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规则全文

刑事诉讼规则全文《刑事诉讼规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刑事诉讼活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三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平、合法地进行。
第四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审判。
第五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和保护,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积极推动调解,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倡导法治精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的法治建设。
第二章立案第九条人民检察院接到刑事案件的线索后,应当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第十条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的报案后,应当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接到刑事案件的起诉书后,应当依法进行立案审查。
第十二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第十三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严格依法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辩护权利。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及时、公正、公开进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利。
第三章侦查第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进行案件的侦查工作,查清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辩护权利。
第十九条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案件的侦查情况,并根据检察机关的指示进行侦查工作。
第二十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审判。
第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

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刑事诉讼是指对犯罪行为的调查、审判和执行刑罚的法律程序。
以下是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1.刑事案件的立案阶段:当公安机关收到犯罪事实的举报、掌握犯罪线索或发现犯罪行为时,会立即进行初步调查。
如果初步调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就会向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和调查材料。
2.人民检察院的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提请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等。
如果审查认为起诉标准已经达到,人民检察院就会决定对案件进行起诉。
3.审判阶段:一旦案件被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就会受理案件,开始审理。
首先,法院会组织法庭调查,以了解案件的事实。
调查可以通过传唤、询问、听证等方式进行。
法庭调查后,法院会组织庭审。
庭审包括公诉人的起诉、被告人的抗辩和辩护人的辩护。
庭审中,法庭还会听取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并对证据进行质证和辨认。
庭审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
4.判决执行阶段:如果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判决书将会送达给当事人。
被告人可以进行上诉,如果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
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或者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书将会生效,刑罚将会执行。
执行判决的方式包括拘留、监视居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判决执行期间,被告人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和申辩权。
5.刑罚执行结束后:刑罚执行结束后,被告人将会被解除控制,并有权重新回归社会。
但是,一些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列入犯罪记录,对社会和就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刑事诉讼流程并非绝对固定,实际情况中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程序,如紧急状态下的刑事诉讼、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等。
刑事诉讼流程的具体细节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点

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点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和追究责任的过程。
它是一种公开、平等、公正的法律程序,对于刑事犯罪的查办、审判和执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刑事诉讼的过程。
一、审查立案阶段刑事诉讼的第一步是审查立案阶段。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接到社会举报或发现犯罪线索后,会对线索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如果确认犯罪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将向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立案。
在审查立案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他们需要搜集证据、听取证人证言等,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合法性。
二、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阶段之一。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取证,并进行调查、审讯等工作。
检察机关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监督,并在必要时进行指导和纠正,以保障侦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侦查阶段,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程序和要点,如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须有法定的逮捕手续,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必须在合法的时间段内进行等等。
同时,侦查人员也要确保对嫌疑人的询问和讯问过程中,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不得使用暴力或酷刑。
三、起诉阶段在侦查阶段结束后,检察机关会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决定是否提起刑事诉讼。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有立案起诉的必要性,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起诉犯罪嫌疑人。
起诉阶段的程序和要点包括起诉书的提交、受案审查、开庭询问等。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案件进行审理,保障公诉人的起诉权利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利。
法庭会依法组织辩论、实地勘验和审查证据等,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权威性。
四、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法庭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和判决的过程。
在审判阶段,法庭会依法进行庭前和庭审工作,听取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和陈述,调查犯罪事实及证据等。
刑事诉讼流程

刑事诉讼流程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刑事诉讼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刑事诉讼流程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步骤,最终判决被告人是否犯有罪行的一套规定性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流程的主要环节。
一、刑事诉讼的开始刑事诉讼的开始是由刑事案件的立案决定开始的。
一般来说,立案决定是由检察机关根据收集的证据判断,认为有案可立,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立案决定中应当明确指明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证据等。
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也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侦查阶段立案之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指示,对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侦查阶段的重要环节包括立案登记、侦查取证、侦查质证等。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卷材料移送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进行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审查案件材料的合法性和证据的规范性,确保起诉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的证明力,确保起诉材料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罪名成立。
四、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
一审是指案件在基层法院进行审理,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
审判程序主要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终法院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被告人或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上诉,进入二审。
二审是指案件在上级法院进行的二次审理,执行审判机关为高级法院,审判程序与一审类似,审判结果具有终局性。
对于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是指案件在最高法院进行的再次审理,用以纠正错误的判决。
再审程序一般包括递交再审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裁定等环节,并将再审结果作为终审结果。
五、执行阶段刑事诉讼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执行阶段。
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是指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的诉讼过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1. 公诉:公诉是指由公诉机关(通常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刑事诉讼。
公诉机关负责收集证据、提出指控并代表国家进行法庭辩论。
2. 被告:被告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控告犯罪的人。
被告有权进行辩护,并享有法律保护。
3. 嫌疑人:嫌疑人是指被认为有犯罪嫌疑的人,尚未被起诉的对象。
对嫌疑人进行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前一阶段。
4. 案件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依法将犯罪案件纳入审查、侦查、起诉程序的过程。
5. 证人:证人是在法庭上提供证词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人。
证人有义务就案情实情作证,并接受交叉质询。
6. 辩护人:辩护人是为被告提供法律辩护的专业人士,他们有权和义务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进行辩护,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7. 判决:判决是法庭根据审理过程中的事实和证据作出的法律裁决。
判决可以包括判处刑罚、宣告无罪等不同内容。
8. 上诉:上诉是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时向上级法院提出的请求重新审理或改判的程序。
上诉可由被告、检察机关或其他当事人提起。
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

