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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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8•【字号】粤发改规〔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天然气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完善我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第三章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第四章价格执行和监督第五章附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管道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我省配气价格管理,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调整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管道燃气是指通过城镇燃气管网(除由省规划的纳入省级能源专项规划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和跨地级以上市输气管网以外的管网)供给用户使用的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其它气体燃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镇管道燃气价格分为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一)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

关于城市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的思考

关于城市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的思考

UAN ZHUO LUN TAN圆桌论坛Y- 155 -2020年7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下发 《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明确提出:省内的天然气输配的价格要严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进行核定,收益率可按照低于7%来确定,各地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这一通知的下达,意味着国家加快推进终端输配气环节的天然气价格改革与监管,希冀能进一步降低终端用气价格。

“省内输配价格”一般包括两部分:省内的管道运输价格(或称短输价格) 与城镇燃气的配气价格。

从政策依据来看,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有各省参照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制定的价格管理办法及配套的成本监审办法;然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策依据仅有一个,即2007年颁布的 《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缺乏配套的成本监审方法。

各省市在成本监审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大的差异。

一、成本监审政策对城市燃气行业带来的影响(一)企业财务核算体系及项目归集口径的趋同变化配气价格要求定期校验,且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造成城市燃气行业的成本监审的工作常态化。

而政策上的不明确,必然会带来政策理解的差异、口径的争议等,可能造成准许成本的核减以及从低核定。

因而城镇的燃气企业必然会寻求变化,在不违背会计准则等规定的前提下向监审规则靠拢。

为了得到成本监审主管部门的认可,避免政企双方在理解上出现误差,城燃企业就会调整原有的业务计划、经营统计数据、财务成本核算等一系列的制度,就会出现会计核与监审口径趋同化。

(二)企业对管网、储气设施等“有效资产”的投资加快根据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配气价格中的“准许收益”的计算基础是“有效资产”。

这无疑会提高燃气企业加快形成有效资产基数的积极性,同时近年来国家对城镇燃气企业的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也提出“不低于年用气量5%”的明确要求,也会促进燃气企业对天然气管网、各类储气设施的投资力度,从长远看会促进城燃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够得到更大的政策导向的保障。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粤价[2012]266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物价局2012年12月3日以粤价〔2012〕266号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道燃气价格管理,规范我省管道燃气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价格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道燃气是指管道燃气企业通过管道系统和设施供给用户使用的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其它气体燃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管道燃气企业包括经营省内跨地级以上市输气管网的企业(简称管网企业)和经营地级以上市辖区内输气管网的企业(简称城市管道燃气企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管道燃气价格包括门站销售价格、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代输价格。

(一)门站销售价格是指管网企业通过供气管网和设施将燃气销售给城市管道燃气企业的结算价格。

(二)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是指城市管道燃气企业通过供气管网和设施将燃气销售给下游买方或终端用户的结算价格。

主要包括分销价格、居民用气价格、公用性质用气价格、工商业用气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

1.分销价格是指将燃气销售给下游具备转销能力的燃气经营者的价格。

2.居民用气价格是指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以及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机构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用气价格计收气费的特定用户的用气价格。

3.公用性质用气价格是指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气价格。

4.工商业用气价格是指除上述价格以外的工商业、经营服务业等的用气价格。

广东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广东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深发展 ,目前广东省 除揭阳市 以外 的2个地 级市都有 0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价格法 》规定 : “ 制定政 府定
了管道燃气 ,截止 到21年末 ,全 省已建成主 干管 网 价 、政 府指导价 ,应 当根据有关 商品或者服 务的社会 00
约5 0 里 ,已开工 建设 的主干 管 网约 1 8 公里 ;燃 平均成本和市 场供求状况 、国民经济 与社会 发展要求 0公 23 气供 应结构原来 以管道人工煤气 为主 、液 化石油气 为 以及 社会 承 受 能 力 ,实行 合理 的购销 差 价 、批 零差 辅 ,近年来正逐渐 被天然气 替代 ;气源 出现多样化 , 未来 几年 ,广 东省将实现海 上天然气 、陆地天然气 、
等热值价格 相对 系数

