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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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产监督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产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提高财产使用效益,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幼儿园成立财产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幼儿园财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 财产监督管理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副园长、财务室主任、后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财产管理职责1. 财产登记与入库(1)所有购置的财产必须登记注册,明确财产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人等信息。

(2)财产入库时,由财务室进行验收,确保财产数量、质量与采购单相符。

2. 财产保管与使用(1)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财产安全。

(2)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做到账物相符。

(3)财产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节约原则,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3. 财产盘点与清查(1)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确保财产数量、质量与账目相符。

(2)对财产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财产报废与处置(1)财产报废需经园长批准,并由财务室进行核销。

(2)报废财产的处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财产借出与归还1. 财产借出需填写借出单,经园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2. 借出物品需注明借出时间、归还时间、使用人等信息。

3. 借出物品归还时,由财务室进行验收,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五、奖惩措施1. 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产管理制度,造成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或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财产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财产监督管理小组另行规定。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一.财产管理原则1. 园内的财产物品是完成保教计划的物质条件,要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 采用分级管理办法,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的财产,各组组长管理组内的财产,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及班级保育员负责保管。

3. 管理的财产做到帐帐相符,张物相符,物卡相符。

4. 每学期财产保管员,利用寒、暑假核对物、帐、卡,并且及时做好报损工作。

5. 财产做到归类、定点不随意挪位。

二.财产分类和建帐1. 国内财产根据用途分为: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消耗性物品三大类、分别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低值耐久品帐、职工保管物品、卡、消耗性物品明细帐。

2. 各类帐卡由园财产保管员统一保管。

三.采购制度1. 园内重大财产物品的添置需由园务会议讨论批准。

2. 一般物品申购须填写“请购单”经园长批准后,由后勤大组长安排人员外出采购。

四.采购、验收制度1.园内物品采购须专人负责。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做到票物相符。

3.财产保管员必须在物品验收后及时入账。

4.购入物品的发票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总价,由经办人、验收人、园长签字后,才能报销。

五.领用制度1.物品建帐后,教工根据需要领取物品,并由报管员加以监督。

2. 消耗品、低值耐久品领用必须由领用人本人在帐册上填写用途签名后方可领用。

3.领用固定资产必须在固定资产卡上签名。

4.职工调离本单位,须先交回所保管物品、包括校服,办理消帐手续。

六.出借制度1.园内物品外借,必须填写借条,凭出门证方能出门。

2.出借物品须由财产管理小组组长审核、签章。

3.出借物品须由保管员备查,如期如数归还,超期必须及时追回。

七.赔偿制度1.每学期检查保管物品,如有损坏酌情处理。

2.借用物品归还时,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教师领用物品须检查,如有损坏及时调换。

八.报废报损制度1. 每学期期末,在清查中发现不能维修的财产,要及时做好报废、报损工作。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四篇)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四篇)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

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部门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

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

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二)1、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有专人保管。

2、凡属园里的资产均要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3、财产的增加、或减少必须有保管人员填单,园领导签字。

4、贵重仪器、专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发现有损坏应及时维修,上报园领导。

5、幼儿园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确保资金运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一、购买教育材料,必须由教师制订计划、由年级组长填好购物清单交园办。

凡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先报总务,由总务统一填写购货清单,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必须由专人验收,统一保管并建帐,办理领用手续。

二、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然后由园长、财务审核或验证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对于报销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发票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四、100元以下使用现金,超过100元必须使用转帐支票,使用前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写明对方单位全称,购物名称,金额数,经园长同意后才可领取转帐支票或汇票。

五、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按有关规定限额。

出差人员填制好报销单凭证,由财务人员审核,经园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经常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帐簿记录,根据业务发生需要,不定期地进行核对,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七、印签章分人保管,下班前认真仔细检查箱门是否关好,必须上锁加密码。

八、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做到不坐支,不得设立“小金库”。

九、专控物品,上报主管部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

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文件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及与幼儿园财产管理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幼儿园财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幼儿园财产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浪费。

