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清晰性和可追溯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装材料等。
三、职责分工1、生产部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对产品进行标识。
确保标识的内容准确、清晰、完整。
2、质量部门监督产品标识的执行情况。
对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理。
3、仓储部门做好产品标识的保管工作。
按照标识进行产品的出入库管理。
4、销售部门向客户传递产品标识的相关信息。
四、产品标识的内容1、产品名称应使用标准的产品名称,不得使用易产生混淆或误导的名称。
2、产品规格型号明确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参数,以便于区分不同的产品。
3、生产日期采用清晰、易读的格式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
4、保质期对于有保质期要求的产品,准确标注保质期。
5、生产批次便于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
6、质量等级标注产品的质量等级,如合格品、一等品等。
7、成分或配料表对于食品、化妆品等产品,详细列出成分或配料。
8、执行标准标注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9、生产许可证编号依法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标注相应的许可证编号。
10、警示标识对于可能存在危险或需要特殊注意的产品,标注警示标识和说明。
11、认证标识如产品获得相关认证,标注认证标识。
12、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提供准确的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以便消费者联系和投诉。
13、售后服务信息包括售后服务电话、网址等。
五、产品标识的要求1、标识应清晰、易读、不易磨损。
2、标识所用的文字、符号、数字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3、标识的颜色应醒目,与产品包装或本体形成明显对比。
4、标识的位置应明显,便于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查看。
5、对于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保存或使用的产品,应在标识中注明相关要求。
六、产品标识的制作和使用1、标识的设计应由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特点和法规要求进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钢材标识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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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材标识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钢材标识管理,防止不同材质钢材混用、误用。
增强现场的目视化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整料、料头、料块以及半成品料。
3. 职责
3.1 仓库规定颜色的使用规则及定义颜色的含义
3.2 仓库负责钢材料场所有钢材色标的涂刷及维护。
3.3 机加工车间负责对在自己作业区域形成的料头、料块及半成品料进行标示。
3.4 质保负责对色标涂刷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处理。
4、定义
运用红、黄、蓝、绿、白五种颜色作为主色,尽量使用单色来标示材质,但是鉴于钢材材质繁
多,最多可以使用三种颜色来标示材质。
4.1
4.2 颜色的使用规则
4.2.1 圆钢、钢管的标识标注到圆钢、钢管的两端。
4.2.2 钢板的标识标注到钢板的四角或侧面。
4.2.3 颜色定义中色标有顺序要求的要按顺序涂刷。
5、工作内容
5.1 涂标操作者及监督者
5.1.1 钢材进厂后由搬运工负责涂标识,仓库管理员有监督的义务和权力。
5.1.2 圆钢、钢管、钢板下料后由下料人员负责涂标识。
5.1.3 对于需要从车间退回仓库的料头、料块,如没有材质标示,仓库有权拒绝接收。
5.2 对责任人的处罚规定
5.2.1 质保负责钢材进厂标识及料头、料块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按每件 10 元扣除绩效工资。
5.2.2 对于因标示不清楚,造成钢材混用、误用的,根据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来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6.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仓库负责解释并持继改进。
钢材颜色标识。
仓库包装材料标识牌及卡片账管理规定

仓库包装材料标识牌及卡片账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仓库包装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的安全使用及追踪,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
2. 定义- 2.1 仓库:指公司内各个负责存放和管理包装材料的地点。
- 2.2 包装材料标识牌:指附着在包装材料上的标有基本信息的牌子,用于识别和追踪包装材料。
- 2.3 包装材料卡片账:指对仓库内所有包装材料进行记录和管理的账簿或电子记录。
3. 标识牌管理规定- 3.1 包装材料应贴有标识牌,标识牌上应包括以下信息:包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日期、制造商等。
- 3.2 标识牌应整洁清晰,不得涂改、污损或脱落。
- 3.3 标识牌应固定在包装材料的最佳位置,便于识别和查找。
4. 卡片账管理规定- 4.1 每个仓库应建立包装材料卡片账,对所有入库和出库的包装材料进行记录。
- 4.2 包装材料的录入应包括以下内容: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入库日期、制造商、供应商、存放位置等。
- 4.3 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包装材料卡片账,并保持准确完整。
- 4.4 包装材料卡片账应存放在固定的位置,方便随时查阅。
- 4.5 定期进行包装材料卡片账的盘点,确保账簿与实际库存的准确性。
5. 监督与责任- 5.1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包装材料的标识牌管理和及时更新包装材料卡片账。
- 5.2 审核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抽查,以确保标识牌和卡片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6. 违规处理- 6.1 发现标识牌不符合规定或包装材料卡片账有错误的情况,仓库管理员应立即进行整改。