11 . 1
热值
省 的佛 山 、茂 名 、惠 州等市都已经建立了
80 千卡/ 70 立方米 05元/ 0千卡 . 3 13
1.8 立方米 2 19 5 元/ 4 62 千卡/ 立方米 05元/ 0千卡 . 9 13
管道燃 气价格 联动机
制 。实践 证 明,这 种
普通工业用电 燃料油
08 8元/ . 5 度 4 44 元/ 2 0 吨
81 6 千卡/ 度
09元/ 0千卡 . 9 13
18 . 7 08 . 5
95 0千卡/ .X1 6 吨 O4 元/0千卡 . 5 13
机制一方面可以减少
增加 ,就要求调高价格 ,缺乏提高 生产经营效率 ,降 购气成本大幅波动给 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 , 引投资 , 吸 低成本 的动 力。
这一特性 ,要求它 的定价政策 必须考虑 它对其 他燃料 的竞争 力。而我国 目前 的管道燃 气定价却没有考 虑其

2018年版《广东省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6 燃气工程

2018年版《广东省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6 燃气工程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六册燃气工程主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行日期:2019年3月1日目录总说明 (1)册说明 (7)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D.6.1管道安装说明 (13)工程量计算规则 (15)D.6.1.1碳钢管安装 (17)D.6.1.2碳素钢板卷管安装 (20)D.6.1.3活动法兰承插铸铁管安装(机械接口) (37)D.6.1.4塑料管安装 (40)1塑料管安装(对接熔接) (40)2塑料管安装(电熔管件熔接) (44)3塑料管安装(全自动对接熔接) (48)4塑料管安装(全自动电熔管件熔接) (52)D.6.1.5套管内铺设钢板卷管 (56)D.6.1.6套管内铺设铸铁管(机械接口) (59)D.6.1.7燃气钢管新旧管连接 (62)D.6.1.840m以内小河水下稳管 (63)D.6.1.9燃气管道带气接驳口作业 (65)D.6.1.10管道氮气置换 (68)D.6.1.11气体消耗及置换 (70)1D.6.2管件制作、安装说明 (75)工程量计算规则 (77)D.6.2.1焊接弯头(异径管)制作 (79)1焊接弯头制作(30°) (79)2焊接弯头制作(45°、60°) (92)3焊接弯头制作(90°) (105)4异径管制作 (118)D.6.2.2弯头(异径管)安装 (124)D.6.2.3三通制作安装 (139)1三通制作 (139)2三通安装 (145)D.6.2.4柔性防水套管制作与安装 (158)1柔性防水套管制作 (158)2柔性防水套管安装 (163)D.6.2.5刚性防水套管制作与安装 (165)1刚性防水套管制作 (165)2刚性防水套管安装 (170)D.6.2.6挖眼接管 (173)D.6.2.7钢管煨弯 (182)1钢管煨弯(机械煨弯) (182)2钢管煨弯(中频弯管机煨弯) (183)D.6.2.8铸铁管件安装(机械接口) (186)D.6.2.9盲(堵)板安装 (189)D.6.2.10钢塑过渡接头安装 (192)D.6.2.11防雨环帽制作、安装 (194)2D.6.3法兰、阀门安装说明 (199)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D.6.3.1法兰安装 (203)1平焊法兰 (203)2对焊法兰 (210)3绝缘法兰 (215)D.6.3.2阀门安装 (219)1螺纹阀门安装 (219)2法兰阀门安装 (222)3低压齿轮、电动传动阀门安装 (229)4中压齿轮、电动传动阀门安装 (232)5塑料阀门安装 (234)D.6.3.3阀门水压试验 (237)D.6.3.4阀门操纵装置安装 (240)D.6.4燃气用设备安装说明 (243)工程量计算规则 (245)D.6.4.1凝水缸制作、安装 (247)1低压碳钢凝水缸制作 (247)2中压碳钢凝水缸制作 (249)3低压碳钢凝水缸安装 (252)4中压碳钢凝水缸安装 (256)5低压铸铁凝水缸安装(机械接口) (260)6中压铸铁凝水缸安装(机械接口) (262)37低压铸铁凝水缸安装(青铅接口) (264)8中压铸铁凝水缸安装(青铅接口) (266)D.6.4.2调压器安装 (268)1雷诺调压器 (268)2T型调压器 (269)3箱式调压器 (270)4调压器附件安装 (271)5调压器调试 (272)D.6.4.3鬃毛过滤器安装 (273)D.6.4.4萘油分离器安装 (275)D.6.4.5安全水封、检漏管安装 (276)D.6.4.6煤气调长器安装 (277)D.6.4.7地下调压井安装 (280)D.6.4.8地下调压井基础 (281)D.6.4.9直埋阀、凝水缸井砌筑 (282)D.6.5管道试验、检验工程说明 (285)工程量计算规则 (287)D.6.5.1强度试验 (289)D.6.5.2气密性试验 (295)D.6.5.3管道吹扫 (298)D.6.5.4管道总试压及冲洗 (301)D.6.5.5管道焊缝X射线摄影 (304)4D.6.6管道除锈防腐蚀工程说明 (307)工程量计算规则 (309)D.6.6.1除锈工程 (311)1人工除锈 (311)2砂轮机除锈 (312)3喷砂除锈 (313)D.6.6.2管道内防腐蚀工程 (314)1铸铁管(钢管)地面离心机械内涂 (314)2铸铁管(钢管)地面人工内涂 (318)D.6.6.3管道外防腐蚀工程 (321)1氯璜化聚乙烯(三油二布)(适用钢管) (321)2环氧煤沥青(三油二布)(适用钢管) (325)3石油沥青 (329)(1)二油一布 (329)(2)三油二布 (335)4胶带防腐 (341)5管道焊口防腐(补口补伤) (342)D.6.6.4管道刷油 (344)D.6.6.5设备刷油 (348)D.6.6.6金属构件刷油 (353)D.6.7其他项目说明 (359)工程量计算规则 (361)D.6.7.1镀锌钢管丝接引入管 (363)5D.6.7.2镀锌钢管开三通连结 (365)D.6.7.3管件拆除 (367)D.6.7.4法兰阀门拆除 (369)D.6.7.5凝水缸拆除 (371)D.6.8长距离输气管道及附属工程说明 (375)工程量计算规则 (377)D.6.8.1机械运、布管 (379)D.6.8.2碳钢管安装(人工下向焊接) (381)D.6.8.3碳钢管安装(半自动焊接) (384)D.6.8.4碳钢管安装(氩电联焊) (387)D.6.8.5弯头(异径管)安装(人工下向焊接) (391)D.6.8.6弯头(异径管)安装(半自动焊接) (394)D.6.8.7弯头(异径管)安装(氩电联焊) (397)D.6.8.8钢管热收缩套补口补伤 (401)D.6.8.9防腐钢管、管件运输 (404)1防腐钢管运输 (404)2冷弯钢管、弯头运输 (411)D.6.8.10标志牌安装 (413)D.6.8.11标志桩安装 (414)D.6.8.12阴极保护 (415)1长效参比电极安装 (415)2块状牺牲阳极安装 (416)3带状牺牲阳极安装 (417)4排流器安装 (418)65测试桩安装 (419)6测试探头安装 (420)7阴极保护系统调试 (421)D.6.8.13管道焊缝无损检测 (422)1管口焊缝爬行器X光探伤 (422)2管口焊缝超声波探伤 (425)D.6.8.14管道试压及清管 (427)1管道试水压 (427)2管道空气试压(2.5MPa) (433)3管道空气试压(4.0MPa) (438)4管道空气试压(6.4MPa) (443)5管道空气试压(8.0MPa) (448)6管线水通球清管 (453)7管道压缩空气通球吹扫 (457)8管道氮气置换 (459)9管道干燥 (461)10收发球筒制作、安装、拆除 (463)第二部分措施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说明 (47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473)措施其他项目说明 (485)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487)7第三部分其他项目说明 (491)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493)第四部分税金说明 (497)税金 (499)附录附录一利润 (505)附录二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511)8总说明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编制的。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4.05•【字号】粤价[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二○○七年四月五日粤价[2007]66号)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为适应我省价格管理工作需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我们对《广东省第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进行了修订调整,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我局将根据价格管理的需要适时增补列入《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或对已公布的监审目录进行调整。