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罪名、罪责及刑事责任进行审理的过程。
下面是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
一、案件立案阶段:1.接警或侦查阶段:当发生一起犯罪行为后,警方会接到报警并开始调查和侦破案件。
2.侦查取证:警方会进行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收集相关证据等工作。
3.案件线索报告:侦查机关经过初步调查,会将案件报请上级机关审查批准立案。
二、审查起诉阶段:1.审查逮捕:侦查机关根据证据,确认犯罪嫌疑人有立案追诉必要,可以采取逮捕措施。
2.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将侦查终结后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认为不应提起公诉,则决定不起诉。
4.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提起公诉,并提交人民法院。
三、审判阶段:1.开庭审理: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审判。
法庭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庭前准备、开庭宣布、认罪认罚、质证、辩论、发表意见等环节,并对证据进行审查。
2.法庭辩论:检察机关和辩护人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辩论。
3.审判判决:法庭在庭审完毕后,对案件进行法律判决,并宣判刑罚。
四、执行阶段:1.刑罚执行:根据判决书确定的刑罚,进行刑罚执行。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将被关押在监狱中;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被告人将被暂缓执行刑罚。
2.平反冤错案件:如果被告人在判决被执行后确实是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申诉,要求重新审判、修正或撤销判决。
以上是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流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此处所述主要参考的是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各个阶段的具体步骤和细节也可能因案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差异。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流程刑事诉讼程序是指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一套规范化程序。
它主要包含着从立案到判决的一系列环节,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是指公安机关接到犯罪案件的报案或发现犯罪线索后,经过初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
立案包括立案登记、案件登记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告知。
二、侦查阶段侦查是刑事案件审查的过程,主要包括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活动。
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负责展开对案件的全面侦查,并在必要时使用侦查措施,以获取更多的证据。
同时,犯罪嫌疑人享有随时请求律师参与的权利。
三、起诉阶段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过程。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保障起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旦检察机关决定起诉,便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将副本送达被告人。
四、审判阶段审判是指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开庭审理并判决的过程。
在刑事审判中,法院将听取公诉人、辩护人及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判。
审判结果将由合议庭作出判决,并会对判决结果进行宣告。
五、上诉阶段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一般为10日至15日。
上级法院将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原判有错误,将予以纠正,并作出新的判决。
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六、执行阶段执行是指判决的实际执行过程,包括罚金的缴纳、刑罚的执行等。
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进行监禁、缓刑或社区矫正等措施。
同时,法院还会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执行,以实现赔偿和罚金的收缴。
总结起来,刑事诉讼程序涵盖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上诉和执行六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流程
刑事诉讼流程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起诉和审判的程序。
它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刑事诉讼流程一般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和执行等环节。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对刑事诉讼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立案。
刑事诉讼的第一步是接到犯罪案件线索后,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要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这一步是刑事诉讼的起点,也是整个程序的基础。
立案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侦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审理结果。
侦查工作包括收集证据、调查取证、审讯犯罪嫌疑人等。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例如逮捕、取保候审等。
侦查结束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程序。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要对侦查取证材料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起诉。
如果认为有立案条件,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在开庭审理阶段,法庭将依法传唤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听取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质证证据,进行辩论,最终作出判决。
判决书作出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是指对判决、裁定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
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要依法对判决、裁定进行强制执行,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效果的实现。
总之,刑事诉讼流程是一个严密的程序,它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只有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流程进行,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审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希望各级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贪污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广义(法院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2、刑事诉讼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3、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诉讼参与人:是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5、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6、自诉人:是指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通常也就是该案件被害人。
7、被害人: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8、犯罪嫌疑人:是侦查起诉阶段被怀疑犯有某种罪行,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9、被告人:即被有起诉权的公民个人或机关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
10、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的人。
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方。
1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对犯罪行为赞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并被司法机关传唤应诉的一方当事人。
12、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19、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
25、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院依法做出的确定判决或生效判决宣告有罪前,都应当被推定为无罪。
刑事诉讼的流程
刑事诉讼的流程
一. 刑事诉讼的定义
刑事诉讼是指根据刑法与其他法律法规,控告被告人涉嫌犯有刑事罪行,并经过有关
司法机关审理的过程。
涉及的权利、义务和制度等方面的纠纷,都将按照法律中规定的办
事程序进行处理。
1、检察机关的立案。
检察机关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根据刑事
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规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2、司法建议。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法院是否作出裁定。
3、起诉书审查及开庭审判。
检察机关依照司法建议,向法院提出起诉,提出起诉书。
对起诉书的符合性,法院会予以审查,通过审查后,再安排审判时间开庭审判。
4、诉讼阶段。
审判开始后,法官会宣读指控,质询被告人和相关证人,双方可提出
相关理由来辩护自己,通过了解案件的原始材料与不同观点的抗辩。
5、法院的宣判。
在审判之后,法官会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即宣判。
宣判也是法律
处理方式,其作用是将被告人引进审判程序,保障被告人按法律规定承担法律后果。
6、复核审查。
一审或二审宣判不能够解决案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上一级或者最高司
法机关申请复核审查。
其他的相关法律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换。
三、对刑事诉讼流程作出总结
刑事诉讼流程有着十分严格的程序,由检察机关发起诉讼并进行分析指控,随后由法
院开庭审判,并最终由法官作出宣判。
整个过程聚焦于刑法,通过公平公正的审判审查,