- 6.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7. 总结本规定对仓库内的包装材料标识牌和卡片账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强了材料安全使用和追踪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仓库管理水平和效率。
所有仓库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管理习惯。
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1供施工分承包商施工用的图纸文件均应有“供施工用”图签标识。
2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应按照设计文件中对产品的规格、位号、材料标号等的要求,建立与设计文件表示方法一致的铭牌或标牌标识。
3施工分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标识应与设计文件相一致在材料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应做出明显状态标识。
4在搬运、贮存和交付过程中,库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保护好产品标识,若一旦因故损坏时应立即修复。
5成批产品的标识,入库后需分小批出库时,应按规定进行标识转移(如板材牌号、批号、炉号的转移;管材牌号、批号等的转移,以及线材、型材色标的转移)。
严格防止使用无标识的产品。
6施工现场安全和危险警告标示7为确保设备在使用中或在修理中的运作安全,必须在其控制开关柜处加附危险警告标签。
8现场埋设的电缆应按照规范加设标志桩。
9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应经总承包商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加检验标签,有检验标签的施工设备才能运行。
10施工分承包商搭设的脚手架,应经总承包商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加检验标签,才能投入使用。
11所有超过____米的挖掘工作应设有栏障、绳子等,要有足够的标志使日夜都清晰可见。
12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车辆行驶限速标志。
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2)是一种规范和管理施工现场标识的制度,旨在确保施工现场标识的合理、准确、有效地使用,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和效率。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括在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中的规定和要求:1. 标识设计要求:规定标识的设计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清晰明确、易于理解和辨认,能够有效传达相关信息。
2. 标识安装要求:规定标识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求标识能够在施工现场容易看到,并且不会对施工作业造成阻碍或安全隐患。
3. 标识维护要求:规定标识的维护责任和频率,包括定期清洁、检查和更换损坏的标识,以确保标识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4. 标识内容要求:规定标识的内容要求,要求标识包括相关的安全警示信息、禁止或限制的行为、紧急联系电话等,以帮助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识别施工现场的危险和注意事项。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3篇)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原材料管理,防止原材料的非预期使用,需对原材料的标识重点管理。
尤其是对露天放置的钢材等重要原材料,标识配置是非常重要的。
1、钢材验收入库后,由保管员对照《采购计划》及《材质证明书》写好标识牌定置在钢材一侧。
2、标识内容包括。
材质、规格、炉批号、任务号(工程代号)、检验状态等,标识必须清晰且具有唯一性。
3、辅助标识:用色标区分材质作为辅助标识,在钢材规定位置用不同颜色涂以色标,如:q235用红色,q345用白色等。
颜色及色标位置按《钢材材质色标规定》执行。
4、保管员及时整理、检查,保证原材料区标识牌的整齐性、统一性、可辨认性。
5、材料从原材料库领出时,在保管员的监督下,由领用人将标识移植到钢材上,同时也作为操作工按图纸核查材料标记的依据。
6、7、8、9、材料切割下料前,也必须进行标识移植方可下料。
保管员发料时,应认真核查《领料单》与材料标识是否一致。
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在标识未得到确认前不得使用。
材料加工过程中的标识管理执行《产品标牌及标识作业指导书》之规定。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企业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材料,确保材料安全、高效使用和准确计量的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1. 材料标识的要求:规定了材料标识的要求,包括标识的内容、规格、颜色等。
2. 标识的位置和方式:明确了标识应该放置在材料上的位置和使用的方式。
3. 标识的维护和更新:规定了对材料标识进行维护和更新的要求,确保标识的清晰可见和准确性。
4. 标识的使用范围:规定了哪些材料需要进行标识,以及标识的使用范围。
5. 标识的记录和查询:要求记录每个材料的标识信息,并建立查询系统,方便相关人员查询和管理。
6. 标识的管理责任: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对材料标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建立和执行材料标识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材料,提高材料使用效率,减少材料的浪费和损失,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材料标识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4篇)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材料标识的管理,确保材料标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引导原则1. 依法、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材料标识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管理和使用材料标识。
2. 准确、规范操作:材料标识管理过程中,要求操作人员准确执行操作规程,遵守标识管理制度。
3. 严肃、公正管理:对违反材料标识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证管理的公正性。
第二章材料标识的分类第三条标识的种类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管理要求,材料标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批次标识:用于标识材料的批次信息,以便快速查找和追溯。