二、凡列入《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应依据成本监审权限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进行成本监审,未经成本监审的一律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三、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健全成本监审组织机构,充实成本监审人员,提高成本监审队伍整体素质,改善工作条件,适应成本监审工作的需要。

四、本目录自2007年4月15日起执行,我局原公布的《广东省第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粤价〔2003〕238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序号│项目│监审内容│监审范围│ 监审形式│监审时限│监审部门│具体分工┃┠──┼────┼───────────┼───────────┼─────┼────┼──────────┼───────────────────────┨┃ 1│能源│供电成本│供电企业│ 定期监审│二年│省物价局│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组织对全省供电成本实施定期┃┃│││││││监审,市、县物价局配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10•【字号】粤府办〔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天然气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10日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天然气供应和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着眼加快推进碳排放达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全省推动能源转型升级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部署,围绕实现“用安全气、用经济气、多用气”目标,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综合施策,逐步构建体制更完善、供应更稳定、利用更广泛、运营更规范、安全更可靠的城市天然气发展良好格局,全面推进我省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年用气量达到200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天然气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县建成区供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更加配套完善;行业监管更加严格,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供气层级实现扁平化,城燃企业规模化整合稳步推进,天然气终端价格更趋合理;安全管理更加有力,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风险进一步降低。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8.0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21年8月3日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镇供水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供水成本监管,规范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实施城镇供水价格制定或者调整过程中的成本监审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供水是指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以下称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输送,使水质水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水。

第四条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成本监审工作。

第五条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价格监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与城镇供水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反映城镇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

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社会公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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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价[2008]17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05.09
【实施日期】2008.06.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2008年5月9日粤价〔2008〕17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制定城市管道燃气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调整城市管道燃
气价格过程中,对相关城市管道燃气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道燃气经营者,是指一定区域内通过燃气管网向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和生产等用户输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市、县区域内的城市管道燃气经营者的社会平均成本。

管道燃气定价成本按每立方米核定。

当在同一市场区域内只有一个经营者的,应当在调查、核实该经营者成本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调整并核定定价成本。

第四条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管道燃气供气经营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

与生产经营过程无关的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三)合理性原则。

影响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第五条核定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税务等政府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以及经营者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

没有正式营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经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批文、批件等资料。

第二章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构成项目及相关审核标准
第六条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由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

第七条购气成本是指城市管道燃气经营者从其它厂矿企业、销售企业购入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气体能源所发生的购气费用以及运输装卸费用或自产气体能源作价费用。

计入定价成本的购气费用按实际供气总量与单位购进价格(或合同价)计算;运输装卸等费用据实核定。

第八条输配成本是指城市管道燃气企业在向用户输送燃气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合理费用。

包括输配系统(环节)职工薪酬、动力费用、水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辅助费用等。

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燃气管网、储气设施、调压设施、管理设施、监控系统等组成。

第九条期间费用是指城市管道燃气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管道燃气输配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一般包括货币性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费用。

销售费用一般包括销售部门(不含瓶灌站、汽车加气站)货币性职工薪酬、固定资产
折旧、修理费、办公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第十条货币性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按定员标准和规定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包括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报酬)、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按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等费用。

计入定价成本的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职工人数和人均工资核定。

计入定价成本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计提基数按照计入定价成本的工资水平确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按国家统一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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