2. 合理原则:合理使用幼儿园财产,提高财产使用效益。

3. 责任原则:明确财产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

4. 公开原则:财产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产管理组织第四条幼儿园设立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财产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财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财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产管理内容第六条幼儿园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第七条固定资产包括:1. 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2. 专用设备、设施;3. 办公设备、家具;4. 交通运输工具;5. 其他固定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包括:1. 库存物资;2. 库存现金;3. 应收账款;4. 应付账款;5. 其他流动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1. 购置固定资产时,需经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登记造册,明确使用部门、责任人;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1. 库存物资的购置、领用、报废等,需经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 库存物资实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 库存物资的采购、领用、报废等,需办理相关手续,明确责任人;4. 库存物资的采购、领用、报废等,应遵循经济、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四章财产使用与保管第十一条幼儿园财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财产使用人需妥善保管所使用的财产,防止丢失、损坏;2. 财产使用人不得随意调换、借用他人财产;3. 财产使用人不得擅自处置幼儿园财产;4. 财产使用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财产。

第十二条幼儿园财产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财产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所负责的财产,确保财产安全;2. 财产保管人应定期对所负责的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 财产保管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财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4. 财产保管人离职或调离时,应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保障幼儿园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幼儿园财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幼儿园财产,是指幼儿园占有、使用的一切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施、设备、教材、家具、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幼儿园财产管理必须贯彻节约、合理、有效、安全的原则,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幼儿园财产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幼儿园园长,各级财务、资产管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财产的取得与验收第五条幼儿园财产的取得,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确保质量,降低成本。

第六条财产的验收,应当由园长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负责,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财产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明确财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责任人。

三、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幼儿园财产的使用,必须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不得浪费、滥用或者损坏。

第九条幼儿园财产的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使用人员对所使用的财产负责,确保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条幼儿园财产的维护保养,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财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幼儿园财产的转让、出租、报废或者处置,必须经过园长的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四、财产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监督制度,园长对幼儿园财产的管理负责,财务部门、资产管理使用部门相互监督,确保财产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园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财产的账务相符。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财产管理报告制度,园长每年向教职工大会报告一次财产管理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幼儿园财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_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_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财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2. 物尽其用,合理节约;3. 严格制度,规范管理;4. 公正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幼儿园园长对本园财产管理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幼儿园财务部门负责全园财产的财务管理,包括资产登记、资金结算、费用报销等。

第五条幼儿园各科室、班级负责所辖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班主任为财产管理责任人。

第三章财产登记与分类第六条幼儿园购置的财产必须登记造册,明确财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购置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幼儿园财产分为以下类别: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2. 流动资产:包括办公用品、教学用品、食品、药品等;3. 无形资产: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财产由各科室、班级负责管理。

第四章财产购置与领用第九条幼儿园购置财产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各科室、班级提出购置申请;2. 经分管领导审批;3. 财务部门审核预算;4. 院长批准;5. 财务部门负责采购。

第十条购置的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幼儿园教学、办公、生活需要;2.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3. 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十一条财产领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各科室、班级提出领用申请;2. 经分管领导审批;3. 财务部门审核;4. 院长批准;5. 财务部门负责发放。

第五章财产保管与维护第十二条幼儿园财产保管责任到人,责任人应做好以下工作:1. 保管好所辖财产,确保财产安全;2. 定期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 加强财产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财产损坏、遗失或被盗,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财产维护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一般性财产,由各科室、班级负责维护;2. 设备、设施等大型财产,由财务部门负责维护。

幼儿园园所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所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园所财产的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分类及管理职责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家具、交通工具等。

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

2. 流动资产:包括办公用品、教材、玩具、食品等。

由各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专项资金:包括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

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三、财产购置及验收1. 财产购置:各部门需购置物品,需提前两天填写清购物品单,经园长批准后由事务人员负责采购。

2. 购物必须两人以上,采购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须有发票、收据,并要有经手人员验收后方可入库或分发。

3. 新购置的财产必须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并妥善保管。

四、财产使用及维护1. 各部门、班级应按照规定使用财产,不得擅自挪用、损坏。

2. 财产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能修复的尽量修复再用,保证物尽其用。

3. 各部门、班级应定期对财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财产处于良好状态。

五、财产保管及领用1. 财产保管: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所负责的财产,不得随意侵吞、损坏。

2. 领用:各部门、班级需领用财产,需填写领用单,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3. 领用物品必须登记签名,如有遗失或损坏,使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六、财产清查及盘点1. 园所财产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各部门、班级在清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

2. 清查过程中,如发现财产损坏、遗失,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 财产盘点时,各责任人应亲自参与,确保盘点结果的准确性。

七、奖惩措施1. 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产管理规定的部门、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幼儿园实际情况变化,可予以修订。

2.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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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成立幼儿园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一、购物审批:
1. 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 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 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 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
1. 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

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 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 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 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
1. 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 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4、. 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60%~20%
5. 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
1. 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 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 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 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和危险品专人保管制度:
1. 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 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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