2.条形码标识:用于实现自动化管理和追踪,提高材料管理效率。
3.图形标识:用于标识材料的特点和用途,便于识别和使用。
4.颜色标识:用于区分不同种类的材料,便于分类管理和排查异常情况。
5.文字标识:用于标识材料的基本信息,以便查找和核对。
第四条标识的规格根据材料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确定相应的标识规格,包括但不限于大小、形状、颜色、文字字体等。
第三章材料标识的管理第五条标识的标记1. 标识的标记应准确、规范,不得模糊不清或错乱。
2. 批次标识应包括批次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3. 条形码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扫描测试确认可读。
第六条标识的粘贴1. 材料标识应粘贴在材料的包装箱或配送箱上。
2. 标识的位置应明显、易于查找,防止破损或脱落。
3. 材料标识应与材料实物一致,不能错位或遗漏。
第七条标识的保护1. 材料标识应保证清晰、完整,不得有污损、破损或模糊。
2. 材料标识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应得到有效的保护,避免损坏。
第八条标识的变更1. 材料标识的变更需经过合规审核和记录,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和接受变更内容。
2. 标识变更后,应及时更换原有标识,并进行相关调整和记录。
第九条标识的追溯1. 根据需要,对具有追溯要求的材料,进行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并确保其可追溯性。
物料标识管理制度

物料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物料标识的管理,规范标识的内容和格式,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物料标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标签、包装标识、仓库标识等。
三、标识内容1. 产品标签: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包装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批次号、净含量、生产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 仓库标识:包括仓库名称、存放物料代码、存放位置、存放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标识管理1. 标识制作:根据标识内容要求,由相关部门负责制作标识,确保信息准确、清晰、不易褪色。
2. 标识使用:在使用时,应根据标准要求将标识粘贴或附着在相应物料上,确保易于识别和查找。
3. 标识更新:一旦标识内容有变动,应及时更新标识,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标识保护:对于易损坏的标识,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保护,确保标识长期可读。
五、责任分工1.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和包装标签的制作和更新工作。
2.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仓库标识的制作和更新工作。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标识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工作。
4. 相关部门负责对标识的使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六、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各个部门的标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不定期检查:随时可以对任何部门的标识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标识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物料标识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个部门的支持和执行,确保公司的物料标识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货品标识管理规定,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标识管理办法

标识管理规定1、目的为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混淆,避免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并确保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不合格品、物料、量具及生产设备的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权限3.1质检部负责发布产成品包装标识的说明及具体要求;负责组织产品质量缺陷时的调查。
3.2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各车间完成检验状态标识的设计、制作,并对各车间的标识工作进行监控。
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一般性标识的投用和管理;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不合格品标识按要求投用和监控。
3. 4质检部、生产管理部,均可对标识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工作程序和要求4.1标识分类4.1.1 标识分为物料标识及状态标识两大类。
4. 1.2物料标识用于明确物料属性,如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等。
5. 1.3状态标识用于明确物料检验状态,如待检、合格、不合格等。
4. 1.4物料标识与状态标识,依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或独立标识。
4.2标识方法及要求1. 2.1标识方法有张贴标识卡、悬挂标识牌、库存台账记录、外包装印刷或手写等多种型式。
4. 2.2产成品包装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各车间按照质保部要求的产成品生产要求统一执行。
5. 2.3检验状态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要求,各车间按照规定的样式实施。
6. 2.4其余一般性标识,可由各车间自行组织设计和投用。
7. 2.5凡需要书写的标识,需注意用笔的选择,确保可重复利用,确保字迹工整、清晰、醒目;标识内容无歧义。
8. 2.6凡需要张贴的标识,需选择适宜的张贴材料或张贴方法,确保张贴牢固,持久耐用;不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失效。
9. 2.7各类标识的设计和投用,应考虑物料垛放时的情况,确保物料垛放后,标识仍可在外部明显观察(不要求单一包装均可观察)。
