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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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电瓶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公司办事效率,满足员工工作方便,公司增设了电瓶车。为了保护电瓶车的使用寿命,方便日常工作,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领用与管理

1、电瓶车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行政主管见证、电瓶车用车人实名领取。

2、电瓶车实行“谁用谁保管”的管理模式。使用过程中损坏应自行及时修理,发现损坏未修复者,在责令修复后再给予负激励50元。

3、电瓶车钥匙每日由用车人从行政主管手中领取,回来交回。

4、电瓶车行政部在车棚选定适当位置固定停放,每天的充电、应用情况由行政主管监督检查

5、遇有雨天、雪天、雾天等天气情况停止车辆借用。

(二)使用

1、电瓶车的操作严格按《使用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者发现给予负激励50元

2、按照“谁用谁保管”的原则,用车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主管批准,车辆不得调换和连续使用,否则负激励5元。

3、电瓶车停运后,除保养、清洗、更换电瓶外,必须立即入车棚,不得在非规定位置停放,否则负激励5元。

4、电瓶车仅限于市区范围,公司同事使用,如有拉运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它大件物品或其他人员者负激励10元。

5、电瓶车实行限时使用制。夏令时的时间为:8:00时至17:30时;冬令时的服务时间为:8:30时至17:00时。(遇到突发情况未及时交回必须立即报行政部主管)否则未按时交回的给予负激励50元。

(三)用车人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搞好本职工作;

3、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回来立即在车棚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在露天过夜,否则负激励10元。

4、电瓶车用车人每天从主管手中领取电瓶车后,应检查电瓶车的性能,遇到跑水、漏电、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每天领取电瓶车后用车人应做好车辆的清洁,给客户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浙江钱龙印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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