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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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电弧等热源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打火等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火源,一旦管理不当,就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加以严格执行,对于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至关重要。

一、动火许可制度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工作场所应建立动火许可制度。

任何动火作业,都必须经过许可才能进行。

动火许可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动火计划,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位置、时间、作业内容、预防措施等,由专人审核后批准。

只有经过许可,持有许可证的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在动火作业开始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对动火区域进行清理,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质;其次,应设置合理的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域与其他区域分离开来,防止火势蔓延。

同时,要检查动火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修理或更换,以免引起事故。

三、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首先,要确保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都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其次,要仔细查找动火区域是否有泄漏的可燃、易爆物质,以及是否有可燃气体积聚,必要时进行通风消散处理。

最后,要确保动火区域内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并且工作人员要熟悉使用方法。

四、动火作业后的安全处理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处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首先,要及时关闭动火设备,断开电源。

其次,动火区域要进行彻底清理消毒,确保没有留下可燃物或其他危险物质。

同时,要进行火源检查,确保火焰已被完全扑灭。

最后,要对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受伤或中毒等情况。

五、事故的处理和调查若发生动火作业事故,应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组织抢险救援,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要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以便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动火施工作业是指在建筑物或工程现场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火源作业的工作。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动火施工的安全水平,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管理机构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员担任。

2.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动火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培训和考核1. 所有从事动火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动火施工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3. 动火施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定期复训,确保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更新。

4. 安全管理机构对动火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或下岗处理。

四、动火审批1. 动火施工前,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作业审批,获得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2. 动火审批申请书应包括动火地点、作业时间、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内容。

3. 相关部门应在办理动火审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 动火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严禁超时、超范围作业。

五、火源控制和防护1. 动火施工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火源控制,清除易燃物质和可燃气体。

2.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火源的监控。

3. 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火源,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六、个人防护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手套等。

2. 对于长时间进行焊接作业的人员,应配备防护面罩和防护耳塞。

3. 动火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布鞋等易燃物质,以免引发火源。

七、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并呼叫消防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能引燃可燃物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热加工、焊接、切割、熔化、铆接、浸烫等作业。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许可证管理1. 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动火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 动火许可证必须在动火作业区域内显眼地张贴,且有效期内不得过期。

二、动火作业人员管理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切割工或其他相关工种的合格证,并进行岗前培训。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面罩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违反操作规定。

三、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水管等。

2. 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必须清理可燃物质,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确保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物质的爆炸风险。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工具和用火材料的完好和安全性。

2. 检查动火区域的燃气、电力等供应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和动火区域,及时发现火源和火灾隐患。

五、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2. 完成动火作业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关闭动火设备,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场。

六、动火作业的安全督导和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动火作业人员也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和安全意识淡化。

通过以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可以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大局。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作业过程中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避免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常见的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许可制度: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包括动火地点、时间、工艺、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动火作业人员的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了解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措施,并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

3. 动火作业地点的安全要求:动火作业地点必须保持整洁、通风,避免可燃物堆放在周围。

必要时要设置防护措施,如隔离栅栏、防火帘等。

4.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动火设备的运行状况、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关闭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灭火器、水源、防火毯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

6. 动火作业期间的监控和巡视: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监控和巡视,确保没有火源泄漏、没有燃气外漏等安全隐患。

7. 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工作: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工作,清除残留的火源和燃料,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8. 事故报告和救援工作:如果发生火灾或事故,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应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同时,公司还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控。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割炬等会产生火花、火种的作业,由于其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火灾、爆炸风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
1. 动火作业前需要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明确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和应急准备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动火作业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3.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并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4. 动火作业现场应清除易燃物、易爆物等,保证现场整洁,并进行必要的封堵措施,防止火源传播。

5.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设施,保证作业现场的良好空气流通,防止积聚的可燃气体引发爆炸。

6. 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相应的动火作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7. 动火作业应设定明确的作业范围,禁止在未经许可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8. 动火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如点火前进行周围环境检查,确认没有火源和可燃物存在。

9. 动火作业应密切配合消防队伍进行沟通,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报警和获得救援。

10. 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保持作业环境的安全。

总之,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安全动火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动火作业准备工作1. 动火前应组织召开安全动火会议,明确动火的目的、范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确保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及时参加并了解相关事项。

2. 动火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评估作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动火前必须申请并获得相关的动火许可证,并在作业现场明示。

三、动火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动火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3.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并移除可燃物和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4. 动火作业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的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动火过程中,必须不断监测火势的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6.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和整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动火安全措施1.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他人远离危险区域。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产生有害气体和大量烟尘。

4. 动火原料和工具必须按照要求储存和使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动火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合适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通讯畅通。

六、动火作业后续管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记录和数据整理,并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

2. 动火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和危险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总结教训,以改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使用明火、涉及高温、高压或易产生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工作。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对现场动火作业需要进行管理和规定。

一、动火作业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以人员安全为第一要务,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防范措施,预先消除或减轻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原则: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都应该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并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管理。

二、动火作业管理的要求:1.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动火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作业规范,监督作业过程,及时处理作业中的安全问题。

2. 人员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必要的动火作业知识和技能。

3. 作业许可证: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方式、条件等,并在指定区域内设立警戒线。