4.3新购原材料标识4.3. 1原材料到厂后,仓储车间负责将其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作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必须确认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并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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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材料标识管理规定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部门、岗位及职责 (3)4材料可追溯信息的采集 (4)5材料可追溯信息的标识 (5)6标识制作的一般规定 (7)7附则 (8)8附件 (9)1目的为加强对现场材料及各类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工程材料在加工及交付使用后的质量特性能够满足要求,防止工程材料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建设,工程材料的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等。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最新版的规范、法规和规定,如果本规定与国家最新版规范、法规和规定有冲突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部门、岗位及职责3.1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材料标识管理工作由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经理部)中的采购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共同负责;对材料标识工作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应归入工程管理部的质量检查、审核过程中。
总体职责如下:3.1.1工程管理部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程序及规定,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责任;3.1.2采购管理部负责原材料、零配件和工艺设备采购、验收过程的标识管理,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制造单位的标识要求,并在收货时进行标识验收。
3.1.3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抽检和联合检查,动态掌握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的工作质量;3.1.4工程管理部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标识管理的监督、检查。
3.1.5工程管理部负责要求所管辖的监理机构和承包商按照标识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
3.2监理单位监理部门具有对工程材料和相关质量文件的监管职能,并负责协调、组织入场验收和工程材料入场文件资料的报验,负责对入场材料及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审核。
3.2.1监理单位应完善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3.2.2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其内容要有符合本专业工程特点的所用材料等标识和可追溯管理的控制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严格执行;3.2.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监理合同的规定,负责本专业所用材料的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和控制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3.2.4监理单位对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报告;3.3承包单位3.3.1组织建立各级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必须满足项目质量体系要求,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建立项目设备材料控制程序和现场管理规定,确保供应及时、领发有序、责任到位,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
3.3.2建立健全相应的材料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相关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对建设质量负责;3.3.3配备符合要求的材料质量管理人员,材料质量管理人员要保证充实、到位,确实保证完成职责;3.3.4遵照本规定的要求,针对各自的工作范围编制详细的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的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严格实施;3.3.5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材料标示管理程序.3.3.6承包商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应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若承包商按ISO9000标准制定了完整的色标管理方案,经监理及业主审核、批准后可用于本项目. 4材料可追溯信息的采集4.1到货的材料必须随带质量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4.2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原件,原件由材料采购承包商指定专人负责按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登记、保管、编目、组卷,交工验收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4.3现场使用的质量证明文件为原件或加盖采购承包商见证章的复印件(红色印泥,并有采购承包商经办人亲笔签字);4.4质量证明文件和到货的材料应一一对应,并与到货的材料实物标识相符;4.5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应包括材料的基本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质量证明文件中的试验、复验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4.6若到货的材料实物与质量证明文件不符,或其性能指标、试验与复验指标、交货状态等不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则该批材料不得使用;4.7工程材料的入库验收应按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