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第四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暨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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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教均衡的规章制度

义教均衡的规章制度

义教均衡的规章制度为了促进教育的公平与平等,保障每个学生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建立起一套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教育管理机制,我国正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章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各地区、各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达到一定的公平和平衡。

下面我们将结合现实情况,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章制度。

一、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1. 合理配置学校和教室为了有效利用教育资源,要按照学生的实际需求和教育规划,合理规划学校的数量和规模。

在城市和农村、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要进行合理的学校建设规划,确保每个学生都有适宜的学习环境。

同时,要根据教育资源的实际分布情况,合理规划教室的数量和布局,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充足的学习空间。

2. 调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当前,我国各地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发达地区的学校教育资源过剩,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采取相应措施,调整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衡。

可以通过向欠发达地区输送教师、教材、教学设备等方式,扩大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从而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3. 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均衡发展教育资源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教育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要通过加强教育资源的调查统计,评估教育资源的配置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完善教育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教育质量保障的均衡1. 完善教育评估机制教育评估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估机制,对教育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要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学校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方向。

同时,要建立起多元化的评估体系,便于比较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是教育的重要资源,要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牙六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巩固我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成果,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和对象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被追究相关责任人。

2.各指标主要负责同志是建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相关建档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以下行为者将进行责任追究:1.建档人或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内的教育工作职责,工作不到位,督查工作不细致的。

2.对在上级教育部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3.在上级部门督查工作时发现存在问题瞒报或谎报、漏报的。

4.其他依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消极作为或不当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以下行为者将进行责任追究:1.没有建立学校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经费不落实的。

2.对学校教育工作不部署、不制定、不落实本校教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达不到《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标准要求的。

3.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小学辍学率超过规定标准的。

4.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不力造成师生伤亡责任事故的。

5.没有积极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内外部环境整治,学校存在脏、乱、差现象的。

6.对在上级教育部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7.其他依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消极作为或不当作为,弄虚作假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1.责令改正或做出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3.诫勉谈话;4.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5.调整工作岗位;除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明文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和静县第三小学均衡发展工作检查通知2015.6

9、和静县第三小学均衡发展工作检查通知2015.6

关于对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工作进行
督导检查的通知
均衡发展各指标负责人:
为进一步巩固和推进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标准,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定于2015年6月30日,对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检查组
组长:塔依尔·哈斯木和静县第三小学校长
副组长:李金科和静县第三小学副书记
副组长:买买提·阿不都和静县第三小学副校长
成员:黄少慧、努尔曼·赛来、马辉、买买提·赛都拉、艾尼瓦尔江、尼亚孜、郭晓英、买热艳木·赛来。

指标负责人:
A1、组织领导:黄少慧
A2、发展水平:马辉
A3、管理与质量:努尔曼·赛来
A4、校际均衡:买热艳木·赛来
希望各指标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安排好均衡发展建设各项工作,归档整理好各指标档案。

和静县第三小学
2015年6月29日。

学校均衡工作制度奖惩制度

学校均衡工作制度奖惩制度

学校均衡工作制度奖惩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均衡工作制度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一)奖励对象为在学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二)奖励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成果突出。

3. 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条奖励种类(一)综合奖励:如优秀教职工、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二)专项奖励:如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奖、优秀教案奖、优秀论文奖等。

(三)特殊贡献奖:对于为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工,给予特殊贡献奖。

第六条奖励措施(一)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给予获奖者晋升工资、职称优先考虑。

(三)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

(四)对获奖者进行宣传和表彰。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推荐: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等推荐候选人。

(二)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三)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表彰: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颁发奖品和证书。

三、惩罚第八条惩罚对象(一)惩罚对象为在学校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

(二)惩罚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学校形象和声誉。

3. 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第九条惩罚种类(一)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二)记过: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三)降级: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降级处分。

(四)撤职:对于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撤职处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doc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doc

牙六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巩固我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成果,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和对象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被追究相关责任人。

2.各指标主要负责同志是建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相关建档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以下行为者将进行责任追究:1.建档人或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内的教育工作职责,工作不到位,督查工作不细致的。

2.对在上级教育部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3.在上级部门督查工作时发现存在问题瞒报或谎报、漏报的。

4.其他依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消极作为或不当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以下行为者将进行责任追究:1.没有建立学校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经费不落实的。

2.对学校教育工作不部署、不制定、不落实本校教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达不到《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标准要求的。

3.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小学辍学率超过规定标准的。

4.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不力造成师生伤亡责任事故的。

5.没有积极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内外部环境整治,学校存在脏、乱、差现象的。

6.对在上级教育部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7.其他依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消极作为或不当作为,弄虚作假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1.责令改正或做出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3.诫勉谈话;4.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5.调整工作岗位;除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明文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汇报材料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工作汇报材料

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汇报材料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汇报材料(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工作汇报材料)和静县第二中学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工作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和静县第二中学对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莅临我校就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衷心地希望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下面,就我校近年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和静县第二中学始建于l18年,位于和静县城文化西路。