4. 防火措施:在动火作业区域内,必须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器材使用说明,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 作业程序: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严禁违规或随意操作。

6. 监督检查:配备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定期或随机对现场动火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作废作业许可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

2. 吊销操作证书,限制违规人员参与动火作业。

3. 进行教育培训,加强违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4. 立案追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现场动火作业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要求可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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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动火作业项目有: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区域。

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是指向企业提供动火作业管理服务的单位,包括专业外包服务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检维修队伍等。

4职责和资质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a)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b)负责组织制定、发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评估动火作业基本安全管理条件;c)负责保证动火作业必需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及应急装备等安全保障的投入;d)负责审批特殊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区;因故外出时可授权其他负责人审批特殊动火作业;e)必要时应指派专人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

f)负责签发动火作业审批人资格证。

安全管理部门a)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属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情况;b)负责制修订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管理、动火作业器具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c)负责组织对特殊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d)负责对动火作业审批人、动火人、监火人、参与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颁发企业监火人资格证;e)负责对企业的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f)负责对动火人、监火人资质的审查。

动火作业负责人a)动火作业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b)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交底,组织并参与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监火人员。

提出动火作业申请,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确定分析项目,带领分析人员到用火点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判定分析数据是否合格。

c)负责组织动火作业完工验收,组织检查、清理动火现场。

动火人a)参与动火作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动火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b)确认相关动火作业安全措施;c)确认动火作业内容、动火方式、动火部位、地点和时间;d)遵守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无未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e)发现不具备安全动火作业条件时或在作业过程中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并及时报告监火人;f)持《动火安全作业证》和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进行动火作业。

施工负责人a)施工负责人为动火作业单位现场作业管理的责任人;参与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动火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b)负责施工方参与动火作业人员的管理,对施工作业人员负有管理责任;c)按照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要求组织落实相关安全控制措施;d)负责检查动火作业使用的工器具,确保完好。

监火人a)参与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动火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b)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护,观察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行为,及时提醒和制止不安全行为,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c)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d)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实施动火作业服务时,第三方服务不能替代企业监火人的职责;e)监火时监火人应持监火人资格证,佩戴袖标等明显标志。

当发现动火人、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火人应立即制止动火;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原则且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向上级报告。

f)动火过程中,不得从事与监火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人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

g)紧急情况下,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初期事故应急处置;h)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与动火人共同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i)特殊、一级动火作业时,监火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全程监测,涉及有毒场所应同时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

j)监护人的位置应以能方便观察到用火和火花溅落为准,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高处用火作业或用火处下方的楼板、平台有孔洞时应在上下分别设置监护人。

k)生产装置停车大检修期间一个监护人在一个位置上能够很清楚地监视几个用火点时,允许一个监护人担任几个用火点的监护任务,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用火点。

l)监护人负责用火现场的防火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准备灭火用具,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共同采取措施。

属地负责人a)属地负责人(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等)为动火作业点所在区域的最高管理者,有权指挥、调度属地生产、检修,调配属地人力资源、应急资源等。

b)对属地的所有动火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c)指定动火作业负责人、监火人;d)对属地动火作业的危害辨识、风险分析结果、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督促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e)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f)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析人a)动火分析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b)按照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的动火点和动火分析项目到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测分析,取样检测要有代表性并出具动火分析报告单;c)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准确,对分析结果负责。

动火作业审批人a)经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取得企业颁发的审批资格证;b)亲临现场,检查督促动火作业属地和动火作业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审批动火安全作业证;c)特殊动火作业审批人可以审批一级和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一级动火作业审批人可以审批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d)对审批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负责。

人员资质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熟悉生产工艺、动火作业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具有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的能力。

动火人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监火人应有岗位操作培训合格证和动火作业监火人资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属地负责人、审批人、施工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等参与作业人员,需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及考核记录应归档保存。

培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有关动火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 管理要求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

⑴固定用火区:指在规定的区域内较稳定地从事焊接与切割作业和使用喷灯、砂轮及散发火花或明火的检修和加工工作的区域。

固定动火区设在:1、三修车间;2、现场经确认符合固定动火条件且悬挂固定动火点牌板的周边10米范围内。

⑵固定用火点:指在一定的期间内或长期用在检修及生活中的有明火、化验室电炉等。

固定动火点设在:1、化验室;2、食堂厨房间。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a)运行或开、停车过程中的生产装置区;b)各类易燃易爆生产区、罐区、库区、装车台、码头;c)有可燃液体的泵房;d)液体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质装卸区;e)工业污水厂、工业下水和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f)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g)产生易燃易爆粉尘的场所;h)可燃固体的库区、堆场内或可燃固体正上方的动火作业。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易燃易爆生产区、管廊、储罐区的动火升级为特殊动火作业。

凡车间或单套生产装置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节假日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因抢修等确需动火时,由安全环保部向安监局报备。

应尽可能利用现场工业摄像设备,对涉及一级或特殊动火作业的实行全程监控;工业摄像设备无法拍摄的区域由监护人持防爆摄像设备摄像,所有录像至少保存录像3个月;设定禁火区域:带有生产原料的储罐及反应器内部或其他经确认动火作业实施后可引发事故的区域。

6.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⑴装置进行大、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送至装置外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盲板不得使用铁皮等代替,应符合压力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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