材料经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材料验收应检查其标识是否清晰,标识的信息内容至少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制造标准、炉批号;4.8入库的材料应按材料的类别分别建立台账,采集标识的信息,建账登记的质量信息至少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制造标准、炉批号、供应商名称、质量证明书编号;4.9工程材料的进场报验按项目的有关规定,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4.10材料的发放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发放时应记录接收单位、使用装置的名称和单元号、使用部位、发放数量等,并将信息一并汇入台账中,台账原件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留存备查;5材料可追溯信息的标识5.1工程承包商应按ISO9000标准要求建立材料库房,妥善保管材料,并严格执行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5.2材料库及料场均应设置待验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并采用书写标牌进行标识。
5.3工程中所有待用材料均应分类存放,不同类别、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型材、配件验收合格后,分门别类地摆放,并用料签、料牌或书写方式作摆放分类标识。
标识分别标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炉批号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5.4工程材料的标识应由承包单位负责在材料库房完成,标识的内容至少包括材质色标、规格型号、制造标准、炉批号;5.5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对材料的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材料的使用功能。
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5.6用于做色标的材料应选用防水、防潮、粘接牢固的油漆及油墨,颜色鲜明,并本身不会对工程材料产生腐蚀,含硫、铅、锌或其它金属盐类材料不可用于不锈钢材料的标识;5.7有出厂原始标识的材料可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他出厂标记等。
若钢筋等材料无出厂标识,均应采用标牌标识;5.8材料若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脱落或损坏无法辨认时,由材料检验工程师协助质量管理工程师对其确认,若确认为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5.9如有“紧急放行”的材料及零部件,应设置“待检”标识牌,并作好相应记录,注明使用部位,复验合格后方可取下“待检”牌;5.10材料领用出库时,领用人必须逐一核对材料标识,材料标识证明该材料为需领材料时方可使用。
若无特殊要求,材料出库时,每一件上必须有规格、型号及材质的标识;5.11工程材料在除锈、防腐施工过程中应“移植”色标、规格型号、制造标准、炉批号;5.12材料经切割下料,与原标记分离时应及时“移植”色标、规格型号、制造标准、炉批号,预制成型的半成品应标识管线号或板号等,避免错用;5.13承包商在压力管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管段单线图管理制度,管段单线图真实反映工程安装施工情况,实现管道焊接、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管道材料、配件质量的可追溯性;5.14管道安装必须按管线号绘制管段单线图及管段单线图材料清单。
管段单线图上应注明管线号、介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焊口分布、焊工代号、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各种管件示意及位置、活动焊口、固定焊口状况示意等。
管段单线图材料清单至少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制造标准等;5.15焊口编号以介质流向为依据,先主管、后支管,先大管后小管的规律编制焊口顺序号。
压力管道实体上焊口位置应标记焊口编号、焊工代号、焊接日期、检测日期、管线号;5.16无损检测单位应在压力管道实体上,对已完成的射线检测焊口进行标识;6标识制作的一般规定6.1材料标识要求1.材料标识工作在材料库房或材料存放场地内进行。
2.碳钢、铬钼钢等材料标识,在除锈、刷完底漆后进行。
3.材料标识应清晰、牢固,其标识位置不得掩盖其它标识。
4.材料标识应采取适当的手段,确保其直线的形状,避免油漆污染材料表面。
5.使用钢印标识时,其钢印深度不能超过0.5mm且小于材料厚度的10%6.奥氏体不锈钢材料使用油漆作为标识时,其成分内不得含锌、硫、铜或盐酸盐等。
7.对于不可能按要求进行标识的(如小尺寸)应制作永久、牢固的标签。
8.油漆、钢印等标识不能标于:a)管子、管件及其它部件的内侧b)焊缝c)法兰、垫片密封面d)螺纹表面6.2管材标识规定1.用油漆在钢管表面绘出一条或几条相同或不同颜色的平行直线,直线能贯穿钢管的整个长度,其宽度在5~15mm之间,两条油漆间的距离保持5mm以上。
2.油漆清晰、牢固,颜色易于辨认。
3.油漆颜色及条数规定:(见附表一)4.使用钢印作为标识:移植炉批号或其它需要永久保存在实物上的标识时,使用钢印;钢印应离管端50mm处并涂上白色油漆。
5.管道的规格标识:应在距管端50mm处,用颜色与防腐底漆有较大反差的记号笔标明其规格,形式为:公称直径×壁厚6.当工程中出现不包含于上述材质的钢管时,在相应文件中另作规定。
6.3管配件标识规定1.弯头、大小头、三通、加强管嘴、法兰等配件,其标识与同材质的钢管相同。
2.八角垫、金属缠绕垫片、石棉垫等,以标签作为标识,并注明材质、规格、压力等级。
3.紧固件标识a)材质标识见附表二。
b)螺栓标注在平端部位,油漆宽度5~10mm。
c)螺母沿外部厚度标注,油漆宽度5~10mm。
d)螺栓(螺母)的规格标识以标签注明。
6.4阀门标识规定:1.阀门沿用原生产厂家的标识。
2.对于施工单位在安装前按规范要求试压的阀门,试压合格的阀门用钢印√”标记,试压不合在阀门大盖处标明试压编号,并在阀体上用红色油漆作“○格阀门置于不合格区,并在阀体上作“○X”标记。
6.5焊接材料标识规定:焊接材料沿用原生产厂家的标识。
6.6板材标识规定:1.对于碳钢、合金钢板材,应在钢板的角上涂刷400 ×400mm的白色油漆,并在上面用红色字体写明板材的名称、材质、规格。
2.对于不锈钢板材,厂家如果对规格、材质等做过标识,则无需再做标识,否则在其上面用记号笔(蓝色或红色)标明名称、材质、规格。
6.7堆放在料场的沙子、碎石、砖、钢筋等均要设置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等6.8材料色标位置规定:材料色标位置示意见附图。
7附则7.1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7.2如与已颁布文件有冲突,则参照效力高的文件执行。
8附件附表1:管材标识规定附表2:管配件标识规定附图3:材质色标位置及样式附表1 管材标识规定附表2:管配件标识规定附图3 材质色标位置及样式序名称材质色标号管1子管2件螺栓3螺栓:两头涂刷;螺母:侧面涂刷螺母4 阀门阀体涂刷上条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