学校总占地面积118464.10平方米(约177.69亩)。

截止目前我校现有教职工243人,其中专任教师150人,(高级职称43人,中教一级79人,中教二级26人,未聘2人)。

现有教学班46个(维语班25个、双语班3个、汉语班18个);在校学生1980名,其中:寄宿生1390人。

自然之美与人文创新的契合。

二、《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1、学校坚持把《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列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课和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组织教师学习,对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和内涵进行了认真的解读。

通过学习,教师们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法》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义务教育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保障适龄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2、在抓好教师学习的基础上,学校认真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结合团队活动、班会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用社会实践、主题班队会等活动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做到让《义务教育法》在学生中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义务教育法》的宣传版面,各班利用黑板报、文化长廊等办校内义务教育宣传栏,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亮点和精神实质。

3、为严格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学区适龄少年儿童全部依法入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标准化建设,强化各类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度。

校长工作职责1、执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和实施学校的各种计划、规章制度。

2、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德育为首,以教学为中心,以主要精力组织和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3、领导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学校职能部门,支持工会、教代会、团队开展工作。

4、负责学校人事安排和教职工的考核晋级和奖惩工作,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管理学校设备和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办好职工福利。

6、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和教师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工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全面贯彻执行。

2、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指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3、制订并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如期做好党支部工作总结。

4、对学校各级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配合校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6、尊重、保证和监督校长在学校行政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积极参与决策,支持决策的实施。

7、通过党支部,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工会工作的领导,发挥团体的政治工作职能及对学校工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8、努力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副校长工作职责1、协助校长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2、参与具体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予以实施、检查和总结。

3、协助校长建设教师队伍,注重教师的培养,组织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4、协助校长民主管理学校。

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要听取教代会意见,再提交行政会议研究,并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优质】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优质】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
量检查考核制度
为促进我镇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期保质完成,特制定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如下:
1、本制度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各中小学的职能和检查内容,按照完成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年终考核和实施奖惩的依据,计入年终考核结果中。

3、采取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以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4、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各学校必须积极配合检查组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进展顺利。

5、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完成该项工作,通过考核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成各项工作。

6、对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及工作事故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将由和静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酌情处理。

7、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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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第四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暨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标准化学校建设及全校档案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激励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评估验收,现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及学校档案责任书的要求,根据责任人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特制定工作奖惩方案如下:
一、标准化建设及档案目标责任书分工及奖惩责任人范围
1、校园工程及环境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由阿不拉江总务主任分工负责。

2、四大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张玉)、办学条件(赛买提江)、队伍建设(热孜完.孜)、管理与质量(艾尼娃尔)领导负责人,资料协助(朱红菊)。

3、主要指标负责人:(1)组织领导(玛依热)、资金投入(热孜完、乌、阿孜古丽)(2)办学条件(米那瓦尔)(3)队伍建设(赵方庆)(4)管理与质量(张学萍、吐尼沙古丽)。

4、德育达标工作(王红梅),精神文明工作(张中军)。

5、幼儿园档案工作(古丽)和其他档案目标责任书(吐逊娜依、李艳、麦尔哈巴、夏扎提古丽等)、标准化相关指
标体系(徐婉露、赵绒、何璐)及八大室负责人(古丽尼沙、艾力江、库尔班古丽、迪力拜尔、贾秀芳、肉先古丽、乌都巴力)(包括信息上报工作)。

奖罚
二、奖励办法:
1、凡负责档案指标赋分在250分以上,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的负责人职称考核每年加分2分,学校每季度绩效考核加3分,年终考核加3分。

2、凡负责档案指标赋分在120-249分,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的负责人职称考核每年加分1.5分,学校每季度绩效考核加2分,年终考核加2分。

3、凡负责档案指标赋分在120分以下,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的负责人职称考核每年加分1分,学校每季度绩效考核加1.5分,年终考核加1.5分。

4、各指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达到考评细则优秀要求的,评优选先优先考虑。

三、处罚办法:
1、各项工作必须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及学校档案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完成,对不及时上报数据、信息和资料的,各责任人每次在加分项目中扣0.5分,扣完为止。

2、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各项工作扣分的,在加分项目中
每次按档案指标赋分在250分以上,按扣分的1%扣除,赋分在120-249分,按扣分的2%扣除,指标赋分在120分以下,按扣分的3%扣除,扣完为止。

在检查中受到批评和通报的,按校级每次扣1分,县级每次扣1.5分,州级的每次扣2.5分,区级的扣完为止。

3、对工作中责任人互相推诿、不积极,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除扣掉全部加分项目外,还要在全校做公开检查。

4、因临时工作需要抽调的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工作完成差的酌情处罚。

5、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达不到考评细则合格要求的,绩效考核不得为优秀,并取消其他评优选先的资格。

和静县第四小学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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