场(库)的设备分类、适停汽车尺寸及质量4.1 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根据工作原理分为九类。

4.1.1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利用载车板升降和横向平移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2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升降或俯仰机构使汽车存入或取出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3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在同一水平层上用搬运器平面移动汽车或载车板,实现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多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还需使用升降机来实现不同层间的升降。

4.1.4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有轨巷道堆垛机,将汽车水平且垂直移动到停车位旁,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5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升降机将汽车升降到指定层,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6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垂直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垂直循环运动到达出入口层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7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水平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水平循环运动到达升降机或出入口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8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上下循环机构或升降机将汽车在不同层的车位之间进行循环换位来实现汽车存取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9 汽车专用升降机用于停车库出入口至不同停车楼层间升降搬运汽车的机械设备。

4.2 适停汽车尺寸及质量的分类对适合在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停放的车辆,按其尺寸(汽车长、车宽、车高)及质量分为X(小)、Z(中)、D(大)、T(特大)、C(超大)五个轿车组和K(客车)一个客车组,共6个组,各组别适停车辆尺寸及质量见表4-15 机械式停车场(库)的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5.1 按停车数量划分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模见表5-15.2 机械式停车场(库)项目的构成机械式停车场(库)项目由机械式停车设备及设施、辅助设施、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管理设施及其他构成。

5.2.1 机械式停车场(库)的机械设备类别选择,应依据项目用地范围、周围环境、需停车数量、建筑物的规模和布局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宜的设备型式。

5.2.2 机械式停车设备及设施包括钢结构停车位、钢筋混凝土停车位、载车板、梳齿架、搬运器、搬运台车、堆垛机、出入口,回转盘、升降机、出入口升降设备、轨道、导轨、车辆外形检测装置、出入口安全门、停车设备转换区、设备控制系统、机械设备供配电系统等。

5.2.3 辅助设施包括无障碍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匝道、标志标线、信号及信息诱导系统。

5.2.4 建筑结构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备基础及机械式停车场(库)的本身建筑物(含行车通道及坡道、人行道、停车位、候车区)。

5.2.5 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与防灾系统及环保设施。

5.2.6 管理设施包括办公、收费、调度、监控、警卫、维修、备品备件库等设施及设施用房。

5.2.7 其他设施包括楼电梯、休息室、卫生间、洗车房等。

5.2.8 不同建设规模及类型的机械式停车场(库)项目可依据建设条件与功能要求对上述设施予以减项或分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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