使每一个涉及到刑法的双方都能得到公正的审理和处理,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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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一、外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一)早期的弹劾式诉讼(二)传统的纠问式诉讼(三)近现代诉讼模式的形成和特征1.职权主义诉讼模式2.对抗制诉讼模式3.混合式诉讼模式混合式诉讼是在原有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吸收对抗制诉讼的积极因素的结果,它以折衷模式试图结合职权主义诉讼和对抗制诉讼之长而避免其短,即强化对人权的保障,又注重发现案件真实和提高效率,这种结合为许多国家刑事诉讼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可供借鉴的典范。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立案侦查权、检察监督权、执行权a)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按键,行使检察权b)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c)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d)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e)对于执行机关的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三、犯罪嫌疑人于被告人的区分: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述者在检查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i“被告”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分别是?①原告:可以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也可以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②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被告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也可以是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已经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以及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五、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有哪些?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③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判,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六、管辖,重点章节,全看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①贪污贿赂犯罪②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报复陷害案、非法搜查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破坏选举案)④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1 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②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③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4、审判管辖①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外国国籍的人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七、回避人员的范围:1、侦查人员2、检察人员3、审判人员:注意人民陪审员4、书记员(在起诉、审判活动中的担任记录)5、翻译人员6、鉴定人八、回避的决定: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例外情况: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之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九、辩护、辩护权和辩护制度三者的关系:1、辩护是一种诉讼活动,是辩护权的外在表现形式。
辩护权一种权利,指犯罪嫌彝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辩解以及获得辩护人帮助的权利。
辩护制度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而设立的制度。
2、辩护权是辩护制度产生的基础,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就不可能有辩护制度;辩护制度是辩护权的保障,各种辩护制度都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正确行使辩护权二设立的;辩护时辩护权的外在形式,即辩护权是通过各种具体的辩护活动实现的十、辩护的种类①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②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
④指定辩护: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 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一、指定辩护的规定1)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可以)2)被告人是盲、哑、聋或者未成年人(应当)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应当)十二、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注意:辩护人的数量:1-2人一名律师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含两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他们的辩护人。
十三、辩护人的权利:1、职务保障权2、会见和通信权3、阅卷权4、调查取证权(只有辩护律师才有的权利)5、获得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拒绝辩护权(注意条件)8、其他权利十四、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包括三种情况: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委托的代理人;B.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C.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
十五、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十六、举证责任1.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在刑事诉讼中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专门机关承担,即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十七、证据一章全是重点十八、证据的分类法律分类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结论;7、勘验检查笔录;8、视听资料。
十九、物证于书证的区分1、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实物和痕迹。
————间接性2、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
二十、取保候审的方式:保证人保证方式和保证金保证方式二十一、那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不宜羁押的情形的。
4.对己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注意: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十二、保证人的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二十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二十四、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
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处、居所应作广义理解:活动区域。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他人”:是指共同居住人以及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违反情节严重,可予以逮捕。
二十五、拘留期限:1.是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加上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天,羁押的最长期限为10日;2.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难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加上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天,羁押的最长期限为14日。
特殊情况,是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调查取证困难等情形;3.是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天,羁押的最长期限为37天。
二十六、拘留的条件①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②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二十七、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十八、逮捕的条件:证据条件、罪责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1.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逮捕的前提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括如下内容:(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并有证据能够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如果仅仅是一种推测、怀疑,就不能实施逮捕。
(3)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罪责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社会危险性条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十九、附带民事诉讼(重点重点章节,案例分析)1、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①、被害人②、被害人的近亲属③、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④、检察院2、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①、刑事诉讼的被告人②、其他共同致害人③、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④、原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⑤、其他民事赔偿责任人三十、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1、控告人对于不立案的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的精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如果控告人对不立案不服,可以申请原决定机关复议。
2、人民检察院对于不立案的监督: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收到要求说明理由通知书7日内),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收到通知15日内),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